第二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4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管理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3
页码: 855-8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的财税管理情况。
关键词: 财税 税务管理 管理

内容

税务管理是税务征收实施的重要保证,包括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和违章处理等。
  税务登记 1950年1月全国统一税政后,政务院先后颁布的工商业税、货物税等税种的各个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中,对税务登记均作了明确规定,规定纳税人于开业、歇业、转业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应将副本送税务机关存记。“文化大革命”期间,登记制度松弛,税源不清。1982年9月,全面开展工商企业税务登记,规定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登记,经审核发给税务登记证。登记事项如有变动,应在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纳税鉴定 1956年4月建立纳税鉴定制度。规定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经济性质、经营项目、经营方式、产品名称与用途、供应对象及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确定税种、税目、税率(单位税额)和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纳税期限和征收方式等,由“专管员”按户制定纳税鉴定书,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纳税人依照执行,作为纳税的主要依据。对经过批准,不办理纳税鉴定申报的个体户,可以按行业由“专管员”制订综合纳税鉴定书,经税务机关审核,逐户发给纳税人依照执行。纳税人在纳税鉴定项目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修订纳税鉴定,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纳税鉴定修订通知单,作为纳税的主要依据。1993年1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鉴定不再提出硬性要求。
  纳税申报 税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逾期不报的,可处以罚金。宁波市自1950年1月全国统一税政后,一直强调执行纳税申报制度。
  发票管理 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但对独立核算、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纳税观念强、有专人管理发票的企业或特殊需要的行业可自行设计发票的样式,按规定的手续,报请税务机关批准,到指定印刷厂印制。1961年11月,省税务局规定商贩进货必须取得进货发票,对外销货必须开给销货发票;对零星交易,购置人不需发票时,可以不开发票,但必须另行设簿记载,按日汇总填开发票,作为记账凭证;商贩使用的发票,由市(地)、县(市)税务局统一印制,税务所或商贩管理委员会核发给商贩使用的发票,凭卡购置。自1985年1月1日起,省政府规定税务机关是统一发票(即发货票)的制订和监督管理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承印、出售统一发票;统一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是依法纳税的重要依据,一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及其所属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凡购进或者销售商品(产品),以及委托加工,接受或者提供劳务等,取得或者支付款项时,都必须开出或者索取统一发票;商业零售企业和个体商业户出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商品,一般可以不开发票,如购货人索取,不得拒开。1987年9月,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联合发出通知,交通运输行业的发票(票据)实行归口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发票(票据)的印制、发放和使用,税务机关按照《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发票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纳税辅导 纳税辅导是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申报缴税前,帮助解决纳税方面的疑难问题、防止错漏的一种措施。纳税辅导的内容,主要是有针对性地帮助纳税单位的财会人员、办税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税收政策法令和纳税手续,包括明确纳税意义、纳税范围、纳税环节、计税依据、应税品目、适用税率、计税价格、征免界限及计算方法等。在纳税辅导中,组织企业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本知识协助企业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问题,提高企业经济核算水平。,20世纪50年代初,税务机关对私营工商业的纳税申报,通过同业公会、纳税互助小组学习税法及就户辅导等,使错漏税解决在申报之前。以后又把这一方法推广到全民、集体企业中去,并纳入财务辅导内容,贯彻于税收征管工作始终。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江北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