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预决算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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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3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政预决算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1
页码: 8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的财政预决算管理情况。
关键词: 财税 财政管理 预决算 管理

内容

新的江北区建成后开始编制预、决算。每年9月份前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和收支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收支预算在执行中发生较大变动,需对年初预算进行适当调整时,由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一般调整时间为每年10月份。决算编审是预算活动的总结阶段,区财政部门根据全年的收支情况编制决算草案,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进行审议,在次年6月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乡镇自行编制财政预算,报区财政局备案。
  1998年开始,区在预算编制上全面推广“零基预算法”,改变了过去基数递增的预算编制方法。1999年实行“综合收支计划”2000年实行“财政综合预算”。2001年,区开展了部门预算细化编制改革,试编部门预算。2002年,,江北区被列为宁波市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区,部门预算编制全面推开,是年列入部门预算的区属单位共36家。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行试编部门预算,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试编部门预算范围,做到一个部门一个预算,整个预算体系既包括行政机关预算,又包括下属事业单位预算;运用“零基预算”法细编预算,实行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定定额、专项经费保重点的原则,逐项核定到“目级”科目;建立“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延长单位预算编制时间,从每年9月部署到次年3月,共历时6个月;全面编制财政综合预算,对机关行政单位和公益型事业单位,首先确定其年度支出预算,然后采取先以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不足部分再由财政预算资金补足的办法核定综合预算,对半公益型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确定财政预算内定额或定项补助后,单位年度支出由预算外资金自求平衡。2006年开始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2008年11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启动,区统计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北分局成为首批试点的单位。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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