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税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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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2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税管理机构
分类号: F812.2
页数: 2
页码: 827-8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的财税管理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江北区 财税 管理机构

内容

1984年前,今江北区由原江北区和郊区组成,其财政管理机构分别为江北区政府财务科和郊区办事处财务科。新的江北区成立后,两者组合为江北区财政局。1985年4月,宁波市税务局原市属第六分局划归江北区管理,更名为江北区税务局,与江北区财政局合署办公,组建江北区财政税务局。1994年12月,宁波市江北区国、地税机构分设,原江北区税务局分成江北区地方税务局和江北区国家税务局。其中,江北区地方税务局与江北区财政局合署办公,组建新的江北区财政税务局。江北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其中,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人事教育科和监察室合署办公。主要承担辖区内13083户纳税人的国家税收征管工作,管辖范围为江北区所属的中马、白沙、文教、孔浦、甬江、庄桥、洪塘、慈城等街道(镇)和江北工业园区。截至2008年底,有正式在编职工102人。
  2004年11月,江北区财税局机构分设,组建江北区财政局和宁波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宁波市地税系统实施垂直管理,江北区地方税务局直接隶属于宁波市财政税务局,2005年1月起正式挂牌办公,主要承担辖区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同时还负责地方基金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江北区财政局则开始独立运行。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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