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编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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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06
颗粒名称: 第十五编 金融
分类号: F832.755
页数: 20
页码: 795-814
摘要: 本编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的金融发展情况,其中包含货币、银行、保险、证券。
关键词: 宁波市 江北区 金融

内容

宁波地区的货币,以铜钱流通历时最久,银两次之;清末民初流通银圆。民国24年(1935)政府废除银本位,行使法币,开始了不兑现纸币流通阶段。民国37年(1948)又发行金圆券,未几崩溃。解放后人民币迅速占领宁波市场;1951年,独立、统一、稳定的人民币一元化货币制度确立。新中国成立后江北地区的金融业,大致以1979年为界,前期主要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服务;后期实施金融体制改革,主要为发展市场经济、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服务。至2008年,工商、中国、农业、建设四大银行以及宁波、交通、浦发、招商、光大、兴业、广发等银行与市区信用合作联社,均在江北设有支行。9家商业银行共有存款余额3213157万元,其中储蓄存款1534462万元;贷款余额2341064万元。
  江北区的保险业始于1988年,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江北区的证券业,始于1992年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扬善路营业部的成立。境内现有光大证券和爱建证券的营业部。2008年,全年证券交易量2530011万元,其中股票交易量2321173万元。
  第一章 货币
  第一节 流通货币
  制钱
  宁波地区的货币,以铜钱流通历时最久,形式为方孔圆钱,自秦汉的“半两”、“五铢”到唐代的“开元通宝”以及历代年号钱应有尽有,数量颇巨。明代以来,官铸铜钱始称“制钱”。尽管当时白银已成为主要货币,但制钱的流通却始终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大数用银,小数用钱,两者并行不悖。清初官方规定,白银1两折合制钱1000文,但比价时有变动。鸦片战争前后,制钱私铸之风日炽,不尽出于民间,即使官炉也夹带私钱,使制钱不断贬值。清代末年,宁波制钱流通更为复杂,官铸制钱有古钱、今钱之别,今钱中又有各朝制钱之分,种类繁多,轻重不等,而私钱铜轻质劣,均为减重货币,以致市面行使极其紊乱。清咸丰年间,清政府财政匮乏,滥发官票、宝钞和滥铸当十大钱,制钱流通式微。当铜圆盛行后,制钱因不能适应货币发展的需要而被淘汰。
  铜圆
  中国铸造铜圆始于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形式改为中间无孔。1枚铜圆当10文铜钱,以代替制钱使用。宁波在次年即开始流通。出现之初,,铜圆在流通中弥补了制钱的不足,适应了市场的需要。但仅过5年,流通呈现混乱景象,价格开始跌落。辛亥革命后,大量轻质铜圆涌到宁波,泛滥成灾。到民国23年(1934),宁波用300枚铜圆以上才能兑换银圆1元,超出法定价的两倍,在许多场合被摒弃不用,铜圆流通制度走向没落。
  银两银圆
  明中叶后,白银逐渐成为主要货币。清代在市场上流通的除银两、制钱及钱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票、钱票外,明代末年起还有外国银圆流入宁波,主要有西班牙本洋、墨西哥鹰洋、美国银圆、日本银圆、英国银圆、安南银圆等。光绪十六年(1890)广东开铸光绪元宝银圆,俗称“龙洋”;其后,各省陆续仿铸,龙洋在宁波市面流通。民国3年(1914,)底,北洋政府铸造正面为袁世凯头像的银圆,因分量划一,式样新颖,颇受商界欢迎,本国银圆流通日广。
  清末民初,政府宣布以银圆为本位,但是银两制度并未废除,宁波市面上仍是银两、银圆并用,宁波货币的记账单位仍是规元,在大宗交易和对外贸易时银圆须折合成银两价格,银圆本位制度并未真正实行。民国22年(1933)3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规定以规元7钱1分5厘合银圆1元为一定的换算率;8日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银本位币定名为元。宁波从3月10日起,所有收付一律使用银圆,,不得使用银两。但两年之后,政府又放弃实行。民国后期,由于民众对政府发行的纸币——法币、金圆券—极不信任,宁波市场上的一切计价流通以及投机买卖,均以黄金、银圆和实物为主,银圆市场更是到处可见。
  1949年5月宁波解放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令规定,人民币为全国解放区统一流通的合法货币,一切财务清算、契约票据、完粮交税等均以人民币为清算单位。但实际上,市民对人民币信任的程度远不如银圆高,银圆仍是交易上的计价通货,人民币仅起找零辅币的作用。特别是定海尚未解放,两地往来单帮仍以金银为交易媒介,象山、宁海偏僻地区收购土产尚需携带银圆。直至1950年上半年,经过肃清敌伪货币、打击金银黑市投机活动,及定海解放,市区以金银计价流通的现象才基本绝迹,仅农村仍存在物物交换现象。
  纸币
  由于白银大量外流,国内通货紧缩现象日益显著,民国24年(1935)11月3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币制改革,实行不兑现纸币流通制度,主要内容为:自次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加上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的收付一概使用法币,禁止银圆在市面流通,从而基本上克服了自清末以来币制混乱的局面。然而政府滥发法币,引起通货膨胀。特别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法币陷入恶性膨胀的绝境,使财政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民国37年(1948)8月19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再次实行所谓“币制改革”,发行金圆券,废止法币。但,金圆券的贬值速度比法币更快,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宁波解放前夕,金圆券沦为废纸,并导致财政经济的全面总崩溃。纸币流通制度破坏殆尽,市面上银圆公开恢复交易。
  宁波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以人民币作为本位货币,规定以人民币收兑金圆券,在短时间内肃清了市场上的金圆券,同时严禁金银外币计价流通,至1950年上半年,市区以金银计价流通的现象已基本绝迹,但农村仍存在物物交换现象。市上手提肩负均为米袋,商店及摊贩每日营业收入大部为食米,人民币仅占10%左右,且多为找零需要。1950年5月,华东军政委员会颁发了关于人民币下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的指示,银行积极配合供销社收购农副产品,组织人民币下乡。6月下旬,商业销售收入人民币已占80%~90%。1951年,政府又从各方面大力促进城乡交流,人民币下乡问题基本解决,物物交换现象逐步消失,在全市范围内确立了人民币一元化的货币市场。
  解放初期使用的人民币是第一套人民币,俗称“旧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发行。人民币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万元、5万元共12种,版别达62种。1955年3月1日,国务院命令发行新人民币即第二套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折合旧人民币1万元。新币面额,主币为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为1分、2分、5分、1角、2角、5角6种,每种券别版面印有汉、藏、蒙、维吾尔4种文字。1957年12月1日,国务院又命令发行1分、2分、5分3种金属分币,材质为铝镁合金,与同额纸分币等值混合流通。由此,人民币进入了纸币、硬币混合流通的时期。
  1962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三套人民币,面额有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7种,取消了主币中的3元券。1980年4月15日发行1角、2角、5角、1元4种金属人民币,其中1角、2角、5角的材质为铜锌合金,1元币为铜镍合,金。1987年4月27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四套人民币面额主币有1元、2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6种,辅币有1角、2角、5角3种。原有1分、2分,、5分3种纸、硬辅币继续流通。1992年5月8日,国务院发布第97号令,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6月8日起发行1元、5角、1角3种金属人民币,与市场上流通的同面额纸币等值混合流通。这3种金属币材质分别为钢芯镀镍、黄铜合金、铝合金。199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行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面额共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6种,其中1元有纸币、硬币两种。为提高第五套人民币的印刷工艺和防伪技术水平,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8月31日发行了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纸币和不锈钢材质1角硬币,其中1角硬币材质由铝合金改为不锈钢,色泽为钢白色。199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同时流通。
  第二节 金银管理
  外国银圆从明代末年开始流入宁波,最早流入的是西班牙本洋。清代,外国银圆持续大量地流入宁波。清嘉庆以后,银圆已在宁波民间商品交易、土地买卖、借款、典当、交纳税赋等领域广泛使用。嘉庆七年(1802)至道光五年(1825)外国银圆占宁波府货币流通市场的53.66%,其中最盛行的是西班牙本洋,后来被墨西哥鹰洋逐步,取代,广泛流通。同时流通的外国银圆还有印度卢比、香港洋钱、新英币等,名称繁杂,有几十种之多。清末,中国铸造龙洋,本国银圆也开始流通。
  清朝实行的是银本位制,黄金并没有被政府作为法定货币,但商民一向都视它为高值货币,作为储藏、保值手段。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各国实行金本位制后,在外贸和大额交易中往往是以黄金计价成交的,金铺的黄金兑换和买卖业务开始兴盛,银号也有兼营黄金买卖业务。其时黄金买卖的标准每天议定公布,金饰的买卖是根据金价行情,按成色及重量折实,若加上工费及其他费用合计,便是金饰售价;扣去其他费用则是旧金饰买入价,但金铺往往压低成色及重量,以刮削出售金饰者。至于金铺所售金条、金粒,都铸有店名、重量。
  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不兑现纸币流通制度后,禁止银圆在市面流通。抗日战争以前,黄金可以自由持有及自由买卖。民国28年(1939)11月,国民政府公布严禁黄金自由买卖,封闭收购生金店铺。民国32年(1943)6月4日复准民众自由买卖,各地银楼、金铺日增。民国36年(1947)2月17日又明令严禁民间黄金交易,,民众买卖黄金作犯法论,犯者除没收黄金外,并严厉惩处,而对黄金持有,则未有明令禁止。民国37年(1948)8月19日,南京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强制收兑民众手中的金银外币。随后因收兑金银外币所发行的金圆券数量过多,币值猛跌,国民政府不得不于当年11月11日又颁布准许民众持有金银外币,并准许银圆流通买卖。在禁止黄金买卖、关闭金铺时期,宁波的黄金买卖转移为地下交易,除在币制改革期间短期停止活动外,实际上并未停止过。到宁波解放前夕,市场上的一切计价流通以及投机买卖,均以黄金、银圆和实物为主。
  宁波解放后,为确立人民币一元化的货币市场地位,严禁外币和金银计价流通。宁波市军管会采取“三步走”,集中打击金银黑市投机活动。第一步是对银贩限期办理登记并具铺保,经审查合格者发给交易证。其时登记者有350人。第二步是由公安部门在各主要道口实行严格检查,对一般商人在指定兑换点收兑,对投机商人和银贩则强迫收兑直至没收。第三步是采取强迫收兑,禁绝使用。1949年6月16日宁波市军管会又宣布撤销银圆交易所,勒令银贩停止活动,动员迅速转业。在主要道口查获携带超,过限额的金银,一律强迫收兑,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了一个群众性的反银圆斗争运动。此后,金银贩卖活动转入地下。是年7月13日宁波市军管会对金银黑市投机大本营方聚元、凤宝、老凤祥、老庆和、方紫金等银楼进行突击检查,,逮捕了5家银楼的经理和掮客朱子根等,没收和贬值收兑黄金190.785两,银圆2442枚,白银7100余两,25家银楼被取缔。1950年上半年,宁波市人民银行又配合公安局继续在市内5处主要道口实行检查,经银行扭送去法院者有11起,对无证非法携带小量银圆的平民由银行监督收兑或酌情合理收兑,半年内共收黄金1096539两,其中,没收229267两,勒令兑换77392两,优待兑换467391两。自定海解放及收兑牌价调整后,金银黑市活动渐趋消沉。
  第二章 银行
  素以商埠著称的宁波,远在清朝道光年间(1821—1850)金融业就已得到了发展,钱庄业初具规模,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自宁波“五口通商”之后,随着西方银行业的进入,宁波原有的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开始逐步向现代银行业过渡和转型,主要通过改制、新建及与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合并等形式,转向了银行业。1949年前夕,宁波金融业有大小银行、钱庄46家,典当行14家,还有一些保险业经理处所,大都集中在江北岸外马路和江厦街一带。民国期间,慈溪县(慈城)有钱庄11家、典当行5家。至1950年6月,宁波市区仅剩四明、垦业两家银行和晋祥、晋恒、立信、通源、慎康5家钱庄。以后或撤销,或停业,或合并,至公私合营期间,宁波市私营银钱业改造工作结束。
  第一节 中国工商银行江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江北办事处,地址人民路46号。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建立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原由人民银行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业务。
  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设立。1984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支行江北办事处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支行江北办事处。1990年5月迁入外马路29号办公。1993年4月,江北办事处升格为支行。1998年10月由外马路29号迁至人民路73号金港大厦。2005年12月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其内设机构,1989年8月设人事、秘书、稽核监察、保卫、计划信贷、储蓄、会计、出纳8个科室,及兴达经贸公司(1992年9月开业)、永安贵重物品代保管公司(1993年5月开业)。1995年支行机构改革,设立办公室、人事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行政后勤部、安全督导部、储蓄部、信贷部(包括牡丹卡业务部)、营业部(包括国际业务部,1996年8月开业)。1998年10月,支行迁址人民路73号后,内设人事秘书科、行政科、保卫科、稽核监察科、计划财务科、国际业务部、储蓄所、会计科、出纳科、科技科、信贷科。2000年,支行再度进行机构改革,内设办公室、资金财务部、业务保障部、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业务发展部、个人业务部、营业部。到2008年底,支行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资金财务部、信贷管理部、会计结算部、公司业务一部、公司业务二部、个人业务部、营业部、银河公司江北办事处,下设营业网点有1个营业部、4个二级支行、4个分理处、2个储蓄所(见表15-2-7)在册职工157人。
  主营业务有: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及工商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存款,;办理国有、集体、三资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贷款;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办理单位、个人牡丹卡业务;代理保险公司委托的保险业务及为企业事业单位代发工资、代收水电费等业务;代理人民银行委托的各类金融业务;办理经市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业务。目前已实现大机联网和操作系统升级,在继续抓好传统金融业务的同时,重点开发了电子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票据业务等新兴金融服务,一些新产品如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牡丹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汇款直通车、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代理保险、代理基金发售等深受客户青睐。截至2008年12月,江北支行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达408850.05万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99721.47万元,对公存款余额204830.46万元,保证金存款余额4298.12万元;外币存款余额769.57万美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71.72万美元,对公存款余额595.49万美元,保证金存款余额2.36万美元;人民币贷款余额396865.12万元。2006年,实现利润11499.21万元,2008年实现利润16859万元①。
  第二节 中国银行江北支行
  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的前身是江厦支行江北办事处,成立于1994年11月,1999年由分理处升格为甬江支行,2005年正式更名为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原址在大庆南路193号,2008年12月迁至日湖花园。下辖经营性支行2个(高塘支行、体育场支行)、分理处4个(翠柏分理处、孔浦分理处、天水家园分理处、洪塘分理处)(见表15-2-8)共有职工87人。主营业务有本、外币存、贷款业务,代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国际结算,结、售汇等。截至2008年12月,中国银行江北支行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158030.1万元(其中储蓄存款98266.87万元),外币存款余额2062.88万美元(其中储蓄存款1019.52万美元),人民币贷款余额131255.29万元,外币贷款余额4082.84万美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1053万元。
  第三节 中国农业银行江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的前身是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新江办事处,成立于1987年3月,办公地址在扬善路1号,共有职工95人。1993年2月,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江北支行,办公地址迁至人民路79号,共有员工93人。1995年2月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部、财务部、国内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信用卡部、业务开发部、电脑信息部,下辖营业网点有慈城办事处、庄桥办事处、洪塘办事处、孔浦办事处、育才办事处(见表15-2-9)。全行共有职工203人。截至2008年12月,农行江北支行各项存款651725万元,其中储蓄存款354379万元;各项贷款287611万元,实现本外币账面利润20081万元,国际结算14133.56万美元。
  第四节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第二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第二支行的前身为成立于1989年9月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第二办事处,原址在大庆南路81号(原奔野大厦1—2楼),内设综合科、投资建经科、会计科;原由第三办事处管辖的大庆路储蓄所、人民路储蓄所和正大储蓄所划归其管辖。1990年10月,第二办事处随同建行宁波市分行迁址至大庆南路6号刚落成的建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大楼。1993年4月,第二办事处改设为支行,全称变更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波市第二支行。1996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从国家专业银行改革为国有商业银行。第二支行也相应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第二支行。
  2003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对城区支行实行扁平化管理,原属第二支行的慈城、甬江两个网点型支行变更为直属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的单点型支行。2006年1月,慈城支行变更为网点型支行,隶属于二支行管理。2007年1月,根据宁波市分行决定,宁波市区城区(含海曙、江东、江北三区,不包括鄞州支行所属储蓄网点)18个纯储蓄网点归并到第二支行进行集中管理。2007年1月,建行宁波市分行决定将城区纯储蓄网点归第二支行集中管理。归并的储蓄网点有江北区原属第二支行的正大、茗雅苑和西草马路3个储蓄所,江东区原属第三支行的华严、风凰、桑田路、紫鹃、民安、孔雀6个储蓄所,海曙区原属第一支行的大沙、尹江岸、平安、云石、南都、高塘市场、孝闻、永宁、柳西9个储蓄所。随后,原直属宁波市分行管理的宁燕、福明、甬江3个单点型支行变更为纯储蓄网点(但保留支行名称),也归集到第二支行管理。至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第二支行下辖网点共有网点型支行4个,储蓄所17个。全行有职工208人。截至2008年底,该支行各项存款685300万元,其中储蓄存款388200万元;贷款余额361400万元;当年实现拨备前利润16143万元;国际结算37401万美元,完成结售汇22400万美元。
  第五节 宁波银行江北支行
  宁波银行江北支行的前身是垦业城市信用社,成立于1987年6月,地址在人民路270号;1997年7月更名为宁波城市合作银行江北支行;1998年6月又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2007年5月正式更名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除支行营业部外,开设了中马、孔浦、双东坊、清河、洪塘5个营业网点(见表15-2-12)。截至2008年,共有职工97人。
  宁波银行江北支行主要业务品种分为公司业务、个人业务、网上业务、银行业务、国际业务等。公司业务主要有存款、贷款、中间等业务及公司金融服务;个人业务主要有个人储蓄、个人信贷、中间/代理、个人金融等业务;国际业务主要办理国际结算包括进口代收、进口开证、出口托收“汇易通”国际汇款、出口信用证业务等;贸易融资主要有打包贷款、提货担保、信托收据、出口押汇、进口押汇、授信开证等;银行卡业务主要品种有甬城卡、汇通望子成龙卡、借记卡、汇通国际卡、汇通商联卡、数字电视联名卡、汇通贷记卡、汇通钻石卡、车友贷记卡及汇通借记卡——白领通业务;网上银行有企业网银、个人网银。截至2008年12月,各项存款余额37.7亿元,各项贷款19.57亿元,实现利润8875万元。
  第六节 其他银行
  在江北区境内设立营业机构开展营业活动的银行还有: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
  交通银行江北支行的前身是交通银行宁波支行人民路分理处,1990年1月正式对外设立,1993年4月升格为交通银行宁波分行人民路办事处,1996年11月更名为交通银行宁波分行人民路支行;2005年3月更名为交通银行江北支行,由原址人民路325号迁址至人民路138号(下辖网点见表15-2-13)。有职工40人。截至2008年12月,各项存款余额89025万元,贷款余额90796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江北支行始建于1996年11月,其时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分理处,地址在人民路332—6号,企业性质是股份制商业银行。1998年10月,分理处升格为支行,2005年12月迁址清河路1号,2008年3月更名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有职工20人。截至2008年12月,各项存款余额81374万元,贷款余额110320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成立于2004年12月,内设办公室、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营业部,地址设在人民路158号银亿外滩大厦。有职工28人。至2007年底,全行资产总额达到12亿元,资产质量达到无逾期、无欠息,按七级分类,所有资产全部为正常类,是年,实现利润4683万元。截至2008年12月,招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各项存款余额121912万元,贷款余额119886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宁波三江支行成立于2004年2月,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隶属机构,属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6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支行,地址在槐树路90号。有职工22人。主营业务有“全国一柜通”、阳光商务理财卡、阳光伊人卡、阳光理财产品、西联全球特快汇款业务等。截至2008年12月,各项存款余额60883万元,贷款余额78540万元。
  兴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于2006年10月正式对外营业,内设行长室、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业厅,地址在人民路176号同方杰座。有职工26人。2007年,江北支行被分行确立为中小企业重点经营机构。截至2008年12月,江北支行各项存款余额为57670万元,贷款余额为55988万元。
  广东发展银行宁波城北支行,其前身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成立于2004年9月,地址在新马路209号;2007年迁址宁波余姚市阳明西路25号,并更名为余姚支行。同年11月,又成立广东发展银行城北支行,地址在清河路63号。有职工25人。截至2008年12月,各项存款余额65943万元,贷款余额50472万元。
  第七节 江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在全国农村发展信用合作社,帮助广大农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至1954年,在今江北区境范围内先后成立了乍山、半浦、妙山、云湖、梅堰、白沙、洋市、费市、裘市、洪塘、庄桥、城东12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当地农户以5000~80000元(旧币,相当于国务院1955年3月1日新发行人民币值的0.5~8元)不等金额参股入社,成为信用社社员。各信用合作社由乡政府管辖,对外营业,办理农户存贷款及个人储蓄,成为农民家门口自己的“小银行”。
  1958年,农村信用合作社由当地公社管理,主要贷款业务有生产队贷款,用于购置农具、耕牛、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农户个人贷款多用于治病等生活上应急,农村信用社被老百姓称作“救命银行”。1961年,农村信用合作社被定性为集体所有制单位。197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明确农村信用合作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1979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并受人民银行委托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人民银行总行规定,没有农行基层机构的信用合作社,同时还挂上农行营业所的牌子。
  1983年,信用合作社的性质转变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此后增设了信用分社和村级信用服务站,增加了贷款种类,放宽了贷款用途,简化了贷款手续,下放了审批权限。1988年3月,乍山、半浦、妙山、云湖、北郊、江北、洋市、费市、裘市、洪塘、庄桥、慈城12个基层农村信用社共同协商,成立江北区信用联社,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管理江北区内农村信用社各项工作,为基层服务。当时联社自身不经营业务,联社经费由各信用社上缴管理费解决。1992年,以信用社入股为基础,自身成立联社营业部,经营存贷、结算等业务。是年,因江北区内乡镇合并,原区内12个农村信用合作社调整为江北、江、庄桥、洪塘、慈城、乍浦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及1家联社营业部。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行脱钩,江北区信用合作联社管辖江北、甬江、庄桥、洪塘、慈城、乍浦6家独立核算的农村信用合作社。1998年6月,经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江北区信用合作联社与江东、海曙两区所属的4个信用合作社合并,成立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004年,江北辖区内信用合作社开展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以联社为单位,建立了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为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社改革成为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由江北区人民政府履行对市区信用合作联社的管理职责。2008年4月,市区信用合作联社完成统一法人改革,辖区内10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取消独立法人,并入市区信用合作联社作为其下辖的非法人机构。至2008年12月,市区信用合作联社共有职工603人,下辖57个营业网点,各项存款达到633078万元,各项贷款达到448131万元。是年实现利润5144万元,成为江北区内最大规模的金融机构。
  第三章 保险证券
  第一节 保险
  宁波的保险业始于民国时期,民国23年(1934)江北岸已有保险业分公司及经理处所17家。195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人民银行宁波支行内设立,代理处。9月,代理处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支公司;1959年2月2日奉令停办保险业务;1978年10月恢复营业。
  1988年5月,江北区政府内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江北办事处,成为宁波老三区内最早设立办事处的一个区。1991年5月,江北办事处迁至扬善路42—46号玛瑙大厦。1993年2月更名为宁波市江北支公司。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3个全资子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下属的各支公司相应更名,江北支公司更名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承担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除人寿保险外的所有保险业务的责任。1998年12月,公司搬迁至槐树路36号港房大厦。
  1999年3月,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随之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各县(市、区)支公司也相应更名。2003年7月,总公司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发起成立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所有业务。同年11月,公司在香港上市,成为“保险第一股”。随着总公司的更名,江北支公司同步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下设慈城、洪塘、甬江、庄桥4家营销服务部,有从业人员52人,其中在编职工21人。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相对于人寿保险亦称为非寿险。自1988年以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主要承办企事业单位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责任险、农业保险公司及短期意外险、健康险等,险种近300种,公司业务在江北区财险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1988年,人保江北办事处共支付赔款8.8万元,其中企财险赔款2.2万元,家财险赔款2.7万元,运输工具及责任险赔款3.7万元。1989—1996年,人保江北办事处共处理赔款案件1.6万起,支付赔款7297万元。1997—2002年,中保财险宁波市江北支公司共计支付赔款10933.1万元,其中企财险赔款1183.5万元,家财险赔款218.1万元,车辆险赔款8948.2万元,货物运输险赔款453.7万元。2003—2007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共计支付赔款10523.4万元,其中企财险赔款421.4万元,家财险赔款72.1万元,车辆险赔款9489.8万元,货物运输险赔款171.1万元。2005年支付枫林绿色能源电厂赔款55万元,支付恒逸聚合物公司赔款28.3万元。2007年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当年支付农民赔款6.6万元;承保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支付赔款12.5万元;支付沪甬电力公司赔款33.7万元。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6年7月分设后,在江北设立了一个业务部,从属于宁波城区支公司。1996年下半年的保费收入500余万元。2005年4月成立了中保人寿保险的区属机构——江北支公司。其时,中保人寿已经成功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两地上市,改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4年成功跃入世界企业500强。到2008年,中国人寿江北支公司的保费收入6919.56万元。
  第二节 证券
  光大证券宁波槐树路营业部
  光大证券宁波槐树路营业部的前身是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扬善路营业部,成立于1992年,是宁波市最早设立的营业部之一,原址位于扬善路42—46号,后来由于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不善,于2000年被责令破产关闭,由宁波证券(即后来的天一证券)托管合并。同年12月,迁址槐树路36号港房大厦2—3楼,营业部也随即更名为天一证券宁波槐树路营业部。2006年7月,天一证券因经营问题被责令行政清理,由光大证券整体托管。2007年,正式更名为光大证券宁波槐树路营业部。2006年,光大证券宁波槐树路营业部新开户数19660户,全年证券交易量1032302万元。其中,A股交易量655633万元,B股交易量1900万元,债券交易量489万元,基金交易量11459万元。2007年,新开户数15017户,全年证券交易量3081972万元。其中,A股交易量2787929万元,B股交易量13637万元,债券交易量309万元,基金交易量28831万元。2008年,新开户数11607户,全年证券交易量1419634万元。其中,A股交易量1299394万元,B股交易量1858万元,债券交易量710万元,基金交易量10338万元。截至2008年底,光大证券宁波槐树路营业部有职工16人。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成立于2002年,其前身是金港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人民路营业部,地址在人民路65号金港大厦3楼,营业面积2000多平方米。总公司在上海。
  2007年,营业部证券交易量104.09亿元,其中A股交易量96亿元、基金交易量13962万元、权证交易量64831万元。2008年,营业部全年证券交易量52亿元,其中A股交易量47.44亿元、基金交易量5618万元、权证交易量39474万元。截至2008年底,营业部员工12人,拥有客户6400余户,客户资产近2.7亿元。

附注

①2007—2009年因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对城区支行实行扁平化管理,利润统计仅及江北支行营业部。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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