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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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57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招商引资
分类号: F752.855;F832.6
页数: 17
页码: 711-727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90年~2008年宁波市江北区招商引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贸易经济 招商引资 江北区

内容

第一节 概况
  宁波开埠以来,江北地区虽有一些外商开设的洋行,但真正意义上的招商引资,始于20世纪90年代。
  招商机构与队伍
  1990年7月,宁波市江北外商投资事务所成立,从项目洽谈、落实厂房、项目审批、设备报关等为投资者提供全程服务。1993年,洪塘镇率先成立外资办,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各镇(乡)也相继落实外经贸、外资工作联系人,并发展为招商办;全区外经贸工作网络初步建立。1993年3月,具有一定影响的台资企业——宁波富声达电机有限公司落户洪塘镇,随后又陆续引进10余家相关台资企业,形成电声系列产业集群,带动了相关企业的聚集和产业链的延伸。1998年,江北区进一步理顺、建立与各镇(乡)招商办的工作关系,明确由区外经贸局沟通与市开放办、市外经贸委投资促进处、市招商中心的关系,并建立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2000年,各镇(乡)分别成立招商中心,并配备工作人员;各街道也竞相效仿;江北区共有此类招商引资机构11个、专兼职人员35人。2001年5月,区招商局成立(在工业区管委会挂牌),内设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以便与宁波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相对应;同时设上海招商办、深圳招商办。2007年3月,招商局与区外经贸局(贸易局)合署办公。2008年,招商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完善了“1十10”(区招商局加上湾头开发办、工业区、慈城镇及7个街道)招商网络体系。是年12月,区招商局整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招商一科、招商二科,编制10人。
  投资环境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 1992年11月,江北区在甬江镇常洪设立宁波市江北工业区。1993年,在乍浦乡(今慈城镇)设立私营工业城。2000年12月,在庄桥镇设立宁波市江北工业科技园区。2001年4月,在庄桥、洪塘、慈城一带设立江北投资创业园区。2004年,上述的工业区、工业科技园区和投资创业园区,统一改名为江北投资创业中心A区、B区、C区。中心立足于开放兴区,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配套,已成为全区招商引资的主要区域。此外,慈城镇和甬江、庄桥、洪塘等街道也各自设立工业园区,以吸引外来客商的投资。
  1996年,区委、区政府负责按“四自”公路的方式实施江北大道工程,以改善江北中西部的交通状况,推动中西部区域及沿路地块的开发建设。同年,继110千伏江北变电所、110千伏慈城变电所之后,又新建110千伏的孔浦变电所。进入21世纪,110千伏玛瑙变电所、110千伏林沐变电所、110千伏荐江变电所和220千伏洪塘变电所也陆续建成。至2008年,江北地区共有110千伏变电所6座,主变压器12台,主变压器总容量46.6万千伏安;220千伏变电所1座,主变压器2台,主变压器容量36万千伏安。其间,区内道路、供水、排污、通信等基础设施也开始大规模建设。(详见本志有关编、章、节)
  “软环境”建设 1999年9月,宁波市开展外商投资环境整治月活动,集中为外商排忧解难,并确定每年9月开展一次活动;2004年起改名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江北区外经贸局每年配合市外经贸局开展此项活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逐年提高。2001年8月开始,江北区给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生活畅通卡”持卡人可享受公安、交警、卫生、教育4部门的优惠政策,至今已发放此卡128张。2003年12月,,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设专门窗口,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在项目申办、报批等过程中实行“保姆式服务”;在项目投产后进行“跟踪服务”和“终身服务”。2004年起,区招商部门从网上搜集世界各地产业发展信息,对不同行业企业的投资需求进行归类,然后有针对性地编发电子刊物,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寄发有关行业的世界知名企业,逐步建立起遍布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网络。招商方式的不断创新和日趋合理,推进了江北区招商引资工作向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方向发展。2005年,区外经贸局对新加坡建设集团长达4年之久的跟踪联系,终于促成新加坡凯德置地有限公司投资1.8亿美元的“宁动”地块高档商务房产项目的落实开发。2006年、2008年,该公司又分别追加投资1087万美元和5001万美元用于“宁动”其他相关地块的高档商务房产开发建设。
  引资规模、产业分布与成效由于受区域环境等因素限制,1988—1999年,江北区招商引资发展速度相对较慢,外商到江北区投资项目较少且规模普遍偏小,单个项目总投资均在1000万美元以下。进入21世纪,江北区的招商引资才渐入佳境。2005年,合同利用外资(含港、澳、台资,下同)首次突破1亿美元。2006年、2007年的“合同外资”和“实到外资”双双超过1亿美元,在宁波市各县(市、区)中的相对位置不断提升。1988—2008年,江北区共引进外资项目569项,其中,合资284项,合作4项,独资281项。总投资140904万美元,注册资本89019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78686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3015万美元。2008年,外资项目单体投资平均规模超过500万美元。2000—2008年底,全区累计引进1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现有22个,成为江北区利用外资的主要带动力。
  2001—2008年,江北区还引进内资,项目4327个,协议投资总额238.16亿元,注册资金115.26亿元①。
  1995年以前,江北区引进的外资项目多在工业领域,并以纺织服装、文体用品、电子电器、五金机械类居多;此后,开始从工业项目发展到农林、交通、商业、餐饮、仓储、文化娱乐、房地产、公用事业、现代服务和物流业等行业。1995年6月,全区首家服务业外资项目——宁波日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成立,总投资65万美元,合同外资37.5万美元,由来自加拿大的严氏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金宝集团有限公司合资,专营电脑检测、进口汽车维修。2005年,引进宁波首家外资地产开发公司—凯德置地。2006年7月,引进由龙华汽车有限公司(香港)投资1000万美元的港商独资企业——宁波龙华雷克萨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次年即实现营业收入3.8亿元,纳税388万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6亿元,纳税1158万元。2006年,全区首家农业外资项目——宁波旺旺花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总投资50万美元,由来自英联邦成员国巴巴多斯的SANWANTHOLDINGS有限公司投资,专营花卉培育及销售。2008年,宁波首家国际连锁游艇俱乐部——莱悦游艇俱乐部等一批优质服务业企业相继落户江北区。是年,雷克萨斯、宝马、斯巴鲁等一批高档品牌4S店也相继营业。
  2008年,全区有295家外商投资企业投产运作,实现销售(营业)收入88.37亿元,纳税总额2.84亿元,利润总额3.41亿元。外商投资企业的从业人数27206人。至年底,全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近10%。
  第二节 政策
  产业政策
  1995年6月,国务院制定并颁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这个规定和目录将产业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4大类。
  1997年12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突出产业重点,更加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和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同时,充分体现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和鼓励外商举办出口型企业的政策导向。2007年10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和商务
  部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涉及5方面原则,即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调整单纯鼓励出口的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税收政策
  所得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与《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江北区对设在辖区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的项目,或者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且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以及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则按15%税率征收。对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产品出口企业在法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总产值的70%以上,可按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先进技术企业,在法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可享受2年免税、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开始施行。按照国务院规定,江北区对该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可以在该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该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可以在该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该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外国投资者将所获利润投资于一般企业(指非出口型和非先进技术型企业),投资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退回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40%。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外商投资企业在前期投资以后,进行多次追加投资所形成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包括未形成新的生产经营项目的追加投资),凡没有与前期投资项目一并享受过定期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可以将该多次追加投资所形成的生产经营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计算其新增注册资本,该多次追加投资所形成的合并项目的新增注册资本符合财税部门规定条件的,可就该合并后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待遇。
  流转环节税
  1994年1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与国内企业统一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政策。对外国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应征增值税的产品直接出口,增值税税率为零,即最后一个环节不征增值税。出口产品所包含的税额,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产品销项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给予退税。
  进口环节税
  1991年起,中国政府8次降低进口关税税率。至2008年底,平均关税税率已降至16.5%。1996年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追加投资进口的本企业生产用设备、营业用设备、建筑材料等免征进口税。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元器件、包装物料等免征进口关税(1995年12月28日国务院决定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对1996年4月1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和原材料,一律照章纳税)。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和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年,对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降低场地使用费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场地使用费,除城市繁华地段外,从场地使用起5年内免交;第六年至第十年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缴纳。
  外商投资的其他生产型企业的场地使用费,5年内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缴纳;对占用非耕地面积较大的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开发性的外商投资企业,从第6年起还可以从低收取场地使用费。
  其他综合政策
  1999年8月,外经贸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就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鼓励技术开发和创新 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属于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征进口税收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以及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其采购的国产设备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外国企业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免征营业税;凡属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及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执行。
  为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允许1993年底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在2000年底前,选择执行“不征不退”或“免抵退”政策(只能选择一次)。
  金融支持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融资时,允许中资商业银行接受外方股东担保。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质押方式向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外商投资企业所有外汇资金均可作质押;对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可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取消外汇质押、外汇担保项下的登记手续和对提供外汇担保的外资银行信用等级的特别限制。外方股东担保和外汇担保人民币贷款应符合产业政策,可用于满足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需求,但不得用于购汇。
  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缓解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时中方股本金不足问题;同时允许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股东应增加的股本金同步到位的前提下,对中方股东发放一定比例的股本贷款。
  允许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外方投资者海外资产向境内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提供抵押,由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分行或国内分行向其发放贷款。
  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发行A股或B股。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向在国家重点鼓励的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履约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
  政府奖励引资者政策
  2001年5月,江北区招商局成立,着手建立招商引资责任机制,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力度,并对招商引资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是年,江北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规定,外资一、二产项目落户在江北后,对引荐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外商实际投资额10万~100万美元的,按实投额的0.5%给予奖励;100万~500万美元的,按1%给予奖励;500万美元以上的,按1.2%给予奖励。但单体项目奖励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外资三产项目按一、二产项目标准的50%给予奖励。奖励经费由区财政负担70%,项目受益单位负担30%。
  2002年,江北区政府出台《关于调整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的意见》。文件规定,外资一、二产项目落户在江北后,对引荐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外资实际到位注册的资金50万~300万美元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3%给予奖励;300万~500万美元,按0.5%给予奖励;500万美元以上,按0.7%给予奖励。外资三产项目按一、二产项目标准的30%给予奖励。奖励经费由区财政负担70%,项目受益单位负担30%。
  2004年,江北区政府出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荐有功人员奖励政策的意见》。文件规定,外资项目落户在江北后,对引荐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引进合同外资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以上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3%给予奖励;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的,按0.5%给予奖励;500万美元以上的,按0.7%给予奖励:1000万美元以上的,按0.8%给予奖励。一、三产项目不足100万美元的,按照实到100万美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对引进区外资金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凡引进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一、二产业项目
  ,实际固定资产投入达到规定要求的;内资三产项目,其当年固定资产投入100万元以上或当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均按注册资金的0.3%给予奖励。奖励经费由区财政负担70%,项目受益单位负担30%。内资三产由区财政及项目受益单位各承担50%。
  2005年,江北区政府发出《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对符合产业目录,合同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二产项目,实到外资500万~1000万美元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引进区外资金且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二产内资工业项目实到资金5000万~1亿元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1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引进服务业项目,的有功人员,实到外资30万~100万美元的,奖励1万元;实际利用外资100万~300万美元的,奖励3万元;300万~500万美元的,奖励5万元;500万~1000万美元的,奖励10万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同时,对引进区外资金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凡引进注册资金在1000万~3000万元的,奖励3万元;5000万~1亿元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1亿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注册资金到位在300万~1000万元,当年固定资产投入在100万元以上或当年实际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奖励经费由区财政及项目受益单位各承担50%。
  2007年,江北区委、区政府制订出台《关干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奖励工业项目引荐人,奖励标准为:新引进当年实到资金1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资项目按实到外资的0.15%给予奖励;新引进实到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项目按实到资金的0.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20万元。奖励工业以外项目引荐人。新引进当年实到,外资10万美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和50万美元以上的其他外资项目分别按实到资金的0.3%和0.2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20万元;新引进实到资金1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内资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内资项目分别按实到资金的0.15%和0.1%给予奖励。宁波市大市外项目奖励金额增加50%,最高奖励额,20万元。对国内外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和制造业知名企业引荐人,在上述引荐奖基础上(不计最高限额),再增加50%的奖励,最高奖励额50万元。奖励经费由区财政负担70%,项目受益单位负担30%。根据以上政策性文件规定,2002—2008年,江北区共奖励招商引资引荐者180人次,累计奖励金额450余万元。
  第三节 活动
  1989年,江北区组织编印区情简介、企业产品目录、外商投资优惠政策,推出招商项目。是年3月15—23日,邀请并接待美国法戈—默海德地区经济代表团一行11人,区各有关局和区外贸公司等28家企业参加,双方就经济、贸易等方面合作进行坦诚、友好的会谈,达成合资经营、贸易合作等项目18个,意向合资总投资额262万美元。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江北区第一次招商引资活动。
  1993年6月22—25日1993年浙江省投资洽谈会在杭州黄龙饭店举行,江北区组团参加洽谈会,发布招商项目44个,签约,项目17个,总投资893万美元,协议外资401万美元。
  1994年3月,江北区参加在香港举行的宁波经贸投资洽谈会,推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45个,发放中英文招商资料810份;5月,参加1994年宁波国际招商节活动。1995年10月,新编印江北区招商资料,又编入35个对外招商项目建立区、乡镇项目资料库,并与市招商中心实现招商信息联网;是年11月,成功举办1995年江北区,深圳海外侨胞联谊会,签订3个合资合作意向合同,并接受侨胞捐资。
  1999年6月8日,第一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在宁波举行,此后每年举办一届。这是浙江省综合性的对外经济贸易交流活动,是浙江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的载体,也是浙江走出国门、走向国际的重要平台。第一届浙洽会上,江北区签约外资项目13个,总投资5556万美元。其中投资2980万美元,协议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的华辰花园开发项目和投资510万美元的慈城迈克霖新型建材项目列入浙洽会重点签约项目。浙洽会期间,江北区接待港澳台地区、欧美、日本、中东及非洲客商172人。同日下午,华辰大桥开工典礼在庄桥镇后姜村桥址现场举行。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张廷翰,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张伟超,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刘锡荣,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李青等中央、省、市、区领导和施工单位员工、当地干部群众共300余人参加开工典礼。
  1999年,区政府组织庄桥、慈城、洪塘、甬江、工业区等单位赴广东、深圳、福建等地招商,并分别在东莞、宝安、厦门等地聘请招商代理人。是年4月,区政府聘任台湾应氏集团总裁应明皓,香港祥丰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姚祥星,美国华辰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国金等14位人士为首批区招商顾问。2000年,江北区建立海外委托代理招商网络,由区外经贸局、区侨办牵头,聘请6名江北籍海外人士为
  区招商代理人。2000年,第二届浙洽会举行,江北区签约项目20个,总投资7279万美元,协议外资3411万美元。投资行业涉及工业、农业、商业等领域。接待新加坡、日本、法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客商100多人次。发放招商资料100多份。2001年,第三届浙洽会举行,江北区签约外资项目40个,总投资10381万美元,协议外资4738万美元。总投资3000万美元的宁波家世界波邦超市项目和总投资1000万美元的光明眼病医院项目参加浙洽会主会场签约。2002年,第四届浙洽会举行,江北区签约外资项目47个,总投资8133万美元,协议外资4860万美元。接待客商264人。发放招商资料1500多份。2003年,第五届浙洽会举行,江北区签约外资项目21个,总投资15300万美元,协议外资9926万美元,其中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6个。接待客商260余人,重要团组有葡萄牙哥伦布集团、德国商会、台湾工商时报等。发放招商资料5000多份。2004年,第六届浙洽会举行,江北区签约外资项目14个,协议外资14480万美元。接待客商285人,其中重要团组有欧洲建筑与投资集团、德国工商总会、美国国际集团、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等9个。2005年,第七届浙洽会举行,江北区签约外资项目11个,总投资3.35亿美元,协议外资1.12亿美元。接待客商300人、团组9个。2006年,第八届浙洽会举行,江北区签约外资项目15个,总投资3.21亿美元,协议外资1.31亿美元。2007年,第九届浙洽会举行,江北区签约外资项目10个,总投资3.36亿美元,协议外资1.7亿美元。2008年,第十届浙洽会举行,江北区签约外资项目8个,总投资1.25亿美元,协议利用外资7797万美元,其中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5个。
  2002年,设计、编印新的《投资江北》,推出重点招商项目。通过驻外办事处、投资洽谈会和境外招商等途径发放招商资料1400余份,并利用招商网站发布招商信息。是年,全区共接待海内外客商2300多人次、团组33个,获取招商信息289条,落户外资项目70个。2003年8月8日,江北区在上海宣传投资环境,举办“三大园区”推介活动,邀请多家跨国公司驻上海办事处人员参加,当地的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是年,又在本市慈溪举办外滩国际商务区推介会,向投资者介绍外滩国际投资区的投资优势、项目定位和发展方向等,许多客商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有10多位客商当场签下投资意向书,总投资额超亿元。
  2007年6月,江北区在宁波大剧院承办宁波首届国际游艇展。来自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的12家企业28艘游艇参展,到场客商及来宾2.5万余人,其中境外客商250人。现场成交游艇、皮划艇6艘。澳大利亚莱悦游艇俱乐部和飞浪游艇公司正式入驻江北区,其中宁波飞浪游艇有限公司总投资3000万元。是年9月,江北区参加在香港举行的甬港经济合作论坛。在该论坛开幕式暨宁波中心城区发展与香港服务业合作洽谈会上,江北区有2个项目签约,分别为奔驰4S店项目和中裕投资公司项目。总投资4500万美元,协议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在开幕式上,江北区对重点开发区块——湾头商务休闲区和荪湖旅游度假区项目进行推介,并与台湾三宝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等客商进行洽谈交流。同年11月18日在宁波远洲大酒店举行
  服务业推介会,有200余名中外客商与会,江北区推介18个服务业招商项,目,其中包括“1842外滩”创意产业基地、江北大道设计企业集聚区、宁波港桥门户经济服务区等。2008年6月8日,全省首个国际游艇俱乐部——“莱悦”开业典礼在老外滩游船码头举行。这使宁波成为继上海、三亚、青岛之后的全国第四个国际游艇网点。澳大利亚驻沪总领事馆副总领事芮济圣、中国船舶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杨新发及市、区有关领导出席开业典礼。是年11月,区招商局组织人员赴大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招商活动,并就学习借鉴大连服务外包的先进经验与该院进行交流,对双方的合作进行探讨。同月,区招商局组织人员赴上海大宁国际广场参加中国商业地产大会,大连万达、宝龙地产、远洋地产等国内知名开发商和宜家、麦德龙、星巴克等国际品牌零售商共120余人参加会议,江北就贝家巷地块、北岸财富中心等重要招商区块与有关投资者进行交流、洽谈。
  1999—2008年,江北区共参加浙江省投资贸易洽谈会10次,签约项目199个,总投资17.28亿美元,协议利用外资9.2亿美元。
  第四节 外省市投资
  2002年以前,江北区引进内资项目少,引资总规模和单体规模均不大。
  2002年,江北区共引进内资项目443个,注册资金5.32亿元。2003年,江北区建立和健全招商网络,制定国内(市外)招商引资考核实施办法,并将指标分解,层层落实到各镇、街道、工业区等地区及部门。同时,完善《国内招商引资引荐者奖励实施细则》,使其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开始步入正轨。是年,共引进内资项目519个,注册资金7亿元。2004年,江北区充分利用浙江经济贸易洽谈会、消博会、上海推介会等多个载体,广泛宣传区域投资环境,扩大江北的对外影响,内资招商项目在总量、规模、质量上取得全面突破。全年引进内资项目613个,注册资金10.41亿元。
  2005年,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制约,用地指标被冻结,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缺失。为此,江北区加强对存量资源的挖掘,出台政策,鼓励已引进企业的增资扩股,并加强在服务业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改变以工业招商为主的格局。全年引进内资项目553个,注册资金15.5亿元。2006年,本着“退二进三”的原则,加大引进内资的力度,内资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平稳发展。全年引进内资项目590个,注册资金16.89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8.97%。2007年,江北区致力于提高引进内资项目的质量和水平,把招商引资的重点转向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是年,引进内资规模创出新高,全区共引进内资项目644个,注册资金22.59亿元。其中,大项目8个,注册资金3.8亿元;引进三产项目449个,注册资金18亿元,占内资项目总数的78%。
  2008年,江北区利用其他省、市投资呈现出高速增长、规模迅速扩大的势头。外省、市投资项目159个,注册资金10.22亿元,实际利用外省、市投资6.61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有29个,投资4.75亿元;引进三产项目39个,注册资金5.72亿元,占外省、市投资项目总数的56%。
  2001—2008年,江北区共引进内资项目4327个,协议投资总额238.16亿元,注册资金115.26亿元。
  第五节 外国及港澳台投资
  国际租赁与补偿贸易
  1983年,宁波市第二羊毛衫厂租赁日本昭和利市(香港)有限公司电子织机等7台,租赁期一年,租赁费182.52万日元,与国内设备配套形成生产线,年产提花羊毛衫9万件,产值180万元,利税25万元,期满结束。
  1988年,江北区上海21棉纺厂慈城针织厂引进香港郑氏洋行二手设备——大圆筒针织机20台,价值160万港元。1990年11月,江北区外贸公司进口香港中兴纺织染五金器材行纸管机1套,价值3万美元(扣除设备维修费950美元)。这两项补偿贸易均履行合同规定的补偿期,以生产的产品作补偿。
  外国及港澳台投资企业
  总体情况 1988年8月,江北区引进港资,成立第一家甬港合资企业——宁波祥丰工艺手套有限公司。11月,宁波市第二羊毛衫厂、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宁波分公司与中国拉丁美洲进出口巴西有限公司合营开设宁波甬美毛针织有限公司。此系江北区引进的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20世纪90年代开始引进台资,并逐年增多。1990年,引进台资,开办宁波发晖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至2000年,江北区共引进外资项目183个,总投资15415万美元,注册资金11414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8088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786万美元。但2000年前,江北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可供投资的区块小且分散,加上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引进外资的总量和单体规模均偏小。总投资平均单体规模仅84万美元。
  2000年开始,宁波新一轮的城市建设拉开帷幕,江北区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2001年,区委、区政府下决心在江北中部地区设立较大规模的投资创业园区(后改投资创业中心)。2004年,甬江镇、庄桥镇、洪塘镇相继改为街道,城区框架拉大。同时,全区上下加强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由此,本区外资利用才渐入佳境。2001—2008年,江北区引进外资项目386项,总投资125486万美元,注册资金77605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70598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8363万美元。总投资平均单体规模达325万美元。
  1988—2008年,江北区共引进外资(含港澳台资)项目569个,其中合资项目284个,合作项目4个,外商独资项目281个。总投资140904万美元,注册资本89019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78686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3151万美元。
  投资来源地 初期,除港、澳、台资外,江北区引进的外资多在东南亚、东北亚、北美,后逐步拓展至欧洲、非洲、西亚、南美洲、中美洲、大洋洲等地。至2008年,引进外资的来源地已遍布世界五大洲,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
  港澳台投资 改革开放初期,江北区引进的外资多为港资。1988年8月,宁波工艺手套厂与香港祥丰企业有限公司合作开设宁波祥丰工艺手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14万美元,港商投资3万美元,当年9月投产。此系江北区第一家甬—港合作企业。
  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江北区抓住日元、台币升值的机遇,积极吸引台商等境外客商投资。90年代开始,引进台资逐年增多。1990年,与香港特区的合资项目有宁波乔慈灯饰有限公司,与台湾地区合资的有宁波发晖运动器材有限公司。1991年,民营企业——宁波甬微轴承机械有限公司引进港资,成立合资企业——宁波精微轴承机械有限公司。1992年,与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的合资项目、独资项目有宁波梦神床垫机械有限公司、宁波凯利斯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东达电机有限公司等15家。1993年,洪塘镇引进具有一定影响的台资企业——宁波富声达电机有限公司(以后又陆续引进10余家相关台资企业,形成电声系列产业集群,带动相关企业的聚集和产业链的延伸)。是年,港资、台资项目还有宁波新时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宁波昌祺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宁波贝斯特纺织有限公司等25家。次年,庄桥镇引进台资企业——宁波美可泰锁业有限公司。1995年,与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的合资项目、独资项目有宁波太中电声器材有限公司、宁波康达制刷有限公司等15家。1996年,与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的合资项目、独资项目有宁波日新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易中工艺品有限公司等9家。1997年,与香港特区的合资项目、独资项目有女儿红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等4家。1998年,与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的独资项目有宁波海搏钓具有限公司等4家。1999年,来自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的独资项目有宁波信嘉电子有限公司等6家。
  2000—2008年,江北区共引进港资、台资项目196项,其中比较知名的企业有宁波康赛妮毛绒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嘉隆工业有限公司、宁波勒克斯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东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洲升太阳能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永恒磁器件有限公司、宁波保康光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中港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宁波保康光明医院有限公司、宁波亚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市生命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丰华江海仓储有限公司、宁波迪圣酒吧文化有限公司、宁波柏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锦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德和置业有限公司、宁波英丰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欧迅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宁波韦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宁菲祺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南波万实发展有限公司21家。
  至2008年末,江北区共引进港资企业207家、台资企业91家。港、澳、台资企业占全部外资企业总数的52.37%(指企业个数比例)。
  外国投资 1988年11月,宁波市第二羊毛衫厂、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宁波分公司,与中国拉丁美洲进出口巴西有限公司合营,开设宁波甬美毛针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万美元,外方投资25%,计30万美元,合营期15年,当年12月投产。此系江北区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20世纪90年代始,民营企业成为引进外商投资的生力军。1993年,民营宁波江北继电器厂通过专业招商,引进美国海斯克国际元件公司前来合资,专业生产各类继电器,出口美国市场,以外资带动外贸。1994年,甬江镇引进慈溪实业人士开办的宁波信远工业器材有限公司引进日资,分别开办1家合资企业和1家合作企业。1997年,民营宁波甬微轴承机械有限公司与美商成立合资企业——宁波双锦精微轴承和机械有限公司。2006年,民营宁波信远工业器材有限公司引进德资,分别成立2家高科技企业——宁波西格里信远石墨有限公司、宁波易天地信远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1991—1999年,江北区共引进外商投资项目56项,其中比较知名的企业有宁波鑫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宁波祥通制衣有限公司、宁波保润化妆品有限公司、宁波甬江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宁波亚历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信远工业器材有限公司、宁波海彼尔锁业有限公司、华辰(中国)有限公司、宁波日美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宁波泰克尼康铜业有限公司、宁波海德时装有限公司、宁波伍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平直针织有限公司、宁波日晟机械有限公司15家。
  2000—2008年,本区引进外商投资项目显著增多,达194项;规模增大,平均投资规模为413万美元。其中比较知名的企业有宁波华鸿时装有限公司、宁波华森塑胶有限公司、宁波洪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强鑫(宁波)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泛德压铸有限公司、宁波万华塑钢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太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家世界波邦超市有限公司、宁波威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宁远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圣力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宁波瀚珍舫餐饮有限公司、宁波三银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创富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万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宁波晨永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新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凯德新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8家。
  至2008年,外国投资项目累计共271项,其中中外合资143项、中外合作3项、外商独资125项,合作国别、地区40个,合同总投资额86655万美元,注册资本51963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额46230万美元。在外国投资271家企业中,美国64家,日本27家,澳大利亚17家,韩国14家,加拿大13家,新加坡13家,英属维尔京群岛11家,英国11家,萨摩亚11家,意大利8家,德国10家,法国10家,荷兰8家,马来西亚8家,新西兰7家,西班牙5家,以色列4家,巴拉圭3家,挪威、比利时、巴西、尼日利亚、菲律宾、瓦努阿图共和国、印度、毛里求斯、阿联酋各2家,瑞士、波兰、叙利亚、赞比亚、刚果、也门、墨西哥、文莱、列支敦士登公国、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瑞典、俄罗斯各1家。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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