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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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51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
分类号: F124.5
页数: 2
页码: 561-5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5年~2008年宁波市江北区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发展情况。
关键词: 土地流转 规模经营 江北区

内容

1985年后,全区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大批农村劳动力开始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村,出现有田无人种或有人缺田种的新情况;并出现农户愿意转让承包耕地,甚至抛荒的新情况。区、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级组织,遂帮助农户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土地规模经营。1994年,全区经营10亩以上耕地的种粮大户已发展到2286户,经营面积48981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137928亩的35.5%。1996年,区委进一步明确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开展按人口承包口粮田、按劳动力承包责任田的“两田制”工作。是年,全区有97个村实行了“两田制”,其中划分为口粮田的面积35416亩、责任田面积80743亩。种田大户承包面积占全村耕地面积50%以上的村(即规模经营村)74个。同时调整插花地面积3739亩,完善承包经营合同7579份。
  2002年,针对全区土地流转中个别地方存在的问题,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在土地流转中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稳制活田,三权分离”①的原则。2006年6月,全区经营10亩以上耕地的面积30633亩,其中经营10~20亩的面积9585亩,20~50亩的面积6453亩,50~100亩的面积5148亩,100亩以上的面积9447亩。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2905户,流转面积14149亩,其中农户自发流转面积7597亩,涉及农户1389户;委托流转面积6552亩,涉及农户2152户;流转期限1年以下的面积为3788亩,1~5年的为8212亩,5~10年的为1260亩,10~20年的为638亩,20年以上的为251亩。至2008年,实现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占总面积的65.5%。2007年、2008年,洪塘街道办事处连续获得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附注

①稳制,即稳定土地承包责任制;活田,即耕地有序流转,摘活经营权。“三权”即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按宪法属集体;承包权,属承包土地的农户:经营权,属实际耕种的农民或其他经济组织。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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