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渔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50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渔政管理
分类号: F326.4
页数: 3
页码: 541-54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4年~2004年宁波市江北区境内渔政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渔政 管理工作 江北区

内容

江北区的渔政管理水域以姚江及其支流为主。主要管理内容是水域污染引起死鱼事件的协调处理,资源放流增殖,对电鱼、毒鱼、炸鱼等偷捕鱼行为的查处,初级水产品质量检查。1984年,江北区渔政管理站成立。1985年,江北区公安分局批准姚江渔业派出所建立。1991年,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建立,下设6个分站(即姚江4个水产养殖场加洪塘、庄桥镇)。1993年,姚江渔业派出所撤销。2003年,区渔政站改为江北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
  渔政站成立之初,首先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改变沿江农民素有在姚江捕鱼的传统习惯。对各箔口进行日夜值班2年左右,检查外来渔船,不准其入荡捕捞。其次是协调渔农关系。20世纪90年代始,渔政管理工作的重点转向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姚江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1999年实行网箱养殖后,渔政管理工作从增殖放流转变到维护各网箱养殖户之间的界限划分和权利平衡。2004年网箱拆除后,姚江实行持证捕捞,渔政管理的重心又回到打击电、毒、炸等偷捕鱼行为,保护姚江渔业资源。
  调解处理死鱼事件,是渔政工作的重点。随着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工业污水排入姚江,致使水质日趋恶化。1978—1993年底,发生重大污水死鱼事件共18次,死鱼101万千克,经济损失242.52万元。1994年初至2003年底,发生各类大小污水死鱼事件共44次,死鱼774万千克,经济损失1914.94万元。2003年发生的“8·13”特大死鱼事件,涉及姚江4个水产养殖场中的3个场(第四养殖场除外)的全部水域,约1万只网箱,影响渔民220多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50余万元。据宁波市和余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姚江水质测定,姚江水体溶解氧接近于零,鱼类皆因缺氧死亡。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协调会议,下发《姚江死鱼事件专题协调会议纪要》,救助受灾渔民338万元。历次死鱼共计赔偿(救助)531.16万元。
  姚江水体污染还造成渔业生物资源的严重破坏,使一些名贵鱼类,如鲈鱼、鳜鱼、鲻鱼、鲚鱼、银鱼等绝迹;河鳗、毛蟹、甲鱼、河蚌等所存无几。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江北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