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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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49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林业
分类号: F326.2755
页数: 9
页码: 518-526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56年~2007年宁波市江北区林业经济发展情况。
关键词: 林业 林业经济 江北区

内容

第一节 林业资源
  新中国成立以来,省市林业部门在1957年、1974年、1984年、1997年、2006年对江北地区进行过5次林业资源普查。江北区森林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貌、土壤、气候与生态环境均有利于林业的发展。但境内森林面积不大,人均林地面积更少,森林覆盖率不高,资源相对缺乏,显得十分珍贵。林地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丘陵地区。地理位置正处在丘陵向平原过渡,坡度较缓,其间形成许多小山岙,如金夹岙、郭塘岙、季岙、毛岙、黄夹岙、七夹岙等。全区山地多数土层深厚,土壤为红壤,成土母质为侏罗纪浅色凝灰岩经风化后的坡积体和残积体,有机质含量2.6%,pH4.5~5.5。红壤中黄泥土面积占85%,保肥、保水性能较差,适宜发展毛竹、杨梅等经济林种。
  林地面积与林木蓄积 解放初,江北地区山林植被面貌尚可。1956年8月1日受特大台风影响,林木损失约800立方米。1958年大办钢铁,砍伐林木约4700立方米,使疏林、荒山面积骤增。此后经过停垦还林、封山育林、造林育林等措施培育了一批幼林;但林地面积不清,林木蓄积不明,没有林业资料积累。1963年起,山区、半山区公社及大队建立山林专业队41个,实行封山育林和有计划地开展留笋养竹,同时营造部分经济林木,采取“以短养长”办法,使山林面貌有所改观。
  1984—2006年的22年间,全区林业用地由57258亩发展到73876亩;有林地由41010亩增加到66123亩。增加的面积主要是平原林网、绿化林带、经济林以及消灭荒山、荒地的面积。其中,竹林面积从7514亩增加到22815亩,经济林面积从4764亩增加到15163亩,松林面积从34323亩减少到11741亩,阔叶林从1882亩增加到20612亩。区林木蓄积量从42669立方米上升到125417立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从15.8%上升到23.1%,提高7.3个百分点。
  林业权属 江北区山林权属以集体所有为主,国有林较少。据1984年资料显示,江北区共颁发山林权证面积57907.9亩,证书3294张,其中集体所有山林42380.7亩、国有山林628.6亩,其余属自留山、承包山。至2006年,江北区林地面积(包括平原经济林,如葡萄、黄花梨等果木林的面积)73876亩。全区已建设公益林面积(包括种植业中的果树、茶叶和花卉等作物)53229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9633亩、区级生态公益林33596亩。
  森林类型 按2006年统计,江北区林地中,人工林为43998亩,占全部有林地面积的60.8%;天然林为28346亩,占全部有林地面积的39.2%。经济林多为人工营林,种类较多,有不少名特优产品,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2006年的有林地中,幼龄林面积27792亩,蓄积量51415立方米;中龄林面积9617亩,蓄积量31926立方米。中、幼林面积、蓄积分别占乔木林地面积、蓄积量的86.4%、73.6%,近熟林及过成熟林分别占乔木林地面积、蓄积量的13.6%、26.4%。
  第二节 植树造林
  民国17—18年(1928—1929)慈溪县在大宝山种植马尾松等10亩。民国19年(1930)在慈湖四周、县立苗圃至农林场道路两侧,和城墙基地,种植白杨、垂柳、花桃等共5500株,计20亩。民国36年(1947)3月12日慈溪县府在慈湖湖滨种植冬青干株。经向老农等调查访问,解放前本地区荒山不多、近熟林也不少,。慈城镇公有村保存下来的一株金钱松,为抗日战争以前所种植;国庆村一株大枫树胸围2.45米,也有百年历史。1958年以前,今慈城镇的金沙、五联、南联、公有、毛力、毛岙等村和清道观附近,尚有许多合抱大树;“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遭受破坏,总计砍伐林木4710立方米,荒山、疏林面积迅速增加。1963—1965年,山区干部群众开始实施封山育
  林、荒山绿化和培育苗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因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山林再遭破坏。云湖公社金沙大队近50亩已达挂果的梨园被改成“大寨田”;成片龙须竹园、小竹园也被改成“大寨田”。1973—1979年,郊区共营造马尾松为主的针叶林5779亩,各种经济林4904亩。
  1990年,江北区开展“灭荒”活动,1993年达标。1995年开展平原绿化达标工作,当年五星村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称号。1997年,全区达标,并获国家图10-5-2五星村村道绿树成荫林业部颁发的“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江北区开展高标准平原绿化工作,2004年获“浙江省高标准平原绿化县(市、区)”称号。2001—2006年,外漕、上邵、马径、李家、林家、邵家渡、五星7村获“宁波市园林式村庄”称号。2007年,金沙、三勤、西卫桥、冯家、畈里塘、上沈6村获“宁波市千村绿化工程示范村”称号。2008年,夏家、朱界、东邵、杨陈、毛岙5村获“宁波市千村绿化工程示范村”称号。是年,邵家渡、西卫桥2村获“浙江省绿化示范村”称号。
  义务植树 1985—1990年,宁波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干部与江北区机关干部,连续6年定点到江北区英雄水库附近的向夹岙义务植树造林,每年参加人数在300余人,共绿化荒山82亩,种植松树、杉木、湿地松5万余株。1998年,慈湖公园设立江北区纪念树种植点,翌年3月15日,区领导和干部、学生共500余人在此种下梅花等各类树木1000余株。台湾同胞40余人在慈湖环湖种植纪念树——杨柳50余株。是年植树节期间,全区共义务种植各类乔灌木151230株、绿篱3200米,义务植树率达95%以上。2000年3月10日市、区领导、青年志愿者和当地驻军、机关、街道、乡(镇)干部职工共800多人,到洪塘镇义务种植香,樟1150株、象牙竹3300株,长度近5公
  里。2007年3月7—30日全区共种植木荷、银杏、栾树、桂花、红叶石楠、梅花等树木20余个品种计10万株。2008年,全区,近2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共种植茶树、香樟、木荷、喜树、桂花等树木20余个品种计20余万株。
  第三节 森林保护
  病虫防治 1971年,马尾松松毛虫暴发,涉及妙山、乍山、慈城等公社(镇),危害面积3000亩。是年6月,宁波地区飞机防治松毛虫指挥部组织飞行10架次,向危害区内飞洒农药,防治面积3000亩,松毛虫平均死亡率92%。以后几年,松毛虫虽有发生,但均未成灾。1984年,江北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和江北区森林植物检疫站成立,有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员2名,负责全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1992年,洪塘荪湖村枫香林发生大面积天幕毛虫危害,市、区森防站采用“烟雾剂”防治,天幕毛虫死亡率98%。1992年开始,境域松林出现松树零星枯死,显微镜下检出拟松材线虫。1996年开始,枯死松树范围逐渐扩大,枯死松树株数逐年增加,尤以保国寺周边松林、慈城微波站周边松林受害最重,显微镜下已检出松材线虫。1998年,全区26个有山村不同程度发生松材线虫病,松树枯死6万余株。次年,全区4个乡(镇)的32个村共病死松树6万株,受害面积近1.5万亩。区森防站在疫区放置10只松墨天牛诱捕器,并挂放28万只肿腿小蜂,组织40余人的专业清理队伍,以压缩虫口密度,遏制松材线虫病进一步扩散蔓延的势头。2000年,4个乡(镇)的27个村、2万余亩松林遭受危害,枯死松树7万余株。区森防站继续对枯死松树进行清理,并做到伐根不超过10厘米,1厘米以上病枝全部烧毁,对下山的病死木先集中堆放,然后再进行熏蒸除害。2001年以后,松材线虫病病死树株数、危害面积逐年减少,达到了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数量目标。2005年8月,国家林业局划定江北区为松材线虫病疫区。2006年以来,有些香樟林带、毛竹受到樟巢螟及竹蝗虫危害,局部地区受害较严重。
  森林防火 1990年,江北区成立森林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001年11月成立区森林警察大队,并完善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区政府与各镇(乡)及保国寺风景管理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镇(乡)与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1998年以来的春节、清明节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各地各级组织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普及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2002年,在进山主要道口、村口设立130余块固定搪瓷宣传牌。作为宁波市23个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之一的慈城镇,防火办配备森林防火车1辆、三轮摩托车1辆、望远镜1副、风力灭火机80台、二号灭火工具100把、灭火弹4箱;同时建成防火隔离带8公里,设立永久性大型宣传牌10块,固定搪瓷宣传牌100块,各村刷写宣传标语2~3条。防火期间统一印刷“告农户书”,由村委会下发到农户。2006年,组建100人护林巡山队伍、30人专业扑火队伍和200名人员组成的义务扑火队伍。组建由区、镇、村三级林业管理人员组成的防火督察队伍。2007年上半年,森林警察大队出动执法人员共85人次,车辆45车次,制止违章用火行为4件次,张贴宣传标语30余条,发放告知信15000余封。2008年春节前后,区森林消防办会同区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为期1个月检查和督察,共出动执法人员97人次,车辆46车次,制止违章用火行为11次,查处火灾肇事2起2人。是年,全区有可用风力灭火器120台、二号灭火工具400把、灭火弹30余箱,柴刀、锯子等各种工具充足;又投资25万元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0余公里。
  第四节 山林管理
  依法护林
  历代官府均有封山育林措施。江北地区山民以立“禁牌”、订立乡规民约的传统形式封山育林。20世纪90年代初,区政府以文件形式公布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程序、费用缴纳办法和法律责任,其中有关费用缴纳办法由市林业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发文作统一规定。2003年,江北区举办林业法规培训班,对分管林业的乡(镇)长,重点村党支部书记、村长进行《森林法》、《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
  对经营单位执法管理 2002年,区林业主管部门对全区30多家木材加工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6家加工经营单位,罚款3600元,补缴育林基金23200元。2004年,全区有竹木加工单位21家,年加工经营木材2.5万立方米,年产值近2500万元。为保护江北区现有森林资源,再次对全区所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处理5家,罚款3000余元,补缴育林基金3000元;并对业主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交流,达成共识。2005年,共出动130人次,检查处理案件16起。其中,处理木材加工厂13家次,行政罚款43120元;处理过失案1起、森林火灾1起,行政罚款500元;处理滥伐林木1起,行政罚款3941元。2007年共检查木材加工企业12家,制止违规占用林地4起。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2003年国内“非典”爆发期间,区林防部门清查宾馆、饭店、酒楼23家,农贸市场12家次,没收青蛙150千克、蛇65条,收缴放飞各种鸟类18羽,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只。同时,划定以保国寺为中心,荪湖、鞍山、灵山、宁波都市农业园区为两侧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域。2004年,共清查饭店、宾馆、酒楼13家次,没收、收缴放生各种鸟类30余羽,蛇10余条。设立以保国寺为中心,包括周边村庄、园区、水库等11200余亩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和放生点。由佛教人士和共青团组织,先后在保国寺进行5次放生活动,共救护、放飞各种野生鸟类12次,计2万多羽。2005年查处非法出售野生动物1起;突击检查经营场所15家次,排查重点保护区5次,野外放生10只,移交动物园各类动物12只。4次组织社会慈善人员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保国寺)进行野生动物放生活动。2007年检查各类宾馆饭店30余家,农贸市场3个,查处案件2起;在槐树公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暨第26个爱鸟周图片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保国寺保护中心启动“爱鸟筑巢”活动,悬挂人工鸟巢200余只。2008年,区森林警察大队和林业部门共检查巡护鸟类活动区域3处,清查宾馆、饭店30家,清查农贸市场4个,收缴野生鸟类活体6羽,收缴其他野生动物7只。
  竹木采伐管理
  江北区属非林区,林木资源有限,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制定出年森林采伐限额。本区“九五”、“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1000立方米。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个人提出申请,村级合作社签署意见,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报送区农林水利局,审核批准后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如需出售到省内外各县(市)的还需办理木材(竹材)运输证。2008年,江北区开出林木采伐证9份,采伐林木85立方米,产地合格证2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份。
  林地使用管理
  林地是森林、材木、野生动植物及其森林景观的重要载体和基础。1998年,江北区政府对全区林地进行清理调查,发现未经林业部门审核批准,占用林地手续不全的有:采石场20家,占用林地面积220亩;利用山泥取土制砖瓦的3家,占用林地面积118亩;建公墓8家,占用林地面积
  81.8亩。共计419.8亩。还发现群众乱建零星散坟、萧甬复线未批取土、山民在坡耕地毁林种粮等情况。区林业部门对上述事件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将林地划定为可采区、控制区、禁采区,并依法执行审批。
  2000年,区林业部门查处庄桥镇灵山村村民违法占用林地案件。2002年查处洪塘镇鞍山村违法取土案件。至是年,纳入规范管理31家,征占用林地清理548.18亩。2003年依法审核、审批临时征占用林地6家,面积10.3亩;并成立区林业调查规划勘察设计室。2004年依法审批临时征占用林地9家,面积61.83亩。2005年依法审批临时征占用林地19起,占用林地33.2亩;并成功调处洪陈、虹星两村30多年的山林权属纠纷,发文裁定。2007年依法审批长期占用林地2家、临时1家。2008年,江北区依法审批长期占用林地2起、临时占用1家。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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