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防汛抗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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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44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防汛抗旱
分类号: P426.616
页数: 6
页码: 417-42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的防汛抗旱发展情况,其中包含组织机构、汛前准备、调度决策。
关键词: 江北区 水利 防汛抗旱

内容

境域地处姚江下游、甬江上游,不少区域地势低洼,历史上,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时有发生。因此,防汛、防旱、防台(以下简称“三防”)工作,历来受各级政府和组织的重视。
  第一节 组织机构
  指挥机构
  1953年,宁波各县相继成立防汛指挥部。1959年,宁波专员公署正式成立三防指挥部。境域行政区划变动频繁,自划为宁波市区后,郊区防汛防旱工作属宁波市三防指挥部。郊区办事处设立后,三防日常工作由水利科负责。1984年,郊区(14个乡镇)与原江北区合并为江北区,随之成立江北区防汛抗旱防台指挥部。成员由农林水利、民政、物资、商业、卫生、电力、公安、人武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由主管副区长任指挥,农林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农林水利局主管水利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人员每年作一次调整,由区政府发文上报宁波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并下发辖区各单位。1988年单独成立江北区城区防汛指挥部,由分管城建工作副区长任指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北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在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主管城区的防汛防旱防台工作。
  江北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防汛防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挥部的指令、命令,统一指挥辖区内(包括城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汛前部署好年度防汛任务,明确网络内各部门、街道的防汛职责,下达任务,协调各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并组织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防汛思想、组织、物资、技术等落实;在遇到有大暴雨、大涝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时,掌握情况,研究方案对策,指挥防汛抢险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遇到特大灾害,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灾后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救灾,修复水毁工程,恢复生产,安排群众生活,重建家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江北区河道保护范围》等有关规定,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河道清障、保洁、生态河道建设、江塘加固工作;督促和支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防御洪水、台风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指挥部日常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常年开展工作。
  日常办事机构
  江北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内,由主管水利副局长兼主任,并配备专职副主任及若干名工作人员。①
  办公室工作职责:每年汛前组织全区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度汛隐患及解决意见报江北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并上报上一级指挥部办公室,落实处理责任;检查各防汛成员部门、街道、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完善、抢险物资准备、技术措施方案、抢险队伍建立,病危水库、江塘险工段突发性事件后,紧急撤离工作预案等;汛前下达区内4座小(一)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并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编制江北区防御台风(热带风暴)、暴雨工作预案,编制4座小(一)型水库突发性事件紧急撤离工作预案;汛期中及时了解气象预报,对雨情、水情、旱情及其他灾情及时收集资料,加以整理分析,提出相关方案或意见,供指挥部和政府决策时参考;及时做好信息传递;汛期结束后,做好年度防汛防旱工作总结。
  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内,主管中心城区的防汛防旱防台工作,服从市指挥部领导和调度,负责城区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抢险、实施具体工作等事宜。
  街道、镇防汛防旱组织
  各街道、镇是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的直接执行者。江北建区前,各街道、镇、乡防汛防旱工作为政府在灾害发生时一项中心工作,没有专门组织机构。1984年,江北区成立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各街道、乡镇相应成立三防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任、乡镇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农办、工办、电管、党政办、机耕站、城建、土管等部门人员组成。每年汛前根据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要求,对管辖范围企业单位、村(社区)群众进行思想发动;对所属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安全、度汛检查;对度汛安全有问题的水利工程,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指导下,负责实施抢险、加固,以确保安全,并准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在洪、台灾害发生前,根据工作预案,组织群众紧急转移或搬迁;灾中,组织水毁工程抢险加固;旱情发生时,负责辖区内水资源调配,首先确保人畜饮水安全;了解掌握下属村、社区受灾情况;灾后负责救济、灾民安置,开展生产自救。
  第二节 汛前准备
  组织落实和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每年汛前,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办公室与农林水利局水利科有关人员,会同工程所在地街道、镇、慈江灌区管理处,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安全进行汛前检查。重点检查各级防汛防旱组织机构人员确定、岗位责任制落实;水库、山塘、翻水站、堤塘、排涝站、水闸工程安全度汛保证;管理人员责任制、防汛计划落实等情况。
  获取气象资料 由宁波市气象台提供每年5—9月中长期预报、旬报,台风24~72小时动向、路径、风力预报。1995年,区三防办由市气象台提供灾害性天气警报仪。次年,各镇、乡、慈江灌区管理处全部配备灾害性天气警报仪。2001年,区防汛防旱办公室计算机与宁波市气象台联网。2006年建成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会商系统。
  水情雨情监察 慈城雨量站未建立之前,水情、雨情采用姚江站资料。1972年,慈城雨量站建立,区内采用该站资料。今全区水情、雨量有5个监察站点:慈城雨量站、英雄水库、毛力水库、五婆湖水库、荪湖水库。
  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每日早上8点前,英雄水库、毛力水库、五婆湖水库、荪湖水库将当日观测资料报慈城雨量站,慈城,雨量站汇总后,报区防汛防旱办公室和慈江灌区管理处。日雨量大于25毫米需及时上报;日雨量大于50毫米时需加上前两天的日雨量一同上报。慈城雨量站处官山河,水位高于1.43米时,上、下午各报1次;水位高于1.93米时,2小时报1次。当抗旱翻水时,需报内河、姚江水位,上、下午各报1次,并观测记录汛期中内河、姚江最高、最低水位及所发生日期、时间。
  编制水库控制运用计划 每年汛前由防汛防旱办公室编制年度汛期小(一)型水库运用控制计划,上报市防汛防旱办公室,下达各水库、慈江灌区管理处、慈城水文站。汛期中,严格掌握执行,未经区防汛防旱办公室同意不得任意改变控制水位,对违者追究有关责任。
  编制防汛防旱防台工作预案
  防汛经费物资队伍落实 每年汛前,区政府安排50万元防汛经费,用于防汛、抗旱备用和物资储备。1995年前,水利防汛仓库(洪塘镇)储备一定数量的钢材、铅丝、毛竹、木桩、草包、水泵、电机等物资(草包储存在宫销社内);1995年后只储备编织袋。今在慈江灌区管理处、洪塘翻水站、区林特站3处储备编织袋2万只。各街道、镇和有关部门组织抢险队伍。
  第三节 调度决策
  防汛工作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在灾害来临时按“防、避、抢”的指导思想指挥调度。
  阶段防御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含热带风暴,下同)消息,台风中心离浙江海岸线1500公里,为第一警戒线。各级按工作预案着手工作,防汛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台风动向,分析水利工程对洪水承受能力,落实预泄方案。水利部门对工程、险工、隐患地段进行排查;低洼地区小区围圩区域管理人员检查排涝设施;水产管理处通知未出海船只停止出海、已出海的船只立即回港避风。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中心离浙江海岸线1000公里,为第二警戒线。区防汛防旱副指挥进岗,防汛办公室根据水利工程控制运行预案调度,下达指令,需预泄水库立即启动,小区围圩区根据内河水位高低启动预排,使河道水位降至汛限以下,增加滞洪能力。重要险工地段抢险队伍行使职责,危房加固,山体易滑坡地段做好群众撤离准备,船只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检查加固高空设施。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中心离浙江海岸线500公里,为第三警戒线。各级防汛指挥部(领导小组)指挥(组长)进岗,发布抗台动员令,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社区、村、企业,协助配合做好防御工作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办公室根据气象、上级部门情况通报,分析影响程度、降水量、水位,以供指挥部决策参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工作预案结合灾时情况进行调度,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上岗,水利工程一旦损坏立即抢修,最大限度确保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畅通。卫生部门抢险医疗队行使职责。公安部门加强社会安保工作。
  突发性灾情处理
  水库、山塘垮坝,江塘决口,山区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龙卷风、冰雹、饮水源污染等突发性灾害发生时,防汛防旱指挥部按各工作预案及程序,组织实施抢救并报警,以便区政府、上级防汛机构了解灾情。在实施抢救中,首先转移灾民、抢救伤员,饮水源污染要立即停止供水;其二是抢修出险工程,防止灾情扩大;其三是转移物资、财产,减少损失。
  灾后处理工作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降水基本停止,内河水位已降到保证水位以下,要抢修水毁工程,恢复生产。
  各街道、镇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组织救灾;水利部门检查水毁工程,制订修复计划,首先恢复饮用水源供给;农业部门指导受灾农民洗苗追肥、加强田间管理,对绝收田块及时补种,减少损失;民政部门安排好灾民生活;卫生部门加强灾区防疫工作;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理赔工作;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修复通信、公路、桥涵、民房;企业及时清理厂区内积水,修复设备,恢复生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救灾中的经验教训,对在灾害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有关工程措施和工作意见。

附注

①江北区未配备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现由水利科安排1名工作人员。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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