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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民居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40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居建设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3
页码:
337-339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宋代至2008年宁波市江北区境域民居建设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民居建设
村镇建设
江北区
内容
境域农民住房多数为自建房。传统民居以木结构为主,改革开放后则多为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多数为平房(一层);砖混结构住房以二层为主。江北区农村住户人均居住面积:1992年为25.35平方米,2000年为49.87平方米,至2008年达到59.04平方米。①
传统民居
现存的传统民居多数为清代或民国时期所建,少数为明代或宋代建筑。传统民居一般按宋代的建筑法则“营造法式”或江南民居的建筑规范“营造法原”建造。以庄桥街道马径村后新屋为例:东西两侧临宅间小道与其他民宅相隔,北依村后小河,南接村落主干道。院落为两进三重,合院建筑,占地面积约2750平方米,面朝东南,沿主轴线依次为门厅、照壁、前庭、后厅,主轴两侧有厢房,厢房外侧还有偏房。门厅为一层,三开间两进深。照壁朴实,脊砌亮花筒,上压龙骨砖。前厅、后厅皆一层,五开间八进深。前厅、后厅两侧的厢房均两层,东厢房外侧有偏房,偏房为一层。外墙下部采用条石,上部青砖砌空斗,白灰粉刷。地面铺条石和石板。柱梁承重体系,基本为抬梁、穿斗混合结构,柱底垫嗓盘。围墙上部彩绘。合院坐南朝北。前后厅是正屋,前后厅中间是堂屋。前厅堂屋为穿堂,后厅堂屋为正堂。东西是厢房,中间是天井。整体由廊贯通。长辈住正屋(即正房),正屋以东间为首。堂屋则用于拜祖、祭神、婚丧及待客等。子女住东、西厢房。佣人住偏房。(详见第二十八编“文物古迹”第三章“古建筑”第三节“楼阁宅第”。)
村民建房
申报与审批 1985年前,村民建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大队)自主管理。1985年10月28日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乡镇企业动用土地、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规定》。
规定农村,村民私人建房需要用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申请,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使用非耕地的(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区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使用耕地的(含园地、养殖水塘),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报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查,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确定区农林水利局为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职能部门。《规定》还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确定标准:每人25平方米(含原住房面积),小户(3人以下)每户不超过75平方米,中户(4~5人)不超过110平方米,大户(6人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1988年5月,村民建房用地改由新成立的区土地管理局备案或审查。
1996年始,农村个人建房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许可证由宁波市规划局江北分局实施审批管理。1999年始,村民在非耕地上建房,乡镇政府负责审查,需报区政府批准。2005年9月20日,区人民政府对农村村民建房的标准进行重新规定,并实行双控(控用地面积、控建筑面积)。大户(6人以上),使用耕地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使用非耕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40平方米;中户,使用耕地面积不超过110平方米,使用非耕地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对小户进行细分,3人户和新婚户,使用耕地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使用非耕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2人户用地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10平方米;1人户用地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办理程序与1985年的规定基本相同。同时要求村民委员会在审查后、上报前进行公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后进行公告,区人民政府在批准后进行公布,加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村民建房面积据1985年住房普查,江北郊区住宅建筑面积283.37万平方米,其中楼房198.096万平方米,砖瓦结构的住宅占73%,其他占27%。据《1994年城镇私人建房报表》,慈城、庄桥、洪塘3镇私人房屋竣工面积4300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9215平方米。1995年开始出现村民联建房,甬江镇永红村村民集资在范江岸路138弄联合建住宅,一期建筑面积17840平方米。2003—2008年,洪塘街道各村共新建村民联建房279户。2005—2008年,甬江街道各村共新建村民联建房488套、73973平方米。2006—2008年,慈城镇勤丰村、上岙村、国庆村相继实施村民联建房工程。庄桥街道孔家、冯家、西卫桥村也实施村民联建房建设。
1996—2008年,江北规划分局累计核发江北区农村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488件,面积342248.82平方米;核发个人建筑工程许可证7067件,面积659795.69平方米。
附注
①引用2006年4月25日市建设委员会编制的报表资料。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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