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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质量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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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35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环境质量
分类号:
X821
页数:
5
页码:
225-2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9年~2000年宁波市江北区发展情况。
关键词:
环境质量
环境保护
江北区
内容
第一节 大气环境
环境质量是一个地区社会、经济、人民文明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条件。
江北区作为宁波市老城区之一,早在1999年底,宁波市就确定宁波第四中学(今三江中学)、宁波第三医院(今宁波大学附属医院)作为江北区空气监测站位,并通过国家环保局验收。至2008年,江北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以Ⅰ级和Ⅱ级为主;作为评价大气污染程度主要指标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浓度都能满足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在全国范围内属较为优良区域。但是统计数据表明,总体上各常规污染物浓度正在逐渐上升,大气环境质量呈不断恶化趋势。
第二节 水环境
江北区境内较大的河流有甬江、姚江、慈江及江北大河等,与各街道、镇河流相通,形成一个网络。由于地处姚江中下游,为河网的末端,区域内大小河网在甬江和姚江流域的接壤处均有堰闸配布,河网属封闭或半封闭状态,水体的流动性较差。
饮用水源江北区大部分区域饮用水源为姚江梅林水厂和英雄水库。姚江梅林水厂因直接取自河网,其高锰酸盐指数及氮化物偶有超标。按照GB5749—85水质标准检测,1995年为92.8%,1998年为94%,2000年达到100%;水质标准改为GB3838—2002后,2002年为98.72%2005年为99.36%2008年达到99.43%。英雄水库为慈城水厂水源地,主要供应慈城镇居民按照GB5749—质标准检测,1995年为95.3%,1998年为95.7%,2000年达到用水,85水,100%;水质标准改为GB3838—2002后,2002年为99.15%,2005年为99.23%,2008年达到99.75%。
地表水姚江以2004年为界,水质变化有一个明显的分水岭。前3年以Ⅳ类水质为主,水质评价属轻度污染;以后以Ⅲ类水质为主,水质为良。2002年之前,姚江多数监控断面主要污染项目石油类均排在第一位,从2003年开始氨氮升为第一位,石油类排在第二位。内河河网在“十五”(2001—2005年)至“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有效遏制,水质以轻度污染为主,部分内河甚至为Ⅳ至劣Ⅴ类水体,氨氮为水质超标的主要因素,主要污染物来源于生活污水与畜禽养殖。部分农村水环境状况不够理想,一部分河流水质较差,尤其是在还没有实施雨、污分流的城郊接合部、农村集中居住地及畜禽养殖场周边河道,由于未建污水处理或雨污分流设施,加之部分居民对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向河道直排污水、随意倾倒垃圾,水环境质量形势仍较为严峻。
第三节 声环境
江北区是宁波市的老工业基地,机械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相对较多。“十五”期间,江北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值分别在53~68分贝波动,略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中居民文教区昼间标准55分贝和道路交通干线区域昼间标准70分贝。
根据宁波市2003年度环境保护任务书及宁波市环保局的噪声达标区创建目标,2003年11月至次年3月,环保江北分局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达标区面积约为8平方公里,其中Ⅰ类标准适用区(1—C)即萧甬铁路以东,姚江以南、以西,南临海曙区边界,区域面积约2.68平方公里。Ⅱ类标准适用区(2—E)即姚江—甬江—东草马路—人民路—环城北路的封闭区域,区域面积约5.32平方公里。伴随着江北区城市建设的逐年推进和居民对声环境质量要求的进一步提高,2008年11月,按照《宁波市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的创建要求,江北区在2004年8平方公里的基础上,新增约2.55平方公里的创建区域,其中Ⅰ类标准适用区(1—D)区域面积约1.5平方公里,即宁波大学西校区以东、宁镇公路以南,东临镇海区边界、南临甬江的区域范围;Ⅱ类标准适用区(1—C)区域面积约1.05平方公里,即东至雅戈尔华辰北地块的东界,南至姚江,西至康庄南路,北至现状货运铁路的封闭区域。
创建后的区域环境噪声比创建前略有下降,且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Ⅰ类标准适用区(1—C)区域,区域环境噪声昼间48.7分贝、夜间43.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68.4分贝;固定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达标率均为百分之百。Ⅰ类标准适用区(1—D)区域,区域环境噪声昼间48.3分贝、夜间43.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67.6分贝;固定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达标率均为百分之百。
第四节 其他环境
放射性环境1991年,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对江北区天然放射性水平进行调查监测,测得江北区居民天然γ外照射人均年有效剂量当量为0.9毫希/年,比全市平均值低1%~12.8%,属正常水平范围,环境未受到可察觉的放射性污染。
2001—2005年,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对江北区γ空气吸收剂量率、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水平、甬江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水平和自来水、矿泉水中放射性核素水平进行了监测。江北区居民天然γ外照射人均年有效剂量当量为0.9毫希/年;江北区原野γ辐射剂量率按网格测点平均值为63纳戈瑞/小时,城区最低,其值为51纳戈瑞/小时;江北区道路γ辐射剂量率平均值为88纳戈瑞/小时,城区最低,其均值为83纳戈瑞/小时。江北区建筑物室内γ辐射剂量率按网格测点平均值为121纳戈瑞/小时,城区最高,其均值为137纳戈瑞/小时,楼房均值(127纳戈瑞/小时)比平房均值(121纳戈瑞/小时)略高,无显著差异,室内与室外γ辐射剂量率之比按测点平均值为1.85。江北区人均年有效天然放射性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当量平均值为0.9毫希/年,城区剂量当量最高为0.95毫希/年,以上剂量当量均低于国家标准GB8703—88中规定的1毫希/年限值。综上所述,江北区的环境天然放射性贯穿辐射属于正常本底水平。
江北区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调查,采用5公里×5公里网格法布点,全区共采样15个。结果显示:238U平均含量慈城最高(46.5),江北城区最低(37.2);232Th平均含量洪塘最高(67.7)庄桥最低(53.7);226Ra含量江北城区最高(42),庄桥最低(36.2);40K含量慈城最高
(788.1江最低(602)。江北区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较全市均值低,但高于世界典型值。江北区水体天然放射性核素调查,按水系的种类布点,分咸潮河流、市区内河、湖泊、水库、饮用水、泉水等共15个采样点。结果显示:甬江水系天然放射性核素平均含量明显高于其他种类水体,主要是因为甬江水系属咸潮河流,大量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高的海水涌入所致。江北区水厂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也普遍高于宁波市其他县市区水厂(与海曙区、江东区浓度一样),但是江北区饮用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在国家规定的允许标准之内。
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
1987—1990年间,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江北区土壤环境背景值进行调查。调查范围约208平方公里,在1∶50000行政区域图上参照土壤,图、地质图,采用网格法进行优化布点。每个网格的平均面积为3平方公里,采样点16个,其中红壤5个、黄壤3个、潮土1个、盐土1个、水稻土6个,合计面积102.8平方公里。16个土壤剖面一般有上中下3个层次的样品,共采集样品34份,对土壤中铜、锌、铅、镍、、铬、锰、钴、汞、铁、氟、砷、钡、硒14项元素进行测定,获有效数据159个,对pH、有机质、土壤质地3项理化参数测定,获有效数据132个。
调查测定的数据显示:江北区不同土壤的pH是:潮土pH均值为7.5,系偏碱性土;盐土pH均值为8.5,系碱性土;水稻土pH均值为6.3、红壤pH均值为5.0,均系酸性土。水稻土有的点位呈酸性,有的点位呈碱性,总体呈酸性;潮土有的点位呈酸性,有的点位呈碱性,总体偏碱性;红壤土全部点位呈酸性;盐土全部点位呈碱性。
第二章 污染治理
第一节 污染源普查
2007年8月,江北区政府成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12月印发《宁波市江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翌年初全面部署普查工作,普查数据统计到2007年12月31日止。全区共清查工业源1042家、生活源50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家。普查数据显示:产生工业源废水438.24万吨、生活源废水3350.68万吨,合计3788.92万吨;处理工业源废水65.54万吨、生活源废水62.83万吨,合计128.37万吨。产生工业源废气356524.53万立方米、生活源废气16337.34万立方米,合计372861.87万立方米;排放工业源废气343167.43万立方米、生活源废气43950.92万立方米,合计387118.35万立方米;处理工业源废气152498.03万立方米。产生固体废物39051.74吨,利用37788.04吨,处置1163.7吨。就排放量而言,工业源废水排放量占11.56%,生活源废水排放量占88.44%;工业源废气排放量占88.64%,生活源废气排放量占11.36%。
废水
废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江北区化学需氧量总产生量为17735.04吨。其中工业源2678.06吨,占15%;生活源15056.98吨,占85%。总排放量为13054.80吨,其中工业源370吨,占2.8%;生活源12684.80吨,占97.2%。江北区氨氮总产生量为1774.84吨。其中工业源82.37吨,占4.7%;生活源、1692.47吨,占95.3%。总排放量为1659.58吨,其中工业源12.35吨,占0.7%;生活源1647.23吨,占99.3%。
各类源水污染物排放主要行业和地区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来自住宿餐饮业(1211.15吨)和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80.8吨)。氮氮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为住宿餐饮业(17.32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镇(街道)为中马街道(403.97吨),其次为慈城镇(94.35吨)和庄桥街道(118.97吨)。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区域为中马街道(5.36吨),其余两个区域次之。
废气
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江北区废气污染物中烟尘产生量为3493.36吨,其中工业源3114.64吨,生活源378.72吨,分别占总产生量的89.16%和10.84%。烟尘排放量为631.41吨,其中工业源550.59吨、生活源80.82吨,分别占总排放量的87.2%和12.8%。二氧化硫产生量为1827.84吨,其中工业源1711.71吨、生活源116.1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42.38吨,其中工业源1626.25吨、生活源116.13吨氮氧化物产生量为343.25吨,其中工业源315.07吨、生活源28.1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43.25吨,其中工业源为315.07吨、生活源28.18吨。
废气污染物排放主要工业行业和地区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二氧化硫756.62吨、氮氧化物134.21吨、烟尘141.06吨)和金属制品业(二氧化硫263.38吨、氮氧化物37.69吨、烟尘82.21吨),这两个行业合计分别占排放总量的62.7%54.5%和37.78%。
二氧化硫排放量最高的为慈城镇(1055.50吨),其次为洪塘街道(199.56吨)和甬江街道(155.96吨),再次是孔浦街道(123.63吨),合计占总数的94.4%。氮氧化物排放量最高的也是慈城镇(216.51吨),这4个区域合计排放氮氧化物299.74吨,占总数的95%。烟尘排放量最高的还是慈城镇(352.60吨),这4个区域合计排放烟尘524.64吨,占总数的95.3%。
固体废物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及其行业来源 江北区工业废物主要有炉渣、粉煤灰和冶炼废渣三大类物质。炉渣主要产生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这四大类行业,粉煤灰主要产生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冶炼废渣主要产生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废水处理污泥与废水处理设施情况 江北区4个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1078.5万元,累计处理废水量101.99万吨。总的污染产生量和处置量均为493吨。生活源医疗废物产生量为288.5吨,全部运至医疗废物处置厂进行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第二节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江北区政府制定《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目标。是年,完成金华热镀锌厂等4家企业关闭或停止污染或工段生产,完成宁波市江北甬新洗涤厂等5家企业的COD减排工程,完成宁波市甬陵轻工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脱硫工程,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为23吨(不计生活污水),二氧化硫59吨。2008年,关停慈城勤丰铸造有限公司、甬江环球铸造有限公司两家生产工艺落后的铸造企业,同时改造宁波跃进汽车前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中水回用,全年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为17吨(不计生活污水),二氧化硫33.6吨。
烟控区建设 2003年,江北区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铝材厂实行“腾笼换业”;拆除和淘汰了9家企业使用年限过久的0.7兆瓦(1吨/时)以上的机械操作燃煤锅炉10台、不符规定的手烧燃煤锅炉24台、燃煤灶18眼;同时取缔一批用柴禾作燃料的茶水供应站。至此,在1995年创建的8.9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的基础上,扩大烟控区建设至整个甬江镇(街道)和庄桥镇(街道)部分,总实施面积为31.5平方公里。2008年11月,再次扩大烟尘控制区,创建面积约13.8平方公里,即东至水尚阑珊东侧规划路,南至姚江,西至绕城西高速路,北至江北大道的封闭区域。使得全区烟控区总面积达到了45.3平方公里,100%覆盖城区。
农业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01年,江北区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60万吨/年,畜禽污水81.5万吨/年,直接排放畜禽粪尿总量18.5万吨/年。农村人粪尿产生量9.7万吨/年,处理率60%。化肥使用总量26631吨/年,纯氮流失量916吨/年,流失率25.5%;五氧化二磷流失量916吨/年,流失率4%。化肥的大量施用,使氮素过剩,流入内河,加剧富营养化。全区每年农药使用量达291吨,除30%~40%被作物吸收外,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为此,环保部门积极协调江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划定畜禽禁养区,改善农田土壤,定期治理河道,对农村区域的涉污企业实施关停并转;在群众中进行环保宣传,开展生态村创建活动。至2006年初,江北区农村做到村村有环卫设施,有保洁员。慈城镇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命名为2005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拥有两个建置镇级以上水厂(梅林、慈城),涉及饮用水源地两处(下姚江、英雄水库),其中梅林水厂的下姚江取水处既是市控常规监测站点,又被纳入国家文明城市考核范围,根据规定逢双月监测一次,测试时除4月、12月与地面水常规同步外,另外4次单独测试。2003年3月初,环保江北分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对梅林水厂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两个养猪场、5个养鸭场、养鹅及鹅制品加工场、豆制品加工场以及姚江南岸大量的工业、生活垃圾,采取关闭、搬迁、清除等一系列措施,消除各类污染源。2004年以来,慈城镇对英雄水库上游金沙等4个村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关停搬迁,至2007年基本完成,并对库区环境进行治理,极大地减少了畜禽污染对水库水质的影响。
第三节 环境专项整治
“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2002年,江北区环保部门通过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江北电机器材厂、海曙联兴汽车修理厂等老大难信访,督促梅林水厂附近化学危险品的运输企业搬迁。同时,取缔了两家无证危险品车辆清洗场;监督工业企业,特别是电镀和热镀锌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加强对设施运行的管理和企业管理。
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及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情况专项检查2003年开始,环保部门会同区卫生部门联合发文,制定并落实处置方案,督促各单位按规范处置,特别是区人民医院和祥星医院两家“非典”定点医疗单位。通过检查、督促,14家区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均由区人民医院汇总统计,每周上报环保部门,以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医疗废弃物的去向。
城区“老十五小和新五小”专项整顿2003年7月,环保分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没有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实行“三同时”并且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了8家企业。
整治慈城镇金属表面酸洗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慈城镇有近20家金属表面酸洗企业,其中不锈钢丝表面酸洗企业9家,经常将含有镍、铬等重金属离子的有毒、有害污水直接排至附近河道和农田,污染周围环境,群众投诉不断。2003年7月起,环保分局会同慈城镇对此实施综合整治,至2004年5月基本完成。总投资70万元、处理能力为50吨/日的慈城镇酸洗废水集中处理中心建成投产,18家铜制品不锈钢丝酸洗企业也完成了内部整改。
实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的关停转迁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结合区域开发建设现状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环保部门在全区划定了6个畜禽养殖禁养区域。其中梅林水厂水源保护区、英雄水库水源保护区,为饮用水源畜禽禁养区;江北区中心城区和甬江镇区域为建成区畜禽禁养区;还有3个乡镇畜禽禁养区:北外环路以南庄桥街道区域;北外环路以南、余姚江以北、茅家河以东江北洪塘街道区域;甬余公路以北的国庆村、勤丰村、东山村、观庄村及其所包围的慈城镇古县城保护区。禁养区外的其余区域均为限养区。在限养区内不得再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以确保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规范企业安全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为重点,通过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管,标本兼治。2004年5月至2006年3月,环保江北分局会同市环保局固废中心及卫生部门,对江北区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感光废物、固体废物、机动车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3次专项整治,规范了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处理。慈城酸洗处理中心、金田铜业、杰佳不锈钢等企业产生的重金属污泥,已全部纳入余姚舜江水泥厂统一实施规范处置。
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2006年,开展对放射源企业的检查和申报工作,督促14家涉源、单位依法进行申报,落实放射源的安全使用、贮藏和处置措施,加强对新增放射源的环境管理,防止发生辐射事故和案件。2007年对辖区内38家辐射装置使用单位(射线装置27家,放射源使用单位11家)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放射源贮存库(室)的安全(屏蔽)措施,建立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台账管理、运行记录,并对未取得许可证或原许可证已到期的单位,责令按有关要求限期补领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的环境安全专项整治 2006年,对江北区15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及环境风险削减措施落实等进行检查。协调安监部门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风险评价,建立和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污染防治措施。
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工作 2007年,制定并下发了《江北区餐饮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在对主城区内的240多家餐饮企业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制订整治工作计划,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责提出整治要求。环保分局对26家餐饮企业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对3家餐饮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对5家餐饮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对15家餐饮企业下达限期验收通知书。
整治超标直排内河的生活污染源 2007年,环保部门排查直排内河的污染源和应纳管而尚未纳管的管道,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污染源的治理。对两家单位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甬江外居公寓和唐弢学校建造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尽可能改善内河水质。
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法检查 2007年,重点查处未批先建和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共检查企业250余家,对7家未批先建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对35家企业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对19家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生产的企业,下发《限期验收通知书》,规范集中工业用地内企业的环保行为,提高了环评和“三同时”的执行率。
第四节 生态区建设
2002年1月,江北区委、区政府提出全面实施“生态兴区”战略,努力建设“绿色江北”,旨在“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
建设目标 充分发挥江北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围绕构筑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环境体系、区域特色明显的生态文化体系,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程、生态工业建设工程、生态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生态旅游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和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到2007年,全社会人均GDP达到6.5万元,城市化水平达到65%,
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要求,把江北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生产适宜的新型城区。
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 江北生态区建设将围绕构建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体系、区域特色明显的生态文化体系三大体系,重点建设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安全、生态环境、生态文化五大领域。主要任务是:实施以都市农业和效益农业为核心的生态农业工程、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内容的生态工业工程、以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的生态城乡建设工程、以提高旅游品位和实现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的生态旅游工程、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和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为中心的环境保护工程、以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为根本的生态文化工程六大工程。
建设历程 2002年,全区完成绿化建设面积6000余亩。7个居住小区与两家医院开展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其中文教街道的繁景花园获得市级“环保模范小区”称号,宁波市传染病医院和宁波市保黎医院获得市级“环保模范医院”称号,文教街道的国际村和白沙街道的桃源小区获得省级“绿色社区”称号。
2003年,全区继续完成绿化建设面积6000余亩,又有6个住宅小区申报环保模范小区。全区开展畜禽养殖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了《江北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技术报告》。禁养区划分范围共计77平方公里,涵盖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等区域。
2004年,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为常务副组长的江北区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生态建设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和综合决策。区生态办编制《江北区生态建设规划》,占江北区一半面积的慈城镇完成编制《江北区慈城镇生态建设规划》。至2006年,江北区建成投资创业园区3000吨/日、慈城私营工业城5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建成日处理50吨的酸洗废水处理中心。完成庄桥盛家河、慈城南门河、甬江陆家河的污染整治工作。5个小区、两家医院、4所学校获得市级“环保模范单位”称号,3个小区、4所学校、1家饭店获得省级“绿色单位”称号,慈城镇获得省级“生态示范镇”和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上邵村和五星村获得市级生态示范村称号。积极指导8家单位创建市级环保模范单位、两家单位创建省级绿色单位、毛岙村和三勤村创建市级生态示范村及开展毛岙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试点工作。
2007年,庄桥街道实施农村粪便集中治理工程。英雄水库库区完成环境整治,上游4个村的养殖场关停拆迁工作大部分完成。庄桥街道李家村创建市级生态示范村,金田集团创建国家环境友好型企业,庄桥李家村、上邵村和甬江夏家村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008年,慈城镇古城的解放路和东环城路污水管网及新城内主干道的污水管网全部按计划建成;甬江工业区污水接入北区污水管网工程、庄桥河二期截污工程、庄桥工业区(康庄大道边)污水接入北区污水管网工程已顺利完工。洪塘中路北段污水干管建设工程于当年12月底完成。槐树小区等3个老小区的雨污分流设施改造工作于12月底结束。7家畜禽养殖场各投入15万元开展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包含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新建7个100立方米的厌氧池。河道疏浚完成73条,长度47.98公里;河道砌石完成13条,长度11.2公里,完成投资672万元。河道水质比往年有明显改善。东邵村、西卫桥村和夏家村的生活污水直接进市北区污水大管;河西村、河东村和邵家渡村的污水处理工程全部竣工。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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