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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四编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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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329
颗粒名称:
第四编 人口
分类号:
C924.3
页数:
45
页码:
177-221
摘要:
本编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自古代至2000年人口发展情况。
关键词:
人口
江北区
内容
江北区现境域,有史以来至民国,长期分属鄞、慈溪、镇海三县,没有独立的人口资料;新中国成立至1984年,行政区划频繁变动,又有公社化、“文化大革命”等运动,致使人口资料残缺不全,数据难以周详。新的江北区建立以来,人口数据逐渐全面、准确。江北区科学执行人口控制的国策,获得了“2008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等称号。
第一章 人口规模与分布
第一节 总量
江北区现所辖区域,自周元王三年(前473)越王勾践建句章城至1984年江北区设立的2458年间,除隋开皇九年至唐开元二十六年(589—738)同属句章县、鄞县、县外,其余2300多年内行政区划变动极为频繁,加上缺乏有效的人口数据和资料,难以获得江北区地域上历代人口的确切数据。1984年以来,人口数据逐渐全面、准确。
历代人口江北区域,历史上主要分属鄞县的江北岸和慈溪县的慈东地区。
江北岸包括今中马、白沙街道和甬江、文教、孔浦街道的部分区域。据考古发现,江北的湾头曾有秦汉时期的墓群,表明当时已有人口聚居。唐代明州州治自小溪迁到三江口以后,带动江北人口增多。延至五口通商,宁波正式开埠,江北岸被划作外国人的居留地。外国人在江北造房、造码头,甬江上“轮舶麇集”,甬江边“市肆栉比”呈现半殖民地的繁荣。随着社会经济的近代化,江北岸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大增,但缺乏具体的数,据统计。民国20年(1931)鄞县第五区10里2村分设江北镇和北郊镇,由鄞县公安局第四、第五分局管辖。据民国24年(193,5)统计,第四分局辖区内人口为21843人,第五分局辖区人口为29778人,合计51621人。民国31年(1942),由于战乱,江北镇人口锐减至27800人,北郊镇人口6925人,两镇总人口仅34725人。至民国37年(1948)底为33778人。
慈东片主要包括今慈城镇与洪塘、庄桥街道,是宁波市历史最悠久的地区之一。据考古发现,该地区有众多史前文化遗址,如慈湖遗址、八字桥遗址、田螺山遗址,与河姆渡遗址构成同一体系的史前文化,表明在新石器时代,慈城及其周边已有人类生息繁衍,形成原始聚居部落。周元王三年(前473),越王勾践在姚江边建句章城(今慈城镇王家坝村一带),这是宁波历史上最早的城市。秦代句章县治在城山渡,为浙东大邑。郊区的云湖、妙山、乍山、半浦、慈城、庄桥、裘市、洪塘、费市、洋市一带,均为句章县境。秦汉之制,人口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可以推测,有县令的句章县人口规模应在万户以上,但总体上还属于地广人稀的偏远地区。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慈溪县从鄮县析出,县治在今慈城。慈城大街阔七丈,店铺众多,表明慈城片人口规模不小。据光绪《慈溪县志》卷十二载,“宋,主客户通计大小口一十五万六千三百八十”。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慈城人口减至1600户、23365人。据1992年版《慈溪县志》载,民国元年至36年(1912—1947),慈溪县总人口保持在25万~30万人之间,是历代人口最多时期。据民国31年(1942)5月29日慈溪县乡镇联合会填报的《各乡镇人口统计表》,慈城、洪塘、庄桥一带总户数18650户,总人口72628人。
根据以上的分述,可以简单推断出20世纪的三四十年代,江北区现境的人口为10万~12万人,并随战争的爆发与结束、经济的兴旺与衰退,不断波动。
新中国成立后人口1949—1978年,现境各地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域,名称及范围不定,加上户籍统计工作不甚健全,因而户数与人口数也缺乏准确性和可比性。在这一时期,江北主要由以下几片区域组成:城区(今中马街道、白沙街道),1949—1978年,相继设江北区、江北街道、江北公社;郊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范围为环宁波“老三区”的8个乡(白沙、压赛、湾头、泗港、西成、夏禹、王隘、惊驾)。1956年,庄桥区与郊区合并为郊区。1960年10月,余姚县慈城人民公社划入宁波市,郊区范围扩大。据现有人口资料计算,1953年,江北现境内有人口130526人,1956年为131453人,1958年140599人,1961年为158183人,1962年160469人,1966年175439人,1968年182874人,1971年195526人,1975年201951人,1977年达到210213人。虽然行政区域不断变动,但仍可看出江北区境内的人口增加较快;特别是1961—1971年,由于人口政策的影响,增速甚快。
1978年,原江北区被定为市辖区一级行政建置(县级),人口统计数据较为完整、准确。1978年,两区总人口为168930人。1982年,人口数达到206716人。1983年,郊区被定为市辖区一级行政建制(县级)。是年,两区人口总量为211834人。
1984年,郊区(大部)和原江北区合并为江北区,辖槐树、中马、白沙3个街道,慈城、庄桥两个镇,北郊、湾头、庄桥、洪塘、洋市、费市、裘市、半浦、慈东、乍山、妙山、云湖12个乡,总人口为192530人。到2008年,全区人口总数达到233519人。
历次人口普查江北区现境区域分别于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进行过5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江北区现境常住人口呈上升趋势。1953年7月1日为102639人,2000年11月1日为271223人,净增常住人口168584人,上升164.25%,平均每年增加3512人,其中1990—2000年的增速尤快,年均增加5043人。
第二节 分布
江北区现境历史上主要是农业种植区,大量的农业人口聚集于乡村。开埠后的江北岸集中了最主要的工商业城镇人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人口开始向城镇集中,非农人口也快速增加。
乡镇、街道的人口分布1949年以来,江北区现境内所有乡镇、街道都发生撤并或名称更改,人口分布随之变动,且变动较大。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江北区人口最多的是慈城镇,达43457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6.02%,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增加14930人,主要原因是妙山、云湖两乡并入慈城镇。庄桥镇、文教街道、孔浦街道总人口也都超过3万,分别占全区总人口的12.26%、12.10%、11.43%。最少的是乍浦乡,仅15009人,占5.53%。
城乡人口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江北区现境内市镇人口为45095人,占总人口的43.94%;乡村人口为57544人,占总人口的56.06%,两者之比为1∶1.27。此后至改革开放前,政府一直实行精简职工、紧缩城市人口、控制农民进城的政策,虽然市镇人口绝对数不断增大,但是相对比例不断降低。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江北区现境市镇人口57755人,占总人口的34.38%,比1953年下降9.56个百分点,两者之比达1∶1.9。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因到市镇经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市镇人口统计,以致市镇人口大幅度上升,达85125人,比1953年增加40030人,市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之比为1∶1.2。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江北区市镇人口达151756人,占总人口的70.34%,比1953年上升26.4个百分点,市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之比为1∶0.42。1998年2月,慈城镇被浙江省政府确定为“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镇”、“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共批准“农转非”1520户、3102人。2000年,江北区的9个乡镇、街道中,仅剩乍浦乡为乡人口,其余都为市镇人口,共236854人,是1953年的5.25倍,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87.33%,比1953年上升了43.39个百分点,市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之比为1∶0.14。
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分布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北区现境总人口为10263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57682人(原江北区27683人,郊区压赛、白沙、湾头3乡2988人,庄桥镇2638人,慈溪县城关区19597人,云山区4776人),占总人口的56.20%。20世纪60年代之后,非农业人口在全区总人口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77年为35.06%,直到1978年才开始增加,占比为39.6%。因政府一直对“农转非”实行严格的控制,到1984年,江北区非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也只有45.43%。此后则呈上升趋势。2000年达到59.37%。2001年,江北区非农业人口为135954人,比重为60.51%。至2008年,江北区的非农业人口比重一直保持在62%左右,城区4个街道已经没有农业人口。
第三节 密度
1984年江北区成立之前,现境的人口密度很难计算,之后因所辖区域面积不再变化(208.7平方公里),但人口数量比新中国成立前翻了一番,人口密度越来越高,变得较为稠密。1984年,江北区户籍人口192530人,人口密度为926人/平方公里。此后至1994年的10年间,每平方公里人口均在1000人以下。1995年,江北区户籍人口的密度首次超过1000人,为1005人/平方公里,2008年为1118人/平方公里,比1984年增加192人。
如果以常住人口来计算,人口密度则更高。1990年,江北区常住人口215740人,人口密度为1033人/平方公里。2000年,江北区常住人口271223人,人口密度为1299人/平方公里,10年间增加266人。从区域空间来看,江北区15%的东南区域为宁波老城区,人口密度较高,其余为乡镇,人口密度相对低些,空间上具有南密北疏的特点。2000年,常住人口密度最大的是中马街道,为17546人/平方公里;最小的是乍浦乡,为344人/平方公里。2007年,户籍人口密度最大的仍是中马街道,为13441人/平方公里;最小是包括了乍浦乡的慈城镇,为554人/平方公里。
总体上看,原属于老城区的中马、白沙、孔浦、文教4个街道,人口密度都在每平方公里6000人以上;原属于郊区乡镇的甬江、庄桥、洪塘3个街道和慈城镇均在每平方公里900人以下。从2001年开始,中马街道人口密度逐年缩小,而西北向的甬江、庄桥、洪塘等街道的人口密度逐年增大;从空间上看,呈现由东南向西北扩散的趋向。
第二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 自然变动
据《慈溪县志》记载,民国元年(1912)慈溪县的人口递增率为15.3‰,而据《鄞县志》载,民国32—35年(1943—1946)的4年内,鄞县城厢分别出生1606人、1856人、997人和1951人,出生率分别为5.4‰、6.9‰、3.3‰和6.5‰;死亡人数各为1689人、1841人、1230人和5504人,死亡率分别为5.6‰、6.1‰、4.1‰和18.3‰。4年内死亡总人数超过出生人数3854人,人口变动幅度不大。民国37年(1948),江北镇《户籍统计月报表》显示,4—9月共出生44人,死亡42人,6月份总人口为26843人;全年出生率为3.28‰,死亡率为3.13‰左右,自然增长率为0.15‰,“三率”均处于较低水平。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1956年,江北现境的人口呈现高出生率、低死亡率的特点。据慈城卫生院统计,1950—1952年,慈城镇分别出生357人、367人和371人(不包括未在卫生院出生的人数)。1952年,慈城镇总人口为12152人,当年出生率为30.53‰。另据余姚公安局《1954年下半年户口变动统计表》,1954年7—12月,城关区和云山区(现域为今慈城镇、洪塘街道、庄桥街道局部)共出生1660人,死亡552人;6月总人口为63142人,出生率为26.29‰,死亡率为8.74‰,自然增长率为17.54‰。1954年,原江北区总人口为27595人,出生1384人,死亡257人;出生率为50.15‰,死亡率为9.31‰,自然净增1127人,自然净增率为40.84‰。1956年,郊区总人口40646人,出生1661人,死亡441人;出生率为40.87‰,死亡率为10.85‰,自然净增1220人,自然净增率30‰。1961年,原江北区总人口为44294人,出生1008人,死亡359人;出生率为
22.76‰,死亡率为8.10‰,自然净增649人,自然增长率为14.65‰。1962年,郊区总人口122986人,出生3850人,死亡1160人;出生率为31.30‰,死亡率为9.43‰,自然净增2690人,自然增长率为21.87‰。
1964—1978年,随着计划生育和人口控制观念的逐步推行和树立,城区和郊区的人口出生率处于持续下降态势,由1964年的30.81‰降到1971年的19.48‰,又下降到1978年的13.43‰;死亡率基本保持在6‰左右,处于低死亡率阶段。自然增长率开始下降,由1964年的23.99‰下降到1971年的14.11‰,1978年继续下降到7.51‰。
1978年后,江北区现境的出生人数、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全面下降,死亡率基本稳定,体现了计划生育对控制人口增长的实效,使人口的自然变动开始步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类型期。1981年,出生率为16.37‰,1984年为9.55‰,年平均出生率为12.83‰,年平均出生2465人,年平均死亡率为6.07‰。1981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50‰,最低是1984年的3.75‰,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6.76‰。20世纪90年代,江北区的出生率浮动在7.79‰10.21‰之间,年平均出生率为8.59‰,年平均出生1816人,年平均死亡率为5.82‰。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
2.77‰,均比上一时期下降。2000—2008年,年平均出生率为6.68‰,年平均出生1533人;年平均死亡率为5.14‰;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1.55‰。其中,2001年出生率为5.46‰,死亡率为4.82‰,自然增长率为0.64‰,均为历史最低的一年。
第二节 机械变动
历史上,人口的自然变动属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型,人口总量的变动绝大部分属于机械变动,如受战争、灾荒、瘟疫等影响而导致的人口迁移。民国时期,鄞县公安局第四分局、第五分局1935年9月居民籍贯统计表显示,两个分局辖区(今中马、白沙街道)居民籍贯及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鄞县62.71%,镇海7.22%,奉化5.99%,黄岩6.71%,温岭4.97%,临海3.94%,宁海1.46%,天台1.29%,安徽1.48%,江苏4.23%。除了鄞县本地人,其余都是不同时期从外地迁入的。民国31年(1942),浙东盐务管理局统计,江北镇迁入104户380人,迁出137户482人,迁出大于迁入,是由于民国30年(1941)宁波沦陷后的战乱局势所致。
民国37年(1948),江北镇《人口统计报告表》显示,江北镇30保、421甲、6359户、27913人。人口中,本籍14066人,占总人口的50.39%;本省他县11751人,占42.10%;外省籍2084人,占7.47%,外国人12人,外地迁入与本地人大致各占一半。宁波解放前夕,社会动荡,人心不稳,1948年4—9月江北镇迁入2274人,迁出3334人,迁出多于迁入1060人。
1949年下半年,江北公安机关建立户口迁动申报制度,包括迁入、迁出、旅行3种申报制度。迁出要办理迁出手续,发给迁移证。迁入者必须依据迁出地的迁出证明书和区以上政权机关的证明文件,方准列入正式户口。据第四分局《户口异动统计》,1949年11月、12月,原江北区迁入250人(市区内21人,外埠229人),迁出153人(迁往市区内52人,迁往外埠101人),迁入大于迁出,两月机械增长97人。1950年,迁入仍大于迁出,原江北区全年迁入649户、2059人,迁出499户、1543人,机械增长516人。
1950年以后,国家实行加强农业、严格限制农民入城的政策。江北境内出现城区人口迁入少于迁出,郊区迁入多于迁出的特点。1951年9—12月,原江北公安分局《户口异动统计表》显示,原江北区迁入1689人,迁出2039人,机械减少350人。1952年,庄桥机场周边的压赛、白沙两乡集训及强制迁出旧军警政人员58户、地主72户,动员外迁无业流民、散兵、单身汉212人。1954年1月,为确保庄桥机场和重要物资仓库安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将压赛、白沙两乡列为禁止人口迁入地区。1954年12月,原江北公安分局统计,全年迁入2569人(农村迁入1460人、城市迁入1109人),迁出2702人(迁往农村1111人、迁往城市1591人),机械减少133人。为配合上海市疏散非生产人员,1955年江北迁入了12783名在本地有正当职业或有生活依靠的上海返乡人员,人口机械增长较快。1956年,郊区(包括庄桥镇、新阳乡、东郊乡、南郊乡、西郊乡)迁入2701人,迁出2128人,机械增长573人。
1962年,郊区迁入8463人(省外1130人,省内县外2754人,县内4579人),迁出5279人(省外181人,省内县外2315人,县内2783人),机械增长3184人。原江北区迁入685人,迁出2075人,机械减少1390人。1963年,慈城镇、庄桥镇迁入518人,迁出847人,机械减少329人。郊区其他12个公社迁入1394人,迁出629人,机械增长765人。1963年底,郊区农业人口86968人,比年初增加5076人,农业人口占郊区总人口126495人的比例为68.75%,比1962年66.59%提高2.16个百分点。1965年,城区迁入854人,迁出1549人,依旧处于机械减少状态;郊区迁入3940人,迁出3134人,依旧处于机械增加状态。
1971—1983年,原江北区开始出现迁入大于迁出的人口机械增长的新趋势。郊区则直到1978年迁入人口才少于迁出人口,开始出现人口机械减少。江北区现境人口迁移逐渐进入开放型,人口机械增长加快。1991年后,省外迁入江北区的人口逐年增多,由1991年的661人增加到2000年的1590人。同时迁往省内其他地区人数亦增多,1991年为1511人,2000年为4229人。此后,江北区人口迁移继续保持较大规模。2002年迁入人口首次超过万人,达11333人。总迁移人数达15278人,创历史最高。
第三节 自由流动
历史上江北地广人稀,土壤肥沃,因此不断有移民来开荒耕作。南朝宋大明四年(460),有山阴县移民来垦殖湖田。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建慈溪县后,人口稳定,无游贩之民,人口流动少。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宁波正式开埠,江北岸被指定为外国人通商居留地,英、法、美、德、荷等国设立领事、副领事;此地,水陆交通便利,商贸兴旺,带动人口大量流动,外国人和流动人口居全市前列。清同治年间(1862—1874),江北岸外海客运开始运行。光绪年间(1875—1908)后期,江北岸至温州、台州、镇海及沿海各埠的航线开通,人口流动频繁。据《宁波市志》记载,清光绪十八年(1892),旅客流量为236630人次,其中外国人701人次。民国8年(1919)增至1749756人次,其中外国人2911人次。民国时期,江北岸设置轮船码头10多个,又建宁波火车站于槐树路(今江北公园内)。海陆运输的便利使江北成为宁波流动人口进出和居住的重要区域。
民国24年(1935)宁波公安局第四分局、第五分局统计,两分局辖区内(今中马、白沙街道)居留美国人6人、法国人,10人、英国人19人、比利时人2人,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爱尔兰各1人,共计41人。民国36年(1947)1月,宁波警察局侨民调查情况显示,江北镇有外国侨民29人,其中法国籍13人、英国籍7人、美国籍3人、荷兰籍1人、意大利籍2人、西班牙籍1人、爱尔兰籍2人。这些侨民主要分布在普济院、天主教堂、海关等地。民国30年(1941)4月,宁波沦陷,江北岸商轮运输瘫痪,客运流量骤减。民国34年(1945)后,流动人口出现恢复性增长,民国36年(1947)1月至1949年4月,月均客流量8.5万人次。1949年8月,宁波市公安局第四分局对旅社业实行登记。原江北区有旅社9家、旅馆9家、客栈3家,共21家,是全市旅社客栈最集中的地方,表明流动人口亦为全市之最。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严格控制人口自由流动。1960年9月,江北公社槐树、中马、白沙3个派出所统计汇总的《盲流人员统计表》显示,有“盲流”377人(男34人、女343人),其中来自市郊173人,来自本省外县178人,外省26人。这些人来甬找工作的67人,投靠子女、父母的258人,结婚45人,做保姆(用人)3人,倒流4人。原系农业户口的117人,非农业户口的242人,无业人员18人。1962年3月,槐树、中马、白沙3个派出所开展户口普查,发现江北地区流动人口2049人,包括来自农村的干部职工家属1759人、亲属27人,企业精简职工返回的32人,人在农村或外地市镇居住3个月以上的231人。1965年底,3个辖区内的暂住人口共262人,慈城镇有暂住人口65人。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10年中,流动暂住人口的登记、统计和其他管理工作基本停顿。
改革开放以来,江北区域流动人口规模迅速扩大。2000年与1982年相比,外来人口绝对数增加17.59倍,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上升近28个百分点,达30.4%。外出人口绝对数增加11.63倍,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上升近11个百分点,达12.01%。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是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的根本动力。根据当年的人口普查资料,江北区有32579名外出人口其中本市区街道间流
动人数为16633人,非本市区街道间流动人数为15946人。其中向本省其他,县(市)流动人数为2552人,占16%,多为鄞县、慈溪、余姚等地;向省外流动人数为1242人,目的地多为上海、广东、江苏、北京等地,主要从事工商服务业。外来人口有81464人,男44899人、女36565人,来自本市区其他街道、镇乡的24382人,占29.93%;来自本省其他县(市、区)的28066人,占34.45%;来自省外的29016人,占35.62%,其中超过千人的省份分别为安徽(8346人)、四川(5694人)、江西(3703人)、江苏(1707人)、贵州(1535人)、湖南(1437人)、河南(1317人)、湖北(1006人),合占省外外来人口的85.28%。
2001—2008年,流入江北区的外地暂住人口数量逐步增加。2001年为48744人,2007年206767人,为2001年的4.24倍。江北区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的比例从2001年的4.6:1变成2007年的1.2∶1。外来人口在江北区的空间分布基本呈现“橄榄球”型——两头小、中间大,即从东南方向依次往西北方向递增然后到慈城镇变小。从街道层面上看,近郊的甬江、洪塘和庄桥3个街道的外来人口合计占全区外来人口的66.4%,其中甬江街道外来人口居全区首位,占22.9%;洪塘街道次之,占22.3%;庄桥街道占21.2%。江北区的暂住人口以外省男性农民为主,主要从事务工、务农、经商和服务业等经济活动,其中务工人数呈逐年上升态势,总体文化素质不高,78.5%的外来人口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含文盲)。
第三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性别
宁波地区历史上男性人口历来多于女性,性别比一直偏高,但是老年男女性别比却比较低。民国24年(1935),县公安局第四、第五分局辖区男30987人,女20634人,性别比为150.1,其中61~70岁的男性460人,女性595人;71~80岁的男性121人,女性170人;81岁以上的男性8人,女性37人。民国31年(1942)慈溪县孝东、孝西两镇(今慈城镇),洪塘镇、庄桥镇等12个乡镇男36013人,女36615人,性别比,为98。民国34年(1945)江北镇男性14283人,女性13418人,性别比为106;北郊镇男性4263人,女性3429人,性别比为1,24。民国37年(1948)江北镇男性13969人,女性13944人,性别比为100.2;北郊镇男性2835人,女性3030人,性别比为,94。
1958—1961年,江北城区的男女性别比明显高于郊区,高达126~132;1971—1980年性别比高达117~135。郊区的性别比略低,多数在108以下,少数年份性别比低于99.29。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原江北区性别比为123.59;郊区男少于女,性别比为99.93。原江北区,60岁之前的各年龄组男均多于女,60岁以后各年龄组男少于女,且年龄越大,男性越少。郊区,14岁之前的低年龄组,男多于女;15~34岁,男少于女;40~59岁,男多于女;60岁以后同原江北区一样,性别比与年龄成反比。1984—2006年,江北区男性人口均多于女性,性别比都大于100,但总体上呈下降态势。从年龄分组看,70岁之前,男性多于女性,之后性别比逐年降低,老龄男性逐步少于老龄女性,说明女性的预期寿命更长。2007年和2008年,江北区的男性人口少于女性。2007年少691人,2008年少1509人,性别比分别为99.40和98.71。
第二节 年龄
历史上由于医疗卫生和营养水平低下,人口的预期寿命较短,整个社会人口的年龄构成偏向年轻型。民国24年(1935),鄞县公安局第四、第五分局统计,辖区总人口51621人,男30987人、女20634人,其中61岁以上男性589人,女性802人,共1391人,占总人口的2.69%,远远低于国际标准的4%。民国37年(1948),江北镇人口27913人、北郊镇人口5865人,合计33778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2177人,占总人口的6.45%。
解放后,医疗卫生条件改善,出生率上升,死亡率降低,预期寿命提高,年龄结构发生一定变化。1953年,慈溪县城关区、云山区和庄桥镇总人口为69525人,其中18岁以上39970人,占总人口的57.49%,未成年人占比达42.51%,超过国际通用40%的标准,属于年轻型的年龄结构。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出生率下降,人口结构发生明显变化。1982年、1990年、2000年的3次人口普查显示,在总人口中,0~14岁少年儿童比例逐次下降,从1990年的19.05%下降到2000年的13.24%;15~64岁人口在各年龄组的比例有升有降,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比例逐年上升,2000年达8.12%;另外,这3次人口普查的年龄中位数分别为27.41岁、31.09岁、33.78岁(国际标准30岁是老龄型),表明江北区域人口逐步开始老龄化,而且速度将越来越快。以国内标准劳动年龄(男16~59岁、女16~54岁)统计,由于未成年人占比下降,所以江北区的少年儿童负担系数明显下降,但是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老年人负担系数出现上升态势。不过,从整体上而言,人口负担总系数并不很高,说明江北区还处于一个社会人口红利期,有利于经济发展。
第三节 职业
在业状况江北的职业人员构成统计始于民国。民国37年(1948)的江北镇《人口统计报告表》记载,总人口为27913人,有劳动能力的21293人,占76.28%。在业人员行业构成:农业106人,工业2956人,商业3425人,交通运输492人,公务438人,自由职业297人,人事服务425人,其他175人,共8314人,占有劳动能力人口的39.05%。无业12979人,其中男3261人,女9718人,占有劳动能力人口的60.95%。是年,北郊镇总人口为5865人,有劳动能力的5125人,占87.38%。在业人员的行业构成为:农业1767人,工业221人,商业163人,交通运输6人,公务18人,自由职业24人,人事服务187人,其他15人,共2401人,占有劳动能力人口总数的46.85%。无业2724人,男176人,女2548人,占有劳动能力人口的53.15%。
1952年,据原江北公安分局统计,原江北区总人口为22264人,在业人员6658人,占29.90%。其中,工人3543人,占53.21%;工商业者1584人,占23.79%;职员837人,占12.57%。这3类职业的在业人员占在业人员总数的89.57%。失业565人,占2.54%;无业6822人,占30.64%;学生3233人,占14.52%;家务4986人,占22.39%。
1990年,江北区有15岁及以上人口174634人,在业人口为132552人(男75725,女56827人),占75.9%;不在业42082人,占24.1%。其中在读学生9092人,占21.61%;料理家务的14395人,占34.21%;待升学的1208人,占2.87%;市镇待业的1601人,占3.81%;离休退休的11472人,占27.26%;丧失工作能力的2859人,占6.79%;其他1455人,占3.46%。
2000年的人口普查,按10%抽样统计,江北区15岁及以上人口22829人,就业人口14251人,占62.42%,比1990年下降13.48个百分点。未工作人口8578人,其中在校学生2898人,占
33.79%,比1990年上升12.16个百分点;料理家务的1835人,占21.39%,比1990年下降12.82个百分点;离退休的2086人,占24.32%;丧失工作能力的555人,占6.47%;从未工作正在找工作的226人,占2.63%;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的506人,占5.90%;其他未工作的472人,占5.5%。
行业构成 1990年,江北区第一产业(农、林、牧、渔、水利业)从业人员为35999人,占在业人口的27.16%;第二产业(工业、地质普查和勘探业、建筑业)从业人员为59503人,占在业人口的44.89%;第三产业37050人,占在业人口的27.95%。物质生产部门就业人员占89.58%,非物质生产部门占10.42%。2000年,在就业人口中,第一产业占15.91%,比1990年下降11.2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46.06%,比1990年上升1.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38.03%,比1990年上升10.08个百分点。物质生产部门就业人口占84.96%,比1990年下降4.62个百分点;非物质生产部门就业人口占15.04%,比1990年上升4.62个百分点。
职业构成1990年,江北区职业构成表上的前6类职业中,在业人数最多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达57200人,占在业人口的43.15%;最少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4233人,占3.19%。2000年,在业人数比重最大、最小的职业与1990年相同。但“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的比重比1990年下降8.96个百分点,为16.38%;“商业、服务人员”比重为21.74%,比1990年上升7.20个百分点。这与行业构成中第一产业在业人数比例下降、第三产业在业人数比例上升相一致。
第四节 民族
江北境内人口以汉族为主,汉族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一直为99%以上。民国24年(1935)据鄞县公安局第四、第五分局统计,江北镇有外国人41人,其中男21人、女20人。民国34年(194,5)外国人16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江北区现境内,慈溪县城东乡有回族1人,其余均为汉族,。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原江北区共有少数民族13人,其中回族2人、满族4人、藏族1人、黎族6人,分布在中马和泗洲;郊区有少数民族24人,其中回族16人、蒙古族6人、彝族2人,分布在甬江公社、慈城镇、洪塘公社和乍山公社。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原江北区少数民族7个、53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人。郊区有少数民族6个、33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江北区的少数民族增加到13个、194人,以回、满、壮等族为主。到2000年,江北区的少数民族增加到24个,人口达1123人,比1990年增加929人,增长4.79倍。人数占多的以土家族、苗族、回族为主。此变化与江北区的人才、劳务引进和接纳库区移民有关。第五节 婚姻
民国24年(1935)9月,鄞县公安局第四分局辖区统计:未婚男性5271人,女性3009人,男多于女;有配偶的男性6257人,女性为4222人,男多于女;丧偶男性193人,女性763人,女比男多570人。民国37年(1948)5月,江北镇未婚男性1014人,女性959人,男多于女;有配偶男性8132人,女性8050人,男亦多于女。丧偶男性768人,女性900人,女比男多,但是差距比民国24年(1935)已经缩小很多。
解放后,政府颁布《婚姻法》,建立婚姻登记制度,确立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1952年10月,原江北公安分局《婚姻状况统计表》显示,原江北区已达婚龄(男20岁、女18岁)的13975人中,未婚2784人,占19.92%;已婚11191人,占80.08%。已婚人口中,有配偶9445人,占84.4%;丧偶1675人,占14.97%;离婚71人,占0.63%。未达婚龄9087人中,已婚67人,占0.74%,说明存在不符合法定年龄的早婚现象。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5岁以上人口中,未婚41671人,占23.86%,比1952年提高3.94个百分点。已婚132963人中,有配偶121227人,占91.17%;丧偶10223人,占7.69%;离婚1513人,占1.14%。离婚率比1952年上升0.51个百分点。未婚人口中,15~29岁人口38679人,占92.82%。其中,男性23610人,女性15069人。有配偶人口中,男性61489人,占50.72%;女性59738人,占49.28%。丧偶人口中,男性2326人,占22.75%;女性7897人,占77.25%,明显高于男性。离婚人口中,男性1030人,占68.08%;女性483人,占31.92%,女性明显低于男性。从离婚的年龄来看,30~45岁是离婚的主要年龄段,占离婚人数的43.7%。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在10%的样本中,15岁以上的人口,未婚5868人,占25.70%。已婚人口中,初婚15164人,占89.41%;再婚411人,占2.42%;离婚321人,占1.89%;丧偶1065人,占6.28%。与1990年相比,未婚上升1.84个百分点,丧偶下降1.41个百分点,离婚上升了0.75个百分点。从离婚的年龄来看,离婚人口出现年轻化趋势,3045岁的离婚人数比1990年升高将近12个百分点,占总数的54.5%;从结离婚比例看,从1995年的11∶1,到2000年的8∶1,再到2006年的6∶1,上升很快。
第六节 姓氏
据江北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户政部门的统计,2008年江北区现有各种姓氏674个,其中复姓5个,分别为司徒、欧阳、皇甫、上官和诸葛;单姓669个,人数最多的前10个姓氏为陈、王、张、徐、周、李、朱、杨、胡、郑。这10个大姓占了全区总人口的38%。有些姓虽然人数不多,但长期在江北地区繁衍生息,比较具有江北地域特点,如冯、司徒、费、邵、童等。有132个姓氏只有一两个人,非常少见,如赤、纹、呼、帕、嗣、河、眉、原、孝等。
第四章 人口素质
第一节 文化素质
1949年前,宁波市包括江北区域内的人口文化程度很低,文盲率偏高。民国25年(1936),鄞县警察局编的《宁波警察局概况》表明,民国24年(1935)9月,第四、第五分局辖区,在已查明的男性27269人中,文盲和半文盲共21096人,占73.36%;中小学和私塾5867人,占21.51%;大学和留学生125人,仅占0.45%。女性18316人中,文盲和半文盲16695人,占91.15%;中小学和私塾1615人,占8.81%;大学文化5人,占0.02%。民国37年(1948),鄞县警察局《户口调查表》统计,江北镇的人口文盲率为55.81%,北郊镇的人口文盲率超过51%。
1949年以后,民众的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1964年,原江北区有12岁及以上人口27773人,文盲6336人,其中不识字5290人、初识字1046人,文盲率降低到22.8%。郊区有12岁及以上人口92763人,文盲38186人,其中不识字32971人、初识字5215人,文盲率为41.17%,高于城区。两区合计的文盲率为37%,比1949年前有较大幅度下降。1982年,原江北区12岁及以上人口54050人,文盲5061人,文盲率下降到9.36%;郊区有12岁及以上人口121070人,文盲28080人,文盲率亦降至23.19%。两区合计的文盲率为18.9%,比1964年又有较大幅度下降。1990年,江北区15岁及以上人口为174634人,文盲23953人,文盲率为13.72%。2000年,江北区文盲率大幅下降,为4.61%。
文盲率的快速下降主要得益于教育的普及。1964年的《人口文化程度普查统计表》显示,原江北区总人口为37349人,而12岁以下不在校儿童就有9576人,不识字、初识字6336人,两项占总人口的42.6%。郊区总人口127483人,12岁以下不在校儿童和不识字、初识字的分别为34720人和38186人,共72906人,占57.19%。1982年,原江北区6岁及以上人口为58334人,接受小学至大学文化教育的人数为52479人,占89.96%,其中接受大学教育的1247人。郊区6岁及以上人口为135922人,接受小学至大学文化教育的105631人,占77.71%,其中接受大学教育的385人。
1990—2000年,江北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2000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4817人,占9.57%。此后,江北区高素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力量逐年加强。2006年,全区共引进人才5333人,其中博士7人,硕士60人,高级职称人员102人,中级职称人员301人,高技能人才30人。2007年,全区引进各类人才5179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80人,博士4人,硕士105人。2008年引进各类人才6215人,比2007年增加1036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84人,包括博士5人,硕士74人和创新型领军拔尖人才2人,进一步优化了人才结构。
第二节 健康素质与百岁老人
解放前,由于生活贫困、卫生条件差、设施落后,各类危及民众健康的传染病时常暴发流行,导致人口死亡率很高。民国27年(1938)浙江省及宁波地区的人口死亡率达到28‰,婴儿死亡率达161‰,预期寿命只有35岁左右。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众的健康和卫生状况,卫生设施有了极大的改善,各类传染病大幅度下降,群众的期望寿命逐年提高。1966—1990年,江北地区的人口死亡率在5‰~6.5‰,孕产妇死亡率接近于零。2006年,传染病的总发病率为每10万人359.81人,比2004年下降了近一半。
1989年,江北区人口的预期寿命达73.49岁,2005年为75.42岁,2006年为75.87岁,但预期寿命均低于宁波市同期的平均水平。2007年,江北区市民身体健康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为
95.4%,位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二。
高龄老人历来受人尊敬。明清时代各地百岁老人名列地方志,名垂永世。1990年,浙江省老龄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对百岁老人发放补助费的通知》,规定凡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从是年1月起,每人每月发25元生活补助费;1997年4月,百岁老人补助费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2003年1月,再度调整为200元;2007年10月再度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经费由地方财政划拨。
第五章 人口控制
第一节 计划生育
生育状况1949年前,人口生育处于自然状态,早婚、早育、多生情况十分晋遍,因此人口出生率较高,但死亡率也较高,人口增长并不快。民国37年(1948)4—9月江北镇《户籍统计月报表》显示,半年共出生44人,死亡42人,6月份总人口为26843人。全年出生率为3.28‰左右,死亡率为3.13‰左右,自然增长率为0.15‰,“三率”均处于较低水平。
从新中国成立到1990年,江北区域内的人口生育和自然增长过程较为曲折。20世纪50~60年代,人口生育的模式由1949年前的高出生、高死亡、低自然增长转变为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70年代后,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逐步转向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现代人口生育模式。其间又有两个生育高峰期、一个低谷期、一个人口控制期。1952—1958年是第一个生育高峰期。1954年,原江北区的出生率高达50.15‰,死亡率为9.31‰,自然净增率为40.84‰。1956年,原郊区的出生率为40.87‰,死亡率为10.85‰,自然净增率30‰。1959—1961年的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再生产走入低谷,江北区现境内的人口年出生率降至20‰左右。但随后又形成第二个生育高峰,年平均出生率补偿性回升至30‰左右。进入70年代后,政府开始真正重视人口控制,原江北区和郊区的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由1964年的30.81‰降到1978年的13.43‰。
1991—1995年,江北区年平均出生率8.72‰,死亡率5.8‰,自然增长率2.92‰,净增人口仅3007人。1996—2000年,年平均出生率6.63‰,死亡率5.56‰,自然增长率1.07‰,净增1160人。尤其是2000年,出生人数1278人,死亡人数1286人,减少8人,自然增长率﹣0.037‰,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江北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最低、自然增加人数最少的一年。1991—2008年,江北区的计划生育率绝大多数年份超过99%高出全市平均水平,进入宁波市计生工作先进行列。
政策规定 自古以来,主流的人口思想一直是鼓励生育,不加干涉。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口政策也比较宽松,加之社会安定、卫生条件改善,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因此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压力。1960年公布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规定:“除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1963年开始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明确规定在校学生和工商企业学徒在学习期间不准结婚。是年,宁波市在郊区洪塘公社洪塘大队进行了计划生育试点。1964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政策确定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1972年,国家提倡“晚、稀、少”等人口控制政策。1980年后开始推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胎化政策。对某些确实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审批,间隔至少4年方可生育,杜绝三胎。1985年,江北区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的夫妇144对,其中批准安排当年生育的64对。政府发给独生子女夫妇独生子女优待证,并附加一系列优惠措施。与此同时,各乡镇政府也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如庄桥镇政府规定:二胎育龄夫妇,男子结扎休息10天、妇女结扎休息1月,同时发营养费50元。农村社员由镇政府负担30元,村里负担20元。1985年,半浦、洋市、洪塘、裘市、白沙、孔浦、中马、槐树8个乡镇、街道实现了“三无”(无多胎生育、无计划外二胎、无大月份引产)。1986年,江北区规定安排农村生育二孩的具体条件;落实以一孩育龄妇女放宫内节育器、二孩育龄妇女结扎输卵管为主的综合性节育措施。
1998年,江北区被列为浙江省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主要依靠行政强制”向“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为主”转变,包括一孩生育由“按人口计划指标生育”向“按生育政策生育”转变;流动人口生育管理向“以现居住地为主”转变;农村人口生育向“村为主、村民自治”转变;城市人口生育向“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居民自治”转变。2003年,江北区开始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只生育一个子女,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可享受生育津贴、免除生育医疗费用和计生手术医疗费用的待遇。至2005年,全区22340人参加生育保险,为妇女生育权益保障提供了法律支持。
1990年6月,宁波市政府组织公安、工商、民政、计划生育等10个部门,在孔浦街道和湾头乡开展为期40天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试点工作,并于12月出台《宁波市流动人口和个体工商户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03年底,江北区建立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公安、劳动“三证合一”、“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探索出计卫合作、房东管房客、网络化管理等服务管理模式,实行流动人口的宣传咨询、避孕药具发放、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查环查孕、办理婚育证明、婚检和优生检测“六免费”制度。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对在江北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三类家庭每月补助100元;未满14周岁的辖区内学生,给予助学奖励,独生子女每年奖励100元,双农独女的奖励150元。出台《外来常住人口住院分娩实行救助的实施办法》,凡符合条件,并到指定医院分娩的,每人补助400元。2005年,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四项手术”服务1432例,“三查”服务22870人次,报销手术费3万元。2006年有52名外来孕妇接受补助。
2005年5月起,江北区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构建“奖励、优惠、扶持、免费、保障”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率每年达到100%。对放弃生育指标的“双农独女户”家庭,每户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设立江北区计划生育公益金,对独生子女亡故、残疾且不再生育,并未领养子女的家庭和为落实计划生育措施,接受节育手术而产生并发症,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每月给予定额补助;对179户计生特困户、因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和计生干部,提供一定救助。对672人实行计划生育且年满60周岁,现家庭无子女或一孩的农民家庭,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扶助。至2008年,全区有1073人领取了304.5万元。江北区还出台《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免费结算及计划生育并发症报销办法》、《外来常住人口住院分娩实行救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
1985年,江北区被评为宁波市计生工作先进集体。江北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被评为浙江省“七五”、“八五”期间计划生育先进集体。江北区政府获2004年浙江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2008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等殊荣。
婚育新风 20世纪70年代,政府开始推行“晚、稀、少”的生育政策:“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生育;“稀”是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少”是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1980年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从“晚、稀、少”转移到“一胎化”,晚婚晚育逐渐成为江北区城乡居民的自觉行动,“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旧传统思想,逐步被“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新风尚所代替。1984年,江北区女性晚婚率达96.44%,计划生育符合率98.87%,节育率94.44%。1988年,全区女性晚婚率84.46%计划生育符合率98.89%,节育率94.64%。1990年后,晚婚率进一步提高,1992—1997年均超过,92%。2000年后,全区晚婚率有所下降,维持在74%左右。
节育措施 1949年前后,社会上多子女的育龄妇女大多采取安全期、延长哺乳、吃草药,服用奎宁、大黄、十滴水等土办法避孕、堕胎,不仅损害身体健康,有的甚至丧失性命。1955年,政府开始在机关、工厂的女性中进行避孕节育指导,出售避孕工具。1957年后,使用阴茎套(后改称避孕套)、子宫帽、坐药的开始增多。1970年后,政府开始免费供应口服避孕药。至1975年,郊区农村基本做到“四项手术”(放环、人工流产、女扎、男扎)不出乡镇。宁波工人保健院(1974年改为宁波市第三医院)率先建立避孕指导门诊。1983年,农村节育规定“一胎放环,二胎结扎,计划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1984年4月起,避孕药具发放工作归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管理。
1986年,江北区抽调宣传部、妇联、工会、团委、公安等部门的同志组成两个工作组,赴云湖、妙山两乡开展计划生育服务活动。第三医院妇科主任带两名助产士到乍山乡,就地完成7例结扎手术。区妇保站为费市乡19名育龄妇女做放环和人流手术。至1988年,江北区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23.08‰下降到12.48‰,计生率98.86%一胎率78.32%。1990年开始推行“分层推进、整体提高”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1995年,全区签订,不再生育合同772份,晚婚合同69份,自愿放弃照顾生育二孩指标171户。2000年后,各级计生办、计生宣传(技术)指导站开展避孕节育全程优质服务,通过避孕药具进社区(村)、进楼道、进宾馆、进医院、进校园、进菜场等方法,让育龄群众能就近、方便地领取到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
第二节 优生优育
历史上,江北区域内不避忌近亲结婚的事时有发生,导致人口出生的缺陷。1950年,国家颁布《婚姻法》,禁止直系亲属血统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近亲结婚开始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还对“土产婆”进行改造,推行新法接生,降低产妇和出生婴儿死亡率。1973年,宁波市提出“健全妇幼保健网,抓好妇幼保健工作”的要求,对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边查边治,并连续多年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发生。1986年,江北区开始对结婚登记的男女青年进行婚前检查。2003年后,江北区为结婚登记的对象免费发放各种婚育保健资料和“江北区免费婚育保健一卡通”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开设专题培训网站,开通咨询热线、设立新婚课堂,积极引导新婚夫妇参加,2005年开始的免费婚检和2007年开始的优生检测。2008年,全区的婚检率为37.89%。
1988年,江北区建立以区计划生育指导站为龙头,乡镇(街道)计生、卫生“二合一”服务中心为主体,村(居)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生殖保健服务网络体系,为新婚期、怀孕期、哺乳期、节育避孕期妇女群众提供档案、检查、知识讲座等服务。2008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婴儿死亡率为2.81‰,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为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2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5.86%。
1973年开始,政府对3~7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和缺陷矫治,各幼托机构均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2006年,对18个行政村和12个居委会的2003—2005年出生的451名儿童进行计划免疫接种率抽样调查,“五苗”(卡介苗、乙肝、脊髓灰质炎、百白破三联、麻疹)全程接种合格率全部达标,其中卡介苗100%、脊髓灰质炎疫苗100%、百白破三联疫苗100%、麻疹疫苗99.5%、乙肝疫苗99.I%,乙肝首针及时率90.2%,均超省级90%的要求。2008年,江北区7岁以下儿童免疫规划“七苗”(增加了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接种率95%以上,保健覆盖率98%以上;流动儿童“五苗”的基础免疫和单苗的合格接种率均在90%以上。
第三节 组织管理
解放后,人口生育工作属于卫生事业,受卫生部门领导。1963年,境内的政府机构、各单位都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但未能长期开展工作,计生委一度被撤销。1984年,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主管全区的计划生育工作。1988年,区计生宣传技术指导站建立,承担对基层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计生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等。1989年,区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并逐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计生协会组织,协会会员共23716人。1992年,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江北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单位设置相应组织,初步形成全覆盖的计生管理网络。2005年,江北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改名为江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整合服务资源、调整功能定位、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一体化。
1955年开始,卫生部门就开展关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主要是宣传适当节育的意义。1963年,政府在洪塘公社洪塘大队搞计划生育试点,并推出宁波动力机厂、港务局第三装卸区和洪塘公社、费市公社等计划生育先进典型。20世纪70年代,针对部分干部把计划生育看成是“私房事”、“妇女干部和卫生部门的事情”,以及群众中普遍存在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旧思想和旧观念,开展家庭、婚姻、生育领域移风易俗的教育。1984年11月,江北区召开计生工作宣传月大会,全区集中领导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舆论工具、集中部门力量,统一部署,上下结合,进行落实基本国策教育,使之深入人心。其间共培训计划生育骨干587人次,受训人数8500余人;召开群众大会和座谈会360余次,参加人数8500余人;分发计生宣传资料、画册4500份(本),悬挂横幅标语8860余张(块),出黑板报770余期次,放映计划生育电影10场次;580余对一孩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134名计划外孕妇实施人工引产,25名育龄妇女结扎,602人上环,并出现多个“三无”村。
1990年后,江北区沿街(路)设置计划生育宣传牌、宣传画、宣传窗,农村做到乡、镇所在地有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或一条路,每个行政村有永久性固定标语3~5条。2000年后,江北区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并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咨询、展览等活动,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提高群众对自身生殖健康的关注度,形成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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