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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土地评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3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土地评估
分类号:
F301.2
页数:
6
页码:
163-1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的土地评估情况。
关键词:
宁波市
江北区
土地管理
土地评估
内容
土地定级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通过行政划拨实现产权转移,城镇非农建设用地未实行评估。1989年,江北区土地管理局曾对慈城镇、庄桥镇试行土地定级,划定为六级、七级地段。1993年4月,江北区建立区土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地价评估委员会,对辖区的主要街巷、建制镇,主要道路地段、地块进行土地地段类别划分。确定市规划区(甬江镇的双桥、联成两村除外)和庄桥、慈城两镇建成区为一类地段;洪塘镇建成区,甬江镇的双桥等4个村为二类地段;除上述之外的乡、村区域皆为三类地段。1995年,江北区完成慈城、庄桥、洪塘3个建置镇规划区的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其采用的技术数据及工作程序的科学性、规范性获中央验收组肯定,对全国开展小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2002年6月,江北区从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建成区外延扩大的实际出发,出台《调整江北区洪塘等三建置镇土地等级、基准地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基准日为2001年1月1日,土地级别划定范围包括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建成区,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划定的建设留用地,调整范围覆盖了除市规划区外的江北区全部行政区域。调整后慈城为4个土地级别,洪塘、庄桥为3个土地级别。
土地估价 1993年,江北区成立土地评估委员会,建立土地估价事务所。凡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用途变更之前均需报区土地估价事务所评估。1994年,江北区地价评估事务所经省审批,为B级土地估价资格机构。是年对持有国家、集体、个人土地使用权证的12宗土地进行地价评估。1995年执行《宁波市地价管理暂行规定》,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企业转制兼并、破产等提供土地评估96家,涉及土地面积31.66公顷。1996年,江北区各乡镇与甬余公路两侧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基本结束。1997年,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江北区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公布实施。
2000年3月,江北区调整集镇规划区内及江北大道两侧的标准地价,调整幅度为20%;同时小幅度调整工业用地基准地价。2001年2月,江北区调整各镇规划区外行政村土地基准地价。
2002年1月,根据江北区发展状况及地价更新小组与有关专家论证,区土管局提交《江北区规划区外各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以及《江北区基准地价表及比较差(A、B、C三方案)》与《江北区各镇基准地价级别图》。3月,宁波市区“三江片”基准地价调整,覆盖江北区甬江、庄桥等近15个村。就此,被覆盖区域也执行市“三江片”基准地价。甬江镇规划区外5个行政村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庄桥Ⅰ级基准地价执行。是年,江北区对征地补偿偏低地区,如原乍浦乡及各镇规划区外的行政村基准地价作了较大幅度调整,住宅和商业用地基准价格仍按1997年标准未变。
2003年,江北区规定各镇在项目洽谈过程中统一最低地价,并可根据项目的投入金额确定地价,实际地价虽由各镇自定,但通过调整土地纯收益的返还比例,逐步减少各镇对土地供应的自主权,真正由区政府集中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是年4月21日《关于江北区工业用地权益地价的实施意见》出台,协议出让工业用地平均价调高,由2002年的,10.8万元/亩上升到2004年的17.3万元/亩。2004—2005年,江北区最偏远的慈城镇用于“三产”土地地价可拍到100万元/亩,近郊甬江镇“三产”地价可高达300万~800万元/亩。2006年6月20日江北区制定住宅用地土地权益价。2007年2月,湾头半岛旁出让的一幅地块,元/平方米;其周边已楼面地价达到6490,开发的一些楼盘,楼面地价均价已近万元。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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