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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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橋頭周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2527
颗粒名称: 水利
分类号: TV211
页数: 3
页码: 40-42
摘要: 本文介绍桥头周村的水利建设和历史的。桥头周村位于永康市东北部,是宋代理学创始人周敦颐的后裔。村里有很多池塘,用于灌溉农田和养殖水生植物,每个池塘都有专门的管注权和塘漾权。解放后,村民重视兴修水利,修建了大壁、荷岭坑水库等工程,还可以利用太平水库西渠和华溪电灌埠头的水源。
关键词: 桥头周村 水利

内容

桥头周村民,历来十分重,视水利建设,水利资源也十分丰富。
  解放前,农田主要依靠池塘和华溪之水灌溉。
  村里原有池塘有:外草塘(与前黄村共有)、里草塘、西山头塘、棺材塘、上黄狗塘、黄泥塘、屋基塘、龙背塘、念湖塘、里塘、簸箕塘、鱼花塘、徐塘、岩塔塘、金龙塘、阴龙塘、山坑黄泥塘,大郢塘、芦家塘、猪肚坑塘、小湖塘、大湖塘、毛龙塘、竹厄塘、坑塘、后荷塘、上塘(与马川村共有)、五方塘(与桥下村共有)、黄褐塘、三眼塘、前黄殿顶塘、前黄殿后塘、前黄殿塘、东塘、后宅塘、上西塘(与马川村共有)、下西塘、荷塘、三百塘、大路塘、七十塘、门前塘、仙家漩、五百塘、官塘、殿前塘、平塘、卢塘、葫芦塘、派塘等。解放后,有些已改为田,如芦家塘、棺材塘、三百塘、三眼塘、仙家漩、五百塘、官塘等,在村中心的里塘和簸箕塘已平整为基地,部分改为菜园,鱼花塘是解放后开的。
  过去池塘取水,是固定专用的,即某一口塘只固定为某些田取水灌溉的权利,名曰“管注”。无管注权的田,不得去取水灌溉。春天雨水充沛,享有管注权的农田,可自由从池塘开“直水缺”,或车水灌溉。此时,虽无管注权的池塘,在雨水均匀的年景,也可就近放水灌田。但过夏至后,无管注权的农田,就不能去取水灌溉了。这叫做“过夏至,分水注”。在干旱年,用水紧张,就是有管注权的农田,也不能任意取水灌溉——只能分水寸取水,或只准铺遍全丘,不得多。水流灌溉无专门的水圳时,也可通过别人的田(施有肥料除外),灌水后,不能降低经过的水位。在旧社会,干旱年,往往要发生“抢水”——有管注权的用龙骨车往池塘抢车水或引入水田。引起纠纷名叫“争田水”。有首民谣说:“晴天公,争田水,落雨天公,难相见。”
  池塘修建,一般在冬季农闲时,按所有管注的田亩,平均派工修理,经费也平摊负担。一般是开了底部涵洞,排干塘水(有时需用水车车干),然后把塘岸加高加固,名曰“担塘”。
  池塘除提供农用灌溉外,还用作养鱼、漾菱、种莲、种藕等水生植物,这种养植也有专利权,名曰“塘漾”。这种专利权,也是产权,可以转让。解放后,归集体所有。后来,除念湖塘,门前塘外,其余都下放生产队,承包给个体户。
  解放后,村民十分重视兴修水利。
  1954年修建大壁,提高了蓄水量。
  1957年修建了荷岭坑水库,原计划蓄水量可供应全村大部分农田(包括荷岭坑、后畈、隔溪畈),后由于太平水库的修建,规模作了调整。修建时已合作化,采取按件计酬(发筹码)的办法,担土筑坝。在修建中,因该年特大洪水,冲毁了部分堤坝,淹没荷岭坑全部农田,冲毁庄稼,洪水漫向后畈,漫过永东公路,冲入华溪,下半村地势低,洪水侵入房屋,高达数尺,造成洪灾。1958年把水库堤坝加高加固,其蓄水量除供应荷岭坑片农田外,还可沿小溪,经后畈,穿绕村中。
  太平水库建成后,其西渠沿村之西部山麓逶迤流过。渠道下的农田,已都可自流灌溉,高于渠道的农田(即渠道之西的农田)如坟山坑、山坑农田,除由原有山塘、金龙塘、阴龙塘、山坑黄泥塘灌溉外,还可在西渠上抽水电灌。隔溪片农田的用水,可在大壁滩太平水库西渠与小溪交叉处,开出闸门,放水供应。
  华溪东岸,设有电灌埠头,可随时抽华溪之水灌溉农用。
  为解决华坑农田供水,解放后,村副业队曾在华坑修建了两个小型水库。

知识出处

橋頭周村志

《橋頭周村志》

本志记述时限,上不划一,下迄2000年5月31日为止,分记事篇和人口篇两个部分,记事篇分章节记叙,以章统节。包括村庄篇、村级组织篇、农业篇、山林水利篇、工商业篇、教育卫生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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