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家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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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溪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24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家具
分类号: K892.25
页数: 1
页码: 2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象珠镇清溪乡家具习俗的情况。
关键词: 清溪乡 生活习俗 家具

内容

旧时家具摆设,一般农家都有大橱、花床、长脚桌(或八仙桌)、小柜、驮凳、方凳。有小孩农家还有火桶、坐车。摆设有序,大体是大橱居中一端靠墙把房间隔成前后间,大橱迎面可见。前半间靠墙摆花床,床前放一条长而矮的厚板凳,离地只三、四寸高,俗叫“踏床”。踏床前放长脚桌,桌上贴窗一端摆梳妆台(镜箱),长脚桌外放驮凳。房子挤的农家,后半间就是灶间。一般人家都放些其他杂具或小柜、火桶、坐车之类。点灯用的是桐油灯、菜油灯、煤油灯。现在家具大为改观,照明用的是电灯、日光灯。

知识出处

清溪乡志

《清溪乡志》

本文记述了清溪乡的情况。其中包括前言、凡例、题词、图片、清溪乡行政区划图、大事记、清溪兵事、总述、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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