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装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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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溪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243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装饰
分类号: K892.25
页数: 2
页码: 246-2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象珠镇清溪乡装饰的情况。其中包括男女佩戴首饰。
关键词: 清溪乡 生活习俗 装饰

内容

在清朝,男子留长辫,妇女窝头髻。到民国,男子剃光头(俗称“和尚头”),青年妇女剪“短发”,小孩子理“簸箕头、扎“两角扭”。现在,男包头,妇烫发。
  饰面比较讲究,男子一般十八岁开始刮面剃胡。三十六岁留胡。五十岁留须。女孩四至五岁剪指甲,额点红月,姑娘用黑膏填柳眉,拔眉毛、搽胭唇。做新妇后开始用纱线夹面毛,有“毛面姑娘光面嫂”之说。上街到市、上方岩、走亲戚都要饰面。
  佩戴:小孩习惯戴银络(宝)环、银项圈、手镯、脚镯、长命锁。姑娘喜欢戴银索、耳垂钻孔挂丁响,手上戴手镯、金戒指。旧时,农家男子外出或田边干活必须带汤布,现在还有许多人沿用。汤布用白色粗布制成,约七至八尺长,二至三尺宽。寒冬时扎腰御寒,盛夏时披肩遮日、揩汗,挑担用以垫肩,洗燥用以擦身遮羞、田间休息用作垫席、平时还可用来包东西。

知识出处

清溪乡志

《清溪乡志》

本文记述了清溪乡的情况。其中包括前言、凡例、题词、图片、清溪乡行政区划图、大事记、清溪兵事、总述、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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