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科举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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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溪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23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科举制度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2
页码: 113-11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市象珠镇清溪乡科举制度方面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清溪乡 教育 科举制度

内容

隋朝以前推行“九品中正”制,推举各郡有声望的人出任“中正”,属九品官员。
  隋以后,各封建王朝采用设科取士,通过考试选拨官吏的制度。唐时,开设进士科、秀才科、明法科、明算科、其中以进士科最重要。宋以后,进士科为科举制度中唯一的科目,科举考试均用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每篇文体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只用两句话说破题义;承题,阐明破题意义;起讲,为议论的开始;入手,起讲后的入手之处;起股至束股,进入正式议论,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段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
  科举时期的读书人,大都追求科考以求取功名。清代应考童生,通过县学入学考试合格的叫生员(即秀才),也叫邑庠生;通过府学入学考试合格的也叫生员又叫府庠生;通过省学提督学院入学考试合格的仍叫生员,又叫院庠生。清代资历较深的生员,可以享受廪膳待遇,称廪生。生员经过考试,在京师国子监读书的称监生(即贡生)。后来的监生,又可经过捐纳取得,不一定在监读书。
  每三年一次,在省城举行的考试叫乡试,又称“大比”。生员监生参加考试,考中的称为举人,乡试第一名,称“解元”。每三年一次,于三月在京城举行的考试叫会试,各省举人均可应试,考中的称贡士,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在殿庭上由皇帝对贡士亲发策问的考试称殿试,殿试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第四名称“传胪”。明清时,状元、榜眼、探花,称为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为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明清时期,蒙童学习设有蒙馆、私塾和书院。教师任教叫“坐馆”。以《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幼学琼林》为启蒙教材,另习唐、宋占诗文,习作“八股文”以应科举考试。旧时清溪乡地区设置的书院有山西的“飞声书院”。派溪吕的“文武书院”。江头的“上东书院”,均曾培养出许多优秀士子。

知识出处

清溪乡志

《清溪乡志》

本文记述了清溪乡的情况。其中包括前言、凡例、题词、图片、清溪乡行政区划图、大事记、清溪兵事、总述、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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