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乡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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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溪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233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乡建制沿革
分类号: K901.9
页数: 2
页码: 14-15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康市象珠镇清溪乡建制沿革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象珠镇 清溪乡 沿革

内容

宋前无考。宋,县分都、里。清溪属十三、十四、十六都及三十半都。都下设里。
  元,改里为图。属十三都二图,十四都一、二图,十六都三图,三十半都
  一、二图。
  明、清,全县划分为十乡,辖四十七都。分别属于升平乡、太平乡。即升平乡的三十都二图、十四都二图、十六都二图、太平乡的三十半都二图。
  民国初,撤乡设区,分属升平区和太平区之一部。
  民国二十四年,全县调整为六十八个乡七个镇,则分属于苏叭乡、山祥乡之一部。
  民国二十八年,全县再次并为四十个乡镇,分别属于达川、德溪、九畴三个乡。同年十月,又缩并为三十四个乡镇,则分别属于达川、德溪、太西三个乡。
  民国三十五年,进行乡镇大调整,全县划为二十七个乡镇,则又分属于达川乡、太平乡两个乡。
  一九四九年,属于清渭区之达德乡和太西乡。
  一九五0年,全县划为八个区八十九个乡镇,属于象珠区之官川乡、清溪乡、山西乡。
  一九五六年,全县划分为八区三十八个乡镇,撤去原官川乡、清溪乡、山西乡,改设清溪乡。
  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化,全县分设六个公社,原象珠区改称东方红人民公社。属东方红人民公社。设官川、山西、清溪三管理区。
  一九五九年,东方红人民公社更名为象珠人民公社,属象珠人民公社官川、山西、清溪三管理区。
  一九六一年,设区分社。象珠人民公社改称象珠区,撤去官川、山西、清溪三管理区称清溪人民公社。
  一九八三年,政社分设。“以社建乡,以大队建村”,称清溪乡。辖清渭街、荷沅、杏里、江头、柳墅、派溪吕、汇阳、官川、南湖、郎下、英村、寺口、山西、山西孔、黄冈、白麻塘、张坑、上柏石、方山脚、苔川、三井头等二十二个行政村。

知识出处

清溪乡志

《清溪乡志》

本文记述了清溪乡的情况。其中包括前言、凡例、题词、图片、清溪乡行政区划图、大事记、清溪兵事、总述、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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