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放后农村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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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高镇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1959
颗粒名称: 二、解放后农村基层组织
分类号: D267.2
页数: 15
页码: 28-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解放后农村基层组织,包括了村党支部、村行政组织、村民兵组织等。
关键词: 高镇村 农村 基层组织

内容

(一)村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是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压迫,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永康县解放以后,共产党领导人民组织农会斗地主、分田地,开展轰轰烈烈土地改革运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关心和帮助下,积极发展党员,1955年成立村党支部,支部书记由郑槐庆担任,成员有吕秀钗、楼龙起同志。党支部的成立标志着共产党在我村核心地位的形成,也是我村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村党支部在各个时期,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世纪五十年代,党支部积极带领村民进行农业合作化,组建农业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以后在人民公社化,开展四清运动,农业学大寨等运动中,党支部都起到领导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支部一班人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团结全村村民,齐心协力,万众一心,努力拼搏,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作出了巨大贡献,取得显著的成绩。
  党支部一直来重视思想建设,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思想教育,建立定期的学习制度,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同时也非常重视组织建设,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积极培养积极分子,坚持质量标准,及时发展新党员,目前全支部共有党员53名。
  党支部一直来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照党的政策办事,制定一整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村里的重大问题,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并及时向广大党员通报有关情况。得到广大党员和村民的拥护,为全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保证的作用。
  (二)村行政组织
  永康解放后,废除保甲制,设区、乡(镇)、村。一切权力归人民行使。1950年3月全县普遍建立区、乡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夏天,整顿机构、纯洁组织、改选、充实领导成员。根据政务院《农民协会组织通则》规定,凡雇农、贫农、中农、手工业者和贫苦的知识分子,概可入会。农民协会组织迅速发展,会员不断增加,农会组织成为农村开展大生产运动、反霸斗争,减租减息,实行土地改革的主要依靠力量。1950年12月成立了永康县农民协会,以后各区、乡镇、村都相继成立农民协会。据王锦屏保存的“浙江省农民协会会员证”记载,王锦屏于1952年1月加入了永康县城区高镇乡农民协会,说明在此以前已建有农会组织是肯定的。我村的农会负责人是郑槐庆、王留根等人,领导了全村的行政事务。永康刚刚解放就建立支前机构,支援解放全中国的战斗。11月下旬,有全县20名青年船工组成船工队,参加解放定海战斗,其中有高镇数名人员。1951年3月,高镇青年报名参军,投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斗争中。在王留根、郑槐庆等村干部动员下,有李昌芳、卢德清、吕阿东、周孝明、周绍棠、王培双、周孝祠、沈木长、王振熙等多人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其中王培双、周孝明等人在朝鲜为国捐躯。高镇对烈军属和革命残废军人于1950年开始实行代耕优待,有固定代耕、低价代耕、帮工代耕、工票制等形式。1956年农业合作社后,以优待工分取代代耕,并由政府专发补助款。随着土地改革深入发展,1951年建立了互助组,在此基础上,1953年前后,我村成立了三个初级合作社,负责人分别是郑槐庆、楼龙起、周岩星。农会的职能开始被合作社取代。
  1956年,我村成立了华丰高级合作社,由郑槐庆担任社长,王汝和任副社长。华兴高级合作社由周文圭担任社长。
  1958年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华丰、华兴两社合并,成立红旗(环城)人民公社河南管理区华丰高级社,1961年改为环城区长城人民公社高镇生产大队,村里的行政事务由大队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和处理。当时全村下设16个生产队和1个溪滩组。63年溪滩组分为二个生产队,为17、18队。1966年冬合并为9个生产队。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队管委会停止活动,成立革命领导小组,设立正、副组长负责领导村里的行政事务。1970年恢复党支部组织,实行“一元化”领导,村里的党务、行政事务均有党支部管理。七十年代初,大队还建立了副业队、农科队,主要任务是承担种桑、养蚕、制种等。1983年开始政社分开,建立村民委员会,下设18个村民小组,负责村、组的行政事务。村里的行政领导又改称村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我村的历任领导在上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带领广大村民艰苦奋斗,努力生产,在改溪造田、抗洪救灾,提高粮食产量、发展商品经济等各项工作中均走在前列,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作出重大贡献。九十年代以来,村委会根据上级要求,坚持村务公开原则,制 作村务公开栏,把同村民切身利益有关事项、村里的重大决定事项如财务收支、 土地建房等都一律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我村历任行政领导
  解放初曾任村级负责人:王舻火、楼云昌、王汉珍、付陈琳、张炳林 农会负责人:郑槐庆、王留根1950-1953 初级合作社社长:郑槐庆、楼龙起、周岩星1953-1955 华丰高级合作社社长:郑槐庆1956-1957副社长:王汝和 华兴高级合作社社长:周文圭1956-1957
  华丰、华兴合并成一个高级合作社华丰高级社社长:郑槐庆1958-1960 大队长:周云根1961-1964
  大队长:楼茂松1965-1966文革期间任村革命领导小组组长
  大队长:王方庭 副大队长:王振邦、吕宅闩、王望胜、周云根1976-1978
  大队长:王其贤1979-1982
  大队长:王长青1983-1986
  村长:王长青1986-1989.12 副村长:王子庭、周永胜
  委员:陈元兴、徐妙玲、徐绍林、吴七圭
  村主任:王方庭1990-1993 副主任:吴七圭、周永胜
  委员:周振松、王万明、王庭芳、吕秀钗
  村主任:王根红1993.12-1996.11
  委员:吴七圭
  村主任:郑叶明1996.12-1999.2
  委员:王万明、王其良
  村主任:郑叶明1999.3-2002.5
  村主任:王根红2002.5 ~今
  委员:徐妙玲、徐绍林、王加长、王福星
  ★ 1966年高镇大队
  大队管理委员会:
  大队长:楼木松
  副大队长: 吕宅闩 王以专 王金根 吕秀钦
  委 员: 王岩庭(会计) 王世金 王培生 王其贤 王庭方 杨掌珠
   王方庭 周云康 蒋福火 周云根
  贫协:
  主任:周振六 副主任:沈唐银
  委员:王汝拉 凌炳成 周凤银 王宅火 徐老秀 周岩升
  张夏眉 林有兴 周福田
  监察会:
  主任:郑槐庆 副主任:王陈完
  委员:楼福春 王高钦 王木高
  妇女会:
  主任:吕秀钗 副主任:杨掌珠
  委员:牟宝英 黄月贞 周爱珠 周苏叶 徐美贞 徐老秀
  董春女
  治安委员会:
  主任:王以专 王庭方 周汝海 周振江 傅加其
  调解委员会:
  主任:吕宅闩 副主任:王焕彬
  委员:王立斋 王昌永 王槐仙
  森林委员会:
  主任:楼木松 副主任:王金根
  委员:沈唐银 楼富春 周汝海 王振开 王以专
  高镇团支部:
  书记:王岩庭 副书记:王高钦
  组织:王木高 周爱珠 后木高换届成周福田
  宣传:林有兴 徐美贞 后有兴换届成朱振响
  文体:王寿清 后寿清换届成周爱莲
  ★高镇村现任各组织成员名单2002—2004
  经济合作社社长:王根红 副社长:徐绍林 周永胜
  委员:吴七圭 徐妙玲 周武 王加长 王福星
  王茂行
  调介主任:周加和 副主任:王庭方 王振尧 王长青
  委员:吴七圭 胡丽蓉 周云根
  治保主任:王茂行 副主任:周钱武 凌洪远
  委 员:王洪武 王浙亨 王茂有 周新彪
  妇女主任:徐妙玲 副主任: 胡丽蓉 沈梅芳
  委 员:王灵芝 蒋栽荣 吕爱修 楼香琴
  民兵指导员:王根红 连长: 王子庭
  副连长:王洪武
  团支部书记:王伟鹏 副书记:王宗继
  委 员:王巧婭 付磊 周永峰
  (三)村民兵组织
  高镇在1949年5月解放后,为保卫新政权,开展剿匪反霸斗争,建立民兵组 织,民兵组织建立后,当时主要任务是配合政府和农民协会支前、剿匪、土改 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一切反动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开展巡逻活动, 保证社会稳定。1951年3月,规定年满18周岁青壮年,有参加民兵义务。此后, 民兵队伍每年进行组织整顿,县编基干团,区编基干营,乡编基干连,村编基 干排,各级党书记兼任民兵领导职务。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我村成立了民

知识出处

高镇村志

《高镇村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高镇村社会面貌和风俗文人,反映了高镇村逐渐向城市化演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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