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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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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前杭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1231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11
页码:
411-421
内容
一、前杭村村规民约
为适应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我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保证国家各项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实现村风,村民及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加快我村经济建设,经村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特制订村规民约如下:
(一)加强政策、法纪教育,服从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提高组织纪律性。适应新形势,努力创建文明村。
(二)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创五好家庭活动,搞好清洁卫生。平时屋前屋后勤打扫。勤清理粪缸,家庭邻居和睦相处,尊老爱幼,每个家长要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
(三)移风易俗,婚事新办,反对封建思想、买卖婚姻,夫妻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根据人口政策规定,凡违反计划生育者必须严肃处理。
(四)坚决反对未经批准擅自造房的违章行为,违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五)严禁赌博活动,凡利用各种形式赌博,被抓获或群众检举者,除没收赌具、钱物外,视情节轻重,按乡规民约罚款20-200元。
(六)保护农作物人人有责。凡偷窃各类农作物,如粮、棉、油等,除退回赃物外,罚款100-300元。偷瓜果者,除退回赃物外,罚放电影一场。如用大网,丝纶捕鱼,除赔偿损失外,罚款200至500元。手网捕鱼、电鱼者,罚款10-50元。其他鱼具按每次3-5元罚款。凡炸鱼、毒鱼者视其情节轻重,赔偿损失并责令罚款及追究刑事责任。
(七)凡破坏绿化造林的一切行为,不论是树木、树苗,竹林,违者抓住一次,除赔偿损失外,罚款25至100元,并上交偷窃赃物;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坚持“检举者受奖”的原则。
(八)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水库、山塘、渠道的修建。任何人不得破坏水土保持。不论大小渠道,不得在渠道岸上种植作物,不准借口任何理由损害渠道畅通。为方便用水,人人应做到顾全大局,团结互助,放水有先有后,合理节约用水。凡破坏水利建设的,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罚款5-25元。
(九)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积极完成国家税收。农业、工业、各项副业承包的人,要按期按合同上交的有关单位规定的金额,如逾期不交,按合同规定处理。
(十)贯彻党的富民政策,保护“两户一体”的合法权益。凡本村已承包到个人的项目,人人都要遵守规章制度,任何人不得干扰和侵害“两户”利益;违者,赔偿、罚款处理。
(十一)为维护生产秩序,确保机耕,排灌的顺利进行,原规定的水坝,任何人不得阻拦,不得任意掘掉,要确保户与户之间的机耕和水路排灌通行。不得闹事,违者进行处理。
(十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小心火烛,户户参加保险,确保全村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四防”。
(十三)各用户要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安装动力和修理电灯必须由电工操作,严重破坏电杆或电设备或者出现事故的,按用电管理规定罚款。并且严禁偷电,凡发现偷电者,除赔偿电费损耗外,拆除电表停电半年,另罚款100元。交清罚款后,再给予用电,电表安装费自理。
(十四)坚决制止打人骂人,凡是蛮不讲理,蓄意挑起事端,打骂他人的,处以15-30元罚款,伤害他人的要负全部责任;造成后果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对干部打击报复的要从严处理(打伤者经医院治疗,酌情凭发票计算),要双方先交调解费10元,在弄清事实,分清是非之后,确定调解费负担责任。
(十五)确保集体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不准在娱乐场所等地闹事。凡哄抢、侵占、破坏集体和公民各类财物者,按原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罚款处理及上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十六)对散布、传播谣言、造谣惑众、大搞宗派活动等行为必须就地制止;视其情节,予以政治和经济处理。
(十七)凡发现内容反动的淫秽录音带、唱片、黄画、报刊、手抄本等宣传物,一律没收,视其态度,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十八)人人保护自来水设施。凡破坏者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处理。节约用水,如有偷水者,经查获罚款5-50元。
(十九)凡是有外村人来本村违法民约的,按本村民约处理;本村人去外村违约,按外村规定执行。
(二十)保护妇女、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尊老爱幼。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应负担父母老人的口粮和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死后的丧葬费。子女,儿媳如不听劝告,或溺弃婴儿的,除批评教育外还要据情采取经济处罚和依法处理。
(二十一)用剧毒农药防治病虫害或毒老鼠,不论水田或旱地,必须马上插上标志。
(二十二)建房须要砍松树做响子者,需先向治调、山林委员会申请,批准后才可砍伐。如私自上山砍伐,按偷窃处理,罚款5-25元。
(二十三)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实行治调工作承包责任制。全村村民要积极支持承包人员工作,服从管理,凡发现对承包人员打击报复者,要从政治、经济上加重处罚,并报政法机关处理。
(二十四)以上民约如不执行或不兑现经济责任者,村治调组织,治安承包人要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如发现无理取闹者,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二十五)本民约有关治安条款授权承包人执行,自一九八九年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所订条款与本约有抵触者,以本民约为准。
胡库乡前杭党支部、村委会
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
二、前杭村尊老敬老公约
尊老敬老是我国劳动人民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村民应尽的职责,也是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德。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经党支部、村委会讨论决定,特制订尊老敬老公约如下:
(一)尊敬老人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全村人民都必须关心、爱护、尊敬老人,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道德风尚。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尊敬老人,做群众的表率。一旦发现有遗弃、侮辱和虐待老人的行为,要及时处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讲道德、讲文明、懂礼貌。对老人说话要和颜悦色、注意态度;在看戏、看电影、看电视、乘车等公共场所要优先给老人让位让座;要支持老人参加各种有益的文娱活动。
(四)子女对父母必须尽到赡养和扶助的义务,不得遗弃和虐待老人。具体应做到:
(1)子女对父母的日常生活(包括衣、食、住、零用钱等),要有保障。对自立门户、单独开伙的老人,全年口粮不得低于六百斤稻谷,开支现金不得低于全家人均生活水平;
(2)老人生病,子女必须及时给予治疗,精心照料;
(3)对老人必须尊重,不得冷眼看待,更不得谩骂殴打;
(4)逢年过节,要同老人欢聚一堂,同餐共食,共庆佳节。
(5)无劳动能力或生活有困难的老人,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或同住共食。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老人伸张正义,直至园满解决。
(五)村老人协会是全村老人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娱乐的群众性组织。每个村民都要积极支持协助老人协会搞好工作。
(六)对上述公约,违反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尊老模范户要大力表扬和奖励。
胡库乡前杭村党支部、村委会
一九九0年十月二日
编者按语:
本公约制订之后,曾在胡库乡老龄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乡老龄委把本公约推荐给永康县老龄委;由县老龄委审批后送到县人民广播站向全县城乡进行广播,给予介绍推广。
三、关于要求解决方岩电镀厂毒水污染问题的一些档案材料
编者按:方岩电镀厂排放的毒水严重污染我村前溪的溪水,极大地威胁和危害我村人民的生命安全。全村村民无不义愤填膺。从一九八五年下半年起,村里一些有识之士即自告奋勇地多次上访县所有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投诉,达三十余次。村两委会也多次写出书面报告,请求从速解决此事。可该厂故意拖延时间,应付敷衍,不作彻底解决。直到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村民三百多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自发地组织游行抗议,并通过县、区、乡、村四级领导参加的谈判抗争后,县府等有关部门才不得不下令该厂停止生产。历经四年之久的反污染斗争,终于取得彻底胜利。现将当时的几份报告,县有关部门的指示以及记者的通讯报导抄录如下,让全村村民乃至子孙后代从中了解祖辈们对溪水污染问题抗争情况的一斑。
1、方岩电镀厂污染严重,谁来管?
编辑同志:
方岩电镀厂每天排出几吨乃至几十吨含有硫酸、砷、六价铬等毒物的污水。溪水变成了灰褐色,散发出阵阵臭气,不能灌溉、洗衣,害苦了我们。半年多来,我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至今没有结果。恳请贵报会同有关部门从各方面支持我们,解决污染问题。
前杭村党支部
前杭村民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二月廿日
注:此信投寄《永康报》后,于同年三月十三日披露在第二版《读者呼声》栏上。
2、方岩电镀厂污染正限期解决
贵报三月十三日刊登了前杭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方岩电镀厂废水污染的来信,经调查证实,确有其事。为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
<一>、限方岩电镀厂于四月十五日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后的废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在限期治理期间,仍不作出措施,排放的废水不符合规定,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关于搬迁厂址问题,须写出申请,报告我局,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永康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注:此稿刊登在一九八六年四月一日《永康报》《读者呼声--回音》栏上。
3、关于要求方岩电镀厂停止移址扩建的报告
事由:方岩电镀厂打算移址扩建,将污水全部排放前溪下游溪中,严重危害前杭村等地人民生命安全,必须停止移址扩建。
众所周知,五金电镀厂所排放的污水中,含有砷、铬、硝胺、硫酸等剧毒化学物质,对人可引起致癌,以上物质渗透性强,在500公尺以上。建造电镀厂必须远离村庄,必须具有排除污水的设施。
方岩电镀厂自1972年开办以来,每日排除污水十吨左右,全部顺流而下。污水危害上至派溪村部分农田,下至胡库乡前杭、前金、胡库上、下村、下溪池、胡库乡政府和附属部份工厂,直到古山、世雅。我村首当其冲,几年来危害严重。具体情况如下:
<1>、水质良好、清澈见底的前杭村前溪之水,由于毒水混杂,已变成黄绿色;由透明变为混浊;鱼虾绝迹,水草枯萎,严重破坏环境生态。
<2>、前杭村大部份田地由前溪灌溉,严重影响粮食、蔬菜品质。常年食用含量较高的砷、铬等剧毒化学物质之粮菜,已造成生癌致死的严重后果。如前杭村第八队是多年来受方岩电镀厂毒水污染的生产队,近几年来死于癌症的有吕佐松等8人,全村计有28人,比任何一个村都高。
究其原因,询问有关科学、防疫、医务等人员,一致认为这与方岩电镀厂剧毒化学物质污水有关。为此,我村人民极为愤慨,有的到方岩电镀厂向其领导好言相劝,陈明危害,请其慎重处理污水污染问题;有的写大字报提出抗议;有的想以炸药炸掉电镀厂(经劝说后制止)。县人民代表胡岩松同志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作了多次提案。我村两委会研究后决定进行文明处理。根据群众要求,投书《永康报》,已于1986年3月13日给予披露;4月1日永康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在《永康报》上载文指出:“方岩电镀厂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废水,否则,将对该厂从严查处……”。我们又派人前往县环保局、乡镇企业局、卫生局、防疫站、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总工会、县劳动人事局等单位上访、投诉达30多次,请求解决毒水污染的治理问题。
由于县各级领导重视,曾有环保局等单位七次派人到方岩电镀厂调查,取样化验,专门下达文件,限期处理,方岩电镀厂才稍有收敛。使用过什么过滤机,做过一些“表面文章”。
但由于方岩电镀厂负责人与方岩乡工办领导漠视县各级领导的指示,草菅人命,仍然阳奉阴违,至今不能彻底解决。为了讨好派溪村民,方岩电镀厂已决定扩建移址,从派溪附近移至派溪污水排放的尽头,地点选在派溪村电灌站南方。这样电镀厂的毒水直接排放溪中,派溪村全部田地免受其害。主害者仍是胡库乡前杭村及前溪下游各地。该厂领导曾说:“前杭人会提意见,多给点味道尝尝!”报复之心,何其毒也。前杭村全体人民决不允许其移址扩建(现已放样),否则后果难以设想。现在,有的青年村民准备,方岩电镀厂砌墙脚石头砌一块,就翻它一块。看来如不妥善解决,将会出现严重的纠纷或重大的事故,从而使矛盾激化。为此,特向县委、县府各级领导报告:我们坚决抗议方岩电镀厂移址扩建。要求各级领导直接干与,促其停止移址扩建新厂的打算,治理老厂毒水的污染,停止危害前杭村及所有前溪下游人民的生命安全。如果方岩电镀厂一意孤行,后果自负。
此呈
永康县胡库乡前杭村党支部、村委会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4、致永康县人大常委会邵金鸿主任、
县人民政府葛敦禄县长的报告
永康县人大常委会邵金鸿主任:
永康县人民政府葛敦禄县长:
请允许向你们报告。
近来天气干旱,方岩电镀厂污水中砷、铬、硝酸、硫酸等致癌的化学物质,排放浓度很高,停留溪中。电镀厂至今未行处理,胡库乡前杭村受害极为严重。溪中污水黄绿,鱼虾全无,水草枯死;村民抗旱保苗(蔬菜、油菜、小麦),溪水不能灌溉,不能洗涤。对方岩电镀厂置前杭一千二百多村民生命于不顾的劣行,我村广大村民群情激愤,怨声载道。他们自发地组织人员前往方岩电镀厂勒令停止生产,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砸掉机器、锯掉水管。村两委会干部知道后进行说服教育,防止事态发展。但如果不及时处理,村两委会干部也难以掌握,后果将不堪设想。为此,恳求人大常委会、县府从速研究,会同有关单位,从速解决。
谨致
敬礼
胡库乡前杭村党支部
前杭村民委员会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廿五日
情况属实请速派员前来调处
胡库乡人民政府(公章)
88.12.25
注:此报告写于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廿五日,由胡库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发出。
5、……“抗议”<节选《永康报》片段>
“……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方岩乡派溪村发生了一件久违了的憾事,300多名胡库乡前杭村的村民到派溪游行,抗议方岩电镀厂将废水直接排放到溪里,使他们深受其害。
方岩电镀厂算是一家老厂了,其废水处理问题屡被提起。县环保部门曾多次前往该厂检查督促,该厂也曾投资几万元办起治废设备,但弃之不用,环保部门去检查时连电动机都已发动不起。该厂的电镀废水含有六价铬,是一种锈红色无气味的致癌物质。由于这些废水直接排放到溪里,使溪水中含六价铬的标准超出地面水标准的80倍以上。下游农民用这些水浇菜,菜死了;养鸭,鸭也呜呼了。鉴于这种严重情况,县府等有关部门不得不责令该厂停止生产。……”
注:本文糸《永康报》记者朱维安同志写的关于前杭村民为反污染自发组织游行抗议的通讯报导的片段。刊登在一九八九年一月四日《永康报》第一版上。
四、编纂《前杭村志》致旅外宗亲的两封信
(一)
前杭村驻外父老兄弟姐妹们:
首先,祝贺你们安居乐业,健康长寿,万事如意!
自元末生二公和舒氏太婆初开基业,七百多年以来,前杭村胡、舒、吕、应、朱、程等各姓氏居民,共饮乡水,气脉系源,情同手足。在漫长的创业历程中,为前杭的兴旺发达作出各自的贡献。有谱牒可考,传言可闻,子孙明证。为记录先辈和今人敬宗睦族,创业育才的功勋,村两委会决定在太平盛世的今天编写村志。编志是四十多年来前杭村一项影响深远的工作,七月五日已成立村志编纂委员会,开始编写工作。驻外人员长期来关心家乡建设,支持家乡发展致富事业,与家乡兴衰荣辱共命运,同欢乐;视荣宗耀祖、教子育孙继承祖业为已任;改革开放中为振兴家乡又立新功;和前杭村在乡人员一道为家乡的发展进步,旧貌变新颜作出了历史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功德风范将永垂青史,百世流芳!
编志工作铺开后,需要在外前杭人氏提供大量材料。热忱欢迎对编志目录、篇章等提出建议,望予大力支持,敬请在百忙中把下列内容逐项书写清楚寄回,以利村志编纂工作早日完成。
(1)、姓名、出生年、月、日、时辰,移居时间、情由(已过世者,注明卒年月日时及安放地);婚配、生育子女、嫁娶,女儿记录到女婿及其村名。
(2)、简要写出个人小传,字限800以内,便于撰写传、赞、记、表、状、铭。
(3)、文化程度、职务、职称、级别、企事业单位或个体户行业。
(4)、住址所在地、邮编、行政区、街道门牌号码、单位、电话号码等。
(5)、如有自愿捐助者,请寄“321307,浙江省永康县胡库乡前杭村村志编委会 胡岩松收”;请注明“为村志助捐”字样。捐款在100元以上者,村志留芳名,赠送村志一本。清明祭祖期间,32世孙胡德根已捐资500美元;接着,胡福梯、胡绍斋也各捐资500美元。
(6)、为村志编撰提供重要资料和谱牒者,编委会将给予奖励。
(7)、编委会于七月五日成立,成员尚待进一步充实,目前工作人员有:
荣誉委员:胡德根、胡绍斋、胡福梯、胡培兆;
顾问:胡汉宁
主任:胡根基
副主任:胡安康、胡起志、胡东豪
秘书长:胡起志(兼)
副秘书长:吕龙德
工作分工:
理账组:胡岩松、胡淑仁、胡淑庭
资料组:胡明韩、胡金明、胡淑范、胡明龙、吕金谦、
胡有金、胡淑昂、胡天林、胡淑俊、胡绍洪、
胡淑庭、舒增广、吕世和、吕龙德
撰稿编纂组:吕德风、胡淑昂、胡淑俊、胡有金、
胡加尤、胡明龙、吕龙德、胡起志
前杭村两委会
一九九二年七十六日
<二>
前杭定居外地的父老兄弟姐妹:
前杭村志编写工作开始以后,我们曾去函搜集资料,承蒙住外同胞热情支持,已收到许多回信和助款,编委会深表谢意!
或许我们发信地址有误,部分信没有回音。为了加快修志续谱进度,希望得到您的积极配合。
您家虽定居外地,仍然是前杭同祖同宗的亲人。编写村志,内容要求尽可能详实、完备,但愿共族子孙同登谱牒,以备后代查考。
爱国、爱家,必然挚爱同宗亲人,村志是联系亲属情谊而架设的桥梁,也是交流现代信息的纽带。它有助于同族子孙拧成一股绳,增强凝聚力;同心民德,承前启后,为振兴家乡经济起到应有的作用。
编写村志也是为了表彰优秀子孙,激励后辈。凡是对社会有一定贡献的人,都要摘录事迹,载入村志。您家有相应的人,请写出个人简历和主要事迹。
编写资料的基本内容:
(1)、您家所有成员的姓名、出生年月(公历)日、时。如有亡故,注明去世时间,葬于何处。
(2)、媳妇原籍,媳妇的父名;女婿姓名、哪里人。
(3)、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担任职务,现在服务部门、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如系保密单位,可免写)。
如果自愿资助编写、印刷村志经费,请寄“321307浙江省永康市胡库乡前杭胡岩松收”,并注明“为村志助捐”字样。捐资100元以上者,村志留芳名并赠送村志一本。在台同胞胡氏32世孙胡德根,33世孙胡福梯、34世孙胡绍斋已经各捐资伍佰美元,其他也有陆续资助的。捐款完全自愿,捐或不捐都行。现在家乡富裕了,目前已筹资上万。助捐者仍源源不断,踊跃赞助。因此,您写回信,提供资料,就是对这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家乡人民关怀和感谢你们!
编写工作已正式上马,目前尚欠定居外地的部分亲人的资料。回信请在1993年10月1日前寄来,逾期,我们只能在村志上注明“某某情况不明”。
祝您
全家万事如意,吉祥康泰!
前杭村两委会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三日
知识出处
《前杭村志》
本志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前杭村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全书分概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艺文、民俗以及前杭村各姓氏世系表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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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前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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