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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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888
颗粒名称: 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
分类号: F301.2
页数: 3
页码: 172-1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乡(镇)村集体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业合作化后,农村土地归农业社所有,建设用地由农业社统一安排。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市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建设用地骤增。农村小集镇建设用地不断增加,15个建制镇,各镇都拓建工业小区、专业贸易市场、公共设施等。
关键词: 永康市 土地管理 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

内容

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乡(镇)村集体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业合作化后,农村土地归农业社所有,建设用地由农业社统一安排。1958年,全县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社、队集体兴办的建设项目,包括水利、交通、公共设施建设等,征用了大量土地。但因这些项目为农村土地所有者所兴办,又是直接为农民兴利增益,故所征用土地未按补偿标准执行,多数采用集体无偿供地国家予以减免征购任务或给予适当补助的办法。1963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60条)》,按规定执行,生产队所有的土地,不经过县人民委员会的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1981年12月20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农村社员建房用地管理的布告》,指出“农村社队举办企业、事业建设用地,凡占用耕地1亩以下的,由人民公社审查,报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1亩以上的,需按有关规定,报县或地或省人民政府批准。”1982年8月3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永康县村镇建房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经过几年的实施,于1986年9月对《永康县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细则》作了修改、补充。1984年10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公布《永康县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实施细则》。上述两个细则,明确规定乡(镇)村的土地均属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变相买卖、租赁和违法转让。在村镇内,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均应按规定办理申请、审查、批准的手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市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建设用地骤增。农村小集镇建设用地不断增加,15个建制镇,各镇都拓建工业小区、专业贸易市场、公共设施等。
  村镇建设用地管理,从1970年起由民政部门管理转为农业局归口管理。据统计资料,1972~1987年乡镇村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171亩。其中1972年101亩,1973年105亩,1974年115亩,1975年95亩,1976年125亩,1977年172亩,1978年152亩,1979年210亩,1980年293亩,1981年81亩,1982年20亩,1983年55亩,1984年399亩,1985年286亩,1986年373亩,1987年589亩。村镇建设用地,除少数年分外,呈逐年增多趋势。
  1988年,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以来,建设用地管理日趋走向正轨。据土地管理局年报统计,1988~1995年8年期间,集体建设用地共3530亩。按类分:农村道路建设占地174亩,占4.93%;农田水利建设占地500亩,占14.16%;乡镇企业建设占地2777亩,占78.67%;其他用地79亩,占2.24%。按年度分:1988年443亩,1989年230亩,1990年215亩,1991年85亩,1992年948亩,1993年481亩,1994年692亩,1995年436亩。最高的1992年948亩中乡镇企业就占用887亩,占当年建设用地数的93.56%,其他几个较高的年份,主要是乡镇企业占地。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永康“百工之乡”优势,提出大力发展乡镇工业的思路。1984年10月,县人民政府在《永康县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实施细则》中单独设了“专业生产建设用地”一章,指出:“专业生产建设用地,应本着‘既要积极支持,又要节约用地’的原则,列入村镇规划,统一安排,要充分利用原有队屋、宅基地、空闲地、山坡地、荒地、溪滩等,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专业户需要占用专业生产土地时,必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签订用地合同,经乡人民政府审查,报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专业生产项目用地,一律以集体名义报批,实行“五统一”,权属为集体,个人只有经营使用权。1988年,县人民政府又作出《关于利用黄土丘陵建设乡镇工业区的报告》。接着,创建乡镇工业小区在全市蓬勃兴起。据市乡镇企业局统计,截至1995年底止,全市陆续创建乡镇工业小区129个,占地面积达2.0538万亩。是年,农村工业产品销售产值占全市工业销售产值总数的88.7%。其中乡镇办10%,村办2.3%,联户办24.1%,个体工业52.3%。
  全市贸易市场也有较大发展。1988年底止,全市有综合市场25个,专业市场18个,占地面积共22.62万平方米。其中1986~1988年新建市场面积5.81万平方米,扩改建市场面积2.65万平方米。1995年末,全市集贸市场占地39.46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永康市土地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系统地记叙了永康设县1700多年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举措、发展和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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