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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资源(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81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土地资源(一)
分类号:
F323.211
页数:
20
页码:
31-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土地资源情况的具体介绍,主要介绍了土地面积、土壤、耕地与人口等。
关键词:
永康县
土地资源
土地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土地面积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黄册,官民田土共6820顷7亩3分9厘2毫2丝4忽(当时1顷等于100亩)。其中田4364顷87亩7分1厘2毫2丝4忽,内官田189顷36亩7分4厘,民田4176顷32亩7分9厘2毫4丝4忽。地616顷11亩1分1厘,内官地22顷11亩5分5厘,民地593顷94亩4分6厘。山1410顷34亩3分7厘,内官山30顷59亩1厘,民山1375顷74亩3分7厘。塘429顷20亩1分9厘5毫。
永乐十年(1412)黄册,官民田土共6825顷1亩5分4厘9毫2丝4忽。其中:田4365顷64亩9分3厘2毫2丝2忽;地616顷11亩3厘;山1410顷62亩5分3厘7毫;塘432顷63亩5厘。
成化八年(1472)黄册,官民田土共6863顷48亩4分6厘6毫。其中:官田189顷32亩1分4厘,民田4181顷84亩4分3厘;官地22顷11亩5分7厘,民地607顷58亩7分5厘6厘;官山35顷9亩1厘,民山1374顷57亩3分9厘;官塘17顷74亩3分7厘,民塘435顷20亩9分5厘5毫。
弘治五年(1492),官田189顷32亩1分4厘;民田4182顷14亩4分。官地22顷11亩5分7厘;民地607顷78亩7分5厘6毫。官山30顷59亩1厘;民山1374顷57亩3分。官塘17顷74亩3分7厘;民塘435顷20亩9分5厘5毫。
弘治十五年(1502)黄册,官民田土共6785顷87亩1分7厘4毫3丝。其中田4312顷61亩7厘6毫3丝;地630顷90亩8分4厘5毫;山1390顷93亩1分6厘7毫;塘451顷42亩8厘6毫。
正德七年(1512),官田189顷32亩1分4厘;民田4182顷14亩4分。官地22顷11亩5分7厘;民地607顷78亩7分5厘。官山30顷59亩1厘;民山1374顷57亩3分。官塘17顷74亩3分7厘;民塘425顷20亩9分5厘。
嘉靖四十一年(1563)黄册,官民田土共6859顷4亩4分9厘3毫3丝。其中田4371顷2亩4分1厘3丝,地629顷90亩3分5厘1毫,山1405顷16亩4分7厘,塘452顷95亩3分2厘5毫。
隆庆六年(1572)黄册,官民田土共6859顷43亩9分5厘5毫2丝4忽。其中官田189顷32亩1分2厘3毫2丝4忽,民田4182顷14亩4分3厘;官地22顷11亩5分5厘4毫,民地607顷78亩7分5厘6毫;官山30顷59亩1厘,民山1374顷57亩3分9厘7毫;官塘17顷74亩3分7厘,民塘435顷20亩9分5厘5毫。
万历八年(1580),知县吴安国奉旨清丈,至十年(1582)而籍始成,核实官民田共4371顷50亩4分6厘1毫7丝4忽,地、山、塘亩分仍照旧额。
清代,因明制,分田、地、山、塘4等,内又分官、民2等。田在官者分:归附田、义庄田、学院田、新没田、废寺田、僧道田6则;民者2则。地在官者分:白地、秋租地、新没地、学院地、沙基地、废寺地6则;民者1则。山在官者分新没山、秋租山2则;民者1则。原额田共4371顷50亩4分6厘1毫7丝4忽。内官职田36顷11亩1分3厘5毫2丝;归附田24顷88亩1分4厘6毫5丝;义庄田80顷8亩5分7厘9毫;学院田9顷92亩1分4厘4毫4忽;新没田36顷69亩9分4厘4毫;废寺田1顷65亩3分3厘;僧道田59顷73亩6分7厘。民田4122顷41亩5分7厘6毫。
康熙六年(1667)实核田4370顷38亩6厘8毫7丝4忽。实核地634顷18亩1分8厘5毫。内在官者,白地1亩5分5厘;秋租地9顷40亩1分3厘;新没地7顷7亩8分2厘3毫;学院地3顷6亩3分4厘5毫;沙基地2顷23亩5分7厘1毫;废寺地77亩2分。在民者有地607顷78亩7分5厘6毫。
原额山1405顷16亩4分1厘7毫。内新没山16顷75亩2分3厘3毫;秋租山13顷83亩7分8厘7毫;民山1374顷57亩3分9厘7毫。
原额塘453顷14亩9分4厘5毫8丝。内归新塘5顷96亩6分;学院塘6顷33亩6分1厘5毫;秋租塘5顷44亩5厘5毫;民塘435顷40亩6分7厘5毫8丝。
康熙九年(1670),知县徐同伦按册清亩,厘蠹剔奸,彻底澄清无征不悉。按其清丈,有官民田4370顷38亩6厘8毫7丝4忽;官民地634顷18亩1分8厘5毫;官民山1405顷16亩4分1厘7毫;官民塘453顷14亩9分4厘5毫8丝。
康熙十年(1671),原额共田4371顷50亩4分6厘1毫7丝4忽。
民国初年,田制并无改革,仅将清代复杂的名目归纳于田、地、山、塘4大类。
民国17年(1928),据《浙江民政年刊》载:永康总面积212.4323万亩。其中平地36.3953万亩;山地173.769万亩;道路3240亩;河湖1.62万亩;沙涂3240亩。
民国30年(1941)5月,《永康土地陈报》载:旧面积为1305.2平方公里,划300.25平方公里入磐安。永康总面积1004.95平方公里(原文误作1002.70平方公里)。现征(税、粮)亩数61.5648万亩,陈报亩数51.2795万亩(陈报不全)。
民国31年(1942)12月止,土地测量统计:永康土地总面积仍为151.7376万亩。其中平地28.5419万亩,山地121.1455万亩,道路2586亩,河湖1.493万亩,沙涂2986亩。
民国36年(1947)12月,《浙江经济年鉴》载:永康土地总面积151.7376万亩。其中:农宅地28.5419万亩,占18.8%;山地121.1455万亩,占79.8%;道路2586亩,占0.2%;河湖1.493万亩,占1%;沙涂2986亩,占0.2%。耕地面积为48.80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2%。
1949~1983年永康土地总面积为1044平方公里,即156.60万亩,1984年,据永康县第二次土壤普查和土地利用现状概查,全县土地总面积157.4242万亩,合1049平方公里。
第二节 土壤
解放以来,永康先后进行过两次土壤普查。根据第二次土壤普查资料,永康的土壤分类,以浙江省《土壤工作分类暂行方案》为指导,通过地形母质的野外调查考察以及全县2011个土壤主要剖面的观察记载和比土评土,加之124个土壤样品、452层次、2301项次的理化分析,以及土壤断面线上的典型剖析,确定为5个土类、9个亚类、28个土属、56个土种。
全县共有土壤面积133.0487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5.05%。其分类分布情况为:
红壤土类
广布于海拔600米以下的低山、丘陵上,面积达69.5003万亩,占全县土壤总面积的52.24%。这种土类是分布面积最大的土壤类型。大多已垦为耕地及茶、果、黄花菜等经济作物园地。红壤是在中亚热带生物气候湿热条件下,经脱硅富化即红壤化作用形成的地带性土壤。红壤土类可分为红壤、黄红壤和侵蚀型红壤3个亚类。红壤占5.8983万亩,黄红壤占10.0951万亩,侵蚀型红壤占51.8268万亩。
黄壤土类
主要分布在北、东、南部海拔600米以上的盆缘低山,面积较少,仅3.152万亩,占土壤面积的2.36%,主要为杉、松、竹等林木覆盖。黄壤土类的成土母质属凝灰岩、流纹岩等酸性岩浆岩的风化物。黄壤土和红壤土一样都是处在中亚热带湿热气候条件下形成的地带性土壤。表土有机质含量较高,达2.65~6.99%(农化)。黄壤土类包括黄壤亚类和侵蚀型黄壤亚类。黄壤亚类占2.030万亩,侵蚀型黄壤亚类占1.1214万亩。
岩性土类
分布于海拔100~300米的低丘岗地和高丘台地上,面积较大,达18.0456万亩,占全县土壤总面积的13.56%,仅有紫色土亚类。岩性土类有机质含量为1.27%。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土层较浅。这一类土占17.0556万亩。
潮土土类
成土母质为近代河流冲积物和洪积物,成土过程中受地下水升降的影响而形成的土壤。主要分布在永康江及其支流两侧的溪滩地,以及谷口洪积扇上,面积为1.9805万亩,占全县土壤总面积的1.5%。根据潮土土类的母质来源,仅为一个潮土亚类,并续分为洪积泥砂土、清水砂土、培泥砂土、泥砂土4个土属,有机质含量占1.65~1.79%,PH值6左右。这个亚类占1.8805万亩。
水稻土土类
水稻土是各种自然土壤,经灌溉、排水、施肥、轮作后培育起来的土类。这主要分布于海拔250米以下的沿江平原和低丘缓坡岗地、垄畈,面积达40.3703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30.34%,据水分活动的特点,主要划分渗育型水稻土和潴育型水稻土2个亚类,缺磷、钾比较严重。土壤普查测定,速效磷含量低于50ppm的缺钾面积达40%,成为提高作物产量的限制因素。也有少量潜育型水稻土亚类,零星分布大屋、舟山、前仓等地。
永康土壤肥力,从土壤、水、肥、气候、肥力诸因素综合分析,从作物生长发育的适应性考虑,全县97.68万亩山(丘)旱地的自然土壤,平均有机质为1.55%,全氮0.074%,速效磷6.1ppm,速效钾134ppm,为低氮、低磷、中钾。全县40.37万亩水稻土,平均有机质为2.58%,全氮0.146%,全磷0.035%,速效磷5.8ppm,速效钾69ppm,属中氮缺磷钾类型,其中有78.8%水田速效磷低于lOppmo40%水田速效钾低于 50ppm,低于lOOppm占80.87%。
第三节 耕地与人口
宋代,户分主户和客户。为便于征收身丁税,人口统计只计男,不计女,男20岁为丁。据明正德《永康县志》,宋代永康主客丁共4.4476万人。
元代,户分南户、北户,丁分南丁、北丁。南丁5.406万人,北丁662人,共5.4722万人。
明代,洪武二十四年(1391),永康有丁口7.7479万人,有官民田土68.2007万亩,每一丁口平均耕地8亩8分。隆庆六年(1572),全县有丁4.1986万人,口2.1925万人,合计6.3911万丁口。共有官民田土68.5944万亩,每一丁口平均占有耕地10.73亩。万历十年(1582),全县有丁4.4252万人,口1.9715万人,合计丁口6.3967万人。经知县奉旨清丈核实共有官民田土50.0148万亩,每一丁口平均耕地7.82亩。
清代,康熙九年(1670),全县原额户口人丁2.5468万丁口,知县按册清丈田亩,共有官民田土50.0456万亩,每一丁口平均耕地19.65亩。
民国17年(1928)。.据户口调查及田赋表记载,全县有田42.2359万亩,地6.0962万亩,共有耕地48.3321万亩。总人口为26.4637万人,人均耕地1.83亩。
民国22年(1933),全县总人口27.7765万人,耕地面积48.3319万亩,人均耕地1.74亩。
民国25年(1936),全县总人口26.8813万人,居全省第28位,耕地面积45.5213万亩,人均耕地1.69亩。
民国36年(1947),全县人口为27.1443万人,耕地面积48.808万亩,人均占有耕地1.8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口增长幅度增大,耕地面积相应减少,尽管每年都在开发耕地,扩大耕地面积,但人均占有耕地仍然难以在动态中保持平衡。
耕地变化情况
1949年,耕地总面积为36.57万亩,至1995年降到26.88万亩,净减少耕地9.6854万亩,减26.48%。1952~1995年累计增加耕地面积为3.9293万亩。其中红壤开发、溪滩改田等新开荒地3.0831万亩;因平整土地而增加的886亩;其他原因增加的7576亩。而1949~1995年累计当年耕地减少面积就达12.0076万亩。其中国家建设用地2.6749万亩;集体建设用地3.9204万亩;农业结构调整而减少耕地2.1222万亩;自然灾害造成耕地良田水毁7109亩;私人建设用地5478亩;其他1.2314万亩。在集体建设用地中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达3.7471万亩,仅是1958年水利工程用地1.0085万亩。
人口变化情况
1949年总人口27.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82万人,非农业人口3.98万人。至1995年,总人口为51.9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6.74万人,非农业人口5.17万人。1995年全市总人口、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比1949年分别增长87.13%、96.22%、29.9%。
1949~1957年由于无计划生育,人口增长过快。人口由解放初期的27.74万人,猛增到1957年的30.03万人。1957年出生人数高达9035人,出生率达29.78‰,成为建国后第一个人口增长的高峰期。
1959~1961年,因国家处于3年困难时期,人口出生率下降,死亡率增高,人口发展处于低潮。从1958年总人口30.30万人降到1961年的29.16万人,连续3年负增长。
1962~1976年,是计划生育失控阶段,年均人口增长率为30.86‰。特别是经济复苏后的1963年人口猛增,当年出生数为1.342万人,出生率高达44.69‰,年净增1.3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达36.35‰。
1977~1995年,是计划生育全面持续深入发展阶段,党和政府把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列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定期检查,年终考核,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这19年中,全市平均人口出生率14.72‰,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平均8.72%0。1983年以后均低于10‰,最低的是1992年2.1‰,1993年2.74‰,1994年5‰,1995年5.4‰。人口出生率最低的是1992~1995年,分别为8.12‰、8.66‰、10.38‰、11.7‰。
耕地与人口承载能力
建国以来,由于人口与耕地的不断变化,人均占有耕地越来越少。1949年人均耕地1.32亩,至1995年人均耕地只有0.52亩,减60.61%。
1995年,各乡镇人均耕地的情况是:
人均在0.34~0.5亩的有中山乡(0.34)、方岩镇(0.36)、唐先镇(0.46)、象珠镇(0.47)、棠溪乡(0.48)、永祥乡(0.49)、西溪镇(0.49)、胡库镇(0.49)、古山镇(0.50)、芝英镇(0.50)等10个乡镇。
人均在0.51~0.6亩的有:柏岩乡(0.53)、桥下镇(0.53)、四路镇(0.54)、新楼乡(0.56)、八字墙乡(0.59)、清溪镇(0.60)等6个乡镇;
人均在0.61~0.7亩的有:前仓镇(0.61)、石柱镇(0.65)、古丽镇(0.66)、舟山镇(0.67)等4个乡镇;
人均在0.71~0.80亩的有童宅乡(0.75)、新店乡(0.77)2个乡;
人均在0.8亩以上的仅有花街镇(0.85)和烈桥乡(0.94)。
从人口密度看,每平方公里拥有人口数,1949年为263人,1959年285人,1969年358人,1979年423人,1989年476人,1995年495人。
永康的耕地面积,统计沿用资料面积少,详查面积多。据1991年土地详查资料,全市24个镇(乡)耕地总面积为43.6879万亩,总人口51.3697万人(未含居民人口),人均占有耕地0.85亩。其中:人均耕地0.53~0.7亩的有方岩镇(0.53)、古山镇(0.7)、胡库镇(0.68)、永祥乡(0.68)、芝英镇(0.7)5个乡镇;0.71~0.9亩的有古丽镇(0.74)、西溪镇(0.76)、八字墙乡(0.76)、唐先镇(0.78)、桥下镇(0.81)、象珠镇(0.84)、四路镇(0.86)等7个乡镇;0.91~1亩的有清溪镇(0.94)、新楼乡(0.95)、中山乡(0.98)、棠溪乡(0.99)等4个乡镇;1亩以上的有石柱镇(1.01)、前仓镇(1.01)、新店乡(1.09)、童宅乡(1.13)、柏岩乡(1.14)、舟山镇(1.14)、花街镇(1.31)、烈桥乡(1.32)等8个乡镇。
建国以来,永康人均占有耕地愈来愈少,但后备土地资源尚有开发潜力。据1989年后备土地资源调查,永康有耕地33.5814万亩,园地9.18万亩。其中投产园地5.2394万亩,投产园地占园地总面积的57.07%。林业用地78.3247万亩,其中有林地65.212万亩,占林业用地的83.27%。水域面积8.5069万亩,其中养殖水面3.9053万亩,占水域面积的45.91%。耕地、园地、林地、水面合计面积129.59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2.32%,其中生产面积107.9457万亩,占83.3%。
全县农业后备土地资源总量为86.9329万亩。其中低产田、低产园、低产林、低产水面“四低”资源72.2138万亩;荒地、荒山、荒水、荒滩“四荒”资源14.7191万亩(见《永康市1991年四低四荒资源调查汇总表》)。全市中低产田(地)24.497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2.95%。其中低产田(地)12.9628万亩,占中、低产田(地)的52.91%;低产园3.2293万亩,占投产园地的61.63%;低产林41.4364万亩,占有林地的63.53%;低产水面3.0504万亩,占养殖水面的78.11%。荒地11.8402万亩,相当于农用地的27.69%;荒山1.7692万亩,相当于有林地的2.71%;荒水4196.3亩,相当于养殖水面的10.75%;荒滩6901亩,相当于农用地的1.61%。农业后备资源的构成,具有低荒资源总量大,占土地面积比重高,“四低”面积占生产面积的比重大;“四低”比重显著高于“四荒”,荒地在“四荒”中比重大;低产田在中、低产田中比例高等特点,资源丰富,开发与增产潜力大,任务艰巨。
农业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以自然资源属性为依据,以保护增殖资源为开发前提,实现资源开发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在实施中,以低丘红壤丘陵开发为基础,水利建设为龙头,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综合开发,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按照低荒资源构成特点,以“四低”改造为重点,“四低”中以中、低产田为重点;“四荒”中,以荒地开发为重点。
广度开发潜力 14.7191万亩荒芜资源中,荒地、荒滩占85.13%,尤其是9.5494万亩宜耕面积,是保耕稳粮的后备资源,按80%净耕面积每亩单产600公斤预估,开发增粮潜力4.58万吨,占1989年粮食总产的26.74%。
深度开发潜力 72.2138万亩“四低”资源,单产水平低,改造“四低”,使产量上一个台阶,可增加粮食4.1413万吨,蚕茧93.56吨,茶123.43吨,果1.3458万吨,林41.44万立方米,鱼915.1吨,分别占1989年出产量的24.16%、29.07%、22.16%、73.15%、32.97%和65%。
知识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系统地记叙了永康设县1700多年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举措、发展和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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