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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章 中医中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74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中医中药
分类号:
R199.55
页数:
4
页码:
642-645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康县中医、中药、中药店、药政管理的简介。
关键词:
永康县
中医中药
内容
第一节 中医
永康中医,人才辈出。其行医方式,有自设诊所医药兼营,有坐堂为医,有流动行医和半农半医。民国36年(1947)取得政府营业执照的中医有33人。内科徐凤仪、徐振中、程昌德、胡岩江,伤科柯凤元、吕和平、胡绍昌、沈周连,麻科陈小牛以及清渭街应树德堂妇科、城关施德和眼科均负盛名。
建国后,中医人员先后参加联合诊所为民治病。1956年中医中参加各联合诊所的25人,社会闲散行医的有220人。1958年大办乡医院,一些医技水平较高未参加联合诊所的社会中医大部分到乡医院工作。同年10月,县人民医院设立中医科。自此,县、区、乡各级医疗单位都设有中医。1983年11月,永康县中医院成立,设中医内、外、儿、妇、伤(骨)、针灸、推拿、眼等科室和住院部。1987年,全县有中医师37人、中医士152人,其他中医56人,共245人。
建国后还提倡中西医互相学习,以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很多疾病实行中西医结合治疗效果显著。
中医人员的培养,建国前以祖传为主,一部分师传或自学。建国后,以学校培养为主。1963年,曾招收中医学徒23名进行培养,毕业后分配到各医疗单位工作。以后,中医人员都由大中专院校培养输送。
第二节 中草药
县内中药材资源丰富,主要品种有茯苓、白术、香附、紫苏、荆芥、天门冬、元胡、白芍等16种。
建国后,部分农民开始种植元胡、白术、芍药、玄参、浙贝、半夏、白芷、米仁、生地、川芎、穿心莲等中药材达29种。产量以元胡、白术、芍药、玄参为最,主要产区在西溪、柏岩、棠溪一带。
1964年县城设立中药收购站,收购品种62种,1973年中药收购品种230种,为收购品种最多年份。几种中药收购数量最高年份是:玄参1965年收购125担,芍药1974年收购1174担,白术1978年收购2117担,元胡1980年收购3650担。
县境内,草药资源也很丰富,植物类药有刺柏、桑、马勃、鱼腥草、石松等700余种。动物类有乌梢蛇、鳖甲、蝉衣、鸡内金等30余种。随着农村合作医疗的兴起,中草药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
1970年县卫生部门曾搜集整理行之有效的民间单验方333个,汇编成册。
第三节 中药店
永康城乡中药店起始较早,较著者有童德和、应树德堂等。
童德和 是解放前全县最大的药店。址设县城仁政桥头(今胜利街储蓄所一带)。开设于清咸丰年间,由兰溪童培元创办。培元告老后,药店转让给四名童姓族人。每人各得四分之一股份,并立下店规:药店不得收带非兰溪籍学徒,老板不得与非兰溪籍人联姻。抗日战争前,童沛之任经理时,童立德任襄理,拥有100多间房产,50名伙计,一个饮片加工场和成药作坊,一个有几十只鹿的养鹿场,同时经营批发和零售,是当时永康资金最雄厚的药店。为了显示其药材质地优良,出售饮片一概每味包以小包。自制的光明眼药、全鹿丸、回春丸更是名冠当时。抗日战争期间,药店三次被炸,负债6000多元。四个股东三个弃股,药店由童沛之独资经营。抗日战争胜利后,童沛之告老,药店转给三个儿子,产权三等分,由长子童友书经营。1949年解放至1956年,由幼子童友虞经营。1956年5月公私合营,遂与其他有劳资关系、资本在1500元以上的药店合并,改为永康中西药中心商店,由童友虞任经理。
应树德堂 是全县历史最悠久的药店。址设清渭街,开办于明代中叶,创办人应华,又名宗智。祖籍芝英,后在清渭街繁衍成族。店堂开办以来,店内坐堂兼诊。代出名医。较著名者有应璧生、应友鼎、应崇种、应思魁、应占鳌等。药店多备妇科中医药物,店主主诊妇女产前产后之症,名誉全县,远及金华、武义、东阳、义乌及缙云、丽水等地。祖传秘方成帙。虽经战乱,散失甚多,但店堂仍由其后裔相沿经理。
第四节 药政管理
药政管理始于民国36年(1947),主管单位为永康县卫生院。一般医师开诊都经申请注册,核发开业执照。1960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配有专人负责药政。1963年成立中药质量鉴定小组。同年12月,县卫生科、公安局、商业局、供销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游散医药贩管理和严禁出售假药、剧毒药、仙方的联合通知》,对医药人员开展法制教育。1965年6月,对全县24个卫生院进行中西药品质量检查,并颁发《关于不许抬高药价实行明码标价》的通知。对游医药贩,开展检查监督,不准无证行医卖药,制止药商抬高药价、代配或变相出售“仙方神药”,进一步控制、限制麻醉药品的使用。对麻醉药品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草药制剂成风,制药部门疏于质量监督,游医药贩不服从管理,全县药政管理陷入混乱。1982年2月,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后,药政管理工作走上正轨,每年至少两次组织人员对中、西药品的全面检查。发现伪劣药品,一律没收或罚款处理。1983年8月对全县59个医药单位进行中药饮片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1984年由省卫生厅对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制剂室进行验收,发给制剂合格证书。1985年8月,由县人民政府抽调有关人员10余人,查处了大后乡前渡金村制售“假三七”一案,全县共没收销毁“假三七”等假药1026公斤。同年对28名个体开业人员进行药品管理培训。1986年1月,给28家药品经营企业发了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同年8月县药品监督检验所成立,药政管理工作日益加强。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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