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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十五编 卫生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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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737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五编 卫生体育
分类号:
R199.55;G812.755
页数:
28
页码:
632-659
摘要:
本编记述了永康县卫生、体育事业、卫生保健、中医中药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永康县
卫生
体育
内容
第一章 卫生事业
第一节 发展概况
群众患病历来靠中医中药治疗。民国初年,西医西药开始在永康基督教教徒中传播。民国17年(1928)春,应化民夫妇始在县城开设济生医院,以西医诊治疾病。19年,胡蕴玉始在上沿城开设济康医院,首家推行新法接生。21年,血军诊所在县城上大雅巷开诊,是永康第二家西医。26年底,省医务处、省卫生院、省陆军第一辅助医院及陆军66医院、省立宁波仁济医院,先后迁驻永康(这些医疗单位均于31年随省政府内迁浙南)。从学者甚多,西医影响日益扩大。
民国27年,县抗日自卫后援委员会成立救护性质的临时医院,此为首家公办医疗机构。29年1月,永康县政府卫生院成立,院长兼任县政府卫生指导员。有工作人员14人。36年,卫生院职工从14人减为6人。
民国31年,原省陆军第一辅助医院军医萧幼雄在山川坛小桥头开设幼雄诊所。接着,开设的有石甫医院、童冠诊所、柯风元伤科诊所。抗日战争胜利至解放前夕,在县城先后开设的西医院(所)还有陈德超诊所、朱汉洋诊所、惠尔康医院、望春医院等9家。在芝英、古山、西溪、唐先、清渭街、八字墙、前仓等地农村的有20家,每家院所1~3人。西药房在县城有时行、泰康两家,经营西药数百种,药品均由上海各大药房购入。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行使行政职权。1953年12月,县人民政府专设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具体领导全县卫生工作。自此,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扩大和增加,医疗、防疫设备渐趋完善,医疗人员业务素质日益提高。霍乱、天花、鼠疫、白喉、麻疹、脊髓前角灰质炎、猩红热、狂犬病等8种传染病得以消灭或控制;百日咳、流脑、乙脑、伤寒等7种主要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大为降低。婴儿死亡率由1949年前的25.7%降到1987年的14.2‰。
1987年全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有: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中医院、精神病防治院、卫生进修学校、药品监督检验所等8所。另有区、乡卫生院40所,厂、矿、机关、学校、场、库医务室37个。全县计有医务员工1300人,其中医技人员1153人。全年全县门诊128.40万人次,开放病床649张,住院日16.74万日。1949~1987年累计预防接种3759.48万人次。
第二节 医疗卫生机构
永康县第一人民医院 址设县城健康巷。其前身为永康县抗日自卫后援委员会临时医院。民国29年(1940)易名县卫生院。1949年8月,称县人民政府卫生院,1956年5月改为县人民医院,1979年改称今名。院内有门诊部和住院部(新住院大楼5784平方米)。1987年有临床、医技科室各11个,病床216张,使用率达92%;日均门诊653人次,全院工作人员266人,已形成全县初具规模的医疗、教学、科研中心。
永康县第二人民医院 址设古山镇柏青山,1970年创建。组成人员由金华首批医疗队27人为主,初称永康县古山人民防治院。1972年5月改称今名。1981年6月原古山公社卫生院撤销。自此院内增设防疫科,担负古山镇卫生防疫任务。1987年有工作人员77人,其中医技人员65人,病床53张。年门诊量9.61万人次。
永康县精神病防治院 址设城郊端头村永武公路边。1975年5月开始在县城设精神病科门诊,1976年4月正式设立门诊部,1978年12月正式命名永康县精神病防治院。1980年6月,开放住院部,收住精神病患者。1987年有工作人员39人,病床70张,年收住病人301人,门诊6605人次。
永康县中医院 址设县城南苑路。门诊大楼1600平方米,1986年11月建成使用。临床科室有内科、儿科、妇科、骨伤科、外科、针灸理疗、推拿、皮肤科、西医内科。医技科室有化验室、心电图超声波室、X光放射室、注射室、中西药房(库)、供应室等。1987年设病床10张,工作人员45人。医院坚持中医特色,中药处方率达90%以上。日配汤剂处方436帖,成药105帖。
区、乡卫生院 1951年2月龙山区在桥下成立中西医联合诊所及四路分所,为全县区、乡最早成立的集体所有制医疗单位。同年建立的还有八字墙医防站、石柱区中西医联合诊所。1952年5~11月,先后成立历山、倪宅、芝英全民所有制区卫生所及城区中西医联合诊所、象珠联合诊所。当时全县共建立25个区乡卫生所(或联合诊所)。1958年上半年,联合诊所改建为乡(镇)医院,到1960年底,全县区乡普遍建立医疗卫生机构。1987年全县有环城、芝英、象珠、石柱、龙山、倪宅6个区卫生院,34个乡卫生院。有病床367张,医务人员489人。区乡卫生院都设有中西医门诊,并配有专职防疫医师,设有防疫办公室。各院均设妇产科,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其中区卫生院和唐先、方岩、八字墙乡卫生院还设有放射、化验、超声波心电图、电疗针灸等科室,有的还设有牙科和其他专科项目。
村卫生室、村医疗站 1955年3月县卫生院培训农业生产合作社保健员150名,并配备了一批保健箱和常用药品。此后,农村保健室相继出现。1963年6月,又培训半农半医卫生员70名。1966年10月,以草药、针灸、推拿为医疗手段,创立长城医疗站免费为社员治病,深受群众欢迎。1969年长城人民公社首先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并在全县范围推广。当年9月,全县经培训的“赤脚医生”达620人,有195个大队(行政村)建立了合作医疗站。1976年有“赤脚医生”1087人,655个大队中626个大队有“赤脚医生”,409个建立了医疗站。1982年后,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合作医疗站也改由“赤脚医生”(乡村医生)承包或个体办。1987年全县有村级卫生组织377个,乡村医生253人,卫生员208人。
厂、矿、学校、机关、场、库医务室 1949年建立永康中学医务室。60年代建立的有:永康拖拉机厂、荷园中学、芝英中学、倪宅中学和县溶剂厂医务室。其余都在1970年后建立。这些医务室药品最多的有500多种,最少的有60多种。技术力量和设备,以永康拖拉机厂医务室为最强,有医务人员24人,病床25张,药品400多种,还有化验室、X线透视、输氧、理疗等设备。1987年全县有医务室37个,病床58张,医务人员72人,其中西医师10人,西医士17人。
第三节 医疗设备
民国时期,县卫生院医疗设备简陋。建国前夕才有显微镜、电冰箱和25张钢丝床。50年代增添50毫安X线机,60年代增添200毫安X线机,70年代增添综合治疗机、九孔无影灯、大型高频电力和多种手术床等外科设备,以及心电图、超声波诊断仪、可控人工呼吸器和恒温培养箱等。区卫生院一般都有能作三大常规及部分生化化验的各种设备,以及200毫安X线机、各种手术床、九孔无影灯、电冰箱、心电图机、超声波诊断仪等。部分乡卫生院也配备了化验、放射和一些外科手术的器械。1981~1987年,县第一人民医院增添医疗器械(价值千元以上者)30件,其中价值万元以上的有400毫安X线机、B型超声波显像仪等。
1987年全县各医疗单位器械总值达97.23万余元,其中价值5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200多件。
第二章 卫生保健
第一节 防疫
民国时期,卫生防疫由县警察局管理。民国36年(1947)配有3名卫生警察。在街巷设有36只垃圾箱。县卫生院负责预防接种。
建国后,县卫生院设卫生防疫股,担负全县卫生防疫工作。1956年5月,成立县卫生防疫站。主要防疫设备有显微镜8台、分光光度计3台、电泳仪2台、粉尘采样器1台、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防疫车1辆。1987年有工作人员47人,连同区乡卫生院专职卫生防疫医师、厂矿学校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组成县区乡三级卫生防疫网。
一、传染病防治
旧社会传染病猖獗,称之为“发瘟病”。清同治二年(1863),夏秋疫,染者多死。民国6年发瘟病,下里溪村死亡70余人。姓傅村傅金福一家7天死5人。29年天花、脑膜炎流行,病死者颇多。31年花街、杨坑一带麻疹流行,死亡36人。34年荆州、后吴一带瘟疫,死亡百人。同年疟疾暴发性流行,在高峰期枫林村每天死4人。36年赤痢、疟疾、天花、回归热、脑膜炎、霍乱等仍有流行。1950年象瑚里村天花流行,死亡20人。1953年全县的瘟疫发病率仍高达78.41/10万。1963年以来棠溪乡陆续发现恙虫病病人近百例。1966年雅湖和桥下发现钩端螺旋体病例,1970年发病1368例,死3人,发病率为364.90/10万。1972年11月西溪首次发现流行性出血热。1981年有病例68人,死亡4人。1984年发病241例。细菌性痢疾俗称“放癪”,有“红癪、白癪”之分。流行性感冒年有发生,1972~1974年曾形成暴发性流行。
建国以来,查明县内较流行的传染病计21种。经预防接种,积极治疗,控制传染源等措施,1950年,消灭了霍乱。此后,鼠疫、天花、白喉、麻疹、猩红热、炭疽、伤寒、副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钩端螺旋体等传染病先后得到有效控制。1959年首次建立病毒性肝炎病例报告。1978年全县有病例1361例。此后由于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医疗注射实行一人一针一筒等措施,控制了交叉感染。对散发流行危害儿童的脊髓灰质炎,1963年起全县儿童全程口服小儿麻痹症糖丸共1112万人次。1983年后又实行按月预防接种,1984年后已无病例报告。1952年开始注射小儿百日咳菌苗16万人次。近年来又接种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苗82万人次,小儿百日咳发病率从1973年的333.312/10万下降到1985年的6.7/10万。因家犬咬伤引起的狂犬病,1978年引起重视。一面捕杀家犬,以减少发病机遇;一面及时注射狂犬病疫苗,至1985年,全县累计注射狂犬疫苗1332人,除1例因接受注射时间过迟无效外,其余均未发狂犬病。
二、皮肤病防治
麻风病 民国年间,时有发现。建国后,发现病人,立即由政府提供伙食送往麻风病院免费隔离治疗。1973年8月,通过普查,尚有42例(其中结核样型22例、瘤型19例、界限类1例),波及12个乡32个村。1987年止,累计病人70人,现症病人10人。
头癣病 在农村散发性存在。1975~1980年进行线索性普查,确诊黄癣病人34名,白癣病人18名,现已全部治愈。
疥疮 解放前非常普遍,60年代基本消灭,70年代复发。1979年普查,尚有1.57万例。经采用灰黄霉素口服和硫黄软膏、碘酒外用治疗后,基本治愈。从此建立年普查制度,对查出的病人及时进行治疗。
三、地方病防治
血吸虫病 俗称“鼓胀病”,有“一年黄胖,二年鼓胀,三年见阎王”之说。县内主要流行于大屋、前仓、长城、桥下、四路、城关等4乡2镇。民国时期四路镇螺丝山下的门口自然村,原有近百户烟灶,因血吸虫病肆虐竟成废村。幸存的水火、阿叨父子两人也于1949年被血吸虫病夺去生命。
1956年1月,中共永康县委“血防”专业组成立,3月先在城关镇民主村查出钉螺,从此开展一年二度的钉螺普查。1958年后陆续开展灭螺,采用降水、土埋、茶子饼、五氯酚钠毒杀等方法,屡查屡灭。1984年前仓光瑶有点状残存钉螺,四路西坞村偶发有钉螺面积220平方米,当年查灭。1985年底全县累计查有钉螺面积150.27万平方米。
在查灭钉螺的同时,全县开展查病治病。1956年对122626人进行血吸虫成虫抗原皮试,查出一批阳性患者,并以粪检等办法查出血吸虫病人,采用酒石酸锑钾7天疗法。1965年后采用锑剂20天疗法。70年代后采用锑273口服片,呋喃丙胺加敌百虫肛栓,副品红口服片等药物治疗。对晚期病人加以切脾手术治疗。至1979年底全县累计查出血吸虫病人274人,累计治疗354例(部分患者有再次治疗)。多数恢复了健康。
钩虫病 俗称“黄胖病”。是县内流行的主要寄生虫病之一。以农民感染为多。1956年普查8663人,竟有病人2477人。1958年采用四氯乙烯等药物为138399名患者突击治疗。1960年进行钩虫病普查15300人,阳性率为18.3%。1978~1980年全县开展钩虫病普查普治,共查229039人,阳性病人80174人,感染率35%,普查后采用噻嘧啶进行免费普治。
肺吸虫病 散发于县内永祥、八字墙、柏岩、棠溪、新楼等有川卷螺生存地区。1979~1983年进行肺吸虫病调查,在上述地区采用1:2000肺吸虫抗原皮试3525人,阳性774人,阳性率21.96%。经胸透、拍X光片确诊或痰液镜检,查虫卵等办法,发现病人多例,对确诊者采用比喹酮二天疗法。
丝虫病 俗称“大脚疯”、“大脚钵”。县内流行呈散发状。1955~1956年间,在八字墙、花街、邑南等乡查出阳性病人75人,均采用海群生药物治
疗。1958~1960年间,又查治过多次。1983年在8个乡12个自然村镜检7617人,全部阴性,达到卫生部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
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 俗称“大咙喉”。1984年5月,以整体随机抽样方法对全县十分之一人口进行地甲病流行病学调查。调查40个乡(镇)中的82个村,计48250人。发病率:地处平原的13个乡为9.46%,地处丘陵的15个乡为14.42%,而地处山区的12个乡则高达19.60%,其中舟山乡患病率最高,达30.95%。1985年全县开展地甲病普查普治。共查365952人。受检率97.4%,查出地甲病患者70398人,患病率19.24%。随后采用碘酒胶丸等药物普治。1986年后在食盐中加碘作为防治措施,全县先后实行碘盐供应。
地方性氟中毒 1984年全县进行饮用水氟含量调查,共采水样103个(其中自来水9个,井水92个,塘、溪水各1个),经检验氟含量超过国家标准lmg/L的有12个水样。其中花街乡塘头应村、崇道乡麻车头村氟含量超过5mg/L,金川乡大江畈村下安自然村氟含量为8mg/L,超过国家标准7倍。同年,全县开展氟中毒情况调查,从41个乡镇8~15岁的86045人中,查出氟斑牙病人5569人,患病率为6.47%。病人多数分布在13个乡镇的60个自然村,以烈桥乡为严重病区。近年来,不少乡、村已进行饮水改良,降低氟含量。
第二节 公共卫生
一、环境卫生
民国时期,县城机关学校,有少数木制垃圾箱和砖砌惜字炉,街道一般由所在地段的店户清扫。
1951年2月,设卫生警察和清洁班,有卫生警察2名,打扫城关街道。1952年以来,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普遍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1958年开展以“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1960年改麻雀为臭虫)为中心的爱国卫生突击运动。城乡大规模集中仰天粪缸和粪缸加盖、修建公共厕所;同年下半年,清洁班解散,城关街道卫生由县卫生防疫站管理。1964年,成立专业“清扫班”,后改称环境卫生管理所。归属县防疫站领导,负责清除街道垃圾、管理粪便。1973年开展了两次大面积灭鼠活动。4月,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归县建设局管辖。1982年结合“五讲四美”活动,开展以“治脏”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搬迁仰天粪缸3470口,拆除屎缸铺53处,新建公共厕所5座。同时,在城乡建设文明卫生村,创卫生文明庭院,促进城乡卫生工作。城镇及部分村的街道里弄铺上水泥路面,植树种花美化环境。1983年环境卫生管理所归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5年县人民政府拨款支付城关镇“三员”(卫生消毒员、卫生监督员、卫生清扫员)工资。并批转了爱卫会颁发的《永康县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关于环卫所的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和对城关主要街道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实施意见》。1987年开展春秋两季灭鼠。鼠密度由灭鼠前的11.34%下降为3.83%。灭鼠率为65.65%。
环境卫生管理所现有职工52人,汽车2辆,手扶拖拉机3台,手拉粪车1辆,小型粪罐车1辆,手拉垃圾车16辆。还有5.28亩的垃圾场1块,设有车库。
二、饮水卫生
城乡历来饮用井水、泉水、溪水、塘水,水源往往受到环境污染。建国后在发动群众开凿新井、修建井台防止污染的同时还开展缸水、井水的漂白粉消毒。1969年县城建成全县第一个日供5000吨的自来水厂,但因不敷所需,又于1984年建成一座日供10000吨的自来水厂。1980年农村开始兴建自来水,至1985年已有204个村建成,供12.28万人饮用。地下水位高的地区,普遍开凿家用水井和使用手摇水泵。1987年又新建简易自来水塔(池)23座,全县已有19万人饮用自来水。
三、食品卫生
建国前,没有专管食品卫生的机构和人员,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1952年全县饮食食品从业人员根据各自经营特点,分别制订饮食卫生守则。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开始有专人管理饮食食品卫生。1978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管理条例》和《农村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试行办法》,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城关镇9个饮食店建立食具消毒制度。1982年6月,县人代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永康县食品卫生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规的食品作没收、罚款、烧毁等处理。198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公布后,卫生防疫站成立卫生监督科,负责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全县配备食品卫生检查员53名。1984年,通过验收,发给符合卫生要求标准的食品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1088份。1985年组织冷饮品从业人员208人培训,经结业考核合格的发给操作证。1987年对7345名饮食从业人员作了体检。1979年以来,对食品、饮食、服务行业和单位炊事人员定期健康检查8次,受检者16241人,不符合卫生条件者,调离工作岗位。
四、工业劳动卫生
1973年,对全县13个厂矿进行工人数、生产内容,使用原料、生产环境、“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种类、环境污染、防护措施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职业病情况作了调查。1979年对6个厂24个矽尘作业点进行粉尘度测定。1980年对35个厂矿企业接触苯、汞、铅三种毒物作业人员作调查。同年,对从事放射线工作的15人作健康检查。1981年对县水泥厂生产环境作粉尘度、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同年,对全县13个单位303人作矽肺拍片检查,新发现病人24人,全县累计矽肺病人、疑似病人217人、1度18人、2度2人。1982~1985年,全县114个厂矿作粉尘测定,空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污染采样测定。1983~1984年给全县54个厂矿9764人建立劳动卫生档案。
1986年对221个乡镇企业进行建档。对接触苯作业的工人进行影响健康调查以及工人生产环境的监测。
1987年对接触尘毒770名工人进行体检。举办了一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培训班,受训人员181人。
五、学校卫生
民国32年(1943)全县学生体检15次,受检2689人,其中给予缺陷矫治83人,诊疗30人。33年学生体检2921人,其中给予缺陷矫治301人,诊疗83人。34年,学生体检639人,其中给予缺陷矫治30人,诊疗31人。
1953年春季,学生体检3846人。其中营养不良者134人。1979年,城关镇地区2所中学,4所小学和聋哑学校的学生两次视力检查4290人。1981年永康一中、古山中学、东方红小学和古山小学学生4237人进行身长、体重、坐高、胸围、视力五个项目的检查。1982年卫生防疫站举办二期保健老师训练班。1983年对永康一中等9所中小学学生5510人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1984年对8所完中130个教室作光照度测定,自然照度最低值0.4%,采光系数合格率12.6%,人工照度只有4个教室达到标准。
1985年全县中小学有保健老师477名,校医8名。经常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卫生基础知识教育。
1987年对20034名中小学生进行了健康检查。
第三节 妇幼保健
1952年10月成立妇幼保健所。1958年并入人民医院妇产科。1964年3月,建立妇幼保健站。1985年7月,复称县妇幼保健所。全县共有妇幼卫生工作人员73人,农村接生员116人,保健员546人,建立了县、区、乡、村四级妇幼保健网。1987年全县有妇幼卫生工作人员103人,兼职儿保人员40人,农村保健员605人。
新法接生 建国前,妇女分娩,都叫“洗娘”土法接生。民国35年(1946),县卫生院和个体开业医院始有5名助产士。同年全县产妇1.43万余人,尚死亡婴儿3708人,死亡产妇131人。
1950年,卫生院连续举办10期培训班,520人参加受训,宣传推广新法接生。1952年,在区乡设立13个妇幼保健站推广新法接生。1953年新法接生率增至40%。新生儿破伤风,降到20.7%。1956年给农村接生员配备接生箱、产包和药械,并定期消毒,定期检查。新法接生率达99.4%。1984年,加强围产期保健,推广住院接生。1985年,新法接生率达99.56%,住院接生率达82.3%,无婴儿破伤风死亡。1987年新法接生率达99.8%,其中住院接生率达90.3%,无婴儿破伤风死亡。
妇女保健 50年代开始推行妇女的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期保健。1980年又增加更年期保健。1981年开展围产期保健,加强孕产期检查和产后访视为主的系统管理,及时加强监护,降低难产发生率,减少因难产而致婴儿伤亡,保证母婴健康。
妇女病防治工作方面:1978年普查尿瘘与子宫脱垂病人838名,均予治疗。同年开始以预防子宫颈癌为主的妇女病普查工作。至1985年受检25027人,其中有妇科病者1.48万余人,分别有宫颈瘤、宫颈糜烂、阴道炎、附件炎、子宫肌瘤、卵巢囊肿、不育症及其他疾患,都得到及时医治。
1987年全县产前检查率87.7%,早孕建卡率49.5%,产后访视率81.6%,42天检查60.2%。妇女病检查7561人。并开展婚前检查工作,婚前检查率为87%。
儿童保健 1954年,对1068名婴幼儿进行健康检查,给有疾患者予以治疗,给身体缺陷者予以矫治。1962年治疗儿童蛔虫症2.83万余人。1979年给倪宅、石柱、象珠等区7岁以下的11493名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同年10月,给12岁以下儿童免费驱蛔121424人,有效率74.9%。1981年给全县392名独生子女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1983年给机关企事业单位15岁以下的1254名独生子女和部分村的7岁以下的3848名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1985年开始做儿童健康系统管理工作,已有3343人列入管理,占当年出生数的53.4%。1985~1987年出生儿童建卡检查率65.8%。入托儿童体检率为83.9%。
第三章 中医中药
第一节 中医
永康中医,人才辈出。其行医方式,有自设诊所医药兼营,有坐堂为医,有流动行医和半农半医。民国36年(1947)取得政府营业执照的中医有33人。内科徐凤仪、徐振中、程昌德、胡岩江,伤科柯凤元、吕和平、胡绍昌、沈周连,麻科陈小牛以及清渭街应树德堂妇科、城关施德和眼科均负盛名。
建国后,中医人员先后参加联合诊所为民治病。1956年中医中参加各联合诊所的25人,社会闲散行医的有220人。1958年大办乡医院,一些医技水平较高未参加联合诊所的社会中医大部分到乡医院工作。同年10月,县人民医院设立中医科。自此,县、区、乡各级医疗单位都设有中医。1983年11月,永康县中医院成立,设中医内、外、儿、妇、伤(骨)、针灸、推拿、眼等科室和住院部。1987年,全县有中医师37人、中医士152人,其他中医56人,共245人。
建国后还提倡中西医互相学习,以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很多疾病实行中西医结合治疗效果显著。
中医人员的培养,建国前以祖传为主,一部分师传或自学。建国后,以学校培养为主。1963年,曾招收中医学徒23名进行培养,毕业后分配到各医疗单位工作。以后,中医人员都由大中专院校培养输送。
第二节 中草药
县内中药材资源丰富,主要品种有茯苓、白术、香附、紫苏、荆芥、天门冬、元胡、白芍等16种。
建国后,部分农民开始种植元胡、白术、芍药、玄参、浙贝、半夏、白芷、米仁、生地、川芎、穿心莲等中药材达29种。产量以元胡、白术、芍药、玄参为最,主要产区在西溪、柏岩、棠溪一带。
1964年县城设立中药收购站,收购品种62种,1973年中药收购品种230种,为收购品种最多年份。几种中药收购数量最高年份是:玄参1965年收购125担,芍药1974年收购1174担,白术1978年收购2117担,元胡1980年收购3650担。
县境内,草药资源也很丰富,植物类药有刺柏、桑、马勃、鱼腥草、石松等700余种。动物类有乌梢蛇、鳖甲、蝉衣、鸡内金等30余种。随着农村合作医疗的兴起,中草药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
1970年县卫生部门曾搜集整理行之有效的民间单验方333个,汇编成册。
第三节 中药店
永康城乡中药店起始较早,较著者有童德和、应树德堂等。
童德和 是解放前全县最大的药店。址设县城仁政桥头(今胜利街储蓄所一带)。开设于清咸丰年间,由兰溪童培元创办。培元告老后,药店转让给四名童姓族人。每人各得四分之一股份,并立下店规:药店不得收带非兰溪籍学徒,老板不得与非兰溪籍人联姻。抗日战争前,童沛之任经理时,童立德任襄理,拥有100多间房产,50名伙计,一个饮片加工场和成药作坊,一个有几十只鹿的养鹿场,同时经营批发和零售,是当时永康资金最雄厚的药店。为了显示其药材质地优良,出售饮片一概每味包以小包。自制的光明眼药、全鹿丸、回春丸更是名冠当时。抗日战争期间,药店三次被炸,负债6000多元。四个股东三个弃股,药店由童沛之独资经营。抗日战争胜利后,童沛之告老,药店转给三个儿子,产权三等分,由长子童友书经营。1949年解放至1956年,由幼子童友虞经营。1956年5月公私合营,遂与其他有劳资关系、资本在1500元以上的药店合并,改为永康中西药中心商店,由童友虞任经理。
应树德堂 是全县历史最悠久的药店。址设清渭街,开办于明代中叶,创办人应华,又名宗智。祖籍芝英,后在清渭街繁衍成族。店堂开办以来,店内坐堂兼诊。代出名医。较著名者有应璧生、应友鼎、应崇种、应思魁、应占鳌等。药店多备妇科中医药物,店主主诊妇女产前产后之症,名誉全县,远及金华、武义、东阳、义乌及缙云、丽水等地。祖传秘方成帙。虽经战乱,散失甚多,但店堂仍由其后裔相沿经理。
第四节 药政管理
药政管理始于民国36年(1947),主管单位为永康县卫生院。一般医师开诊都经申请注册,核发开业执照。1960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配有专人负责药政。1963年成立中药质量鉴定小组。同年12月,县卫生科、公安局、商业局、供销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游散医药贩管理和严禁出售假药、剧毒药、仙方的联合通知》,对医药人员开展法制教育。1965年6月,对全县24个卫生院进行中西药品质量检查,并颁发《关于不许抬高药价实行明码标价》的通知。对游医药贩,开展检查监督,不准无证行医卖药,制止药商抬高药价、代配或变相出售“仙方神药”,进一步控制、限制麻醉药品的使用。对麻醉药品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草药制剂成风,制药部门疏于质量监督,游医药贩不服从管理,全县药政管理陷入混乱。1982年2月,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后,药政管理工作走上正轨,每年至少两次组织人员对中、西药品的全面检查。发现伪劣药品,一律没收或罚款处理。1983年8月对全县59个医药单位进行中药饮片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1984年由省卫生厅对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制剂室进行验收,发给制剂合格证书。1985年8月,由县人民政府抽调有关人员10余人,查处了大后乡前渡金村制售“假三七”一案,全县共没收销毁“假三七”等假药1026公斤。同年对28名个体开业人员进行药品管理培训。1986年1月,给28家药品经营企业发了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同年8月县药品监督检验所成立,药政管理工作日益加强。
第四章 体育事业
第一节 学校体育
一、课程
民国元年(1912),高等小学堂开设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民国12年小学三至六年级设体育课。竞技运动也逐步开展。19年,教育部将体育课列入正式课程。后有统一的教材大纲,每周授课3课时。限于当时的条件,除中心学校体育活动较为正常外,不少学校体育课形同虚设。
建国初,小学中年级始设体育课,低年级开设唱歌游戏课。1951年起普遍推行广播体操。1952年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1953年根据“三好”(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要求,确立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1954年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56年贯彻教育部《关于改进小学体育工作的指示》。实施《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开展中学体育教研活动,改进课外体育活动。至1960年参加“劳卫制”锻炼的学生中,符合“劳卫制”标准的有:一级1700人,二级238人,少年级2180人。国家运动员,二级12人,三级89人,少年级26人。1961年开展眼保健操活动。1963年中小学实施《体育教学大纲》,开展游泳训练。1965年开展军事野营活动,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对学生进行投弹、射击、刺杀、防空等训练。
1976年始,全县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晨间活动、课外活动)。先后有古山中学、大司巷小学、人民小学、解放小学、崇道初中、荷园中学、永康一中、永康二中等学校多次被评为省达标先进单位。1983年全县有6所完中、19所初中、21所小学参加省教育厅、省体委联合举办“达标”通讯赛。参赛的适龄学生17696人,达标12771人,达标率为72%。1987年全县有38所中学、76所小学的64397名学生参加“达标”通讯赛。达标43218人,达标率为67.11%。
二、体操项目
民国时期,学校的体操主要是兵式体操和器械体操。解放后,体操项目有柔软体操、单双杠、跳箱、垫上运动。随后,体操列入中、小学的体育教材中。1960年,创办少体校。优秀运动员徐惊雷,9岁被选入省体操队。1983年12月,代表中国体操队参加在英国伦敦举行的可口可乐国际体操比赛,一举夺得全能、高低杠、平衡木三项冠军。1984年停办的少体校,于1985年3月重新开办。6~7岁男女运动员经3个月训练,首次参加7月在杭州举行的省少年儿童体操比赛。男运动员胡亚军、王晨分别获普通组技巧第五名、第六名。
三、田径运动
民国时期学校田径运动项目甚少,只有跑步、跳远、跳高、铅球、铁饼、手榴弹、标枪等项。解放后,田径运动发展较快,项目增多,技术水平日益提高。至1987年,已发展到30多个项目。1985年市中小学生运动会,获5枚金牌、9枚银牌、5枚铜牌。1987年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2枚金牌、7枚银牌、12枚铜牌。
四、球类运动
学校最早开展的球类运动是篮球。民国15年,学校之间就有篮球友谊赛。解放后,球类运动逐渐普及,列入运动会比赛项目。1982~1984年,古山中学女子篮球队连续三年获金华地区中学生篮球赛冠军。1983年、1985年古山小学女子篮球队获省小学生篮球赛冠军。1984年,古山小学女子排球队获省小学生排球赛亚军。1986年,古山小学男女排球队双双获市小学生排球赛冠军。龙山中学女子足球队获市一届运动会女子足球赛冠军。1979年,古山小学被评为省体育卫生先进单位,1980年、1981年又被评为省业余体校先进单位。
五、教研活动
解放初期,永中、培建、日新中学成立康乐组,进行体育、音乐、美术教研活动。1957年正式成立中小学体育教研大组,定期开展学习理论和观摩教学活动。1959年分设中、小学两教研组,同时各区亦成立体育教研组。“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1976年恢复。
1987年,全县有体育教师96人,其中大专院校以上毕业的36人。
第二节 群众体育
民国期间,群众体育多为自发性的民间传统活动。1956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后,群众体育活动逐步开展起来。1957年,先后成立体育协会22个,会员1万多人。在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青年干部、职工推行“劳卫制”。1960年,又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二万五千里长征”象征性跑步。“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职工体育工作陷入瘫痪。1978年后逐渐恢复。每年举办干部、职工各项体育比赛。1982年,永康拖拉机厂被评为省级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农村随着有文化的新一代农民日益增多以及民兵训练的开展,逐渐开展田径、游泳、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投弹、射击、武术、气功、象棋、钓鱼等体育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体育处于低潮。1978年以后,农民体育被列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各乡(镇)各村都根据自己的特点,在农闲和节日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1983年,苏川乡被评为省体育之乡,柯凤元家被评为全国“体育之家”。
1985年1月建立中华体育总会永康分会后,篮球、排球、乒乓球、棋类、信鸽、前卫、钓鱼等协会相继恢复。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兴起,县级机关党群、工会、工商、教育、卫生、粮食、物资、银行等系统及区、乡镇、村均组织各种各样体育比赛。
武术 永康武术,源远流长。在抗击金兵、平定倭患中,各乡组成“义兵”立下汗马功劳。从宋至清,有武进士9人、武举人129人。明正德七年(1512),在县城之东建教场,聚集民壮练习武术。民间有罗汉班组织,每班少则数十人,多则百人,在每年八、九月间练习刀、枪、剑、棍、戟、弓、锏、鞭、矛、盾、叉、拳等武术。在方岩庙会时为护卫队,路过村落,则行表演。民国时期,农历八月十三,上方岩罗汉班有100多班,九月重阳有50多班,故有“武术之乡”之称。1952年、1953年,永康武术代表出席浙江省和华东地区民族形式表演,获得银杯奖。1963年,代表金华地区参加省四届体育运动大会,获得南拳冠军和第三名。
1983年成立县武术气功协会,习武强身者日益增多。县体委、工人文化宫延请名师,举办气功、太极拳、剑、散打、武术套路等训练班,培养出一批武术新手。并整理拳械套路199套,其中徒手163套、器械28套、对练8套。当年,举行全县武术表演赛。年底有一代表参加省第二届民间武术观摩大会表演,获一等奖。1984年国庆佳节,唐先、雅湖、珠山、清溪、雅吕、大后等武术队120名运动员,汇集清溪举行武术比演。有罗汉拳、少林拳、对练、刀枪、利棍等100多个武术项目。1986年5月,市一届运动会武术比赛,永康武术运动员获器械——枪三项冠军,一项亚军。1987年8月,县选手夺得市少年儿童武术比赛三项冠军、二项亚军、四项第三名。
球类 民国时期,只有在教师和公务员间偶尔进行篮球友谊赛。解放后,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逐渐普及。1950~1952年实力较强篮球队有:荣军、公安、县供销总社、县府、培建中学等球队。每逢节日,自发组织比赛。1953年,成立县男女篮球队。1956年,参加地区比赛,女子获冠军、男子获亚军。1957年,全县有篮球队100多个。1983年,永康拖拉机厂男子篮球队被评为全省和全国职工业余优秀运动队。1986年1月,市乡镇业余女子篮球赛,古山镇代表队夺得冠军。4月,省农行储蓄杯篮球赛,古山镇女子篮球队获第四名。至1987年,职工篮球队中有甲级队6个、乙级队9个、女子队5个。
游泳 盛夏季节,群众到江、湖、塘、堰中游泳者颇多。1965年5月,全县青少年响应毛主席“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到大风大浪中去锻炼”的号召,开展游泳活动,仅学生、职工就有数万人参加。1970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武部联合举行游泳活动。1971年7月,县成立游泳比赛领导小组,在李店举行游泳比赛。1986年5月,在新店南溪举行县运动会游泳比赛,11名选手夺得16项冠军。6月,参加市一届运动会游泳比赛,获少年甲组3枚金牌、8枚银牌、7枚铜牌。以133分的总成绩夺得团体总分第二名。
健美操业余健美操爱好者曾杰,1986年,获全国第四届“力士杯”健美赛第四名。1987年,获全国健美“信息杯”精英大奖赛第六名。在全国第五届“力士杯”男女混双比赛中,与温州女选手杨少华共获第三名。
射击 民国时期的军事体育,主要是学校的童子军训练及壮丁训练,练习内容有队列、刺杀、射击等。解放后,县、乡普遍建立民兵组织,开展以射击、投弹、野营、刺杀为主要内容的军事体育活动。1982年,县工具厂职工吕绍兴代表地区参加省射击比赛,获团体比赛项目两个冠军、一个亚军;个人比赛项目两项亚军、一个第三名。1986年市一届运动会射击比赛,县代表获团体总分第三名,获省射击比赛自选步枪60发卧射第三名。1987年,县代表队参加市少年射击比赛获团体亚军。
骑车旅行 舟山乡舟一村农民楼兰亭,自1983年11月起,自费骑自行车旅行全国,至1985年3月底已行程2万公里。完成东南、西南各省旅行。1987年1月,胜利纵穿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完成全国旅行。
摔跤 1986年4月,市一届运动会摔跤比赛,永康选手获古典式65公斤级冠军,古典式48公斤级、自由式48公斤级亚军,自由式60公斤级第三名。1987年6月,在市摔跤比赛中,夺得2枚金牌、8枚银牌,获自由式、古典式团体第三名、中国式团体第四名。
田径 1951~1957年间,每年举行群众体育运动大会,其主要比赛项目是田径。1957年参加比赛运动员有1500人。1963年后又连续举行3次田径运动会。其中群众组(工人、农民、居民)、军政组(解放军、机关干部)的运动员占大会运动员总数三分之一。1979年开展象征性跑步。1985年,参加地区二届工人运动会,获男子跳高、女子跳高、女子铅球三项冠军,男子标枪、三级跳远、跳高三项亚军。在省第二届工人运动会中,获跳高第二名。同年7月,南京军区第五届体育运动会,从永康选拔到省军区田径队的杨少浪破三级跳远、跳高、跳远三项南京军区纪录,获3枚金牌。1986年市一届运动会田径比赛,获团体总分第三名。
溜冰 1982年8月,县体育馆溜冰场开放,至年底有15000人次参加溜冰活动。1985年,芝英、胡库建起溜冰场。1986年后,工人文化宫、方岩、唐先、桥下、西溪乡桐塘等村相继建起溜冰场。全年接待溜冰爱好者2万多人次。
象棋 1986年4月,市首届运动会中国象棋比赛,祺手徐小东保持十一盘不败,夺得冠军。县代表队获男子团体亚军。
消防 1986年县举办首届消防运动会,有18个代表队参赛。4月,市首届消防运动会,县义务消防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公安消防队获团体总分第三名。
第三节 人才培养
一、运动员培养
1957年开始,建立等级运动员制度。至1960年,有二级运动员12名、三级运动员89名、少年级运动员26名。
1978年,业余体育训练在全县展开,有条件的学校相继建立各种专项运动队,形成县、区、校三级管理网络。1984年县体委恢复停办7年的少年体操班,建立县体操、武术、摔跤运动队,开办由学校自管、县体委补助训练经费的重点项目业余训练点13所、少年田径班1个;此外还有自发组织、坚持训练的中、小学100余所。全县共有运动员3000多人。1984年,人民小学、崇道初中和古山镇中心小学1985年被命名为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86年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布局作了调整,以发挥其优势。1987年,在参加省市比赛运动员中,有29名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90名达到少年级运动员标准。
二、体育人才输送
1950~1987年,全县为体育院校、高等学校体育系(科)输送合格新生136名,中等学校体育专业7名。并为上级有关部门输送一大批优秀运动员,计有市级以上少体校6名,省篮球、排球、田径、体操、皮划艇运动员7名,其中原国家体操队徐惊雷(女),多次获得全国和国际体操比赛冠军。
三、裁判员队伍
1978年前,等级裁判员极少,只有二级裁判员3名。1978年后,才重视对裁判员队伍的培养。1987年,有等级裁判员154名。见下表:
第四节 场地设施
民国时期,县内体育场地设施简陋,当时全县最高学府——永康县立初级中学(后为永康中学,现为永二中)亦只有一个篮球场。全县召开运动会放在原飞机场举行。抗战初期,在方岩岩下街辟有群众运动场。
解放后,西津桥北端空地(现为皮件厂)称为县运动场。县第一、二届体育大会在此举行。1955年永康中学在校园开辟全县第一个200米田径场。此后全县体育大会均在此举行。1959年,永康中学建成33×15米体育馆。全县相继建成一批田径场、篮球场和其他运动设施。
1983年10月,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全县体育场地总面积181160平方米。人均0.477平方米。其中田径场,200米7个、250米6个、300米1个。篮球场110个(含室内灯光球场2个)、排球场7个、旱冰场5个、31×16米小型游泳池1个。
1985年在县体育馆加盖灯光球场,面积3084.7平方米。坐席2900多个。1986年7月和1987年5月,在此承办省八届运动会武术比赛和省职工女子篮球赛。
第五节 体育比赛
一、活动
县级体育运动会始于1951年,至1987年共举行28次。
2.市级比赛成绩
1986年金华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六名。女子足球第一名;男子排球第二名;女子排球第三名;游泳第二名;射击第三名;女子乒乓球第三名。获得个人15个冠军,24个亚军,28个第三名。
3.省级以上比赛成绩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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