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图书馆
永康图书馆
机构用户
永康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精简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6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精简安置
分类号:
F249.275.5
页数:
2
页码:
516-51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60年至1984年,永康县根据上级指示,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进行了多次精简下放,安置到农村或其他单位。同时,对精简下放职工给予了一定的生活救济和招工照顾,并解决了部分遗留问题。
关键词:
永康县
劳动就业
精简安置
内容
1960年,动员精简了一批“大跃进”期间进厂的农民工回农村。1961年撤并机构,精简下放一批职工。至1963年底,全县精简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2671人,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2613人。减少吃商品粮人口8677人。
1964年2月,成立城镇人口上山下乡动员安置办公室,对精简下放职工进行慰问,生活困难者予以照顾。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带病回乡的老职工按月发给原工资40%的救济金,并补助医药费三分之二。1969年9月,根据上级指示,把符合招工条件的精简下放职工列为招工对象,一部分精简下放职工重新进厂就业,或吸收做临时工。此后,根据省革委会文件,又把在1970年9月20日前进厂做临时工的精简下放人员均转为正式工。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处理精简下放职工遗留问题。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精简下放职工进行逐个落实。大部分转为居民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一部分保留农村户口,领取生活费。对其中夫妻双方精简下放,一方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照顾符合条件的本人或子女一人招回原单位工作;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精简下放后死亡的职工,允许迁出一名子女转为居民户口参加招工。1984年,对一部分户粮迁出后,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精简下放老职工,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户粮仍迁回农村,改为享受经济补助。
另外,对建国前后参加工作,1960年动员退职回乡的老干部,分别给予每月20~40元的生活补助。对解放初期参加工作,因文化低等原因,1956年动员回乡的部分干部职工,工作满4年,目前生活有困难的每人每月给予12~15元生活补助。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阅读
相关地名
永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