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福利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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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61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社会福利机构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491-4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养济院、县救济院、县施医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简介。
关键词: 永康县 民政工作 福利机构

内容

养济院 创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地点在东库(原名龙虎头)。明代收养人数时多时少,每人每月给米三斗,每年给布衣、木柴银6钱。清代每年限收养孤贫40名,每年给布、柴银6钱,口粮银3两6钱。
  育婴堂 原在县治北教场背,赤乌塘侧,清康熙年间捐建。乾隆十一年(1746)由金华府知府郑远和永康县知县黄宏捐资重建。道光五年(1825)绅士奉令再次重建。好义者争先捐输,至九年落成。有房22间,置田7顷。民国17年(1928)归属救济院。
  县救济院 成立于民国17年2月,性质为公立。有田产1080亩,年收租谷5万余公斤,全院经费赖以维持。院内分育幼和育婴两部分,各有工作人员2人。抗日战争时期,院址曾搬迁城郊岭张村,后复迁县城东库。收养婴幼儿多时达100余人。但所收婴幼儿,得不到应有供养。“童婴无不鹑衣百结,面黄饥瘦。”1949年8月,县人民政府接办县救济院。交接时尚有幼童49名,婴儿82名。1950年县人民政府撤销育婴育幼机构。在所婴幼儿,一部分动员家长领回,一部分让他人领养,尚留一部分采取其他形式安置。使婴幼儿得到足够的衣食,并享受教育权利。
  县施医所 成立于民国元年,后归属救济院。址设文庙左侧忠烈祠内。有中医师1人,后复添1人,常年驻所,专治内、外、小儿、妇女各科。经济来源于劝募和救济院拨款,免费处方。平均每日疗治2人。
  芝英义庄 建立于清光绪九年(1883)。经费来源于乐助和常产。义庄常年贮备稻谷入仓。每逢年岁欠收、粮荒饥馑时,打开仓厫平粜或赈济贫民和灾民。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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