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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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61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救济
分类号: D632.5
页数: 2
页码: 489-4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历年火灾救济、春荒救济、冬令救济工作的简介。
关键词: 永康县 民政工作 社会救济

内容

一、火灾救济
  1973~1987年间,永康共发生火灾659起,受灾3200户。烧毁房屋6053间,粮食716295公斤。烧死20人,以及猪牛等,直接经济损失362万余元。
  火灾发生后,人民政府即派人赴现场进行调查慰问,根据灾情给予救济。此外还发动群众互相帮助,不使灾民受冻挨饿,流离失所。
  从1983年开始,全县五保户和占农户总数2~3%的贫困户,家庭财产不足2000元的由民政部门拿钱向保险公司投保。1985年开始,各乡政府每办理一个农户的保险,可到民政局领取0.1元的手续费;投保户数达到全乡总户数70%以上的(不包括五保户)还可领200元奖金。是年全县有91058户村民参加了家财保险,保险率占总农户的75.5%。投保户受灾417起,得保险赔偿费计27.57万元。
  二、春荒救济
  人民政府历来重视春荒救济。如1956年春天,因往年受水、旱、虫灾,农业减产,有一部分群众生活发生困难。有的户开始外流要饭。人民政府立即拨款7155元,帮助536户(1182人),克服困难,渡过春荒,并使外流户很快重返家园。
  三、冬令救济
  1962年初冬政府组织两个工作组到苏溪公社的溪北山、邵塘、夏溪、曹园、苏溪和石柱公社的下里溪、石柱、妙建等7个大队,对934户,3244名社员的吃、穿、住的情况作了重点调查。计无衣被的30户,116人。政府马上拨给各公社棉被120条,棉花350公斤,棉布3000市尺,救济款25000元,及时进行救济。此后,每年的冬令救济形成一项制度:入冬之前,都下拨棉衣、棉被、棉布(布票)、救济款,让各乡掌握,安排到户。1982年后,民政局雇用车辆,派出干部在每年的11月底以前,把冬救物资送到各乡,使救济物资在入冬之前发到困难户手里。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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