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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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58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权力机关
分类号: D628.55
页数: 9
页码: 429-437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康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政权 机关

内容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解放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实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由区、乡人民政府指定,通过职业团体、各阶层有名望进步人士协商和遴选。同年10月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50人。会议通过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征收农业税和组织群众完成土地改革等六大任务的五项决定;成立各界代表会驻会、生产建设、公共财产整理、劳资关系调解、公共卫生、文教基金管理、房租评议、工商税收协征等8个委员会。1950年10月召开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1951年6月召开第三次会议,1951年12月召开第四次会议。1952年8月召开第五次会议,改选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1952年12月、1953年4月、1953年10月又分别召开第六、七、八次会议。每次会议,按照不同时期工作任务,审议各项兴革事项,决定一个时期中心工作,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各个时期主要工作建议;发动代表联系群众,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做好召开下次代表会议筹备等工作。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7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选举建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1987年底止共十届(第十届未届满),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25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至1979年7月恢复。到1981年7月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一至五届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由乡、镇和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第八至十届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任务: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加强对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讨论和制订《永康农业发展纲要》,巩固互助组,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开四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27人。会上选举乔万里、王正隆、陈立、陈过和朱秀园为浙江省首届人民代表。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8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3人。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11月召开,出席代表250人。会议将县人民政府改设为县人民委员会,选举李玉璋为县长,李子坤、赵子相为副县长,同时选举张先贵为人民法院院长。第四次会议于1956年6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4人,会议补选谭子兰为副县长。
  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任务: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统一加强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思想认识,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解决部分乡村闹退社的问题。这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开两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2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9人。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县人民委员会,选举李子坤为县长,谭子兰、邹宏志、张先贵、李金屏为副县长,同时选举余成富为人民法院院长。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6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22人。
  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任务:以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为中心,掀起大办农业,大办工业高潮。这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开四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6人,会议选出第三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李玉璋为县长,李子坤、邹宏志为副县长,同时选举杨明月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李玉璋、程龙起、颜宝肖、徐章宝、陈立为省第二届人民代表。第二次会议于1959年6月召开,这次会议是武义与永康并县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533人,会议增选高润江、刘文藻为副县长。第三次会议于1959年12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524人。会议通过并县前由永康、武义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省人民代表名单:李玉璋、陈立、徐章宝、程龙起、颜宝肖、邢汝槐、唐在斌、钟水成、顾翠银9名,以使大会代表相互了解情况。
  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任务: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以粮为纲、粮畜并举、综合经营、全面发展”十六字方针,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这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开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6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72人。会议选出第四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6人,选举李玉璋为县长,贾新民、刘文藻、杨绍勋、崔淑德为副县长,选举王梅山为人民法院院长。第二次会议于1961年12月召开。本次会议是永康与武义分县后的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314人。会议补选县人民委员会委员6人,选举杨俊达为县长,贾新民、李廷文、熊化民、杨绍勋为副县长,并选举王梅山为人民法院院长。第三次会议于1962年9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29人。会议选举邢振东为县长,并补选邢振东为省第二届人民代表。
  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任务: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问题(草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开二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2月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51人。会议选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2人,选举邢振东为县长,贾新民、李廷文、熊化民为副县长,同时选举袁庆元为人民法院院长。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8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11人。选举邢振东、章健、卢春香、程龙起、徐耀祖为省第三届人民代表。
  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曾于1965年11月开始筹备,但因“文化大革命”干扰,尚未开成。1967年12月11日,经“三代会”(工代会、红代会、贫代会)协商成立县革命委员会。
  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任务: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共商“四化”建设。这届人民代表大会只于1979年7月召开过一次会议,与会代表693人。会议选出县革命委员会委员40人,主任1人,副主任7人,选举李兰岳为人民法院院长,童新哲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邵金鸿、朱观成、梁秀芳、王龙清、陈钦、卢春香、林海法在金华地区革委会扩大会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浙部队有关会议上选举产生。是年12月3日,在县革委会全体会议上,增选徐畹珍、莫朴为省人民代表。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任务:进行农村体制改革,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林业“三定”发证和农村政社分设工作。这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开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7月举行,与会代表292人,会议将县革命委员会改设为县人民政府,同时设立县人大常委会,选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8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选举邵金鸿为县长,应加登、金茂斗、刘锡明、陈章凤(女)为副县长,同时选举李兰岳为人民法院院长,童新哲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4月召开,与会代表316人。会议通过《关于深入地、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的决议》,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社会主义新风尚活动。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10人。选举邵金鸿、许竟武、胡德兴、叶泽光、朱益虎、蒋其根、陈仙眉为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并补选朱岩溪为人民法院院长。
  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展城市体制改革,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这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开四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7月召开,与会代表295人。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选举葛敦禄为县长,刘锡明、蒋岩金、吕振挺、应兰玉(女)为副县长,选举朱岩溪为人民法院院长,童新哲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召开,与会代表290人。会议贯彻中央“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为振兴永康经济,开创社会主义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8月召开,与会代表270人,选举产生市首届人民代表53名。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4月召开,出席代表291人。讨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问题。
  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5月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68人。会议主要任务:在经济上,坚持改革、开放、搞活,开展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运动;在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会议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人,主任1人,副主任5人,选举葛敦禄为县长,蒋岩金、吕振挺、俞流传、赵金勇为副县长,并选举朱岩溪为人民法院院长,童新哲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7年12月在金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出席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邵金鸿、杨德敬、胡月笙、童亨孚、雷金兰。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县第一届至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未设常务委员会。其中一至五届,根据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县人民委员会,作为县人大的执行机关和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由于“文化大革命”,第六届被县革委会所代替。第七届按照197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选举产生县革命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人民政府。从第八届开始,选举设立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每届设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下设办事机构。八届设1室3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城镇建设组、经济建设组、科技文教卫生组);九、十两届设1室3个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建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地方国家权力。
  一、举行例会
  1981年7月至1987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共举行52次。其中八届24次,九届24次,十届4次(未届满)。在各次例会中,根据人大常委会职责范围行使本区域的职权:一是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广泛征集意见,汇总上报,参与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二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下称“一府两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并相应作出决议、决定,分别付诸实施;三是组织委员和人民代表视察“一府两院”工作;四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五是审查或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六是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七是督促“一府两院”办理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八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自1981年7月至1987年12月底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职权,坚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选拔人才原则,依法决定代理县长1名,同意辞去副县长职务1名,决定任命副县长3名,免去副县长2名,任命委、办主任33名,免去委、办主任职务9名;任命局长85名,免去局长职务12名;同意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2名,任命人大常委会委办正副主任13名,免去人大常委会委办正副主任职务8名,任命人民法院代院长1名、副院长5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7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0名、检察委员会委员12名、正副庭长35名、审判员26名、检察员27名,免去人民法院副院长2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审判委员会委员3名、检察委员会委员4名、审判员2名、检察员5名、正副庭长12名,罢免县第八届人民代表2名(其中一名因犯受贿罪被捕)。
  二、视察调查
  1981年7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会同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省、市、县人民代表,共942人次,进行81次较大规模视察调查,视察调查的内容有:1981年12月中旬,到县公安局看守所,环城、象珠人民法庭,城关、芝英派出所,就如何整顿社会治安和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方针、政策等问题进行视察;1982年1月,就关于清除路障确保公路安全问题进行视察;1983年10月11日至11月2日,到县化肥厂、电动工具厂和中山乡、清溪乡等各地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问题进行视察;1984年9月中旬,组成三个视察小组,分别深入县酒厂、砩矿、永康饭店、食品公司、县府招待所等27个单位,对改变城镇乱、脏、差、臭卫生面貌问题进行视察;1985年7月,到八字墙乡、雅湖乡、县伞厂、化肥厂、物资局、教育局、永康一中、永康二中、永康三中等单位,对经费使用和教育体制改革问题进行视察;同年12月,到永康汽车站对治理车站门前常年积水问题进行视察;1986年3月,深入唐先镇对村民委员会建设问题进行视察;同年4月,对城关镇市政建设问题进行视察;1987年6月下旬到饮服公司、永康二中、石柱、芝英棒冰厂和县食品饮料厂等单位进行卫生工作方面的视察;同年8月,组织在县城的人大委员、人民代表对部分工业进行“双增双节”方面作专题视察等。
  三、提案处理
  1981年7月至1987年12月,八至十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共开八次会议。在八次会议中,立为提案、议案的共有1354件,其中八届648件,九届453件,十届253件。各代表团和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在八九两届人民代表大会时,称为“提案、意见和建议”;从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始改称为“议案、意见和建议”。在上一次人民代表会上提出的提案,一般要求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三个月内处理结束,并力求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向大会报告处理结果。处理方法:根据人民代表所提的提案,在会后分门别类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并直接答复代表,对重要提案,由县人大常委会,在大会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处理,并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作出书面报告。提案处理坚持三个原则:凡应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迅速处理;涉及几个单位的,通力合作,主动协商,忌扯皮、踢皮球;提案合理,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但因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有暂时困难、一时办不到的,要向提案代表解释清楚,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解决,基本做到案案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四、联系代表
  1981年7月,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了代表联系制度,与人民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人民代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一般以乡(镇)、企事业为单位建立代表小组,以区或系统或几个系统联合建立代表中心组。县人大常委会与人民代表联系方法大体有6个方面:一是定期印发人大常委会《会刊》,使代表们能够经常了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情况;二是分别召开部分人民代表或代表小组组长、代表中心组组长座谈会,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搜集人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由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定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四是发给人民代表专用信笺,通过人民代表的桥梁作用,随时反映人民群众有关县政兴革的建议和意见,并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五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及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走访县人民代表,征求意见;六是监督检查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和提案的处理落实。
  五、主持换届选举
  永康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进行,于1980年8月21日开始搞点,9月6日全面铺开,10月27日结束。在选举人民代表中,全县划分县人民代表选区140个,公社(乡)人民代表选区780个。本届共有选民244509人,已进行选民登记239100人,占选民总数97.84%,在已登记选民中,参加投票选举的231358人,参选率达96.71%。共选出县、乡(公社)两级人民代表6921人,其中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20人。
  1984年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换届选举工作。3月3日开始搞点,5月1日全面铺开,6月22日结束。全县467591人,18周岁以上的289340人,有选举权选民289285人,已进行选民登记的285603人,占选民总数98.72%,参加投票选举选民277179人,参选率达95.82%。根据县人民代表91个选区、乡(镇)人民代表817个选区统计,本届共选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4251人,其中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5人。
  1987年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于3月30日展开,到4月25日结束。全县划分县人民代表选区113个,乡(镇)人民代表选区994个。选民308730人,办理登记的307001人,占选民总数的99.44%。在选举阶段,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266888人,占选民总数86.8%,有效票97.9%,无效票1.3%,弃权票0.8%。共选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2438名,其中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8名。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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