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时期妇女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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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5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国时期妇女组织
分类号: D442.855
页数: 2
页码: 422-4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妇女协会、永康县妇女会、妇女抗日救亡委员会等民国妇女组织情况。
关键词: 永康县 民国 妇女组织

内容

永康县妇女协会 民国15年(1926)成立。参加者有永康女子师范徐宝莹、应爱莲等50多人。协会创办妇女夜校,出版《妇女解放周刊》,号召妇女反对包办婚姻,反对蓄婢、纳妾、典妻、童养媳、守寡、缠足等压迫妇女的封建制度,在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家庭诸方面,妇女应同男子享有平等待遇。妇女协会还为妇女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为受虐待的妇女说话撑腰。16年7月,中共永康临时县委成立时,徐宝莹任妇女部长,在练结、芝英、游溪塘、前山杨、胡库、前黄等村相继成立妇女协会。12月永康派代表参加了在杭州召开的十七县妇女代表大会。大革命失败后,妇女协会停止活动。
  妇女会 民国20年,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派王少娃为永康县改组指导,21年6月成立永康县妇女会,主席徐棉德,有会员57人,解放前夕瓦解。
  妇女抗日救亡委员会 民国28年初为发动妇女参加抗日救亡活动而成立,高若兰任主席,共产党员唐秋明任副主席。主要活动:发动妇女上街游行,演唱抗日歌曲,劝募寒衣,做军鞋慰劳抗日将士,并组织妇女上民众夜校学习。4月,唐秋明以县妇女抗日救亡委员会负责人的身份,出席中共在金华召开的浙东各界妇女工作会议。唐回县后,根据会议精神,部署妇女参政,竞选乡、保长等工作,共产党员应爱莲在芝英当选为保长。29年,国民党县党部提出“取消异党活动”,排挤共产党员,妇女抗日救亡委员会随之解体。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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