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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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56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会
分类号: D412.855
页数: 1
页码: 411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农会的发展历程和主要任务。从民国16年开始,农会参与了各种抗租运动和政治斗争,推行“二五减租”条例,受到封建势力的打击和镇压。民国29年后,农会逐渐恢复活动,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改良等工作。民国36年,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成立佃业仲裁委员会。
关键词: 永康县 工农组织 农会

内容

民国16年(1927),全县乡村组织农会275个,有会员1.7万余人。组织较健全的有游仙、义和、合德等区。当时农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发动农民开展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贯彻执行国民政府提出的《“二五”减租条例》。17年10月,永武联合暴动失败后,大部农会被迫停止活动。18年8月,中共永康中心县委成立后,恢复农会活动。19年9月壶镇战斗失利后,省保安七团来永康“清剿”,农会再次被迫停止活动。
  民国29年5月,芝英、方岩、梅山等乡镇农会恢复活动,发展会员,组织农民开展农作物防护和改良研究农业生产技术等会务工作。32年6月,先后组建双桃、仙义、渠溪、达川等16个乡农会,至33年上半年,各乡农会相继成立,7月召开首届农会会员代表大会,成立永康县农会、全县有会员12474人。县农会成立后,曾推行过“二五减租”,但由于受到封建势力阻挠,难以普遍展开。35年,各乡农会大量印发浙江省《佃农减租法令》和实行“二五减租”《告全省人民书》,广为宣传张贴。36年11月县农会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推行“二五减租”。此后,从县至乡成立佃业仲裁委员会,裁判租佃纠纷。据芝英镇农会调查“二五减租”实施成果,农民得到一定利益。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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