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价格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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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48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价格补贴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287-28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的经济管理的物价的价格补贴,价格补贴,主要是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包括国家对生产者给予奖售平价物资和差价补贴;国家对经营企业的补贴;国家对干部职工的价格补贴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经济管理 价格补贴

内容

价格补贴,主要是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包括国家对生产者给予奖售平价物资和差价补贴;国家对经营企业的补贴;国家对干部职工的价格补贴。
  给生产者的价格补贴 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国家给予奖售平价物资。粮食方面,60年代初农民向国家出售粮食,给予奖售平价肥皂、香烟、胶鞋、毛巾、毛线等物资。1985年农民向国家出售晚籼谷,每担奖售平价柴油1公斤。1987年出售籼谷,每担奖售平价尿素2.5公斤、柴油1公斤。猪、牛、羊方面,60年代初,农民向国家出售活猪,每头奖售饲料票25公斤,布票2市尺。后来,为了鼓励养大猪,凡超过收购猪重标准者(每头活猪毛肉87.5市斤为起收标准)每超过0.5公斤毛肉,再奖售1公斤饲料票(后改为1公斤化肥票)。1979年4月起,出售每头活猪,连头净肉38.5公斤奖售布票2市尺、饲料票25公斤、化肥票3公斤。如果出售两头乌(猪种名),每头再加奖化肥票5公斤。凡出售一头活猪,其金额超过75元以上者,每超过1元,加奖化肥票0.25公斤。农民向国家出售活牛,每头奖售凭票供应化肥15公斤,并按估肉分斤计算,每1公斤奖售原粮0.5公斤。出售活山羊,每头奖售粮票2.5公斤。1985年1月放开猪价,取消奖售。1987年,建立生猪基地与农户订立合同的有1.9万头。每出售1头活猪奖售饲料票125公斤,尿素15公斤。此外,出售棉花、茶叶、蚕茧等农副产品也给予平价物资的奖售。二是直接价差补贴。1979年夏粮上市起,粮食每50公斤统购价11.55元,比1978年9.50元提高21.58%,在完成统购粮食任务后,实行加价收购。每50公斤价格提高到20元,比统购价增加8.45元。
  对经营者的价格补贴。 主要是对粮食商业的补贴。由于粮油购销倒挂,企业发生亏损。也叫政策性亏损。据县粮食局统计,粮食政策性亏损为:1979年37.42万元,1985年77.72万元,1987年81.38万元;食油政策性亏损为:1979年4.49万元,1985年9.35万元,1987年11.42万元。这种补贴,直接补给粮食商业企业,而受益的却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但消费者并不了解价格补贴情况,所以称之为“暗补”。
  对消费者的价格补贴 1965年提高了城镇粮食销售价格,对部分职工实行粮价补贴。每个职工每月补贴3.00元。一人工资收入供养5人以上,经济负担重的职工,可给予照顾,每月可补贴4.50元或6.00元。1979年11月,国家提高了猪、牛、羊肉和蛋、菜、奶等8种副食品零售价格。为使大部分职工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国家发给职工每人每月5元的副食品调价补贴(1985年工资改革并入工资基数)。1984年11月,猪肉实行平议混合价供应,给职工每人每月补贴3元。1985年1月,放开猪价后,给职工每人每月补贴8元。1987年12月,调整猪肉最高限价后,又给职工每人每月补贴8元。由于理发、洗澡收费标准的提高,给职工每人每月补贴“卫生费”(又称“洗理费”)5元。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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