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打击投机倒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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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47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打击投机倒把
分类号: F729
页数: 2
页码: 274-275
摘要: 本文介绍了解放初至改革开放后我县在市场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中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效。文章分析了不同时期投机倒把活动的特点和危害,并指出了在打击投机倒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文章认为,在新时期下,必须坚持以法治市场为原则,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
关键词: 经济 市场管理 永康县

内容

解放初,经济形势尚不稳定,曾出现一些不法私商趁机非法活动。抢购物资囤积居奇,倒卖金银、破坏金融,扰乱市场,造成物价上涨。县人民政府一方面通过国营商业采购物资调拨供应市场,平抑物价;另一方面,1952年1月国家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1952年5月开展“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打击投机倒把活动。1958年11月开始,又打击和查处了一些严重破坏粮食统购统销案件。
  1960~1962年间,由于“大跃进”和自然灾害影响,国民经济失调,商品缺乏,市场物价猛涨,投机倒把活动抬头,冲击计划市场,危害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1963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和取缔私商长途贩运的几个政策界限》的指示后,对投机倒把活动予以打击,生产好转,市场管理加强,投机倒把活动明显减少。
  1966~1976年,社会秩序混乱,贩卖票证和盗窃销赃的投机倒把活动增多。据统计,10年间全县查获贩卖粮票数额为322807公斤,布票65.182万尺。其中查处贩卖粮票数额在1万斤以上,布票在1万尺以上的大案就有16起。还查处了一批城乡勾结、内外勾结、贪污盗窃、套购倒卖工业用铜、钢材、农业机械、水泥、肥料等重要物资的案件。
  1978年以后,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不法分子趁改革开放之机进行走私贩私。1981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根据上级指示,发布《关于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暂行规定》。是年,全县查获走私贩运案件389件。主要走私物品有黄金136克,白银7760克,银元4598枚,手表477只,录音机73架,服装2821件,纤维尼龙布3306米,玉器64件等。其中查获和处理了投机倒把大案28起。罚没金额161104元。1982~1987年间,又查获了一批非法倒卖汽车、钢材、水泥、化肥、化纤布等重要物资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案件,保障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在开展市场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中,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和双打(打击贪污盗窃、打击投机倒把)期间,由于左的影响,把运销三类农副产品,个体作坊、个体工商业、养殖业等错误地作为投机倒把,并对所谓“地下运输队”、“地下工厂”、“地下包工队”、“地下商店”进行查处。1983年2月开始,县工商管理部门认真进行了案件复查。至1985年,全县共受理申诉信121件,复查各类案件71件(其中:养蜂15件,养牛5件,养鸭6件,贩卖农副产品10件,贩卖小商品33件,其他2件)。复查后撤销原处理决定,予以纠正,退还罚没金额15177元,房屋8间。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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