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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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43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分类号: F721.2
页数: 2
页码: 2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的商业的经济成份的供销合作商业的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商业 供销合作商业

内容

一、合作社
  民国15年(1926)9月,卉川乡青岩口村胡钦海,受风靡全球的合作运动改造社会思潮影响,首先集资创办卉川乡六保造林合作社。开荒造林并经营木柴,颇有收益,全县各地多有仿效。至22年,全县合作社发展到45所。24年12月,经向永康县政府申请登记、批准备案的合作社共11所,其中以卉川乡桐油生产运销合作社规模最大,有社员50人,股金500元,种植桐林5030公亩,年产桐油曾高达250吨,同时种植雷公藤,年产200余吨。桐油通过上海沈源来油行销往国外;雷公藤精制成粉,可治蔬菜、瓜果害虫。据国民政府农林部调查称:“吾国仅该处独产”,销路遍及浙、闽、赣、皖诸省。27年5月,县政府将原有45所合作社撤销42所,赓续存在3所,新成立战时单位合作社13所,共计16所。29年3月,县政府设立合作事业指导室,并采取强行措施,食盐、火柴等生活用品,只有通过合作社才能买到,因而入社人数倍增。至年底全县合作社发展到42个。全年共放款551.99万元,产品产值475.97万元,商品销售额2135.15万元。31年1月,由14个单位发起成立永康县合作社联合社。5月,日军侵扰永康,一批合作社被迫停办,县联合社暂迁往芝英镇方口塘沿营业。34年5月,日军撤出永康,合作社得以恢复和发展。至35年,全县有乡(镇)社36所,社员10575人,股金30.73万元;保社102所,社员11488人,股金23.92万元;合作农场3所,社员207人,股金52.60万元;县联合社1所,股金8.75万元;县合作金库1所,股金10万元。37年后,合作事业渐趋下坡,合作社陆续解体。
  二、供销合作社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积极发动群众入股开办供销合作社。县设供销合联合社,农村设基层社,实行集体所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农村合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与农民经济联系的纽带。
  1949年12月成立永康县供销合作商店,由县人民政府拨出1万公斤大米作营业资金,在解放街十字街口正式开张营业。1950年3月,改称“浙江省永康县供销合作总社”,4月,设芝英供销站,7月设桐琴供销站。
  县供销总社成立后,开展购销业务活动,并为国家代购粮食,代征农业税,开展以稻谷、毛猪、鲜肉、玉米、桐籽为主的存实业务。至1952年底,全县有基层供销社15个,分销处57个,股金(新币)10.11万元。1957年12月,将15个基层供销社调整合并为11个,即城关、石柱、芝英、古山、派溪、西溪、四路、唐先、清溪、花街、八字墙供销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供销社两度并入国营商业,前后长达15年之久,削弱了合作事业。
  1978年1月,恢复供销社单独建制。1980年5月,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1983年1月,实行体制改革,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并明确为集体所有制性质,开展清股分红、扩股增股、换发新证工作。至5月底,全县入股农户87640户,占全县农户80.5%,股数100588股,比1952年增加28%,股金311660元,比1952年增加2.1倍。全县20个基层供销社都召开了社员代表会,修订社章,民主选举理、监事会和县社员代表。6月12日召开全县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并将社名改为永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87年,全县有17个基层社和43个供销分社。供销企业有农资、土特产、副食品、工业品、畜产废旧物资、旅游服务、水产供销7个专业公司和食品饮料厂、羽绒制品厂。共有干部职工1701人。拥有固定资产950.5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640.63万元(其中社员股金33.8万元),全系统国内纯购进3323万元,国内纯销售7901万元,实现利润221.37万元。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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