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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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43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营商业
分类号: F717.1
页数: 2
页码: 222-2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的商业的经济成份的国营商业,1950年6月,建立中国百货公司金华分公司永康分销处,9月改称支公司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商业 国营商业

内容

1950年6月,建立中国百货公司金华分公司永康分销处,9月改称支公司。11月建立中国专卖事业公司永康专卖事业分处,后改为批发部。1951年4月,建立中国花纱布公司永康经营组。1953年8月,建立中国食品出口公司永康收购组。1955年7~10月间,百货、花纱布、专卖、食品经营机构先后分别改称县公司。以后国营商业的其他县级公司亦陆续建立,其间几经调整,至1987年,永康国营商业分商业、粮食、医药、农机、外贸、书店、燃料、水产等系统,有各种经营机构205个,干部职工1552人。
  国营商业建立后,即占领批发阵地,通过抛售大米、棉纱等主要物资来平抑物价,积极扶持供销合作社,委托开展粮食、棉花、油料、猪、禽、蛋等代购代销业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城乡物资交流,疏通流通渠道,活跃城乡经济。
  1953年以后,先后实行粮棉油统一经营、烟酒专卖与棉布统销,主要物资的购销均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对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等生产资料及建筑材料等也先后实行国家统一分配、统一调拨。
  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合作社和集体合作商店两度并入国营商业,形成单一渠道,货源层层调拨,统一分配,流通不畅,供应长期紧张。
  1978年1月,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重新分开。此后,不少部门也陆续兴办商业,逐步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的新局面,各种生产资料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对外贸易亦出现新的势头。
  1984年6月,中共永康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13个专业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并对39个小型企业和饮食服务业实行“改、转、租”。对7个商业企业试行基本工资加奖金和工利挂钩等形式。1985年元旦,县商业贸易中心开张,实行开放式经营,商品成交价格,在批发牌价基础上,不分对象,实行协商作价或批量作价。1986年,7个商业企业,改为由主管局与企业协商,下达指导性指标,同职工工资奖金挂钩,超计划按比例增发;小型企业则采取由职工集体承包的办法。各国营商业部门,积极发展横向联系,在城市建立业务网络,开辟货源;在乡村为专业户提供资金、信息、技术,支持发展商品生产,帮助乡镇工业采购原材料和推销产品。1987年,国内纯购进7143万元,国内纯销售8770万元。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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