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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36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林业
分类号:
F326.2
页数:
8
页码:
106-11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康县的林业资源、植树造林、森林保护情况。
关键词:
永康县
农业
林业
内容
第一节 林业资源
一、森林
民国34年(1945),县内山地主要种植马尾松、杉、油桐。胸高直径0.17米的有232.35万株,0.33米的有116.18万株,资源数量在金属八县居第4位。
1951年,有森林面积56.62万亩,85%是马尾松,以小径级的中幼林为主。建国初期,一度采伐超量,再经大办钢铁、大办食堂、毁林开荒,至1965年,森林面积只剩25.03万亩,计蓄积11.54万立方米,覆盖率仅23.6%。1975年森林面积增至59.15万亩,蓄积31.31万立方米,覆盖率为41.1%。1985年森林面积53.80万亩,蓄积106.9万立方米。据1985年资源清查测算,全县连年总生长量为13.83万立方米。综合平均连年生产率为11.8%。每亩平均年生长量为0.2349立方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县内森林资源分布的特点是:树种单一,龄组结构不合理,林种比例失调,疏林面积大,混交林少。树种以马尾松占绝对优势,杉木仅占3.25万亩,阔叶树仅占0.40万亩;幼龄林占38.87万亩,近熟林仅占0.38万亩;用材林所占比重过大,而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特用林所占比重偏小;疏林山占林业用地16.5%,而蓄积仅占总蓄积7%;林相简单,植被稀疏,造成生态失调,马尾松松毛虫危害普遍而严重。
二、树种
当地常见乔木有马尾松、杉木、木荷、黄檀、香樟、苦槠、甜槠、青冈栎、麻栎、锥栗、石栎、枫香、冬青、重阳木、柳树、柏木、女贞;经济果木有桑、茶、柑桔、杨梅、桃、李、杏、柿、梨、枇杷;珍稀树种有银杏、紫楠、金钱松、榧树、花榈木等。从外地引进的速生用材树种和四旁绿化树种有水杉、池杉、苦楝、泡桐、桉树、意大利杨、桤木、马褂木、火炬松、湿地松、广东青皮竹等。
在多种树种中,树龄较长的古木有:
千年以上的香樟12株(下丁2株,里木坦4株,凌宅1株,大路任3株,花川1株,方岩前山1株)。百年以上的香樟154株。百年以上的马尾松16株,1987年7月以前小告朱尚有1棵明永乐年间种植的松树,树高30米。百年以上的苦槠9株,灵岩寺前有一片300多年的苦槠林。平均胸径53厘米,最大胸径89厘米。树龄百年以上的枫香有19株,内7株胸径1米以上。
珍稀树种有:方岩长生塘岸2株千年古柏,树高20米,胸径分别为96厘米和81厘米,金川乡坑里村1株古柏,树龄已有六七百年,胸径近1米。中山乡箬岭下1株榧树,树龄千年以上,胸径1.39米,在树高3米处开始分枝,树冠最宽处13米,方岩乡柘岭口和新楼乡高寮有2株榧树,胸径分别为0.8米、0.46米。中山乡金坑村1株千年银杏,胸径1.28米,树高30多米,树高2米处分生两枝,大小相似,高低相近,滚圆笔直,直插云霄。广慈寺西侧1株樱花,树龄百年左右,粗0.28米,高7米,春天花开满树。石湖坑紫云殿前及新店乡后吴村,2株苏铁,俗称铁树。前者树龄已300年。抗日战争初期,在五峰书院前植下的一批泡桐,最大胸径0.86米,树高35米。
第二节 植树造林
一、采种
民国时期,大坟山沿村农民历来有采摘松果,培育松苗的习惯,县内马尾松树苗多数由他们供应。建国后每年都抓采种育苗。1957年前,全县采种量自给有余,每年都有外调。
1958年起,采种跟不上育苗,育苗跟不上造林。1963年缺种12万斤。1959年10月曾发动全民采种。1962年曾派员赴淳安采集马尾松种子1500公斤。1965年10月起,贯彻执行“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方针,发动群众,人人采种,队队育苗。70年代后,一批早年营造的马尾松陆续进入结果期,采种量逐渐增大,扭转松苗自给不足局面,1971年还调出马尾松籽2.5吨。调入种籽有:油茶7.5吨,柳杉20公斤,麻栗850公斤,喜树37.5公斤,山核桃350公斤。
县内现有马尾松林53.5万亩,可作采种的占36.5万亩,多集中分布于中部丘陵。松籽量多质好,是较为理想的马尾松采种基地。
马尾松种子,年产5吨以上,除自用和上调省种苗站外,还销售宁波、温州、开化、常山等地,远销福建、贵州、湖南、江西、陕西等省。1987年,被推荐为浙江省5个重点采种县之一。大坟山沿村的采种量占全县总量的50%左右,采种年收入可达4万多元。近年,林木长大,树冠升高,采种难度增加,化工增多。而种子收购价格上调不大,农民采种经济效益低影响采种积极性,采种量陆续下降。1984年收购6500公斤,1985年降为1150公斤。1987年仅收购400公斤。
由永康承担的全国马尾松种源试验课题,已于1986年通过间段成果鉴定,在全国64个马尾松种源中,确认永康马尾松为优良种源。1980年建立的150亩马尾松实生种子园,至今林木生长良好,开始有少量结果。
二、育苗
民国期间,县农业推广所育有少量苗木。35年(1946)育苗3亩,育成苗木8.30万株,计有白杨、悬铃木、女贞、油茶等树种。37年育苗16万株。
1954年有大坟山沿、山后卢两个私营林业合作所从事育苗工作,年产苗木440万株。1955年国家拨出专款委托育苗7.58亩,所产苗木无偿或低价分送给农民绿化造林。1958年前苗木基本上能满足绿化造林需要。1962年造林851万株,缺苗575万株。70年代后,国家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粮食、化肥、资金扶持育苗,苗木种类发展到20多个。
1984年,成立县林木种苗服务公司,负责种苗调拨供应和育苗技术指导。是年开始推广杉木冬播育苗和苗圃化学除草技术,提高苗木质量,降低育苗成本,自育苗木基本上能满足绿化造林需要。
三、植树
民国29~36年仅造林457.5亩,远远抵不上森林的消耗。建国初期,农民分得山场,以私人造林为主。1951年全县尚遗留荒山11.37万亩。1953年造林4088亩,成活率在90%以上。树种有马尾松、杉木、锥栗、麻栎、板栗、乌桕等。
1955年后,山林折价入社,贯彻“社造社有、村造村有、谁造谁有”的林业政策。1956年3月造林22094亩,公路绿化92公里,河道两旁植树145公里,四旁绿化69万株,成活率在90%。
1958~1962年,山林归公社所有。1958年和1959年植树17万亩,成活率极低,直播营造的12万亩油茶、油桐所存无几。1959年底,环城公社在250块荒山上种茶叶、油茶、油桐、桔、毛竹、薪炭林和桑树等,少则数千亩,多则万余亩。由于质量差,又疏于管理,存者寥寥。1963年以后,推行以发展油桐、油茶、板栗等木本粮油为主。木本粮油与马尾松薪炭林并举,积极发展用材林、特产林和水土保持林的方针。1964年在绿化荒山同时,退耕还林45000亩。
1964~1967年,造林30.81万亩,平均每年7.7万亩,保存率较高。1962~1970年,累计造林40.83万亩,保存率70%,并完成26万亩疏林补植。这批营造的林木,大部分已进入中龄,成为当今永康森林的主要组成部分。1973年曾在开展荒山造林的同时,四旁植树1187万株。1979~1987年荒山造林和四旁绿化均有进展。
四、基地建设
1972年起,开始林业基地建设。1979年9月,杉木、油桐、油茶、乌桕、毛竹,集中连片种植。组织专业队进行抚育管理。国家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每年秋季,按基地建设标准进行验收,符合标准的发给补助费。
1972~1983年,平均每年基地造林3971亩。1986年,县人民政府把发展杉木速生丰产林作为山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1987年7月总结大陈、石雅两村在自留山划分到户后发展联户造林的试点经验,在全县推广试行。至年底,全县有基地林50821亩。其中杉木37571亩,毛竹2031亩,油茶5660亩,油桐纯林4799亩,乌桕341亩。这些基地林木长势普遍良好,早些年营造的杉木,大部分已进入间伐期。
五、林木抚育
60年代前营造的马尾松林,基本上行一锄法造林,栽后一直没有进行其他抚育作业。60年代营造的,普遍行双株密植,初植密度每亩达800株以上。70年代后营造的杉木速生丰产林,由于延误了间伐时机,造成许多林木被压,大量枝条枯死,林冠急剧上升,影响成材。
1985和1986年,主管部门连续两次下达关于做好马尾松抚育间伐工作的通知,还从木材采伐指标中拨出专项指标,用于8000亩杉木林的抚育间伐,并组织技术人员下乡进行抚育间伐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使抚育间伐科学地、有秩序地进行。
第三节 森林保护
一、护林法规和措施
林木历来受法律保护,民间普遍立禁山公约,有效地保护风景林、常产林和私有林。民国34~38年(1945~1949),珠山、仙义、六安、九安、桐城、达德、历城、崇道、历山、石鹤、桐源、合德、邑东、永安等乡曾先后成立林业协会或森林保护协会,订立护林公约共同护林。
建国以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加强绿化造林成果的保护。1950年各区、乡、村均分别成立护林机构,发动村民拟订护林公约,严禁滥伐偷盗和放火烧山。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屡次颁发布告,下发文件封山育林,护林防火,禁止盲目开荒,并加强木材市场管理。
1980年以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3年林业局成立林政股,专事森林资源管理。当年实行竹木凭证限额采伐制度。1985年开始,封山育林单位与县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封山育林合同。经过验收,符合规定标准的每年每亩由省补助0.25元。全县符合要求的封育面积,1985年为18431亩,1987年为83848亩。1986~1987年各乡镇陆续恢复乡村两级林政组织,建立林管会。配备护林员,划分责任区,建立护林责任制。1987年全县统一制订了《林木采伐实施办法》和《林技员验收号印守则》,使林木采伐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并成立林业派出所,专司打击破坏森林的犯罪活动。
二、病虫害防治
森林害虫有松毛虫、松梢螟和杉梢小卷蛾等。后两种,有虫未成灾,未构成威胁。危害最严重的是马尾松松毛虫。清末及民国时期,在柏岩、雅吕一带曾出现松毛虫,但未蔓延扩大。1953年4月在壶坑洞乡长岗及来龙头发现虫害,到8月蔓延扩大到临近山头。1954年虫情进一步发展,蔓延到6个区40多个乡,受害面积达5万亩。此后,松毛虫呈周期性大暴发。60年代的暴发周期为6~8年,70年代缩短到4~5年,80年代进一步缩短到2~3年。防治松毛虫的办法有:人工捕捉、药械防治、飞机防治和生物防治等。
50年代主要以人工捕捉为主,药械防治为辅。60年代则药械防治与人工捕捉相结合。发动群众有虫除虫,有茧摘茧,有卵采卵。药物防治以541烟雾剂和六六六粉喷雾为主。70年代全面推行化学防治。除烟雾剂和六六六粉外,还有滴滴涕、敌敌畏、敌百虫、双敌油剂、敌蚂合剂等。80年代淘汰长效高残毒有机氯农药,广泛采用高效低毒的菊酯类杀虫剂。1983年12月,成立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为适应林业生产责任制落实后,群众治虫难的新情况,森防站开始摸索“有偿服务,承包治虫”的新路子,这样,既方便农户,又降低防治成本,已在全县普遍推广。
县内化学防治机械有3NF—4型弥雾机16台,3Y—35型喷烟机1台,在松毛虫暴发时,仅靠这些机械远不能应付,还曾多次聘用飞机防治。防治乡镇有:1972年李店、崇道;1983年舟山、俞溪头、前仓、新楼、;1985年芝英、俞溪头、岩后、石柱、油川、金川、西溪、胡库、古山、桥下、四路;1987年方岩、岩后、八字墙、柏岩、古山等。
70年代后,生物防治法控制松毛虫逐渐兴起。1974年首次大面积运用赤眼蜂防治松毛虫。
1975~1977年曾建有赤眼蜂繁蜂站1所,利用赤眼蜂防治过1.10万亩林地,生物防治成本低,无污染,有利于保持生态平衡,但效果不够稳定,技术要求较高,群众不易接受。80年代后推广白僵菌防治松毛虫。1985年4月在前仓、堰头、雅吕等乡释放白僵菌5吨,防治面积10000亩;11月还在李店乡推广应用苏云金杆菌100千克防治面积200亩。1987年4月在八字墙乡店园、金杜释放白僵菌405公斤,防治面积810亩。
森林病害主要有毛竹枯梢病及杉木黄花病、炭疽病。1978年毛竹枯梢病发病2000亩,杉木病害1500亩;1980年毛竹枯梢病1万亩,杉木病害5000亩。对这些病害的防治办法尚在探索中。
三、植物检疫
森林植物检疫始于1983年,由一位森防干部兼管负责。1983年12月,建立永康县森林植物检疫站。1985年上半年,森检站组织4名林业干部和6名林技员,在全县花圃苗圃进行产地检疫,并进行毛竹枯梢病、枣疯病等检疫对象的普查工作。1986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森林植物蚧壳虫采集记载,并由市森检站组织鉴定,编制蚧壳虫记录。
四、森林防火
建国初期,由于领导重视,措施落实,群众自觉,山林火灾极少发生。
1960年后三年困难时期,盲目烧山开垦,造成山林火灾不断,1960年春,富山公社仅2月份就连续发生山火10次,烧毁松木2.23万余株,毛竹0.36万株,1961年1季度全县(含武义部分)发生山林火灾35次,烧毁面积6742亩,焚毁大小林木68万多株,1960年6月,县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各公社成立指挥部。大队、生产队建立小组,边界地区建立联防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划分地段,制订公约,具体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凡生产性用火必须经公社审查批准报县备案,组织好劳力,开好防火线,备好灭火工具,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自1963年起,森林火灾有所下降。
1983年后,大部分山林作为自留山划分给社员经营,林火急剧增加,1984和1985两年都发生10次。1986年春,由于天气高温干旱,火灾次数猛增到35次,受灾面积达1194亩。1987年,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注意防火组织和制度的落实,火灾次数和损失有所下降。12月17日再次成立永康县护林防火委员会,各乡建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山林较多的村建立义务扑火队。同时实行护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不超过本辖区面积的千分之二为任期目标,一级抓一级,明确职责。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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