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互助合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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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3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互助合作
分类号: F327.55
页数: 2
页码: 96-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土地改革后,农民组织起来,劳动致富。全县涌现了“调工”、“变工”等多种形式的互助组534个。至1957年冬,高级社实行包产、包工、包成本和超产奖励制度。推行劳动定额,按件计酬。
关键词: 永康县 农业生产 土地改革

内容

土地改革后,农民组织起来,劳动致富。全县涌现了“调工”、“变工”等多种形式的互助组534个。1951年10月发展到1343个。1952年春,贯彻“耐心说服、典型示范、稳步发展”的方针和“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三大原则,开展农村两条道路、前途方向教育,并确定河南乡王汝火、清溪乡陈时昌、金川乡朱德兴等三个互助组作示范,逐步推广。至1953年春,有互助组4068个,入组农户27904户。其中常年互助组1320个,入组农户10042户。1952年平均亩产206.5公斤,比1951年亩增13.22%。
  1953年3月,县委在河南乡试办王正隆农业生产合作社。全社13户,土地、耕畜、大农具折价入社,按土地、劳动日分配。1954年1月,农业社发展到11个。至1955年春发展到272个。由于缺乏办社经验,管理混乱,有的社员要求退社。1955年5月,贯彻省委“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政策,解散98个社,留下174个社。
  1955年冬,批判“坚决收缩”方针,掀起办社高潮。至年底,发展到1775个。入社农户49195户,占总农户数的62%。
  1956年2月,河南乡“前进”等8个社合并,创办土地为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全部按劳分配的高级社。5月,全县共有农业社1250个,入社农户72275户,占总农户90.28%。其中高级社215个,入社农户35269户,占总农户46.23%;初级社1035个,入社农户37006户,占总农户44.05%。至下半年,高级社由原来215个发展到381个。入社农户51454户,占总农户64.3%。由于政策处理粗糙,经营管理不善,又遇旱灾,部分合作社收入下降,社员要求退社。枫坑乡雅吕点,原有入社农户700多户,退社后只剩80多户。
  1957年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派工作组到基层开展整社工作。退社的17012户社员全部重新回社,还吸收7609户单干农户入社。至9月,全县有高级社711个,入社农户78195户,占总农户98.6%。1957年冬,高级社实行包产、包工、包成本和超产奖励制度。推行劳动定额,按件计酬。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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