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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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3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27.55
页数: 2
页码: 95-9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1950年2月,中央政务院发表《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指示》,5月全县开展土地、人口、租佃、阶级关系的调查等一系列土地改革制度的情况。
关键词: 永康县 农业生产 土地改革

内容

1950年2月,中央政务院发表《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指示》,5月全县开展土地、人口、租佃、阶级关系的调查。10月,在崇道乡进行土改试点,于次年1月中旬全面开展。运动中,执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通过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征收土地、房产、农具;分配果实,总结布置生产;复查、颁发土地证等几个步骤,于6月基本完成土地改革。全县得益雇农858户,分得土地2534亩,房屋342.5间,农具3074件,家具5419件,耕牛24头,粮食6116.75公斤:贫农40664户,分得土地141716亩,房屋4789.75间,农具36033件,家具37978件,耕牛261头,粮食658406.75公斤:中农15573户分得土地50593亩,房屋594.5间,农具4049件,家具4123件,耕牛15头,粮食20369.75公斤。此外,独立劳动者等阶层分得农具家具154件:留给公用家具9400余件。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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