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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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09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分类号: TU984.2;X321
页数: 8
页码: 178-18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县城建设、乡镇建设、农村住宅、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
关键词: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慈溪县

内容

现境集镇大多集中在大古塘南北两侧。民国中叶,鄞镇慈路及观曹公路建成通车后,沿途集镇增加,但城镇建设发展缓慢,城区面积较小,街道狭窄,铺面房屋低矮,基础设施极差。至1949年解放,最大的浒山、周巷、观城、庵东4镇。城区总面积仅2平方公里余。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建设速度加快,自1949~1987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累计达1.13亿元,竣工房屋总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自1979年~1987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4200多万元。竣工房屋总面积24.45万平方米。1980年后,各地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加快了集镇建设速度,仅1987年一年,全县乡镇企业利润用于各集镇市政建设资金达229万元。全县建制镇由解放初期的4个增加到15个,建成区总面积达19.93平方公里。县城浒山镇市政建设发展更快,城区面貌一新。至1987年已形成横三竖四新街区,多层建筑及住宅小区大量涌现,城区面积比解放初扩大10倍。县内农民居住条件也不断改善,草房基本绝迹,低矮瓦房亦不多见。至1987年,全县26%的农户住进新建的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新楼房。
  工业“三废”的排放,严重污染环境。1980年起,县环保部门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源,环境污染有所改善。
  一、县城建设
  县城浒山镇原称三山所城(亦称浒山所)。明洪武二十年(1387)由信国公汤和命令千户刘巧柱监筑。城周三里一百二十八步、高一丈六尺。永乐十六年(1418)增高六尺,址厚四丈五尺。女墙六百九十九垛,有月城四、陆门四、水门一。城上有月楼和角楼各四、窝铺六。护城河周长六百六十丈,深一丈三尺。城内有衙署、营房、鼓楼等设施。清代撤所后,城墙坍废。民国时期拆除南门,城区面积0.34平方公里,1954年9月随县境调整成为县治,先后拆东、西二门,逐步进行城区改造。1970年起,拓宽、改建原有街道。1979年以后,市政建设速度加快,以旧城为依托,向东、南、西三方发展。至1987年城区面积扩至3.704平方公里。
  街道 解放初,浒山城区街道仅2条,总长不足千米,路面狭窄。设治后,逐步改建、新建。至1987年,城区有主要街道9条,重要支路12条,总长12.22公里,百米以上弄巷55条。
  解放街:旧称浒山街,东门至西门长半公里许,3块石板铺面,为旧城唯一商业区。1970年开始拓宽,浇灌混凝土路面。1976年定名为解放街,并向东、西两头延伸。至1984年,全路总长增至1365米,行车道宽10~12米,为城区主要街道。
  南门大街:原为所城直街,路面狭窄。1974年改造南门桥至解放街段。铺浇沥青路面。曾称新建路,1981定今名。1983年填塞南门护城河,拆除南门桥,拓宽南门至环城南路段,浇灌混凝土路面,总长600米,车行道宽10米。
  水门路:北起解放街,南接环城南路,长470米,宽14米,自60年代起经3次改建而成,近原水门而得名。
  环城南路:东起环城东路,西迄环城西路,全长1130米,为329国道穿城段。原为砂石路面,宽仅7米,1976年拓宽至18米,沥青路面。1986年大规模改造,路面拓宽至40米,混凝土路面,行车道27米,两边人行道各5米,并有1.5米绿化带与快车道隔离。
  环城东路:南起环城南路,北至城东桥,全长475米。1973年始修,砂石路面,宽4米,1984年拓宽至20米,混凝土路面。
  环城西路:南起环城南路,北至小茶亭桥,长750米,为1966年修建之浒福公路穿城段。初为砂石路面。1983年改浇混凝土路。该路与解放街成十字交叉。
  环城北路:东起城东桥,西至小茶亭,南傍大古塘河,由民间古道大古塘路浒山段经1956年、1970年、1986年3次拓宽改造而成。全长1075米,车道宽8米,混凝土路面。
  寺山路:北起环城南路,南接剑山村,全长1230米,1986年新建,混凝土路面。
  青少年宫路:南起城东桥与环城北路相接,北至青少年宫,全长260米,1985年新建。
  园林、绿化 解放前,镇内无公园。1984年始在城南寺山建造峙山公园,占地312亩,建有门楼、华表、建市楼、鸣皋亭、震旦亭、啸风亭、莲花池、连心池、如意桥、茗香楼等景点,并有宋井、西周墓葬古迹2处。
  街道绿化始于1956年,1983年以后种植较多,以法国梧桐为主,至1987年城区共有行道树4700棵,全镇绿化总面积2.46万平方米。
  环境卫生 1956年成立浒山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对城区环境卫生设施进行逐步改造。至1987年,城区共有公共厕所84处,垃圾仓350个,铁皮垃圾桶96只,果壳箱50只,全站65名职工,日清理面积9万平方米,各居委、街道包干清理面积8万平方米。
  居民住宅 解放前,城区居民住宅均为砖木结构瓦房,平房居多,部分富裕户建有楼房,以“纲记四房”为最大,不少临街商店多外铺内宅,或下铺上宅。1954年设县治后,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住房也以旧房为主。此后,随着城镇人口增加,机关、企事业单位陆续建造职工集体宿舍和住宅,至50年代末共建造住宅3万平方米。60~70年代不断增建,1979年开始,兴建西门住宅区。1984年后,按照城镇总体规划逐步开发城东、鸣山、金山、楼家4个住宅区。至1987年末,全镇共新建公私住宅30.16万平方米,其中私人建房16.22平方米。县住宅经营公司、房屋开发公司、房管处3个单位在4个住宅区内建成商品房1300套,其中私人购房约占60%。全镇现有住宅总面积55.46万平方米,人均9.46平方米。
  二、乡镇建设
  主要建制镇建设 周巷镇:旧镇主街沿大古塘河分东、中、西3街,宽仅5米。解放后镇区街道逐段改建。1981年后,改建和新建街道增加。1984年底填塞大古塘河街区段,对主街进行大规模改建,路面拓宽至17米。至1987年,全镇命名街道12条,总长5.46公里。建成区面积扩至1.4平方公里。80年代初至1987年新建公私房屋18.38万平方米,其中集资建房和私人住宅9.82万平方米。
  庵东镇:庵东虽为盐业重镇,但镇内仅有街道1条,自合昌弄至万嵩庵长470米,宽2~3米,石板路面,弄巷狭窄弯曲。多依托主街南北延伸,多泥路。镇区面积0.14平方公里。1980年开始新建西街、新街和镇公路。至1987年,全镇有主要街道8条,总长7.28公里,建成区面积扩至0.59平方公里。1980~1987年间,私人建造2层以上砖混结构住宅4万平方米。
  观城镇:原名观海卫,建于明洪武二1年(1387)。城呈方形,城墙高二丈二尺,址广三丈。辟东、西、南、北4门,各置吊桥,罗以月城,城上雉堞1370个,敌楼28座,警铺36个。外为壕,周长九百十四丈。城内街巷众多,有“三十六街,七十二弄”。南门至北门有南大街、北大街;东门至西门有东大街、西大街,均为5块石板铺面,可五马并行,时称官道。其余街弄均以4条大街枝延,或南北、或东西,宽窄不一。民国时期,部分城墙坍毁,街道无多大变化,城区面积1.76平方公里。解放后,对部分街道、桥梁等市政设施先后进行小改小建。1980年开始,分期改造内环线所涉及之7条中心街道,并逐步开辟新街。至1987年,城区改建和新建主要街道19条,总长6.68公里,建成区面积扩至4.1平方公里。1985年开始建南门、东门住宅小区。至1987年,两小区共建住宅楼21幢,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
  范市镇:解放前称范家,沿街河有街道2条,分东街、西街,总长近千米,宽仅2米,石板铺面。解放后逐步改造旧街。1984年置镇,当年填塞街河,拓宽东、西二街,新辟南北直街。至1987年,镇内有宽度7米以上街道6条,总长2.44公里,建成区面积1.2平方公里。至1987年,新建房屋总面积5.49万平方米,其中国营和集体房屋3.45万平方米,私人住宅2.04万平方米。
  三、农村住宅
  解放前,现境各地农村住宅差异极大。东部地区外出经商者较多。在乡间多建有面积较大,质量较好的砖木结构宅院。龙山、范市、掌起、淹浦、师桥、宓家埭、鸣鹤、观城等集镇周围,深宅大院较多,以龙山虞洽卿所造2幢砖混结构住宅楼为最好。中西部沿大古塘一线农村,以农作为主,家庭副业发达,农民住宅平瓦房居多,间有少量楼房,草舍不多。西北部沿杭州湾18个乡镇盐农民,居住条件极差,草舍居多,瓦房极少。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住宅状况逐年好转。1954年至1959年,西北部地区,近万户盐农民将草舍改建成平瓦房。其中庵东区塘北6乡,草舍改建平瓦房的占40~50%。沧田乡沧北村270户农民,有180户草舍改建平瓦房。1967年、1968年两年,原盐、棉花获大面积丰收,全县盐农民新建和改建住宅增多。白沙、宗汉两乡,经济发展较快,改建和新建住宅农户占40%。80年代为全县农村住宅建设高潮时期,1982~1987年,有6.5万户农民新建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占全县农户总数26%,总建筑面积660余万平方米,建房总投资达6.24亿元,使全县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24.4平方米。
  四、土地管理
  民国时期,土地管理以地政为主。民国22年,原慈溪、余姚、镇海3县均设地籍管理处,曾对现大古塘以南土地和塘北大部分沙地进行“小三角”测量。
  解放后,土地管理工作由民政部门兼办。1970年划归农林局兼管,此时城乡建设用地数量不多。至1978年,全县共征用土地416亩,每年为46.22亩。自1979年开始,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土地征用量猛增,至1987年的9年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达13523亩,平均每年1502.56亩,为前9年的32.5倍。
  为贯彻“珍惜土地、保护耕地”基本国策,1982年,县农林局设土地管理股。全县各区、乡(镇)、村成立土地管理小组。1985年11月24日起,对单位和个人建房收取土地管理费,翌年初开收造地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后,为加强土地管理,撤农林局土地管理股,成立县土地管理办公室。1987年4月1日起,县财税局开征耕地占用税。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面积也作了严格限制。在完善和健全土地管理法制的同时,全县上下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1986年,全县共张贴宣传标语3万余张,印发各种法规单行本2000余册,布告1600份,编写土地简报120期。
  五、环境保护
  污染 20世纪60年代前,县内工业企业较少,废气、废水排放量不多,环境无明显污染。70年代末,电镀、造纸、印染等行业兴起,各种炉窑增加,废气、废水排放量激增。至1981年,全县电镀行业废水年排放量即达20万吨,大多数电镀厂设备简陋,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全县49家电镀厂,装置铜、镍、铬离子交换设备的仅1家,采用化学方法处理废液尚有效果的只有4家。排放废水中六价铬含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占92%,超标100倍以上排放的企业26家。
  1985年进行工业污染调查,受查企业占全县工业企业总数的47%,年废水排放总量762万吨,万元产值排放量168吨,严重污染河道、入海口、水库湖泊的水质,浒山镇及浒山区水域受污染尤为严重。受检工业锅炉59台,占全县锅炉总数的63%,炉窑50只,年排放废气18.2亿标立方米,其中工艺废气13.28亿标立方米,燃料废气4.92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均向空中排放,污染大气。
  治理 1980年,县环保部门按国家和地方制订的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积极治理老污染源,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1984年和1985年两年,全县为治理废水、废气、废渣投资121万元,使用环保补助资金项目38个,安装废水处理设备43套,有39台锅炉配有水封式、尘室式、水膜式、旋风除尘器等消烟除尘设施。至1987年,全县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累计达275.5万元,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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