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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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6986
颗粒名称: 一、区
分类号: K928.2
页数: 3
页码: 47-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区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龙山区、观城区、逍林区、横河区等。
关键词: 慈溪县 建置

内容

龙山区 以境内伏龙山得名,位于县境最东部,原属镇海县。清时称灵绪乡,宣统三年(1911)析为前绪、东绪、西绪3乡。民国19年(1930)设区,称3区,25年改称龙山区。解放后,区域未变。1954年,北部划归慈溪县,仍称龙山区。1956年2月撤区并乡,次年复设区。1958年10月改人民公社,政社合一,1961年11月恢复龙山区。1969年3月与观城区合并,称龙观地区。1971年1月撤销龙观地区,恢复龙山区。至1987年底,辖雁门、龙山、龙场、田央、甸山、灵湖、沿海7乡和范市镇。区公所驻地范市镇,在县城东23.5公里,面积97.53平方公里。
  观城区 以境内重镇观海卫而得名,清时称鸣鹤乡。民国初分设鸣鹤、护龙、唐荔、永又乡。民国21年(1932)设区,称第5区,29年改称观城区。1950年5月分设观城、鸣鹤两区。1956年2月撤鸣鹤区,并入观城区,次年复置鸣鹤区。1958年10月,两区合并建五洞闸人民公社,政社合一,1961年11月复设区。1969年3月与龙山区合并称龙观地区。1971年撤销龙观地区,恢复观城区。至1987年底,辖观城、师桥、掌起、鸣鹤4镇和五里、五洞闸、东山头、东安、宓家埭、洋山、淹浦、福山、东海、附海10个乡。区公所驻地师桥镇,在县城东17.5公里,面积233.74平方公里。
  逍林区 原属余姚县,清时为上林、梅川两乡之北部。民国初为林东、林西、胜山3乡地。民国17年(1928)设区,称7区,19年改称逍林区。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2月撤区并乡,次年复设区。1958年10月建人民公社,政社合一,1961年11月复置逍林区。1969年3月与浒山区合并称浒逍地区,1971年1月撤销浒逍地区,恢复逍林区。至1987年底,辖逍林、新浦两镇和三管、择浦、胜山、胜东、胜西、胜北6乡。区公所驻逍林镇,距县城8.5公里,面积107.4平方公里。
  浒山区 原属余姚县,清时为梅川,云柯两乡地。清宣统元年(1909年)析浒山、白沙、保德、沐仁、柯东乡,民国17年(1928)建区,称六区,29年改称浒山区。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2月撤区,次年复设。1958年10月建人民公社,政社合一,1961年11月复设浒山区。1965年10月撤销浒山区。1969年3月与逍林区合并称浒逍地区,1971年1月撤销浒逍地区,恢复浒山区。至1987年底,辖白沙、坎墩两镇和宗汉、崇寿、坎东3乡。区公所驻地坎墩镇,在县城北6公里,面积82.82平方公里。
  横河区 原属余姚县,清时为梅川、烛溪、上林、林东、彭桥、龙泉、浒山等乡。民国19年(1930)属第六、第七两区(即逍林、浒山区)。1950年4月设横河区,1956年撤区。1958年10月建人民公社,政社合一,1961年11月恢复横河区。1963年撤销横河区,并入低塘区。1966年恢复横河区,1972年改称龙南区,1979年9月,划归慈溪县。1981年7月复称横河区。至1987年底,辖横河镇和天东、石堰、龙南、桥头、樟树、彭东、彭桥7乡。区公所驻地横河镇,在县城南5公里。面积157.35平方公里。
  周巷区 原属余姚县,清时为孝义、云柯两乡地,宣统元年(1909)属义三、义四、义五、云城、云和5乡。民国17年(1928)设第五区,19年改称周巷区。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撤区,次年恢复。1958年10月建人民公社,政社合一,1961年11月复设周行区。1969年与泗门区合并称周泗地区,1971年1月撤销周泗地区,恢复周行区。1981年“行”正名为“巷”。至1987年底,辖周巷镇和义四、小安、云城、精忠、建塘5乡。
  区公所驻地周巷镇,在县城西11公里,面积62.3平方公里。
  长河区 原属余姚县,清时称云柯乡,宣统元年(1909)为云和、云漾、云潭3乡地。民国19年(1930),大部分属第五区(周巷区),东南及北部分别属第六区(浒山区)和庵东区。1950年4月设周朝区,1954年划归慈溪县,撤销周朝区,并入周行区。1956年撤区,次年复设,仍属周行区。1958年10月辖区属火箭人民公社,1961年11月设长河区。1969年3月与庵东区合并称庵长地区,1971年1月撤庵长地区,恢复长河区。至1987年底,辖长河、天元两镇和大云、沧田、高王、新界、潮塘、潭南6乡。区公所驻地长河镇,距县城8.5公里,面积62.17平方公里。
  庵东区 清时属余姚县云柯、梅川、上林、孝义四乡。宣统元年(1909)为云漾、云和、云潭、柯东、保德、胜山、林西、义四、义五等乡地。民国19年(1930)设庵东区,仍属余姚县。1950年建县级特区,直属宁波专员公署。1953年7月撤销特区,仍属余姚县。1954年10月复设特区,直属宁波专员公署。1956年3月划归慈溪县,改区人民政府为区公所。1958年10月建人民公社,政社合一,1961年11月复设区。1969年3月与长河区合并称庵长地区,1971年1月撤销庵长地区,恢复庵东区。至1987年底,辖庵东镇和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6乡。区公所驻庵东镇,在县城北11公里,面积103.13平方公里。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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