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的卖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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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六卷》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6780
颗粒名称: 苏俄的卖淫问题
分类号: G40-092.655
页数: 6
页码: 747-752
摘要: 本文是1931年杨贤江翻译的苏俄的卖淫问题文章,内容主要介绍了卖淫是一种非常严重而且自古存在的社会病。倍倍尔说,这乃是“凡有军队、裁判官、行政管理、刑务所及其他阶级社会各项制度的社会中所必要的制度”;它的根源,一面在于现行结婚形式与性的要求中间之矛盾,又一面存于妇女所受经济的及精神的压迫之中。如今正有如隆布罗梭所说,视娼妓为精神病患者及犯罪人之理论,已经不能成立。为了生活的惨酷的斗争,除出仅少的场合以外,是不许妇女有经济的独立的!其大多数,则因恐慌、失业等等,被掷到贫穷的深渊,只好被迫而出卖其肉体。
关键词: 杨贤江 译文 1931年

内容

卖淫是一种非常严重而且自古存在的社会病。倍倍尔说,这乃是“凡有军队、裁判官、行政管理、刑务所及其他阶级社会各项制度的社会中所必要的制度”;它的根源,一面在于现行结婚形式与性的要求中间之矛盾,又一面存于妇女所受经济的及精神的压迫之中。如今正有如隆布罗梭所说,视娼妓为精神病患者及犯罪人之理论,已经不能成立。为了生活的惨酷的斗争,除出仅少的场合以外,是不许妇女有经济的独立的!其大多数,则因恐慌、失业等等,被掷到贫穷的深渊,只好被迫而出卖其肉体。
  关于登记的所谓公娼之人数,政府虽有统计;但这个,就在专门家也不能保证其为正确。事实上,未被登记的私娼是存在着的,而且这个数目还远比登录了的多。现在为表示卖淫现状的普遍,姑从各国政府的统计中引用二三个例子如下:在德国,据马巴特摩尔的估计,有着一百五十万的娼妓。在维也纳,依欧洲大战前的统计,有三万人;在巴黎,于一八八二年有公娼三万。在彼得堡,欧战前有娼妓四万。但这些数字,实在尚未足以表示卖淫妇的全体。
  关于卖淫妇的身分,俄国奥波士纳科博士曾经作过很有趣的研究。在一八八九年,他调查过一七,六〇三个卖淫妇,得到这样一个事实,就是有全体百分之八三,是因经济的理由而卖身的。在彼得堡,其比例更高,达到百分之九〇。
  至于沙皇政府对于这种卖淫现象抱着何种态度,则可说和其他各国差不多相同。从一八四三年以至革命,这个制度一直存在。不问那个女子,只消在特别名簿上登记,得到“黄色”的标记,她就获得以卖淫为营业的权利。妓院可以公然存在,对于这些女子还组织了卫生的检验等等。这样一来,以为就可以使那些顾客避免性病了。但据布拉修、品克司、梅查威斯基、福莱克斯纳尔等人之调查,仅在受医生检验、业经登记的卖淫妇之中,有了更多的性病患者。事实上,对于卖淫的斗争,竟变成为对于卖淫妇的斗争。虽有为了对付卖淫的许多法令,经人提出而且得到承认,但是什么实效都不曾产生。
  现在要问:在苏维埃联邦的卖淫情形怎么样?
  在苏维埃联邦,虽然社会的诸种条件有了全部的颠覆,但是卖淫问题依然成为紧急的当前的问题。实际在联邦成立的初年,即当军事的时代,卖淫的范围是大为缩小,甚至还可认为完全消灭。刚在十月革命以后的数年间,全国受着战争和劳动紧张的影响,居然把直到一九一七年十月还存在的卖淫制度,一扫而尽。妇女的解放,共同的劳动义务,失业的消灭,遂使卖淫妇混杂在一般的住民之中。妓院、咖啡店、旅馆及酒肆等等,完全绝迹;为要买或者卖女的肉体而在街头徘徊的事情,甚至成为不可能。当时把卖淫看做逃避劳动的一种,在列宁格勒,对于卖淫者还处以严罚。而当时这样存在的卖淫,又失了它的职业的性质的。毕竟因为缺少对这的大要求,农村女子不往都会跑,所以卖淫妇的来源为之断绝。
  然而新经济政策使得卖淫问题复成为紧急的问题。小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之复活,与卖淫以重来的条件。在这些要求女的肉体的人中间,最先有到都会来的富农、新式苏维埃的官员、技术的专门家,然后有都市的无产者和学生等。当新经济政策实施的时候,跟着在以前官员满署的各官厅,解雇了许多使用人。这样一来,别无什么劳动资格的妇女们,就被逐出在劳动范围之外。即使是小资产阶级的父亲,也不能使自己的女儿就一定的职业。于是有新的卖淫妇产出,和旧的娼妓合成一气,以干这件勾当。一九二二年时,在列宁格勒有了三万二千的卖淫妇。经济的根据以及社会的要因(酒馆、酒排间等的出现),都助长了卖淫的发展。
  但他们政府一见有这种社会的疾病,立刻与之开始战斗。政府把产生卖淫的社会原因,归于失业及妇女的放任。除此以外,还有因从前性的关系所引起的夫妇间之不和与错误的性教育。此等原因都是促进卖淫的。
  因此,政府战斗的主要目标,不向着卖淫妇身上,而向着卖淫制度的本身,向着失业与妇女的放任。
  不过他们政府自然不肯静待卖淫原因——即贫困与失业——之消灭,以期卖淫制度的铲除。如果抱这种态度,那么会只益形促进卖淫的发展。
  所以,如今他们政府正在举起全部设施以与卖淫制度相斗争。这些设施是:
  经济的对策——增高妇女劳动者的工资,使妇女入职业学校求学,以谋获得劳动资格。同时在求学期内与以补助金。这样总可藉以除去妇女间的文盲。
  政治教育——妇女成为与男子同权之社会成员,更由特别的妇女活动部以吸引妇女到政治生活上。
  卫生教育——说明卖淫的意义与在传播性病上的意义。
  青年运动工作——由设置儿童俱乐部、孤儿收容所、儿童殖民地等,以谋用理性的性教育来引导正当的性欲关系。
  又为根本扑灭卖淫计,更组织如下的制度:
  1.为初至都会的妇女设置共同寄宿所。
  2.把卖淫妇带往配置事务所。偶然被逮的女子、贫困的女子、乞食不受人保养的女子,也由民警带往这个事务所。在这儿受着医学的、社会的、心理的诸方面的检查,然后斟酌各人的情形,分别送往病院、劳动殖民地或养老院去。
  3.设置兼治疗与教育的劳动殖民地。在这儿施以可引导到劳动生活的教育。然后分别送往:
  4.职业学校、手工业工厂、农业殖民地;或
  5.孤儿的治疗院、教育殖民地及劳动学校。
  除以上各项对付方法,他们政府又对于助成卖淫的人作积极的斗争。即把同女子一起被捕的男子,引渡到法庭,患性病者则移交性病治疗所。对卖淫所的主人则处以严罚。
  因为未行登记制度,故现在对于卖淫妇等之社会的研究,乃属不可能;除出利用各机关的报告与调查以外,别无他法。据莫斯科等一免费治疗所调查六〇〇妇女之结果,有二四六人是靠和许多男子的性生活以维持生活的,有七六人(30.6%)是为了生理的关系而营这种生活的。
  由社会的地位观之,有43%为农村妇女(她们从农村出来,为求工作,而群集于都会);有14%为妇女劳动者;有14.3%为以前的女商人(小商店的店主);有7.1%为以前的贵族女子。
  卖淫妇的人数,今虽不断地减少,然卖淫制度依然存在于苏俄,对于它的斗争依然具有当面的重要性。为表示对于卖淫的“要求”人数的次第减少起见,可把学生间用匿名调查所得的数字举在下面。据布雷斯洛的调查,因卖淫妇而开始性关系的学生;最初占全数55.6%,至一九一四年莫斯科的调查为42%;一九二二年莫斯科给耳曼的调查为28.4%;一九二七年奥台塞、台里斯的调查为13.8%。
  由卖淫所传染性病数之减少(在革命期中,由12.7%减到1.5%)与由旅馆特别室传染性病数之减少,都是很显著的事实。
  以上这些事实,表示在苏俄的卖淫制度正在次第趋于绝灭。经济状态的改良,便足以使卖淫制度根本绝灭。①
  美国宗教界的长老劳伯·巴力脱博士最近作欧洲各国之旅行,研究现代性道德问题的基准。因其归国后所发表的言论,力称苏俄在性道德问题上为现代世界第一道德坚固的国家,故引起世间大大的注意。博士之言曰:瑞典、诺威、瑞士诸国,即在欧洲,也算是性道德较高之国民。一方面,法国对于性问题极为自由,故私生子等殊不成为问题;再说到英国,可说表面上是颇谨严的。然在俄国,虽没有关于性问题的何种制限;而这种无制限的制限,实成为减少性的诱惑之原因。盖他们认性问题为自然事,故无性生活陷于放纵之诱因。在俄国,结婚只是一种私人间的契约;即使今日举行了结婚式,而当下发见夫妇有不相合之处,明日即可离婚。唯若夫妇间有了子女,则虽可离婚,自也不免多少要成为麻烦的问题。

附注

①本文原作者是D·斯纳科及。本篇署名:李谊。 ①译者附注:“上文系D.斯纳科及所作,译毕又见本年十一月十六日的《上海每日新闻》(日文报)上,登有联合通讯社的纽约通信,称性道德之坚固以俄国为世界第一;他的无制限中之制限,正足以减少性之诱惑,因并译之如下,藉与上文作对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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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贤江全集 第六卷

《杨贤江全集 第六卷》

出版者:河南教育出版社

本书收录河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杨贤江译文的图书,主要讲述的1917-年至1931年作者译文的优秀作品包括意志之修养、现代教育主张与现代哲学、近代教育上之需要、社会问题之本质及其解决、职业教育和文化教育、哲学的起源、最近的国际教育运动、教育心理测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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