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之新贞操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六卷》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6720
颗粒名称: 新时代之新贞操论
分类号: G40-092.655
页数: 11
页码: 126-1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杨贤江翻译的新时代之新贞操论文章,内容主要介绍了自由恋爱与贞操问题、从生理上观之一夫一妇制、 鸳鸯式的贞操、结婚制度之心理的起原、家族制和片面的贞操观、结婚契约和社会的责任、贞操之内的要件、恋爱与贞操等。
关键词: 杨贤江 译文 贞操问题

内容

一 自由恋爱与贞操问题
  无论那个人,都应抱有将来的理想。当现代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高唱改造的理想和要求具体的表现的时候,对于为男女问题之中心和为家庭生活之根据的结婚乃至贞操之意义内容,也就有极重大的改造的理想和要求。所以今后我们以何种的心理来处置贞操问题和结婚制度,在今后理想的改造社会中,男女当有如何之关系等问题,必得有多少的理解,方可以指导我们的日常生活和恋爱生活。
  现代改造论者当中,也有不少人以为,只要破灭固有的社会制度,就可实现理想的社会。如社会主义者、共产主义者等,先反对资本主义,反对工资制度,后来又想扑灭私有财产制。我于资本主义工资制度的废止,固表赞成;然于私有财产制的废止,却有不赞成的地方。因为他们主张废止私有财产制,同时又主张废止结婚制的缘故。例如俄国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在一八六九年瑞纳伐地方组织的社会民主党联盟之宣言书中,有下面一段话:“本联盟是宣言无神论者,撤废一切崇拜;以科学代信仰,以人间正义代神之正义,又将废止有政治的宗教的司法的行政的意义之结婚制度。”就可知他们的主张了。
  古来人间文化生活所创造的社会制度,在经济上为私有财产制,在政治上为国家及政治,在宗教上为教会及仪式,在社会生活上为结婚制度。这四种制度是代表的,也是根本的。怀抱社会改造的理想者,以为这四种社会制度,必须改革。无论这种制度成立的要件,或为某种超越的原理,或为人间的本性,或为合理的,但和文化生活的发达,都变为一种外表、一种皮毛,所以应得有革新的必要。
  现代有些社会主义者,否定私有财产制,同时又否定结婚制;以自由恋爱而实行同居,于是从来一夫一妇的贞操观,势必大有改变。以下就想分节来解决这个问题。
  二 从生理上观之一夫一妇制
  从前的结婚制度,受社会上非常的尊敬;尤以在行家族制度的社会为更甚。西洋的社会,因和宗教有关系,所以他们的结婚,常用宗教的名目来祝福拥护。基督教派以男女结合为神所选定;由结婚的圣式,二体变成一心,或二身变成为一体;倘以人力破坏结婚就是渎神,就是违背神律。天主教派遵守圣经的文句,不是为奸淫之故的离婚,绝对的不可能。英国的法律习惯,也是除了夫妇的一方有通奸的事情以外,便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译者按:近来在我国讲学之英国学者罗素君和勃拉克女士相恋爱,但不能和前妻离婚,恐怕就因这个缘故。)
  原始时代的群众生活,是没有结婚制度的。虽则冯德(Wundt)①唱道根原的单婚说,但他和别个学者都承认,结婚制度是逐渐发达的。就照冯德的说法,最初是一夫一妇,次为多夫多妇,次为群众结婚即四五个兄弟和四五个姊妹结婚,次为一夫多妇或一妇多夫,最后又归于一夫一妇。但是将来的倾向,这种一夫一妇制基于人间的本性的,是不是永久可以作为结婚的规范,还是一个问题。在过去既有变化,便不能断定将来没有变化。若将来仍有变化,是不是会像共产主义者所主张,变成“agamy”就是无婚或多婚?这又是个疑问了。
  从结婚制度发达的生理基础来观察,在妇人比男子少的社会,多行一妇多夫;在男女数略等的社会,多行一夫一妇。这样看来,单婚或复婚,好象单是人口问题,不是道德问题了。欧洲战争中,男子减少,一夫多妇的状态,屡屡实现,也是事实。从前有种热狂的宗教团体叫做阿那巴普却斯脱(Anabaptist,现在浸礼教会派的前身)的,当受迫害被拘于蒙斯泰(Monster)①市的时代,还是因男子数少而实行一夫多妻。现在美国的摩门宗②,也是一夫多妻;他的根元,是起于战争时男子数少而营殖民生活的时代。但到了现在,男女的数目,已经和从前不同;而一夫多妇的制度,还是流行。在摩门教徒说起来,因为一夫多妇是教里的规矩,强健的男子有保护纤弱的女子的责任,为明示这种责任的地位,所以把一夫多妇立为制度。但以今日性的意识的发达,做妇人的,不是永远在男子保护之下的。男女既是对等,那末摩门教的多妻主义,便失根据。然若以结婚制单单基于生理上的事实,这样在男女数相等的时候,固然以一夫一妇为合理;而当男女数失均的时候,是不是一夫一妇制,也跟了破坏?倘然依旧保持这种制度,又将有何说以立证?所以在这种种问题上都有可以非难的地方了。
  三 鸳鸯式的贞操
  照上所述,一夫一妇的贞操观,因为是基于男女数的平均的,所以已经不是道德的问题,只是一种社会政策上便宜的问题。有时单婚,有时复婚,不过是便宜上的分别。就是一夫一妇制,也并无可以赞美的理由。这个正和鸳鸯一样。鸳鸯是单婚的。古来以理想的结婚称为鸳鸯之契,实在是不妥当。因为鸳鸯或别种动物,像驼鸟、鹤、象等的单婚,完全是本能的动作。他们却不是伪善者,不是抑制性欲而盲目的遵守一夫一妇制者;他们只不过一任自然的生活罢了。现在有意识的人类,居然奉鸳鸯式的贞操为结婚的理想,岂不荒谬?退一步讲,即使人间的一夫一妇制,单由于生理上男女数的关系,则以鸳鸯之契为理想,或者还成一说;但就这样,所谓人间的贞操,也和鸳鸯的贞操相同,只是自然的,决不是伦理上的问题了。从前东洋社会的夫妇关系,原多以鸳鸯化为理想,而特取一“贞操”的名目。但究竟这样的固守一夫一妇的外形,有什么贞操?还有什么道德?
  父母代定的婚姻或本由自由恋爱结成的婚姻,起初虽有爱情,后来忽然丧失;或本来没有爱情的婚姻,单单为了性交的继续,为了社会的制裁,或者为了已有子女须得共同养育的缘故,便不得不维持夫妇的关系,这个是不是值得称为贞操?但是鸳鸯式的结婚,结果没有不是这样的。那些为男女数相等而以一夫一妇为合理的制度的,只可称为生理的贞操观,决不能称为伦理的贞操观。若竟以这个作为人间生活的理想,于是人间生活便无威严了。所以我们把这种的单婚,和多婚的比较,实在不能得个批评贞操高下的价值标准。这就是说:象这种人的守一夫一妇制,不能便说比别个多婚的人要贞操些。以下,我还要考察结婚制的心理的起源,批评他伦理的价值,再进而讨论他在将来社会上的意义和内容。
  四 结婚制度之心理的起原
  结婚制的心理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的基础。古代的群居生活,只是本能的群居,不像现在的成为有意识的社会,所以结婚制度也是没有的。社会的发生,除财产制宗教祭礼和别种的条件外,家族的发生,便是一种重要条件。我们常说蚁有社会,蜂有社会,但毕竟蚁和蜂的社会,还是本能的群居生活,决不像人间的社会是意识的、是理智的。人类当初的社会,或者不过和蜂蚁相类,或者竟在蜂蚁之下,原未可知;只是人类能够奋发,能够改造天然,制御本能,支配环境,所以终究和蜂蚁不同。家族制和结婚制的发生,便是人类努力所得最先的一种结果了。
  社会生活上有结婚制的发生,已经不是本能的生活了。若在本能生活的时代,男女关系只是和鸳鸯、驼鸟一样。就说冯德的人间原始单婚说是真,也不过动物一类的自然生活,决不能用结婚的名目来称呼他。但是结婚制度的起原,在心理上的基础究竟怎样,却不可以不加以研究。
  当原始时代,男女跋涉山河,从事渔猎,他们的体格是不是一样强健,还有疑问。但至少在妇人方面,因有每月的经期,又有几度的生产,常有不能做过激的动作的时期。因此,妇人的身体,
  依普通的说法,终比男子要弱些。再从最初的男女分业上看,男子出外狩猎,女子在家管谷物,这样女子的腕力天然要比男子劣些。男子在腕力上既是优胜者,那么对于劣败者一定是要以奴隶相待。他们的要占有可以满足性欲的女子,正和要占有可以满足食欲的物品一样,在心理上都不能算为变态现象。
  女子既做了男子的所有物,于是为防止别人侵犯这个被独占的所有物起见,就有结婚的发生。所以结婚的起原,可以说是出于男子的傲慢,决非由于伦理的关系。因为结婚制也是根于所有欲的,所以便和财产的起原有些相像。现在共产主义者的主张,想破坏私有财产制,那么同时也将破坏结婚制了。有些抱波尔雪维克主义者,一方主张财货共有,他方即主张妇女共有。像这种以财产视妇女的主张,真是女性的侮辱了。还有主张“母性保护”的人,在他们心目中,似乎含有妇女终比男子低劣些纤弱些的意味,这又是和男女平等的主张有冲突了。
  总之,从结婚制最初的观念以保障他人的不可侵犯为起原的考察起来,那么结婚制或可跟了私有财产制一齐破坏。不过,结婚制从起初到现在,已经不是一样面目。不管形式上是一夫多妻、多夫一妻,或是一夫一妇,而内容上逐渐进步,决非再可以同日论了。
  五 家族制和片面的贞操观
  社会上承认货品占有的欲望,又为维持社会秩序计,而立相互不可侵犯的财产制;同样,社会上承认性欲满足的欲望,又为维持社会秩序计,而立相互不可侵犯的结婚制。这样看来,结婚制的成立,只是基于人间生理的心理的欲求,和社会生活的便宜和习惯;再由这个构成一夫一妇的贞操观;可知这种贞操观,在个性自由方面讲,直无权威可言。况且在过去的社会里,特如东洋的社会,只在对于妇人要求贞操,而男子可以不问。就英国论,夫妇的一方有和别个异性通奸的时候,得以离婚;若是双方都有通奸的时候,便失去了离婚的理由。但在中国和日本,夫虽蓄妾宿娼,一旦妻有不贞的事情发生,就得立刻离婚。可见贞操乃是妇女的专有品,足以表示从前男子的威风了。
  但贞操观的起原,除掉由于男子的所有欲外,还有一种生殖的本能,做个独占性的对象的根元。不过生殖的本能,不是最初就被意识的;起初只由于盲目的性欲的发动,等到家族制确立,方才明白意识出来。但一到意识了传种要求以后,对于妇人的片面的贞操观,更加看重。所以这种妇德的要求,也是男性本位主义的产物;妇人在家族的地位,只好列在附属物的当中。这真是不平等极了。现在青年男女,为达共同生活的目的,主张一种新家庭,彼此平等,于是那种从家族制度便宜上而生的贞操观,便无立足的余地了。
  六 结婚契约和社会的责任
  但是结婚是有契约的。在美国就叫做“marriagecontract”。男女由于相互的契约,组织家庭生活;这是近代法律思想和个人思想发达的结果,不再被家族制度所束缚了。不过,契约既是自由,当然得以随当事者的意志,有破约的可能,而没有终身同居的限制。但现在有些人,因为恐怕契约一定,就要发生权利、义务的关系,受一种法律上的制裁和责任,所以便主张不行法律上的结婚手续。这是不对的。因为结婚既是一种契约,便和别种契约一样,除掉当事者以外,还要对于第三者的社会发生关系。结婚原本是有社会的性质的,原本是为对社会明示二个男女的新责任的。现在一面要结婚,一面又不愿向社会明白表示,这是一种卑怯的而狡猾的心理。考究他们的用意,无非为想回避对于社会的责任,或为保留回避的自由罢了。自然,为了保障贞操而主张结婚契约,也是我所不赞成的。因为由法律的制裁而被持续的贞操。是一种外力的强迫的贞操,也就是鸳鸯式的贞操,离开真的贞操——是内律的自发的非法律关系所能及到的贞操,还不知有多远呢!至于我反对那些不主张结婚契约者的理由,并不是为了贞操问题,乃是为了社会的责任问题。青年男女既由于结婚的新关系而营家庭生活,为明示夫妇关系起见,就有要求社会承认的必要;社会也可对于成夫妇的男女,要求社会的地位和互助的责任。若结婚的当事人,竟要故意踌躇而不扬言,则不但回避外面的社会关系,就从内部的夫妇关系着想,是老早预定了自由破坏的可能。试问这样做法,还有什么尊重结婚关系的思想?这种夫妇,只是假的,只是尝试的;实比买彩券更要危险些。所以从这里推论起来,结婚契约虽不能增加贞操的意义,却能保障社会的关系。不过,结婚契约若是过于看重了,也是不对的。因为契约是有期限的,期限一到,便可撤消;但独于结婚而要求终身的持续,岂非不同?因此便可晓得,结婚的实际,是不由契约成立的;一定除了法律的手续以外,还有别种的条件。所以要契约的形式的,只为明示社会的关系罢了。以下就论结婚所以要终生持续——一夫一妇的贞操观的根据。
  七 贞操之内的要件
  从男女数平均的生理关系而引成的“合理性”,发原于生殖本能和性欲的家族制的要求,以终身履行为条件的结婚契约的社会约束,皆是成立贞操观的外的条件,不足为永续结婚生活的内的条件,就不是根本条件。所谓根本条件,乃是结婚当事人的爱。倘这根本条件一旦破坏,即有如何的外的条件,也无济于事。因为夫妇是以爱相始终的。有爱才有夫妇关系,失爱就无夫妇关系。既然没有爱了,还想维持结婚生活,乃是伪善,是欺骗,有什么贞操可说?
  不过我所说的爱,并不是单纯的性的爱欲,乃是灵的人格的抱合。我虽不主张肉体和精神的二元观,但人间的性的关系,终和动物的不同;人间的性的关系,已经从肉的进化到灵的,从物质的进化到精神的。我虽也不相信,人是万物之灵;但人终是进了创造的一条路,从自然生活进化到精神生活。这种精神生活,并不是人间最初固定的运命,乃是人间的意志和环境交涉后,才创造出来的。
  所以爱的内容,也是随时进化的。爱在最初,原是从性欲开始,从肉体和肉体抱合开始。但进化了以后,便不像动物的一任自然一任冲动了。逐渐的纯化,逐渐的美化,便成为魂的抱合、人格的抱合,不是定要性的关系了。有这种纯洁的爱的男女,是互相尊敬、互相赞仰的;能永续这种纯洁的爱,便是一种可称赏的贞操。人间是营社会生活的,一定要有共同的兴味和共同的目的。结婚生活在灵的方面,在肉的方面,都是社会生活的极致,社会生活的精粹。男女两人的心身变成一体,以男性美的雄伟与庄严、豪宕与活泼、勇敢与刚健和女性美的婵娟与婉淑、典雅与温良、纤细的情致与缠绵的爱趣互相补足,互相磨励,促进人格的向上和圆满,这样方是结婚生活的理想,也就是结婚生活的原理。
  新时代的贞操,不只是以“不变”为理想的,爱已失了,还想勉强维持,这是过去的贞操观,不是新的贞操观。新的贞操观,是已存的爱之永续的关系,由于两个人格的结合,不绝的去创造新爱的。所以因爱的消灭而破坏结婚生活,固然不错;但倘能有不绝的爱的创造,就不是定要“破镜”的,这是我所相信的。
  八 恋爱与贞操 无爱的结婚,是虚伪的,是肉欲的奴隶。等到没有爱,就破坏结婚,这是不足责的。若是结婚生活由于纯洁的恋爱并由于充分的思虑而成立的,那么无论如何,当事者终当有不破坏的觉悟。或则因为没有爱了,不得不出于破坏;但破坏以后,应当有不再结婚的觉悟。这就是我的贞操观。倘能不出于破坏,而用爱的热火重燃已熄的夫妇关系,向着光的世界勇猛地做去,这是更伟大的贞操,也是人格锻炼的要素。 至于已有子女的夫妇,更不应该破坏他们的结婚关系。因为第二代的国民,必得从有纯洁的爱的两亲,得着美善的感化,做父母的为了肉欲,或者破坏关系,或者另为嫁娶,都是对于幼儿的养育,发生不良的影响的。所以从夫妇对于自身的个性着想,从对于社会的责任着想,终当持续夫妇关系,有个永久圆满的努力。 要之,我的贞操观,是立脚于人格的相爱不绝创造的努力的。因为单单结婚生活的永续,不过动物的配偶而已。必由于人格向上的努力,由于品性相互的磨练,又由于两方得爱的醇化、美化、净化、圣化,影响到子女的灵的生活,而勇往地做去,才能算为真贞操呢。
  译者附白——结婚必以爱为基础,有爱的永续方成贞操,这是现代公认的见解,我也赞成帆足理一郎的说法。不过,作者自己所主张的新贞操观,一定要人只许有一度的结婚,并且要永远维持下去,理想诚然高尚,但我却不赞成。因为既已把爱作为结婚的基础了,有爱便是夫妇,无爱便当脱离。这样,各人才得有个性的自由。自然,那些一任性欲冲动而不惜“朝三暮四”的人,应得是被排斥,这是无须多讲的。只是我对于离婚的意见,赞成爱伦·凯女士的说法,不赞成帆足理一郎的说法罢了。

附注

①本文是日本帆足理一郎《新时代之新贞操论》的节译。 ①冯德 通译冯特(WilhelmWundt,1832-1920),德国心理学家,实验心理学的创始人,著有《生理心理学原理》、《心理学大纲》、《民族心理学》等。 ①蒙斯泰 通译蒙斯特。地名。位于爱尔兰南部。 ②摩门宗 英文为Mormons,美国的一个教派。创立于1830年。初期行一夫多妻制,后遭反对而停止。流行于美国西部各州。

知识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六卷

《杨贤江全集 第六卷》

出版者:河南教育出版社

本书收录河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杨贤江译文的图书,主要讲述的1917-年至1931年作者译文的优秀作品包括意志之修养、现代教育主张与现代哲学、近代教育上之需要、社会问题之本质及其解决、职业教育和文化教育、哲学的起源、最近的国际教育运动、教育心理测量等。

阅读

相关人物

杨贤江
责任者
杨贤江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