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在日耳曼人间国家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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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五卷》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6662
颗粒名称: 第八章在日耳曼人间国家之形成
分类号: K109
页数: 12
页码: 267-27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杨贤江译著的在日耳曼人间国家由左岸之攸西配旦人、汤克忒赖人、包括妇孺在内等详细介绍、
关键词: 莱因河 汤克忒赖 妇孺

内容

据塔西佗说,日耳曼民族的人口是极多的。关于各个日耳曼民族人口之概略的观念,可由凯撒得之。他说,迁住莱因河左岸之攸西配旦人(Usipetans)与汤克忒赖人(Tenderans)的人口,包括妇孺在内,共十八〇,〇〇〇人。故每一民族约算一〇〇,〇〇〇人。①这比全盛时代的易洛魁人还要多得多。那时易洛魁人不过是二〇,〇〇〇人口,但已成为自大湖地方至俄亥俄(Ohio)及颇陀麦克(Potomac)全部分的恐怖了。倘使我们根据历史的报告,将莱因河近旁最著名的诸民族配置起来,那么每个民族在地图上所占的地位,平均是普鲁士行政区域那般大,即约为一〇〇,〇〇〇万平方基罗米突②或日耳曼地理学上的一八二方哩。然达于维斯杜拉(Vistula)的罗,马人之大日亚(Germa-niaMagna),大概拥有五〇〇,〇〇〇平方基罗米突。若各个民族的平均人口算为一〇〇,〇〇〇人,那么大日耳马尼亚的总人口,当上五百万。这就一个野蛮的民族集团言,已要算是大的数 目,虽然比之今日的状态 ——一平方基罗米突住十人,或一地理学上的平方哩住五五〇 ——仍然是非常之小的。惟这个数目并未包括当时生存的日耳曼人全部在内。我们知道沿客尔巴阡(Carpathian)山脉以至多脑河一带所住的哥德种之日耳曼民族 ——巴斯泰尔尼( Bastarnians),倍基尼安(Peukinians)及其他 ——的人数是非常之多,因之普林尼(Pliny)就说他们是日耳曼人的第五种主要种族。远在纪元前一八〇年,他们是马其顿王百尔修(Perseus)①的佣兵,当奥古斯都(Augustus)的初年,他们仍进军至亚得里雅那堡(Adrianople)附近。假定他们不过是一百万人,那么在第一世纪开始时日耳曼人之概数,至少也当有六百万人。
  在日耳曼定住之后,人口数当必以加速度而增多。上述产业的进步即足为充分的证明。在什列斯感沼地所发现的物件,由一起发现的罗马货币来判断,是属于第三世纪的。所以在那时候,金属及纺织产业已在巴尔的海有很良好的发达,与罗马帝国繁盛的交通已在进行,而富有阶级之某种奢侈品的享乐也已开始 ——这种,都表示人口的增加。但同时日耳曼人侵入罗马的战争,已在莱因河全线,罗马的边墙及多脑河,从北海以迄黑海之一带发动。这又足为愈益增多而向外压迫的人口之证据。在这个延长至三年的战争期间,哥德民族之全部主要种族,除出斯干狄那维亚的哥德人及勃艮第安人以外,皆向东南部进军,形成为大攻击线的左翼。在上多脑河的高地日耳曼人(Herminonians)向中央进攻,现在称为法兰克人(Franks)的在莱因河地方的易斯卡伏尼安人(Iskaevanions)则向右翼进击。不列颠(Brittany)之 征服,终归于印格伏尼安人(Ingaevonians)之手。至第五世纪之终,无力无气援助的罗马帝国遂为日耳曼人所攻入。
  在前面数章中,我们是站在古代希腊及罗马文明的摇篮边。如今我们却正站在它的墓旁了。地中海沿岸各国受罗马世界权力之支配者已有数百年之久。希腊语既无抵抗的能力,其它一切国语也就被腐化的拉丁语所压服。在那里什么民族的差别已不复存在,高卢人、伊伯利安人(Lberians)、力究利安人(Ligulians)、诺立克人(Noricans)都没有,他们都已变成罗马人了。罗马的政治及罗马的法律,到处解除了古血族团体,因之破碎了地方的及国民的自治之最后的遗物。新生的罗马文化对于此种丧失不曾有过什么补充,因为它并不表显任何国民性,它只是表显国民性之缺乏。构成新国民的要求,到处存在。各州的拉丁方言愈加分化。但以前曾使意大利、高卢、西班牙、阿非利加为独立领土的自然的境界,依然保存,而且依然使它们自己感到。只是把此等要素联成新的国民之力量,尚没有一处存在。发达力抵抗力之痕迹,也一点都没有,至于创造力自更绝无了。那样广大领土中的庞大人类,所借以共同约束的只有一种纽带,就是罗马国家。但是这个国家其时已经成为它的臣民之最恶的敌人与压迫者。各属领已把罗马破坏了。罗马固已成为与其他一样的一个地方的都市,特权虽有,只是已不复是统治的,已不复是世界帝国的中心,已不复是皇帝及副皇帝的住所 ——他们是住在君士旦丁①、特拉扶(Traves)及米兰(Milan)。罗马国家已成为一架异常复杂的机械,专用为榨取臣民的膏血。地方税、国税及各种赋役愈压迫人民陷于穷困之底。因总督、收税吏 及兵士的勒索威逼,竟使这种压迫到了难堪的地步。这便是罗马之世界支配的结果。这一国家的生存权是建于对内维持秩序,对外反抗野蛮人的基础之上。然而这个秩序却比最坏的无秩序还更恶,那为国家自称要抵抗以保护人民的野蛮人,却被人民高呼为救主。
  社会状态也同样是绝望的。当共和制之最后数年间,罗马的统治者业已发明无顾惜地榨取被征服诸属领之方法。帝政没有取消这种榨取,反而把它规定。帝国愈趋于衰微,租税及赋役愈加增高,官吏的掠夺中饱愈加不堪。商业与工业从未成为支配的罗马人之注重点。只有在高利上,他们要比以前的及以后的别国民要优秀。由商业所创设以维持者,已被官吏的剥削所破灭。只有在东方,在帝国的希腊部分,尚留有一点商业,但这是在我们研究范围之外的。一般的穷乏,交通、手工业技术之退步,都市的灭亡,人口的减少,农业之复归于较低的阶段 ——那是罗马的世界支配之终局。
  但在整个旧世界为最卓著的生产部门之农业,如今再获得未曾有的重要。在意大利,那从共和制末期以来差不多包括全领土的大地主制(Latifundiae)①已用两种方法来利用:或者当作牧场,那里只有牛羊而无人民,用几个奴隶就可胜任看守之事;或者当作田庄,那里用大群的奴隶从事大规模的园圃耕作,半供所有者的奢侈享用,半为向市场出售。大牧场一直保存,而且有几处还有扩充。惟田庄及园圃耕作,为了所有者的穷乏及都市的灭亡已趋于衰微。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Latifundiae经济再也不能获利;然在当时,它是大农业惟一可能的形态。不过现在,小农 生产复成为唯一有利的形态。田庄依次区分为小的地面,租给缴纳一定租金的佃农,或者借给每年能得劳动生产额六分之一或仅九分之一的与其称作佃农无宁称为管理人之帕替阿里(Par-tiarli)但这些小农地,大概是分配给移民,他们是每年纳一定的款,且可与他们的农地一同出售的。这批移民虽不是奴隶,却仍非自由人;他们不能与自由人结婚,而且他们同类中的婚姻并不认为有效,仅同奴隶似的婚姻一样,当作偏房(concubinage)看待。他们实是中世纪农奴之先驱者。
  古代的奴隶制业已失去它的活力。无论在行大农业的处所,无论在都市的工场手工业,它都不曾生产任何更多的利益 ——因出售它的生产物的市场业已消灭。帝国繁荣时代之伟大生产如今虽已萎缩,而成为小农业及小手工业,但它也没有可收容多数奴隶的任何余地。只有供富人家内及奢侈用的奴隶,尚为社会所保留。但这个正趋衰减的奴隶制尚尽有力量足以使人鄙视一切生产的劳动为奴隶的工作,且降低了自由的罗马人的威严;如今人人固皆是自由的罗马人了。这样,一方成为主人重荷的过剩的奴隶之数愈减,他方移民及乞丐化的自由人(恰与在美洲各奴隶省的穷苦白人相似)就愈多。基督教对于古代奴隶制之徐徐衰灭,完全不负责任。因为它在数世纪间已参与着罗马帝国之奴隶制。它决不会阻止日后基督教徒之奴隶卖买,如在北方之日耳曼人的,在地中海之威尼思人(Venetians)的,或后世的黑人卖买。①奴隶制是死灭了,因为它已不复能有补偿。然它留下了它 的有毒的刺,即污蔑了自由人的生产劳动为微贱下劣。它引导罗马世界走入狭弄中 ——罗马人是不能由此逃避的,奴隶制在经济上为不可能,而自由人的劳动却受着道德上的侮蔑。其一已不复能存在,其它尚不能成为社会生产之基本的形态。这时候除出完全的革命以外,别无可走之路了。
  在各属领的情况,也不见得更好。我们所有关于此事最完全的报告,是由高卢来的。在那里,除移民之外,尚有自由的农民与之并存。为对于官吏,审判官及高利贷之横暴以谋自己的安全起见,他们时常求助于一个有力者之保护。而且不仅各个人如此做,即全团体也复如此,因之第四世纪的皇帝屡次发布命令以禁止此种行为。但此种保护对于移民究有什么好处呢?保护者对他们提出这样的条件:他们把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他,而他则以保证他们的终身自由享用其土地为报。——这是一个阴谋,是神圣的教会所记住,当第九世纪及第十世纪,为了上帝的更大的荣誉所大胆仿行的。然在第五世纪,即约四七五年时,马塞(Mar-seilles)的主教塞尔维亚奴(Salvianus)①尚怒斥此种的窃盗,且说罗马的官吏及大地主之压迫如此已甚,故有许多“罗马人”已逃至为野蛮人所占领的地域,再也没有受罗马人支配的那样厉害的恐怖了。同时父母们常把自己的子女卖为奴隶之事,可由禁止此种行为所发布的法律以证明。
  日耳曼的野蛮人因有使罗马人从他们本国解放出来之功,遂占有他们全体土地的三分之二,自行分配,作为报酬。这个分配是依氏族制度而行的。因胜利者的人数比较的少,故大部分的 土地依然未被分配,为民族,部落或氏族所占有。各氏族用抽签的方法,将耕地与草地分给各个家属。至于那时候的分配是否反复举行,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这种办法在罗马诸属领是不允即废止的,各人所分得的地变为可以出售的私有财产,即所谓自由保有不动产(allodium)。森林及草地依然未经分配,而为共同的利用。这一利用及所分得土地的耕种方法,由惯习及全体的决议以规定。氏族在它的村落内愈久住,日耳曼人与罗马人的事情愈融洽的话,亲族关系的性质就愈消失,而地域的约束便愈巩固。氏族在马可共同体中虽然消灭,但它的成员仍然表显出亲族关系的痕迹来。那在马可共同体仍旧保存的各国 ——北部法兰西,英吉利,德意志,及斯干狄那维亚 ——氏族制度逐渐没入于地域制度之中,且因以获得适应一个国家的能力。惟这种地域制度保留了为全氏族制度特色的原始民主主义的性质,故即在后来受强制而颓废的时候,还得维持氏族制度的片断。这就是留一件武器在被压迫者的手中,即至现在还可供他们随时使用。
  这样在氏族内血统的约束之忽然丧失,当作征服的结果,自必引起部落及全民族的氏族制度机关之颓废。我们知道对于被征服的人民之支配是不和氏族制度相一致的。这里我们就有机会可以大规模地观察。做罗马各属领之主人的日耳曼民族,自须把他们所征服者加以组织。但是他们既不能把罗马人当作团体收容到他们的氏族中,也不能用氏族机关去统治。于是在大部分尚保存的罗马地方行政团体之上,不能不设置一个可以代氏族机关之代替物,而这一代替物必须是另一个国家才可。因此氏族制度的机关不得不变为国家的机关,且在形势紧急之际,它就很迅速地成功了。现在征服民族之最初代表人是军事领袖。
  为对内对外确保被征服领土起见,有增大他的权力之必要。由军政转入王政的时机由此到临。而且这个改变竟实现了。
  试举法兰克王国为例。胜利的萨利安人(Salians)不仅占有了广大的罗马国有地,且也占有了未被分配给大小马可共同体的全部大土地,特别是全部大森林地。如今已成为真正君主的法兰克王所行之第一件事,便在转化国民的财产为王家的财产,从民众方面盗来以之赠与或借给他的随兵。本来为他个人的战时从者及下级的军队指挥官之随兵,因有懂得书法,受过教育,熟悉罗马的语言法律以及拉丁的文学而见重于王之罗马人即罗马化的高卢人,其数为之大增。但奴隶,农奴及被解放的奴隶也成为他的廷臣。从这些人中间,他选出自己的宠爱者。最初,他们获得公有地的赠与,后来这种利益大抵在王的生存中被授与。这样新贵族之基础是靠牺牲了民众以造成的。
  但不仅如此而已。领土大扩张的帝国是不能由旧的氏族制以统治的。首要协议会,即令没有长期消灭,但也已不能召集会议。所以不久它就为王的供奉员所替代,旧的民会之外貌虽依然存在,但也变成军队的下级指挥官及新兴的贵族之会议。
  恰如以前在共和制末期的罗马农民然,如今构成法兰克民族大众的自由的土地所有者,也因为永远的内乱与征服的战争而趋于疲惫与贫乏了。他们那些曾形成为全部军队而在法兰克王国之征服以后又成为核心的人,当第九世纪之初,已经陷于这样穷困的地步,所以连从五人中选出一个兵士以作战,也几乎不能办到。以前由王直接召集的自由农民的军队,今则以由新兴贵族的仆役所组成的军队代之。在这些仆役之中,还有那些隶属民,即只认有王不认有主人甚至在更早的时期连王都不认的农民之后裔。在卡尔大帝(Charlemagne)①后继者的治下,法兰克的农民阶级之零落,因国内战争,王权的衰弱,以及相应于此的贵族的跋扈而益加甚。这些贵族因由卡尔大帝任命为郡②的长,而身分益高,他们且谋获得这一官职的世袭,最后更因诺曼人(Normans)之侵入,遂完成了农民阶级的解体。卡尔大帝死后之五十年,法兰克王国毫无抵抗地伏在诺曼人的脚下,正和四百年前罗马帝国之伏在法兰克人脚下一样。
  不仅外部的无力差不多相同,即内部的社会秩序或者宁是社会的无秩序也几乎相同。法兰克王国的自由农民,觉得他们自己是处于和他们的先驱者即罗马的移民相类似的状态。他们被战争和掠夺以至零落,只好求保护于贵族及教会,因为王权已经过于衰微,再也不能保护他们了。但为获得保护计,他们必须付高的代价。与以前的高里亚(Gallic)农民一样,他们须将土地所有权让给他们的保护人,转向他们用种种的形态,当作承租人收回土地,但往常总只是用劳役及纳税以取回的。一经陷于这样的隶属的形态,他们就逐渐丧失他们个人的自由。在数世代之后,他们大都已变成农奴。至于自由农民之没落是如何的快,可由当时在巴黎附近,如今在巴黎之中的SaintGenrmainDesPres③修道院之土地纪录证之。在修道院附近,广大的所有地上,有七八八户的人,差不多全是取日耳曼名字的法兰西人,在卡尔大帝时代尚生存的,其中有二〇八〇户是移民,有三五户是半自由农奴(lites),有二二〇户是奴隶,只有八户是自由所有者。以前由 萨尔维亚奴宣告为非神的行为,即保护人要求把土地所有权让于他们而给以前所有人以终身利用土地之权的习惯,如今已由教会在对付农民时一般地实行了。现在已渐趋流行的强迫劳动,是依照罗马的安泽力亚(Angariae)即为国家的强制服役,又按照日耳曼马可团员为修桥造路及其他共同目的的工作之服役,而保持那种原型的。这样看来,在种种外观上,住民的大众在四百年之后,已到达同一的旧目标了。
  然而那不过证明如下的二点:第一,在趋于没落的罗马帝国内社会的分化及财产的分配,是完全适应于当时农业及产业上的阶段,因之是不容避免的;第二,这一生产阶段当以后的四百年间,在本质上未见向上,也未见衰落,从而以同一的必然性,产生出同一的财产分配与同一的人民阶级。在罗马帝国之最后数百年间,都市对于地方所有的支配权业已消失,到了日耳曼人统治之最初数百年间尚未见恢复。这是以低级的农业与产业之发达阶段为前提的。此种一般的形态必然的产生支配的大地主与隶属的小农民。要使用奴隶劳动的罗马latifundian经济,或用强迫劳动的新的大规模生产,和这种样的社会相接近,其为如何不可能,可由卡尔大帝之大规模的然而差不多不留痕迹在后的有名的皇室庄园之实验以作证明。这种实验仅由修道院以继续,所以反对修道院发生利益。但修道院是以独身生活为基础的变态的社会团体。他们虽能做例外的事情,然正因此故只好一切止于例外。
  然在这四百年间,也当有些进步。纵令我们在临了所发现的主要阶级是与在当初的一样,但构成这种种阶级的人间固已有改变。古代的奴隶制已归消灭;轻视劳动为奴隶之乞食化的自由人也已绝迹。在罗马的移民与新的隶属民之间,有了自由的法兰克农民存在。那趋于灭亡的罗马民族之“无用的记忆与枉然的抗争”已死亡而葬没了。第九世纪之社会阶级,是形成于新文明之阵痛中,却不在于没落道上的文明之颓废中。新的种族,无论是主人,是仆从,比之罗马的先驱者,则皆是男子的种族。为在古代世界终于非没落不可的那有权力的领主与服役的农民之关系,在法兰克人方面,却是新的发达径路的出发点。还有,在这四百年间虽似怎样的不生产,可是他们曾留下一件大的生产物——即近代的国民性,为下一期历史的西欧罗巴人类之改造及分化。日耳曼人在实际上确已给欧罗巴以新的生气。所以日耳曼时代国家之解体,并不以如诺斯萨拉森(Norse-Saracene)人之屈服而终,却以王家受惠者的财产之继续增进及对封建制之继续降服(commendatio),而且在不及二百年之后虽有十字军的大流血也不受到何种损害的那样人口之大增加而终。
  然日耳曼人用以灌输新生命给趋于死灭的欧罗巴之神秘的魔术是什么呢?是不是有如我们主张侵略外交的历史家所描写,为日耳曼民族固有的魔力呢?决不是。自然,日耳曼人是天资优秀的雅利安支族,尤其在当时,是正在有力发达的过程中。但他们所用以使欧罗巴返老还童者,并不是他们特别的国民性,而只是他们的野蛮性,他们的氏族制度。
  他们的个人的效能与勇气,他们的爱好自由,以及他们的视一切公共事务为自己事务的民主主义的本能,总之为罗马人所已消灭但只有靠它才能从罗马人世界的泥泞中,形成新的国家又生长新的国民性之一切此等性质—
  它们除出是上期野蛮人的特征,氏族制度的果实以外,又将成什么呢?
  倘使他们改造了一夫一妻制的古代形态,缓和了在家族中男子的支配,且给女子以比古代世界所普知道的更高的地位时,那么若不是他们的野蛮,他们的氏族制度,从母权制时代继续存在的继承制,又将有什么东西能使他们这样做呢?
  倘使他们能至少在三个最重要的国家 ——德意志,北部法兰西及英吉利 ——把纯粹氏族制度的痕迹,即马可共同体,安然地移于封建国家,且因此能给被压迫的阶级即农民,以地方的团结及抵抗的手段,即使是在最苛刻的中世农奴制之下 ——这种抵抗手段是古代的奴隶和近代的普罗列塔利亚,皆未曾把持到的——要是也不是他们的野蛮,他们的全然按照氏族定居的野蛮样式,又将归功于什么呢?
  最后,倘使他们能把在故国所奉行的,又在罗马帝国也逐渐代奴隶制而兴起的那种温和的服役形态发达起来,又普遍地介绍过来时,——若不由再是他们的野蛮,使他们得不至于成为既不如古代劳动奴隶形态,也不如东方家内奴隶形态之完全奴隶制,又将何由而致呢?
  这种较温和的服役形态,有如傅立叶所最先说明,是给被压迫者以当作阶级而渐次解放的手段的(fournitauxcultivateursdesmoyensd'affranchissementcollectifetprogressif);所以为比不经过渡阶段而个人得直接解放的奴隶制更优越的状态。古代并不知道用反叛以废止奴隶制,但中世纪的农奴却逐渐实现当作阶级之他们的解放。
  日耳曼人所用以扶植罗马人社会的每种生命力与生产力,莫不归于野蛮。实际上,得以苏生那呻吟于垂毙的文明之世界者,仅只有野蛮人为有这能力。而日耳曼在移民之前所谋到达的野蛮上期,恰正好预备他们做这个工作。所以这一件事就可说明一切。

知识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五卷

《杨贤江全集 第五卷》

出版者:河南教育出版社

杨贤江翻译这本书是《世界史纲》的一部分,由日本上田茂树所著。这本书的中心思想是帮助中国革命青年认识这个世界从古以来的真面目,理解目下这个世界所以形成的过程,更预定这个世界未来进路的方向;换言之,即帮助他们获得在实行革命社会的变革上的一种武器、一种把握、一种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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