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间相互的义务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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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6442
颗粒名称: 同学间相互的义务①
分类号: G40-092.55
页数: 2
页码: 253-254
摘要: 本文是杨贤江的关于同学间相互的义务文章。 内容描述了学校生活是一种团体生活。在学校生活中的学生,既是旦夕相处,起居与共,则于他们的性行自有重大的影响,于是相互间便有义务的存在情况。
关键词: 学校 同学 义务

内容

学校生活是一种团体生活。在学校生活中的学生,既是旦夕相处,起居与共,则于他们的性行自有重大的影响,于是相互间便有义务的存在。
  “劝善规过”一向认为交友之正则——实在就是相互的义务。现在学生中,也尽多能履行这句话而彼此收到良好的效果的。但每偏于一二至好,而于比较疏远或情意不投的同学便漠不相关,如秦人之于越人。这实在是错了,既是同在一团,就脱不了相互的关系。只要我们不否认,这相互的关系是会及影响于各人的性行的,就不能不尽“劝善规过”的责任。
  所以就个人讲,除出修业运动而外,对于别个同学有两件事必须记取:(一)誓不沾染恶习,给同学以恶影响;(二)誓必养成良习,给同学以良影响。同时还有两件事必须履行:(一)同学中有不良品性、不良行为的人,要恳切的进以忠告,以感化他,指引他入于正轨;(二)同学中有某种好习惯的,要竭力仿行,使能成为团体中的普遍行为。
  进一步说,则不但个人自己要敦品励学,尤当积极的共谋团体生活的进展。这因为凭藉团体的力量,容易制裁恶习,也容易培养良习。譬如同学中有吸烟的,个人的劝告往往难于收效;若用团体的制裁,则吸者感于群众的监视与群力的压迫,不免有所恐惧而加以强制的禁绝。又如要养成早操或课外运动的习惯,若没有一般的空气,则少数人易为现状所限制而缺少勇往实行的气概。所以在一校中,最好有大规模的团体组织,如自治会或学生会等。对于某种恶习须矫正的,列为禁条,人人有监视告发的责任;而且有了法则,也使得大家容易纠正他人不良的行为。同样,对于应培养的良习也列为信条,如一律穿著制校〔校服〕,一律上早操等,便不许有例外发生。这样,一方面既有共同的目标,他方面又有群力的鞭策,便不难向上进行,蔚为优美圆满的校风,而生息于其间的各个人就于无形中感受良效了。
  原载1925年3月5日《学生杂志》第12卷第3号

知识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二卷

《杨贤江全集 第二卷》

出版者:河南教育出版社出版

本书收录的是河南教育出版社出版杨贤江著作的图书,主要讲述的1924年至1928年作者的精选优秀作品包括恋爱神圣论者的两难、告青年之有婚姻问题者、青年的生活、列宁与中国青年、“到青年中间去”的先驱者、国故毒、我对于人生观的见解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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