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学校教育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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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6351
颗粒名称: 什么是学校教育的特色
分类号: G40-092.55
页数: 3
页码: 801-803
摘要: 本文为杨贤江的什么是学校教育的特色,原载1922年12月10日《东方杂志》第19卷第23号。
关键词: 杨贤江 论著 学校教育 特色

内容

最近一月内,为了学校风潮,竟引起了一个素来不成为问题的问题,这就是所谓学校性质的问题了。有些人把教育事业看作寻常行政事业的一种,而有的更把学校比作商店。这样一来,学校当局对于学潮的处置,便模仿着国家行政和商业经营的惯例,竟有借重于军警和法庭,并采用买卖的手续者。于是什么拘捕、状诉、断绝交易等威逼而冷酷的行为,居然也应用到学校教育里来了。咳!这是什么话!
  我们须知,教育事业自有他特具的色彩,而尤以学校教育为甚。什么是学校教育的特色呢?我可提出最显著的五点。
  第一,学校教育的要素是精神的而不是形式的。
  徒有几十百间的房屋、几千百个的人物,不能便算为学校。徒然摇铃上课、摇铃下课,也不能便算为学校。学校必须有一种比这些更要紧、更微妙的事业要做,这事业乃是属于心身间互相感受、互相施与的一种。换句话讲,学校教育所做的事业,决不仅在知能的授受,而又重在品格的涵养。这种涵养品格的方法,决不是订几条规程,出几张布告所能为力,必须有赖于有热诚、有学识的教育者的感化。即就知能的授受而言,也决不像传递一只茶杯,堆积一捆稻草那么有迹可寻、有量可测的,乃是需要教育者的明慧的心、巧妙的术,循循善诱、因材施教的。试问这样的事业,岂是可以拿商店的买卖来作譬喻的吗?
  第二,学校教育上师生间的关系是友谊的,而不是法律的,也不是商业的。
  所谓“友谊的”的意味,是说彼此情感相通,兴趣相投,不仅在表面上有联络,乃实在精神上相维系。现在试问法律如何?商业如何?法律是“木头木脑”的,是只有硬对硬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商业也是机械的,是只有货币交易,而且锱铢必较的。试问他们中间有感情吗?有精神作用吗?而且学校与学生是一体的,是融洽的;决不象法律上两造对敌,或商业上两方并立的。换句话讲,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决不是审判官和罪人的关系,也不是店伙和顾客的关系。因之,教育的方法应当以德不以法,以诚不以诈。所以学生有过失而召军警来威吓或拘禁,不特法律上无此明文,也且大大地违反教育的精神。若用顾客不喜欢货物即可不买的比喻而说学生不满意于学校,便须退学,更属不对。今试反问他们:子弟有不满意于其父兄,也便当“离家远飚”、不许有商量的余地吗?
  第三,学校教育的努力是自觉的,有目的的。
  这就是说,教育者须有教育的理想,不当盲目地模仿,不当机械地进行。教育不单满足欲望,更须改良欲望。教育不单适应环境,更须改造环境。教育不单维持现状,更须促进现状。教育不单迎合人的嗜好,更须提高人的嗜好。然而法律如何?商业如何?我们只知法律是“木头木脑”的,商业也是“死板板”的。我们难道忍使教育也变成“木头木脑”的,也变成“死板板”的呢?
  第四,学校教育的性质是纯正的。
  这就是说,学校教育不可搀入别种色素,如宗教、政党等等。现在知道宗教教育、政党教育的不对的人,已经很多。然而须知法律化的教育、商业化的教育,也是要不得的。校长出行政长官式的命令,对于学生用“悔过”、“严办”、“为首滋事”、“着即除名”等等酷吏对强盗的口气,你们以为对吗?学生打破了饭碗,校长便向法庭起诉,责他赔偿,你们以为对吗?“任用私人”、“侵吞公款”,这种惯在官场、商界流行的风气,也浸润到学校里来,你们以为对吗?然而比诸以商店,比学校的“新学说”又如何?
  第五,学校教育是以整个的人为对象的。
  这是教育事业和其他种种事业大不相同的一点。因为有些事业,如工人制造、商人贸易、农人耕种,并不直接以人为对象。有些事业如审判,如教授技艺,虽是以人为对象,然只限于人身上某一部分,决不以那个人的心身全部为对象。独有教育则不然。教育者的事业简直包括了被教育整个的人。无论他的身体,他的五官,他的智慧,他的品格,无一不在应受教育的范围。试问这种造人的事业,岂是仅有物质关系的商业行为和仅有局部关系的行政事业所能并论的吗?
  所以我的意见,视学校教育为寻常行政事业或以商店来比学校,都是不当的。
  原载1922年12月10日《东方杂志》第19卷第23号

知识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一卷

《杨贤江全集 第一卷》

出版者:河南教育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了杨贤江全集的编年原则的说明。全集采用“分类编年”体例,分为6卷。1~3卷为论著类;采用文论与专著混合编年方式。第一卷1913~1923年为体裁特殊的文论,包括日记、通信和答问,“论著”部分收入少量与正文内容密切相关的随文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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