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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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6198
颗粒名称: 学生本务论
分类号: G40-092.55
页数: 4
页码: 97-100
摘要: 本文为杨贤江的学生本务论,原载1917年6月5日《学生杂志》第4卷第6期。
关键词: 杨贤江 论著 学生本 务论

内容

学生之本务,有浅显易知者,亦有未经人道及而最切要者。吾则以为有三端,试申论之。
  一曰勤学此为学生本务之最显最浅者。固无俟乎词费。惟吾今所欲言者,勤学之理由果何如耶?或曰报本也。受父兄之补助、师长之训导、社会之供给,彼所期望吾者至殷且切,吾而荒嬉不学,或学而不勤,将何以慰人乎!此言是也。或曰便利也。读书可以不出户庭而知天下事,使吾之生活范围大而广,高而深,不然必将穷己之力而毫无所资;盖一人之空间、一人之时间,至短极促,一生所得直微渺难言,人人如此,世界何由进步耶?此言亦是也。然窃以为更有进者,欲为求学之理由,下一的解,①是不可不推本于教育。教育之作用,所以继续前时代人之经验,畀之今时代人以为启迪后时代人之准备者也。吾人之受教育亦由是。故其目的,即为将来。在今日当视为翕收时期,不过安受前人之精神财产,免致再费心力,以迹求之而即赖之,以为基础。犹之行路,前人已行全路千分或万分之几,吾可不复从原处起行,惟明其来路,即以之继续行程耳。是故前人所耗毕生精力而暂得之者,后人可以极短时间而获之。前人所冒不测、排万难而始发明者,后人可以极简方法而理会之(理化学之进步最足表示此例)。惟其如此,故人事日以昌盛,物理日以发明,而世界万事所以日呈进步而永不退转。质言之、即吾人之所以勤学者,近之固为家庭、社会、国家之图报,以及求学方法之便利;远之实为世界宇宙真理永生,冀有以发明之、实现之。子舆氏①所谓“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是也。然则,吾人之本务岂不重且大哉!至勤学之方法,今之言者亦众。吾则以为有大纲焉,自律是也。学校之教授、师长之强制,使之不得不勤学者,他律也,不足贵也。惟明乎求学之理,发自衷怀之诚,于是孜孜焉、矻矻焉,热诚注之、毅力将之,则方为善学、方为成效矣。
  二曰修养 此亦今人所常道者,然履行者鲜矣。修养之义为锻炼本能而发展之,去其偏而养其全。世人多稔知之。然其大要有二:一曰力役良能之发展。耳、目、口、鼻、手、足、头脑原为生人活动之具必也。尽其所长,使之发达,则健康之体魄可保,而强毅之精神有自。是故学生当勤洒扫,炼身体,事作业,习勤劳,不辞劳苦、不避艰辛者,分也,亦即所以为将来营独立事业之根本也。二曰品性之修养。品性者,意志之成习者也。故修养意志更为要著。吾人设想计划,非意志不能起决断;实行,非意志不能成;发达能力、利用机会,非意志不能成。故学校训育,即以陶冶被教育者道德的意志、习惯为主。诚以意志不强,则闻善不能徙,不善不能改,其流弊为泄沓因循、犹豫踌躇,为无主旨、无方针、人云亦云、随俗浮沉,或且明知为非、为恶,而亦无禁止其为非为恶之力,则屈于势利,诱于外感而阿附谄謀,盲从随便之。恶弊遂缘兹丛生。呜呼!人而至于不能自主,尚足以为人乎?今我国家之不能振作、不能有为者,即由此薄志弱行者滔滔皆是之故。吾侪受教育者,须进而自图矫正之。其法在于养成习惯。凡父母师长之所耳提面命、圣哲名人之垂诏诰诫,应乎时地,验之内心,而身体力行之,反复实践之。庶几,得心应手,理明道悟,而道德的意志习惯终有成矣。若夫,吾侪今日处中等程度之学校,是已脱离服从时代而入于自己觉悟之时代,即由盲目的实行而进于意识的理解的实行,更促其反复实行以完成意志之习惯。所谓由他律的习惯以进于自律的习惯者也。要之,修养云者,无非期于养成完全之人格。举凡智也,情也,志也,身也,务谋其发展,尽其能力。庶几,无负于个人,社会之义务而有以完成人生之本分焉耳。
  三曰造成善良校风 此端世人鲜措意及之,然实为学生本务之一而不容忽视者也。盖学校亦一有机体耳,各个之教员、职员、学生以及校役,莫非此机体之细胞,相聚以营活动,酝酿之久,而成校风。犹家有家风,国有国风,皆为其全体生命所寄者也。校风形成之主动,固为教师人格之影响。盖学校当为理想上之物理的社会的环境,建筑设施,以物理言,而教师实为提供社会的环境之一人,必常为表示社会标准之反影。学生即生育于如此构成之学校空气中。然吾人对于社会环境,须有改善之倾向,以道德的感念促其进步。故学生亦当依良心之解放,有自律的举动,以求学校空气之健全无恙。况学校固以学生为中心者乎!准斯以谈,学生各个人当以创造者自命,不当以随从者自画。无论一新方法之创见、一新计划之设施,均宜以研究之态度临之。绝其流弊,促其发达,则蒸蒸日上,风靡于校内,浸且磅礴于校外,而弥漫乎社会,则方为真善良之校风,方为真善良校风之善良影响。或曰,使各学生而各创一法、立一范,不将分崩离析、凌乱纷糅,以至于彼此扦格,尔我龃龉乎?应之曰:否,否!所谓创造者,不必迹其形体而必须有法也;范也,之可指而名也。吾有自由之意志,吾有独立之主张,吾行吾良心之命示而已。他人有良法,良范,我认以为当而仿行之。凡出诸理解之可能、干才之可及,非一味盲从,不究其所以然。惟待外界之迫压与震撼者,皆可谓能创造之人。简言之,自律之人,非他律之人是也(苏格拉底谓:“吾人之行为,当由各自之悟了,不用己之判断力,惟盲从于传说习惯者,未可谓之真德行。”余意犹此)。大凡一校之中,同学群居,必非德齐智埒,必有才具特长、学识特优、品性特良之人。即所谓中坚者、有势力者。其所言所行,足以吸引全体而起其信服之心。校风之形成,此即其主因之一。故身居此地位者须知,一身关系之大,影响之巨,言语举止随在均须不失其标准。而有以立之范而树之表,是之谓伟大个人之感化力“以我益友”之实现(孔子谓益者三友,是主以友益我;今当反之,而以我为主,故谓以我益友)。至其他者亦宜,各出所长,各竭其力,共谋全体之改善。而时置“我之学校”于心中,盖惟此为足以表示学生与学校关系之密切,又为长留一生纪念之资者也(伦理学上之一般化与特殊化,一面求同化于个人之社会,一面又求同化于社会之个人,相交为用,以促社会之进步,良心之发展,即属此理)。要之,学生不当但愿一己之小我,兼当谋全校大我之生活,益以善良发达而已。
  兹特揭本题之论点曰,学生之本务有三:曰勤学以期自得;曰修养以完成人格;曰造成善良校风以实现自我。更总言之:曰自律;曰发展良能;曰以我益友。
  原载1917年6月5日《学生杂志》第4卷第6期

附注

①“的解”,的确不移之见解。 ①子與氏 即孟轲(约前327—前289),通称孟子,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东南)人。战国时期思想家、教育家。提倡“良知”、“良能”说,注重存心养性,深造自得。是“思孟学派”的领袖人物,有“亚圣”之称。

知识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一卷

《杨贤江全集 第一卷》

出版者:河南教育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了杨贤江全集的编年原则的说明。全集采用“分类编年”体例,分为6卷。1~3卷为论著类;采用文论与专著混合编年方式。第一卷1913~1923年为体裁特殊的文论,包括日记、通信和答问,“论著”部分收入少量与正文内容密切相关的随文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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