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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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6175
颗粒名称: 编辑凡例
页数: 2
页码: 1-2

内容

一、全集采用“分类编年”体例,分为6卷。1~3卷为论著类;采用文论与专著混合编年方式。各自时段为:第一卷1913~1923年;第二卷1924~1928年;第三卷1929~1931年;第4卷为体裁特殊的文论,包括日记、通信和答问,采取分别编年;第5、6卷为译作类,分作译著及译文,均各自编年。
  二、“论著”部分收入少量与正文内容密切相关的随文附录。第3卷卷末,辟“论著类附录”,收录杨贤江编辑《学生杂志》期间,代表编辑部撰写的文字,以及与他人联名发表的重要提案、宣言等。第4卷“通讯”,附来函于各篇之后;同卷“答问”,置提问于各篇之前。第6卷卷末,辟“《杨贤江全集》附录”,依次附录《杨贤江生平年表》、《杨贤江笔名考录》和《杨贤江著译系年》。对极少量整篇均属纯粹译介性质的统计资料、书刊目录等文字,全集从略;但将在所附《杨贤江著译系年》中,对出处进行详明交代。
  三、具体“编年”原则为:(1)写作(包括演讲等)和发表时间皆备者,以写作时间为据;(2)无写作时间而有发表时间者,以发表时间为据;(3)写作和发表时间皆无者,由编者考定时间,置于相应的时段之后,并在题注中予以说明;(4)报刊上连载的文论,以第一部分的发表时间为编排依据。
  四、收文以首次发表件为准;专著(如《新教育大纲》)以杨贤江生前再版者为据。编者依循“忠实原貌”的准则,不取参照不同的发表件予以更改的方式。
  五、具体文字处理的原则为:(1)按国家公布的《简化字总表》(1986年10月),将原件的繁体字一律改为简化字;(2)按《现代汉语词典》,将原件的异体字一律改为通用字;(3)对当时通行,现今仍见诸书报、电视的个别文字保留原貌(如穿著、凭藉等);(4)对原件误写、误排、脱漏之字,均在相关处用“〔〕”标明,并予以改正或补正;(5)原件缺漏损坏或字迹不辨者,以“口”表示;(6)竖排原文中“如左”、“如右”字样,均依据横排格式改为“如下”、“如上”。
  六、标点符号按国家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1990年2月)由编者进行统一处理;原件无标点者,编者在题注中予以交代。关于数字的用法,原则上依照国家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1986年12月)处理;有所变通之处为:正文中的中文数字一律保留原貌,表格中的中文数字均改为阿拉伯数字。
  七、全集以简注为基本原则,具体方式为:(1)一律采用本页脚注形式;(2)署名除杨贤江、贤江外,其它署名均在注①中交代,理由详见《杨贤江笔名考录》;(3)题目中的人名、术语一律不注,在正文中首先出现时再加注;(4)作者的随文注一律保留,原文的脚注或文末注一律归为编者注,形式统一为——作者原注:“……”;(5)同卷中相同的注释条目,原则上只在最先出现时加注;(6)外国人名、地名、术语等非通译者,可简明重注;(7)与杨贤江关系密切的人或事,注释稍详;(8)正文括号中的文字和引文原则上不注;(9)附录文字只对篇名作注,正文一律不注。
  编者
  1994年6月

知识出处

杨贤江全集 第一卷

《杨贤江全集 第一卷》

出版者:河南教育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了杨贤江全集的编年原则的说明。全集采用“分类编年”体例,分为6卷。1~3卷为论著类;采用文论与专著混合编年方式。第一卷1913~1923年为体裁特殊的文论,包括日记、通信和答问,“论著”部分收入少量与正文内容密切相关的随文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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