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编 民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891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七编 民情
分类号: C913;D632
页数: 36
页码: 935-9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民众生活、家庭、宗族、民风、习俗、宗教等民情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民情

内容

第一章 民众生活
  第一节 农、盐民生活
  农民生活在旧社会,农民受深重的封建剥削,更兼耕作落后,荒歉连连,租重税杂,贫病交加,几乎村村都有外出逃荒(包括打工、讨饭)者。《浙江实业志》载:民国22年(1933)慈溪棉农“常年每亩植棉收入最多者不过12.7元,最少者仅7.6元;而支出方面,最少者达7.8元,最多者乃至14.6元..若在歉收之年,其亏本更不止此数”。因此,农民生活极为艰苦。衣仅能蔽体,男女老少,均穿土布,且衲补钉,素有“新老大,旧日阿二,破阿三,修修补补过一世”之说,食难以果腹,普遍掺吃杂粮,甚至以野菜充饥,上半年吃麦碎、番薯干、草子头,下半年吃番薯、玉米、高粱、荞麦粉。春夏之交,常吃番薯干煮草子头,俗称“乌鲤鱼王窜浮苔薸”。菜肴靠自种蔬菜,一年四季,以酱腌品为主菜,故曰“豆酱、苋菜头,常年老过口”。住更简陋,沿海全住草舍,周塘前后,间有简陋瓦屋,大古塘以南,虽以瓦屋为主,但低矮潮湿,偶有楼屋,系富户所有,农家室内用具,亦少而粗陋,不堪使用。
  解放后,农民生活逐步好转。1957年,农民人均收入已达116元。以后几年,略有增减。1968年,人均169元。1979年以后,农民收入迅速增加,1987年增至783元,较之1979年增长4.5倍。农民从此摆脱贫困,步入温饱,有的已向小康迈进。
  农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解放初,农民人均仅有砖瓦住房0.66平方米,60年代开始改草舍为瓦屋,80年代,平屋进一步翻造楼房,至80年代后期,式样新颖的3层楼屋已屡见不鲜。1982~1987年,全县农村私人建房663.7万平方米,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4.4平方米。其他生活用品也迅速增加。1987年,对范市、观城、沧田、白沙、择浦、龙南6个乡镇的60户农民进行抽样调查,以百户农民计算,有自行车152辆,比1980年的10辆增长14倍;缝纫机70台,比1980年的10台增长6倍;收音机62台,比1980年的17台增长2.6倍;手表257只,比1980年的81只增长2倍;又有电风扇87台,收录机12架,摩托车2辆,黑白电视机40台,彩电3台,电冰箱5台,洗衣机2台,这都是进入80年代来所置办的。
  1953年始有农民个人存款,至1962年,个人存款余额361万元,1978年1503万元,至1987年达17902万元,比1962年增长48.6倍。1987年,全县农民还购买国库券164万元。
  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者,生活也得到保障。50年代后期,即有3522户鳏、寡、孤、独享受“五保”。至1987年,全县有64个村实行养老金制度,享受养老金者7506人。全县有敬老院和幸福院21所,供养无依无靠老人236名,使能安度晚年。
  盐民生活盐民,古称灶丁、灶户。明洪武十四年(1381)户籍登记,分军、民、匠、灶4籍,灶籍最低。凡入灶籍,男丁年满16岁即须服役,60岁后方可退役。沿海滩涂,直至海边,均属丁主所有;涂老地淡,丁主围塘耕种,盐民被迫迁至塘外,另开盐场,并须依例缴纳小丁租。
  清代后期,改灶煎为板晒,盐民须向板主租板晒盐,每块盐板每年租费高达原盐100斤,也有缴银元1元者,相当原盐123斤。清光绪六年(1880),盐归廒商收购,规定每板额盐272~300斤,准多不准少,其超额部分,价格比额盐降低一半。篷长原是廒商所雇秤手,属仲卖性质,有经手盐场官照特权,收盐时从中捺秤、吃空码、“毛判”(以多估少)、放高利贷,因而直接捆扼盐民命运。民国2年(1913)袁世凯向五国银行团善后借款,以盐税,作抵,盐场设由帝国主义控制的秤放总局及秤放员,从而又增加一层剥削。再加上捐苛税杂,兵燹成祸,盐民已到几乎无法生存的境地。余姚乡土读本记载:“25年10月,盐区粮食须从外地运入而价高,贫苦盐民只能以粥度日”。37年,余姚场公署调查制盐人生活,云:“(盐民中)赤贫占21%,贫穷占49%,生活过得去的仅占30%;能住瓦屋的占10%,其余均住草房,有的还住‘火洞舍’”。
  解放后废除篷长制,取消苛捐杂税及租佃制度,盐民生活逐步改善。1949~1959年,盐民收入高于邻近农民。庵东盐区日用消费品购买力,1958年比1952年增长3.3倍。至1959年,盐民已能过温饱生活,盐区部分草舍改建瓦屋。1963~1968年,连续5年丰收,盐民生活显著改善。特别是1967年大丰收,户均收入1348元,大部分盐民得以改造房屋,添置家具。1977年和1980年,阴雨连绵,盐产歉收,盐民赖副业收入或外出做工弥补家用。80年代,盐区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发展工、渔等副业生产,盐地减少,盐业收入在盐民全部收入中的比例下降。1987年底对西一乡钱江村调查:全村288户,解放前仅有瓦屋25间,其余均为草舍,至1987年,全村已无草舍,瓦屋增至885间,其中楼屋165间;全村有自行车432辆,摩托车7辆,黑白电视机120台,彩色电视机15台,收音机200台,手表504块,录音机45台,缝纫机140台,金首饰202件,储蓄存款230400元,人均储蓄274元。
  第二节 职工生活
  解放前,县内职工多是粮、棉、油加工工人,动力工,手工业工人,运输业者,商店伙计,公务人员,教师,医师等。除自行开业的医师外,靠工资收入的职工,工资低,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女性就业率极低,一家生活,全靠男职工工资维持,且时受物价上涨及失业威胁,多数职工衣着粗劣,居室简陋,食仅果腹,生活窘迫。
  解放后,工业生产发展,职工队伍扩大,职业有保障。50~70年代,工资增长幅度虽然不大,但就业人数增多,物价稳定,实际生活水平仍有提高。1979年后,职工收入明显增加。1983年10月,职工普遍增加工资。1987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含补贴)达1475.96元,比1973年增长1.5倍;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1233元,比1978年增长1.4倍;农村乡办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也达935元。
  职工收入增加,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等高档耐用消费品陆续进入职工家庭。1986年底,每百户城镇居民中,有缝纫机100台,自行车183辆,电风扇167台,洗衣机58台,机械手表267只,电冰箱16台,黑白电视机64台,彩色电视机33台,收录机42台。住房条件改善,至1987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9.4平方米。
  50年代初,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1987年,全县公费医疗开支总额130万元,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开支45.46元。
  非职工家庭的城镇居民,在解放前,或作街头小贩,或作帮佣,或靠亲友接济,生活贫困,且不安定。解放之后,大多被安排就业,未统一安排者(多为老残病弱人员)1956年时有224户、328人,从事收旧、小贩或服务性行业,也有做季节性临时工或由政府给予社会救济。“文化大革命”时期,大部分小商贩停业,生活困难。1979年后,允许小商贩及其他个体劳动者发展,至1987年底,全县城镇中个体商业达15794户、20698人,从事烟杂百货、饮食服务及修理等行业,这部分城镇居民收入,大多超过在职职工,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章 家庭 宗族
  第一节 家庭
  解放以前,家庭组织,宗族繁衍,恪守民族传统。男子在生产、生活中占有支配地位,子女从父姓。辛亥革命以后,封建传统虽受到冲击,但在农村中仍根深蒂固,难以肃清。解放后,宗法统治铲除,封建意识明显淡化。
  婚姻
  在封建社会,男女婚姻,全凭父母之命,煤妁之言,送彩礼,发聘金,婚姻变成买卖,女子沦为商品。辛亥革命后,风气渐变,但是积重难返。青年男女虽然情投意合,如未履行宗法手续而成婚,则被视为大逆不道,必遭鄙视,甚至重罚。
  旧婚姻还有几种特殊现象:
  摇篮亲男女双方还在摇篮时,父母即为之缔结婚约,甚至子女尚未出世,即指腹为婚;婚约订定,终身不得改变。
  童养媳俗称“养生媳妇”。女方家贫,将未成年女儿卖或送至男家,成年后结婚。童养媳在婆家,多受虐待。
  再嫁也称“再醮”,为封建宗法所不容,至民国时期,仍受鄙视,被侮为“二婚头”。寡妇再婚,必须秘密进行,入夜后到庵庙或凉亭里动身,不得坐花轿,不准携带前夫家里任何物品,以示一刀两断。贬称被遗弃妇女为“活切头”,再婚时与“二婚头”同样被鄙视,所带前夫子女,被称为“拖油瓶”,倍受冷遇。
  入赘、拜进有女无子者招进女婿,称“入赘”,俗称“上门女婿”。其所生子女从母姓,为女方延香火、续后代。在宗族修谱时,不能如亲子丁用红线而只能用蓝线相连。“拜进”是指妇女丧夫之后,招一男子进家为夫,操持家业,抚养前夫子女,其地位比入赘女婿更低。入赘、拜进,旧时以贫穷男子为多。
  纳妾、续弦男子有妻室后又娶女子,是为“纳妾”。妾俗称“小老婆”,也称“侧室”、“偏房”,以别于正室。为人妾者,地位低下,所生子女,入宗祠、上族谱有时也吊蓝线。子女称父之妾为“庶母”,妾所生之子为“庶子”。妻死再娶,称为“续弦”,再娶之妻称“继室”,前妻子女称其为“继母”,俗称“晚娘”。旧时续弦,有别于“发妻”,连同续生子女常受歧视。
  租妻、典妻因妻不育,或有女无子,为求嗣,出钱租或典贫苦人家之妻,期限有3年、5年,甚至10年的。租典期内,被租典之妇女必须住在租典主家中,不得回夫家,甚至不准与原夫见面。租典期内所生子女,归租典主所有。租费付清不还,典金在期满时归还。
  抢亲男女从小定亲,长大后,男方贫穷,无力送彩礼聘金,或女方暴富,图谋毁约,男方趁女方不备,设法将女子抢来成亲,谓之“抢亲”。有的寡妇,不愿再嫁,被公婆叔伯卖掉,或由父母作主另配,男方将寡妇强行抢去成亲,也称“抢亲”。
  冲喜、阴婚、阴配订婚后男子病危,女方践约,拜堂成亲,称作“冲喜”,意在用喜气冲走病魔;如男子亡故,女子即成寡妇。也有男子已经亡故,仍要女子按婚约与男子的神主牌拜堂,称为“阴婚”此女子即成为男家成员,守寡终生。双方为亡故子女婚配,两块神主牌拜堂后合穴同,墓,此谓“阴配”。
  1950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对残存的封建旧习,采取“分别情况,妥善处理,加强教育,防止重犯”的办法。1980年,全县贯彻修改后的新婚姻法,保护公民在婚姻上的权益,入赘、拜进、改嫁等不再受到歧视。80年代中期,社会上出现变相买卖的“高价婚姻”以及结婚时的铺张浪费等风气。
  家庭结构
  旧时崇尚“五世同堂”、“四代共炊”以人丁兴旺的大家庭为荣。至民国初期,家庭平均人口4.37人,但大家庭余风尚存,。民国14年(1925)今小安乡陶家村姚敖其一家即有29人,四代同堂。后此观念逐渐淡化,儿女成年婚,配后,自立门户,即各自为业。至1949年,全县每户平均人口为3.25人。1953年、1964年、1982年三次人口普查,平均每户人口分别为4.17人、4.40人、3.50人。至1987年底,平均每户人口已降至2.95人,然而子女赡养父母之天职,大多依然遵循。儿子对父母,送衣供食;有的女儿在出嫁后亦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旧时分家,由娘舅主持,或由伯、叔父代行,宴请族内长辈,写分书以示分门立户。解放后,此习尚存,同时还请当地干部到场作证。
  年老无后者,旧时由兄弟之子过继。如兄弟之子为“单丁”(独子),则称“兼祧”,即为两户传接后代。领养子,旧称“螟蛉”,往往被族人歧视。过继或领养的子女,都有财产继承权和赡养过继或领养父母的义务。
  第二节 宗族
  分布及源流慈溪居住久远、族人众多的宗族,大都聚居在大古塘沿线及其以南地区,著名的有范市镇范氏、掌起陈氏、师桥沈氏、龙南孙氏、宗汉马氏、周巷周氏、鸣鹤叶氏、横河胡氏、天元许氏等。大古塘以北开发较晚地区,除有部分南部宗族的北迁分支外,多系外地迁入的杂姓居民,宗族观念较淡薄。
  现有各姓宗族,多为外地宗族的分支,秦汉以还,陆续迁入县境。《浒山志》载:“自汉虞氏始居此邑”,至今该地有虞家岭、虞家城等遗名。唐代,有罗氏迁自桐庐,孙氏迁自睦州。至宋代,北人南迁人数激增。高宗南渡后,更有王氏、张氏、沈氏、许氏等家族辗转徙入县境。元明以后的筑塘开垦和卫所屯军,均有大量外地姓氏落户现境,有来自江西、山东的,也有来自杭州、湖州、乐清、长兴、奉化、鄞县的;而慈溪、镇海、余姚3县南部居民,也逐年随海涂开发而分支北迁,以致现境居民姓氏众多,宗祠繁复。至解放前夕,现境内建有祠堂、修有家谱的各姓宗族160个,分布如下:
  浒山镇:马氏、叶氏、孙氏、沈氏、陈氏、房氏、施氏、楼氏、潘氏;
  浒山区:马氏、史氏、陈氏、张氏、罗氏、郑氏、庄氏、施氏、费氏;
  龙山区:马氏、王氏、方氏、叶氏、华氏、戎氏、张氏、陈氏、邱氏、范氏、林氏、杨氏、周氏、郑氏、高氏、黄氏、虞氏;
  观城区:刁氏、王氏、方氏、叶氏、乐氏、厉氏、冯氏、朱氏、孙氏、戎氏、伍氏、阮氏、汤氏、严氏、沈氏、吴氏、陈氏、张氏、岑氏、杜氏、范氏、罗氏、林氏、宓氏、胡氏、姜氏、柴氏、洪氏、祝氏、俞氏、姚氏、袁氏、徐氏、翁氏、童氏、谢氏、裘氏、韩氏、蒋氏、楼氏、虞氏、魏氏;
  横河区:丁氏、王氏、毛氏、史氏、冯氏、孙氏、伍氏、华氏、阮氏、陆氏、余氏、何氏、杜氏、沈氏、朱氏、张氏、陈氏、吴氏、宋氏、岑氏、励氏、李氏、杨氏、罗氏、林氏、周氏、郁氏、胡氏、茹氏、赵氏、徐氏、顾氏、高氏、晁氏、凌氏、戚氏、黄氏、龚氏、童氏、张氏、蔡氏、潘氏、颜氏、霍氏;
  逍林区:毛氏、岑氏、陈氏、余氏、宋氏、吴氏、周氏、徐氏、高氏、曹氏、戚氏、蔡氏;周巷区:叶氏、许氏、何氏、陈氏、吴氏、张氏、陆氏、劳氏、周氏、罗氏、胡氏、徐氏、曹氏、黄氏、傅氏、谢氏、景氏、褚氏、蔡氏;
  长河区:王氏、许氏、陈氏、张氏、周氏、胡氏、徐氏;
  庵东区:沈氏。
  各姓宗族之宗祠,设神堂供奉列宗,并为宗族庆典、祭祀、议事、裁判场所。其建筑因宗族盛衰、历代族人政治经济地位高下而相去甚远,有的简陋残破勉强维持,有的雕梁画栋,规模恢宏。龙南乡孙家境村孙氏为远近闻名之望族,明、清两朝代有闻人,被收入《中国人名大辞典》的达10余人,民间更有“横河孙家境,纱帽八百顶”之说。孙氏宗族明代即建宗祠,清时扩建。该祠坐北朝南,共3进,硬山造砖木结构,占地1550平方米。布局呈长方形,南北长61米,东西宽75米。中轴线上自南而北依次为台门、前厅、后厅,各进间均以墙垣连接。前厅天井两侧各有1幢三开间两层楼厢房。后厅明间正中现存戏台1座,上悬“燕翼堂”横匾1方。大门两旁1对扁圆形石鼓。大门外原有1对旗杆石座,厅内有多处楹联、匾额,均已散失,廊檐间雕饰亦多损毁。现为乡中心小学校址。1986年,县人民政府确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各姓宗族还修有宗谱、族谱、家谱、家乘、祠谱等。《姚江熊氏宗谱》(熊氏世居今云城乡熊家村)云:“三代不修谱,作大不孝论,则是谱之不可不修也明矣。..古人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之例,世代遵行。”现境地区最早的宗谱,当推南朝宋代的《虞氏家谱》。明、清两代盛行修谱;民国时期,随印刷业的发达,卷帙及印数更有增加。现存宗谱已征集刊本存档的有10部114卷。尚存残本、稿本、复印本及节本的计15部。光绪慈溪、余姚两县县志中引有大量家谱资料,其原谱大都散失不闻。
  各姓宗族均厘订宗规族法,以封建宗法规范族人行为、维护宗族利益。《余氏宗规》云:“崇视以敦孝思,孝悌以肃家声,睦邻以念同宗,耕读以务本业,赈济以活贫乏,择配以选良家。”内容涉及生产、婚姻、伦理等许多方面。慈溪宗族因多为外地分支,大多无宗长,以族长房长主其事,有评断是非、奖惩善恶之特权,但不少宗族、族长仅领虚位,族中经济实权,族务处理概由族中干练人物把持,其中不乏勾结官府、欺压族人、中饱私囊者。宗族活动费用,来源于出租族田收入。族田有多至千亩以上者,开支按“祖宗遗训”用于祭祀、添置或修缮族产、修桥铺路、造凉亭、兴义学、设消防、办义庄、置义冢,等公益事业,以及表彰节烈、抚恤为族内利益而牺牲者的遗属和赈济贫乏族人等。族规家法,颇为严厉。至民国年间,还有处死族人的事情。民国15年(1926),龙南乡孙家境孙士金,不务正业,浪荡无赖,先参与“吃大户”后又暗中向官府告发以邀赏,族人恨之入骨,由族长在祠堂内主持裁判,将孙士金,杖击处死。34年,范市镇杨家村杨永良吸毒弑母,被镇公所拘留后,杨氏族人将其绑回,按族规将其溺毙。解放后,为乡规民约所取代,触犯刑律者交司法部门处置。
  慈溪各宗族势力之间,因土地纠葛、水利争执、族间摩擦及劣绅挑唆所引发的大规模械斗时有发生,民间称之为“打大阵”。沈师桥沈姓与宓家埭宓姓,自明清至抗日战争前,大小械斗10余次,持续数百年,两族之间,仇深怨极,互不通婚。
  1950年土地改革后,推翻了把持宗族的封建势力,族田分给无田少田的雇贫农,祠堂享堂改作学校、乡村办公处、公共活动场所、集体仓库,或成为国家公房,另作他用。家谱多在“文化大革命”中损毁散失,仅有少量散存民间,部分作为档案资料保存。宗族组织逐渐消亡,宗族之间械斗大量减少,但宗族观念影响尚存。1975年7月,东安乡洪、魏两姓为争夺山地,发生大规模械斗,甚至动用民兵枪支,打死1人,打伤10余人。事后,带头肇事打手依法惩处,双方各有2名干部因失职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节 姓氏
  1987年5月31日,全县经户籍登记在册的姓氏共554个(单姓549个、复姓5个)。其中万人以上大姓22个,人数57.34万余人,占总人口的61.23%,全县各姓氏按所占人数排列如下:
  7万以上 陈;
  5~6万 胡;
  4~5万 王;
  3~4万 徐、张、沈、孙;
  2~3万 岑、周、黄;
  1~2万 罗、陆、叶、施、马、杨、潘、余、吴、方、许、高;
  9000以上 郑、龚;
  8000以上 朱、华、丁、韩;
  7000以上 俞、李、邹、毛、冯、林、姚、应、何;
  6000以上 赵、卢、蒋、史、戎;
  5000以上 严、虞、童、宋、戚、范、阮、金;
  4000以上 蔡、励、柴、翁、章;
  3000以上 钱、洪、宓、谢、楼、任、鲁、钟、裘;
  2000以上 杜、邵、刘、袁、屠、傅、苗、劳、厉、唐、邱、熊、顾、董、房、
  茅;
  1000以上 芦、倪、诸、茹、吕、魏、曹、乐、戴、景、汪、伍、成、桑、有、霍;
  900以上 宣、包、庄、费、祝、郭、姜;800以上符、夏、单、赖、鲍、陶;
  700以上 邬、娄、江、解、项、干;
  600以上 程、柳、褚、莫;
  500以上 奕、葛;
  400以上 平、汤、骆、田、闻、桂、康;
  300以上 段、凌、石、晁、颜;
  200以上 沙、梁、崔、于、樊、密、谷、彭、苏、赏、贺、刁、秦、卞;
  100以上 惠、孟、封、历、寿、竺、滕、舒、邓、盛、孔、祁、齐、肖、邢、殷、曾、庞、缪;
  90以上 牛、车;
  80以上 柯、席、万;
  70以上 计、聂、甘、薛、连、管;
  60以上 贾、尹、扬;
  50以上 郦、辛、梅、牟、巴、黎、斯;
  40以上 雷、付、仇、巢、忻、覃;
  30以上 韦、杭、易、谭、吉、毕、琚、南、双、红、储、瞿;
  20以上 伊、欧、边、屈、尤、麻、腾、官、嵇、双、雇、弗、臣、薄、郎、贝、文、纪、狄、岳、翟、季、於、焦;
  15以上 水、珠、阎、蒲、潭、尧、乔、富、支、泮、肃、宁、卓、卜、仁、乌、申、来、秀、荣、温、冀;
  11~14 戎、尚、裴、减、归、兰、闵、荷、廖、穆、玉、关、束、禹、恽、奚、蒉、詹、长、池、巫、乾、上官;
  10人 白、花、时、侯、耿、喻、鞠;
  9人 丰、龙、永、农、英、供、忠、常;
  8人 卫、印、司、仲、巩、冷、沃、奉、信、勒、商;
  7人 女、古、冉、冬、匡、武、苞、建、春、晓、美、浓、涂、袭、筱、藤;
  6人 丛、竹、阵、里、阿、杰、放、和、宝、律、候、银、焕、雅;
  5人 元、介、今、凤、户、艾、左、加、伏、向、安、志、国、钞、皋、虚、绪、森、粟、靳、蒙、福、舆、阚、察、藏;
  4人 大、小、久、天、占、麦、壮、庐、怀、沐、青、其、松、经、郝、城、将、骂、须、炳、栗、栾、堵、逻、奥、强、滑、增、德、藩、闻人;
  3人 力、才、云、友、仉、生、丘、伟、旭、尘、赤、芳、丽、彤、佘、利、伺、言、宏、良、初、茂、枝、诚、孤、练、秋、钭、钮、敖、栖、根、桌、晏、畔、乘、徒、爱、宦、家、通、眭、宿、隋、琴、朝、晰、游、登、蒯、榆、辕、憨、燕、稽、糜、司徒;
  2人 千、门、飞、开、五、化、仍、予、正、卡、辽、戌、过、刚、岁、全、米、兴、汝、讳、戏、阳、弄、贡、芮、杏、求、抗、岚、吼、私、佐、佑、近、迟、牢、启、奈、贤、昌、侣、炎、注、宗、审、诛、绍、玲、查、柞、柏、贴、饶、宪、院、莹、栽、鬲、桐、校、倡、钳、釜、浦、理、菊、堂、婴、望、淘、尉、逼、惑、掌、犊、瑞、蓝、蓄、睦、路、微、雍、窦、群、慕、僧、霄、噶、毅、薜、瞩、曙、巍;
  1人 百、亦、戒、宜、树、洛、宫、弭、莳、桩、调、筑、缄、零、简、樟、欧阳、诸葛。
  部分大姓来历
  部分人数众多之大姓,根据旧谱及口碑,查得其来历如下:
  虞氏始迁祖虞意,汉代自东郡(今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处)徙余姚。又《重修浙江通志稿》:虞氏望出会稽,系出妫姓,舜后封虞,以国为姓。《浒山志》称:汉代已居浒山南。慈溪置县前,鸣鹤一带已多虞姓;余姚沙下虞氏移居今淹浦洞桥。明代,洞桥虞氏有一支迁居龙山山下。虞氏为慈溪最古老的宗族之一。 陈氏为县内族人最多的大姓。掌起陈氏相传为南宋时迁自奉化;桥头一带陈氏,南宋时从鄞县迁入;浒山一带陈氏,多在明洪武二十年(1387)迁自乐清。
  胡氏为县内第二大姓,集居在横河、浒山一带。一支在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自常州安上乡徙来余姚云柯乡之柏山,明万历年间徙宏桥;另一支原籍泰州海陵,寄籍杭州、湖州乌程等地,南宋理宗时(1225~1264)迁居石堰,后定居乌山。浒山另有部分胡氏于明洪武二十年迁自乐清。
  王氏《重修浙江通志稿》:余姚王氏,宋时迁自汴梁,部分居住姚北(慈溪现境)。据王氏家谱资料,系随高宗南渡,家于余姚城东,后北迁慈溪现境。
  徐氏南宋时从湖北襄阳迁来,先定居余姚烛溪,后北移徐家■(天东乡),人丁繁衍后,分支居胜山、胜东、胜西、胜北等地。浒山、宗汉一带之徐姓,在元、明两代时从余姚马堰陆续迁入。
  张氏东部张氏,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从婺源(在江西省)迁入;西部张氏,宋时随高宗自开封南渡,先卜居余姚黄家埠,后徙居长河镇一带;云城老宅张氏,清初从低塘孙马桥迁入。
  沈氏师桥沈氏,南宋初迁自河南沈丘。
  孙氏龙南孙氏,后唐明宗时(926~933)自睦州(今建德、淳安、桐庐一带)迁
  入。
  岑氏相传在元代从余姚车厩迁来,居今樟树,后分支迁鸣鹤及逍林一带。
  周氏周巷周氏在元至正元年(1341)迁自河南南;长河周氏,清乾隆廿七年1762)从余姚朗霞水阁周移入。
  黄氏东部地区“湖山黄氏”,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迁自乐清县下庄村;“孝义西黄氏”,明代迁自余姚梁弄。
  罗氏唐代自桐庐迁至芦江(今余姚罗江),宋时有一支移居淹浦。
  陆氏相传原籍河南,北宋时迁居陆埠,后又迁至芦城马蹄陆家,继而又分居慈溪现境西部地区。
  叶氏鸣鹤叶氏,明代从石步(今余姚三七市)迁至。
  施氏浒山施氏,南宋庆元二年(1196)迁自长兴。
  马氏集居浒山、宗汉的马氏,相传在明代为修筑二塘、三塘自山南(今余姚南山乡)迁来。
  杨氏范市杨氏,南宋时迁自鄞县;西部“云柯杨氏”原籍安徽无为,先迁居余姚城,明时北迁现境。
  潘氏明洪武二十年从乐清迁入,集居在天东至白沙沿大古塘一带。
  余氏南宋时从龙游迁居至慈溪之车厩,后分一支居余姚桐下湖,淳祐十年(1250),又从中分支迁入今桥头乡车头村,后又析居桥头、烟墩。今三管及沿余家路至新浦一带之余氏,均由桥头乡陆续移居。
  吴氏东山头一带吴氏,相传在明初从江西迁至,另一支从金华迁入。
  方氏南宋时由宁海之溪下徙慈溪银山,后又分迁至观城前方、后方村。
  许氏南宋时,从天台迁至今余姚历山乡之沥网村,明代起陆续北迁至今天元一带。
  高氏北宋太平兴国年间(976~983)由括苍迁至上林(樟树乡),后又迁居高家桥;清代有一支迁至择浦新塘。浒山高氏在明洪武二十年从乐清迁来。
  第四节 称谓
  县内人际称谓,存在地区差异,比较纷繁,如下表:
  其他:
  1.招婿入赘者子女随母姓的,称母之父母为祖父母,父之父母为外祖父母。
  2.承继(过继)子女、领养子女(螟蛉)在家庭中相互称谓同直系;对亲生父母称伯父、伯母、叔父,婶娘,也有称爸、妈的。
  3.对奶娘称奶妈,对其夫称奶爹。
  4.对义父、义母,俗称继拜爹、继拜娘,或如同称自己亲生父母。
  5.同族成员之间,按辈份相称,如伯公、伯婆、叔公、叔婆、伯父、伯母、叔父、叔母或叔叔、婶婶、哥、弟、姐、妹,对人介绍时冠以“远堂”、“远房”等。
  第三章 民风
  慈溪外来人口甚多,因此宗族繁多,姓氏亦多,“长久以来,相与习尚,互取所长”,具有中华民族的勤劳俭朴、艰苦创业的传统美德。《余姚六仓志》云:“勤俭质朴,禀诸于民”。清光绪《慈溪县志》称:“风俗淳■,贤士辈出,敦尚礼义,耻于浮邪,朋友以诚信相孚,乡党之间蔼然和气,其士子往往以德业淬厉,底于成才,重于利人而轻于利己”。
  第一节 崇商风气
  重商贾为慈溪民风一大特点。慈溪物产素以棉、盐、陶瓷、手工业制品闻名,多外销;山海所积,亦须交易。清光绪《慈溪县志》载:慈溪“生齿日盛,地之所产,不给于用,四出营生,商旅遍于天下,如杭州、绍兴、苏州、吴城、汉口、牛庄、胶州、闽、粤贸易甚多”,“甚至东、西、南洋诸国,亦措资结队而往。”“邑人敢于冒险进取,出外业航运及工商业者甚众,颇多获利,在津、汉、沪等处,执商界之牛耳。”经营项目,广及航运、金融、国药、烟草、南货、肉食、酒酱、油烛、地产。县人旅外经商者,东部尤众,鸣鹤一地,几占居民十之八九,江浙一带国药业均有鸣鹤场人涉足,有“国药人才集浙江,浙江在慈溪,慈溪首推鸣鹤场”之说。在长期而广泛的商贸活动中,出现了一大批商业闻人,如著名侨商吴锦堂,工商界巨子虞洽卿,杭州“宓大昌”烟店创始人宓庄晓,上海首家卷烟厂创办人王宝山,绍兴震元堂药店创办人杜景湘,杭州叶种德堂药店创办人叶谱山等等。旅外商人还以同乡会名义组成团伙,互相提携,成为“宁波帮”、“宁绍帮”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远及港澳及海外。据1987年调查,在港、澳、台及海外的慈溪籍人士达6000余人,多从事商贸活动。现境自明清以来计有固定集市48处,观城、浒山、周巷3镇更为兴隆,民谣称“周巷大地方,三百六十行,还有当店和钱庄,只缺混堂(浴室)织机坊”。
  广泛而持久的商贸活动,深刻地影响着县人的观念,崇商风气日益浓重。旧时商店普遍供奉财神菩萨。见客打招呼,辄问“在啥地方发财?做啥生意?”子女经商有成,即谓“出山”。农村中多亦农亦工、亦农亦商者,往往忙时务农,闲时跑“单帮”、做贩运,一旦有成,即携亲带友,做“生意人”。津、汉、沪、杭、甬各大城市,慈溪人只要一人立足,即带出一帮人做生意。崇商风气影响所及,连村镇取名亦多带“市”字、“街”字。如范市、裘市、悦来市、尚家市、分江市、长胜市、二灶市、登州街、老新街、小安街等,据统计:其中带有“街”字的传统地名多达26处。另外,长河、人和(今庵东)、天元3个著名集镇,均以首先在该地设摊行商的商人名字命名,可见经商在县人心目中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县人的崇商风气,进一步发展成现代商品意识。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数万专业运销户的出现,乡镇企业国内外市场的开拓,46个农贸及大型专业市集的形成,以至近年来慈溪经济的振兴,均与此密切相关。
  第二节 淳风
  风尚
  慈溪传统淳风中今仍在发扬光大的,主要有:
  重孝敬老清光绪《慈溪县志》载:“邑有董孝子之遗风,人知孝爱乐循理旧矣”、“慈溪旧称三孝乡,盖以汉、唐、宋三孝子而名,至今有遗风焉”。慈溪人颇重孝道:子女早晚定省,向父母亲请安问好,听从教诲;在上坟、“做忌日”时,下辈人跪拜以示恭敬,长辈则讲述受祀者生前德行,为家族、乡里所做的善举益事,借此教育下辈遵奉祖训。今西部周巷地区清时有乡名“孝义”亦可见当时人们之重孝。民国以后,封建缛节渐改,但是孝道仍重。赡养父母,安,置终老,为子女天职;如失孝道,必遭邻里、乡亲的指责唾弃。解放之后,孝道含义扩大,尊老之风,遍于社会。在农村对鳏、寡、孤、独老人,由集体给予“五保”逢年过节,党政干部看望高寿老人。60年代和70年代,雷锋精神遍及各地,照顾老人,,尊重老人的事迹,随处可见。80年代起,各地开辟离退休老人活动场所,兴办“敬老院”;对于极少数只宠优“独生子女”、忽视优养老人的现象,也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造福桑梓县人向来热心于家乡公益事业。清道光时,周巷徐浩因当地连年灾荒,多次输财赈济,得县令褒奖;晚清时期,马廷耀在马家路(今宗汉乡)置田400余亩,建义庄1所,无屋者供居住,断炊者给饭食。清代大姓宗族,多建义庄,置义冢,为贫困族人死后提供埋葬地。《余姚六仓志》载,现境各仓内即有此类义庄14处之多。周巷镇节孝堂,建于清光绪年间,为贫嫠栖托之所,至民国时尚存。清末民初,浒山米商蒋镳,尽其所盈,兴办六仓公学;吴锦堂旅日之后,多次资助赈济家乡灾民,疏浚杜、白两湖,创办锦堂学堂;虞洽卿造龙山码头,发起筑通甬观公路,疏浚凤浦湖,创办龙山学堂。建国以后,至1987年,不少慈溪籍旅外人士,捐款兴建学校,设立奖学金,建造敬老院,如港胞王广量出资为家乡任佳溪修桥、铺路、造凉亭,向县残疾人福利事业捐款;姚云龙出资为家乡鸣鹤镇铺设自来水管道,建造中学等等。
  勇于创新慈溪人善于吸收新事物,改变旧观念,戊戌变法虽然失败,但在慈溪留下深刻影响,创办新学之风,盛极一时,单是女学,在宣统元年(1909)以后的几年间,即出现浒山三山两级女学堂、沈师桥承心女子小学堂等5所。民国8年(1919)后,沈志炯、沈阿顺等发起,在坎墩沈家甲建造女祠堂1座,专放沈氏女性神主,有正室7间,侧室2间,颇具规模,破除了男人主宰一切,女子不能进祠堂的封建宗法观念。
  开创新风
  参军光荣旧俗视兵为“痞”旧谚云“好铁勿打钉,好男勿当兵”。解放后,随着军队性质的改变和爱国主义教育的,深入,此俗大变。抗美援朝时期,热血青年踊跃参军,此后,征兵任务年年超额完成。
  就业平等旧时重男轻女陋俗严重,妇女以家务为主,极少从事社会职业,贬称“雌马安得上战场”。解放后,此风渐变。50年代中期起,妇女参加工农业生产和从事其他社会职业,与男子机会均等。1950~1987年,有20名妇女先后被评为县以上劳动模范,其中被评为省劳模者4人;1987年,省人民政府批准2名女企业家为省级女能人。
  助人为乐50年代至“文化大革命”前,通过“三大改造”和“学英雄模范事迹”等一系列活动,爱国家、爱集体、一心为公、助人为乐的风气大振,可谓“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社会安定。淹浦乡烈士母亲蒋雅琴,在大火中为抢救托儿所孩子和集体生猪,而自己家产被烧毁。1963年起的“学雷锋”活动中,好人好事遍及城乡各地,困难者得到帮助,老年人受到尊重,“五保”户得到照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一度被扭曲的新风得到恢复和发扬。
  讲文明、创“五好”80年代起,全县先在农村后到城镇普遍开展创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好、敬老爱幼家庭和睦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环境卫生邻里团结好、婚事新办移风易俗好”的“五好家庭”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至1987年底,全县“五好家庭”累计61390户,使城乡进一步树立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尚。
  第三节 劣习
  迷信旧志称越地“信鬼神、好淫祀”,“凡事祈卜神灵,决定行止”。生子则颈挂“长命项圈”继拜菩萨为子,皈依佛门,免遭夭亡。生病则求神许愿,请仙丹,吞香灰,要巫婆驱,鬼、瞎子算命,以卜吉凶。男女婚配,要排生辰八字,合则姻,冲则散。建屋上梁,婚嫁迎娶,要择“黄道吉日”以求平安吉利。办丧事要招魂,烧锡箔冥纸,让死者有钱可花。农历十二月廿三日恭,送灶神,以期在玉皇大帝面前多讲好话。正月初五,商店请“财神”祈求发财。农村中“三八”(正月初八、十八、廿八)问仙姑,预卜丰歉。七月半渔民恭请潮神,以期出海平安,满载归来。宗族造家庙,择请历史人物作本族保护神;城镇立城隍庙,请城隍菩萨保佑平安;山里有山神殿,海边有龙王庙,平原有土地堂,各设尊神,虔诚祭祀。巫婆、术士从中推波助澜,诓钱害命。
  赌博旧时赌风颇盛,参赌者都想侥幸赢钱,摆赌局者以此骗取钱财。赌博门类繁多,有“铜宝”、“牌九”、“骰子”、“麻将”、“沙蟹”、“挖花”、“打罗宋”、“花会”等等,以“铜宝”、“牌九”的赌势最烈,为害最深,常有因赌输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者。有的土豪劣绅、地痞流氓,勾结官府摆赌局,或在庙会里设赌场,抽头钱。当时政府也禁赌,但是有些官吏明禁实纵,抽头受贿,攫取钱财,因此赌风屡禁不止。“花会”于清宣统二年(1910)由外地传入,民国初期在全境蔓延,设36门,亦有34门,每门立一鬼神名,任参赌者押钱猜打,每日开筒1次(最盛时每日开筒2次)。打中者1倍30。因其利高,甚惑人心。观城、龙山两地区,参赌者更为众多,男女老幼,祈鬼求神,似痴若狂,生产荒废、夫妻不和、财尽家毁、自杀身亡等情时有发生。吴锦堂多次函请政府查禁。民国5年(1916)“花会”首犯沈师桥沈阿洪(绰号饭淘箩)被查办,“花会”始有所收敛。解放以后,国家严,禁赌博,赌风顿敛。80年代,赌博恶习有沉渣泛起现象。
  烟毒清朝后期,慈溪有人抽鸦片和吸白粉,政府曾明令禁止,但是吸毒者大多为地痞、流氓、劣绅、污吏,贩毒者又每与官府勾结,查禁无果。
  清末,有些官吏怂恿农民种植罂粟,在浒山、周巷等地设“浆捐局”,收购浆液(在罂粟果上所括的浆液,炼制鸦片原料),以获暴利。因种罂粟所得高于种植棉花,故大古塘以北之东山头、海晏庙、胜山、马家路、坎墩、天元直至周巷一带,均有种植。民国初期,依然如故。后因收浆商人改从他业,种植面积才逐渐减少。抗日战争前夕,罂粟已极少见,但是抽鸦片、吸白粉等,至1949年时仍有发现。解放以后,国家严厉禁止,吸毒恶习绝迹。
  打大阵旧时,有些宗族实权者,为一己私利,利用沿袭已久的劣习,借故山林、土地、水利等纠葛,唆使煽动族人,结群斗殴,俗称“打大阵”。致一些邻近宗族,雠仇深结,寻衅报复,循环往复,多次械斗,互致伤亡。这种封建宗派恶性争斗,自清朝至民国时期,每有发生。
  守节封建社会,极重“妇道”,妇女从一而终,夫死不准他适,终身守寡,身心倍受摧残。慈溪颇多节妇,清光绪《慈溪县志》载:自宋以来,历代旌表节妇至5000余名。据民国9年冬纂成的《余姚六仓志》,现境内烈女(大多为节妇)有1428名。
  慈溪旧有石制贞节牌坊甚多,据光绪《慈溪县志》所载,仅北乡(观城区)即有31座;1949年,现境尚有27座。旧志亦称“三北穷困,衣食难及,何谈节烈”。贞节牌坊耗资颇巨,亦非平民能及。因此节妇多为嫁入殷实人家的妇女。60年代后期,境内所有贞节牌坊,全部拆除。寡妇守节之俗,民国时已淡化,解放后按婚姻法自行择处。
  附:“堕民”
  清光绪《慈溪县志》称“堕民相传为宋罪俘之遗,故摈之”。1979年版《辞海》“堕民”条载:“又作‘怯怜户’,在绍兴也叫‘乐户’。元军灭南宋后,将俘虏及罪人集中于绍兴等地。明代又称为‘丐户’。又相传南宋时金军南下,宋将焦光瓒率部投降。迨金军北退后,宋人引以为耻,乃贬其部卒之籍,称为‘堕民’。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的一种,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亦不许科举,多任婚丧喜庆杂役等事。”
  民国18年(1929)省民政厅调查,与现境有关的慈溪、镇海、余姚3县“堕民”后裔,分别为2210人、,1316人、3813人。至解放前夕,现境内有2000余人。有李、邱等17个姓氏,分别集居在龙山、甸山、东安、淹浦、宓家埭、鸣鹤、桥头、樟树、彭桥、天东、横河、石堰、宗汉等13个乡镇的17个自然村内。还有200多人已至集镇或县外从事理发等各种行业。
  清雍正元年(1723)明令削籍,“不准再沿‘堕民’名目”;乾隆三十六年(1771)和光绪三十年(1904)两次下诏“应与平民同列”;民国元年(1912)颁布《开放“堕民”、疍户》政令,但都成空文。在旧社会,仍受歧视压迫,处于社会最低层。他们以剃头,修面,挽髻为主业,凡逢“主雇”族户婚丧喜庆,前往抬轿、当吹鼓手、值筵、小唱,以及做伴娘、陪郎等,从而讨得赏钱。每户“堕民”各有“主雇”族户,视之为衣食之源的主人,尊之为老爷、相公、太太、少爷,平时上门为之剃头、修面,逢年过节,领取施舍,赖以度日。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不少青年“堕民”投身革命,建立功勋,有的还献出生命,成为后人永远崇仰的烈士。
  解放之后,“堕民”才真正得到解放。歧视现象消失,“堕民”称呼不复存在。
  第四章 习俗
  第一节 生产习俗
  稻区旧时过年,农家备酒菜香烛至田头祭祀田公、田婆,在牛棚祭牛神,答谢今岁保佑,祈祷来年丰收。为牛“分岁”时,以米饭、棉籽让牛选食,预卜来年哪个收成好。正月初八夜拜“仙姑”问“年岁”;正月十四夜,田头燃火把“照蝗虫”,高唱“我的田里没有虫..”;春耕插,秧前,备香烛至田头设祭,祈请土地神保佑。如遇病虫害,在田中央倒插粪缸扫帚驱逐稻瘟神,抬着“青苗菩萨”行“青苗会”以驱害虫;遇大旱,由族长率领全族男丁,冒烈日至龙潭求神龙赐雨。
  耕田用牛(黄牛、水牛)。种田大户用牛车盘灌溉,一般用脚踏车、手牵车、双手摇车,也有两人对面用桶戽水的,俗称“两个将军对面拜”。解放后,逐步改用机电排灌。雨天下田,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耘田背“乌龟壳”(竹篾与箬壳合制)遮雨。打稻用方形稻桶。晒谷用篾。运输用小木船。70年代起,农船与手拉车并用。秋收后,不种春花的冬闲田,也需翻耕,俗话“田要冬耕,儿要亲生”。秋季种草子作基肥,冬季捻河泥,夏季打河草,均为农家当家肥料。俗称“田要肥河泥草子,人要健桂圆枣子”。
  棉区棉地播种、除草、采摘等劳作,妇女多参加,旧谚:“农忙无太婆”。棉籽播种时,农家请播种人吃团子,图得棉花如团的吉利。有的棉地离家较远,农民早上出门“鸡啼”晚上进门“星齐”,一天劳动十五、六小时,须带饭淘箩(饭篮)及陶制水壶下地,中,饭在地头或临时草舍(俗称歇舍)内吃,不歇昼。梅天拔草用草刀,伏天削地用刮子。刮子竹柄,握手处有小孔,竹节打通,可汲饮小河中清水。旧时棉地发生虫灾,用破扫帚倒插地中以驱虫。采棉花背簟箩,晒棉花用晒花■和芦篱(用芦苇梗编成)。运输以肩挑为多,也有用橹摇的小木船,用人力拉牵。60年代用机器代人力,以水泥船代替木质船,陆上随着道路的拓宽,逐步改用手拉车。
  盐区旧时农历五月间拜潮神,祈求安度风潮季节,保佑全年平安。平时劳作,一家有难,众人相帮,不分彼此,互助成习。运输除肩挑外,多用水牛拉车,每年正月初五、初六,备香烛、置三牲供奉“牛大王”,祈求水牛强健。1957年以后,运输改用手拉车。
  靠海渔民新造出海渔船,下海前要摆酒祭神,宴请亲友匠人。出海渔船舱内设“船神”,过年、中秋节要设祭品祭祀。出海捕捞,先祭拜“智辉菩萨”(相传海难救护神叫马智辉)。妇女上船须拜过“船神”,且不得立船头。任何人不得在船头大小便。海涂张串网捕捞者,在农历七月半须祭“老三祖宗”(海难游魂),在海上烧撒纸钱,祈求作业平安、渔业丰收。
  第二节 生活习俗
  饮食县人习惯一日三餐,主食大米。早稀,中、晚两干。农忙时节,早、中两干,晚稀,亦有三餐均干;农闲时吃早、晚两头餐,甚至一稀一干。农家普遍掺吃杂粮,早稻收割前吃“麦碎”(碾碎的大麦),下半年吃番薯、薯干,还有六谷、大粟(高梁)、荞麦,青黄不接时吃草子煮薯干。解放以后,以大米为主,粮食由国家统一调配,棉、盐区及城镇居民,口粮供应稳定。
  菜肴多为本地产物,蔬菜品种较多。荤菜有猪、牛、羊等肉类及禽蛋,淡水水产及海产品。慈溪人喜食海鲜,“黄蛤、吐铁,穷人鲜食”,“海蜇皮子虾子酱,小鱼小虾沙白蟹”。传统菜肴制作方法有腌(腌菜、腌泥螺、腌蟹等)、霉(霉干菜、霉千张、霉豆腐等)、■(有腌苋菜梗卤浸制的豆腐、菜头、冬瓜、毛豆等)、酱(用蚕豆、黄豆、麦粉等发酵制成,是农家常年菜肴或作佐料,也有用来制酱瓜、茄等)、糟(糟鸡、糟肉,以酒糟作调味配料),其中“茄糊苋菜头”是“常年老过口”。油菜蕻在滚开水中一余,然后晾干,称作“阴晾菜蕻”(美称“万年青”),用以泡汤,色青菜香,别有风味。烹饪方法,有煎、炒、烤(干煮)、炖、蒸、煨(在火缸中炖)。宴筵菜肴,贫富相差悬殊,富豪人家,有12会千、16会千、甚至24会千的。贫困农家,乏力讲究,解放以后至70年代,生活虽然逐步改善,但秉承传统习惯,日常菜肴仍崇尚俭约。80年代以后,情况渐变,多数人家日常不断荤腥,除部分农村居民及年长者仍喜食传统菜肴外,多讲究营养,注重色、香、味。至于宴请,其规格日趋高档,往往饱食有余,颇多靡费,旧时习俗,大为改观。
  农村中每户人家屋前屋后,多备有七石缸,积蓄天落水,留作日常饮用;洗涤用河水、井水。盐区,旧时多饮用潭、沼水,咸味颇浓,夏季更甚。70年代起利用水库建造自来水厂,80年代中期,自来水渐及农村。待客饮茶,多用绿茶(炒青),自己饮用茶叶并不普遍,惯饮白开水或生水。
  祭祀、宴客,以绍式老酒(黄酒)为主,自饮则黄酒、烧酒都有。入冬之后,农家习惯用糯米自酿白酒饮用。解放以前,有些农家也有以自种高梁、大麦吊制烧酒自用的。杨梅季节,用烧酒浸杨梅,称“杨梅烧酒”,药饮兼用。70年代起,啤酒风行。80年代,时兴各色瓶酒。
  常年点心,有面条(切面、束面)、汤馃(汤团、蒸团)、粽子、米饺;时令点心有年糕、麦馃、花糕、骆驼蹄。至于焦饼(大饼)、油条、馒头、包子,则向饮食店购买。
  服饰民国初期,服式沿袭清代。衣服质料,贫富相差悬殊。富者绫罗绸缎,皮裘呢绒,麻纱洋布(旧时称机织棉布为洋布);农、盐民多穿用土布。劳动男子平时穿对襟袄,迭拢裤,俗称“短打”。老年人天冷时腰系作裙或缭■,富户、商界、知识分子穿长袍,以蓝长袍、黑马褂为礼服。女子上袄以大襟喇叭袖居多,下穿长裤,外加罩裙;中老年妇女平时系布■,城镇及知识界女士,多穿旗袍,色泽以玄、蓝为主;年轻女子有穿花布的。解放以后,流行人民装、列宁装、中山装,男女老少均相仿佛,少有特色。农民劳作时,仍以穿对襟“短打”为主。80年代起,盛行西装。女子穿着紧跟大城市,式样日新月异,色彩鲜艳夺目。
  辛亥革命后,西方风气东移,铜盆帽传入,亦作礼帽,平时戴西瓜皮帽(旧时称铜盆帽为大帽,西瓜皮帽为小帽)。劳动者出工,夏戴草编凉帽,冬戴罗宋帽或猢狲帽,盐民多戴毡帽。老年妇女戴黑绒包头,中青年妇女有戴绒线帽的。解放以后,风行戴八角帽、人民帽、解放帽;中老年戴罗宋帽,妇女仍有戴绒线帽的。80年代起,式样、质量赶趋时髦,渐失地方特色。
  慈溪人习惯穿布鞋。妇女工于制鞋。旧时穿深口或小圆口布夹鞋。妇女鞋头绣花。冬天所穿布棉鞋有“二脱头”、“河蚌口”、“鸭舌头”3种,少有穿芦花鞋者;夏天穿拖鞋,有的前头绣花,农村多有穿木屐者。上山下地劳作,穿草鞋或布系草鞋。春秋时节,青年中有穿用布编成的百纽草鞋以示骁勇。雨天外出,穿木屐、竹板、钉鞋、桐油布鞋、箬壳鞋,农村鲜见穿胶鞋者。解放以后,胶鞋、皮鞋、塑料鞋逐渐流行,中老年平时仍喜穿自制布鞋。
  清代至民国初期,多穿细白布缝制的袜子,后行针织线袜。40年代出现翻袜、套袜、长统丝袜。农民上山下地,穿草鞋连山袜,外护龙裤;渔民在冬天穿头发编织的发袜以避水保暖。解放后,多穿线袜,60年代后流行尼龙袜、卡普隆袜。
  清代,男子留辫,妇女头发盘成“牛粪头”,未婚姑娘梳辫子。辛亥革命以后剪辫,男子多光头、平头、圆头,以后流行三七分“西发”;老年妇女梳“绕绕头”;中青年妇女留短发,前挑“刘海”。解放后,男子光头少见;女子短发为多,也有单辫、双辫。80年代起,男女发型多样,烫发流行。
  旧时妇女、儿童,多有佩饰。男童佩戴“长命项圈”、“带铃镯子”女子以戴金钗、珠花、耳环、手镯、戒子为美,但也以经济情况而定,富户多戴金质,或珠宝,中等户戴银质或镀金,家境贫寒,何谈首饰。解放之后,首饰一度绝迹。80年代开始,佩饰重现,佩戴金戒子、金耳环、金项链盛行。
  居住清代至民国时期,城镇住房,多为砖木结构平房或两层楼房。少数富户,石基宅第,高墙深院,有车子式、马鞍山、转马楼等式样。商界住宅多临街,店堂为排门开间,前后连进,两进居多。周塘以南农村,多六架廊、七架廊木结构砖壁平房,中间一间为厅堂,俗称堂前,阔于两旁房间,前面为道地(晒场)。也有三合院式建筑,大门朝南,围墙内有天井、明堂。如门临路口,则在墙基嵌一块小石碑,上刻“泰山石敢当”或“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等,以避邪驱鬼。海地棉、盐区,则多草舍,故有带“舍”字的地名,如海地舍、上舍,邵家舍头等。解放以后,草舍逐渐减少,多盖高平屋,偶见楼房。进入80年代,屋貌迅变,城镇高楼拔地而起,居民住宅风行公寓式套间;乡村新建住房,二、三层者比比皆是,屋样新颖,款式别致;多为砖混结构,泥墙草舍几已绝迹。
  旧时建房,看风水、选地基、开工砌墙,皆须问卜择时,上梁时放爆竹“驱邪”,散丢馒头以飨“游神野魂”,办酒筵庆贺并宴请工匠和帮忙亲友。旧时建房不易,因此特别隆重。解放之后,旧时习俗逐渐淡化。80年代开始,旧俗重起,私人建房时祭神驱鬼、丢上梁馒头、办上梁酒盛行。
  器具家具多木制或竹制。晚清至民国年间,富户家具由红漆涂金型向紫檀漆骨雕嵌镶型转化。眠床讲究,大床有倚栏、卷帘、七弯等式样,凉床有平板、三弯、卷书式样等。习惯于睡棕绷,铺席有草席、篾竹席。桌子有八仙桌、夔龙桌、半月形圆拼桌等。富户客堂增设“四茶(茶几)、八椅(太师椅)”、“搁几、净桌”。房内有衣橱、箱橱、书橱、幢橱、钱柜等。衣箱大多为板箱,少数富户用樟木箱、皮箱。坐椅一般用竹椅、板凳,富户有太师椅、藤椅。一般农家,一张小桌,几把竹椅,几条长凳,摆设简陋。50年代以后,新式木床、双斗桌、写字台等进入普通人家;80年代起,五斗橱、三门橱、被柜等及甬、杭、沪各式家具,进入城乡家庭,甚至有组合家具流行。
  慈溪古有越窑,人们惯用陶、瓷器皿。家用的缸(米缸、水缸、粪缸)、甏(酒甏、油甏、苋菜甏)、甑(大小斗甑)等陶制品,碗、盏、盆、碟等瓷制品,富家用精制上品,贫寒家庭用粗劣大路货。瓷制“狮子斗缸”为嫁女必备,此俗至今未变。竹制品有菜篮、羹蒸架、淘箩、饭箩、蒸笼、筅帚、扫帚、畚斗等;竹制幢篮,每对有四格、六格之分,编制精巧,内外漆红,旁扎红绒,为送食品盛器,至今农村仍偶见使用。
  铁镬煮饭菜,铜壶烧开水,锡壶洒酒,锡瓶贮茶食,铜火熜取暖。解放以后,多被铝、搪瓷、塑料等制品所替代,但是城乡民众,尚有喜用传统铜锡器皿的。
  旧时外出,大多步行,远途有乘航、快船者,至于河面脚划船,陆地小青轿,均属富人乘坐。民国时期,筑成余浒及观曹公路,来往之汽车,亦多为富户、商贾所用。解放后,逐步改建新建多条公路,乡乡通汽车,机耕路纵横交错。80年代以后,农民下地、职工上班,多以自行车以至轻骑、摩托代步,出远门坐火车、汽车、轮船,也有乘飞机的。
  第三节 岁时习俗
  年节“小孩望过年”。慈溪的岁时节日以旧历年节为大,其日程、内容,略如民谣所云:“(腊月)廿三祭灶,廿四掸尘,廿五净身,廿六廿七长年忙工回家门,廿八廿九谢年用三牲,三十守岁到天明,迎来(正月)初一是新春,正月头上闹盈盈”。从十二月中旬起,人们开始置办年货、制备新衣新鞋、做年糕等,渐露过年气氛;出嫁女儿向娘家送年节,徒弟向师父送年礼。旧时过年,又称“年关”。厂商字号结帐,人欠欠人均须在年底结清。穷人过年如过关,还不清债务只得离家躲避。周巷有一乌俞庙,穷人多在此躲债过年,这是穷人末路,债主不再入内催逼,俗称此庙为“躲债庙”。
  廿三祭灶君:相传灶君在此日上天述职,为让灶君在述职时向玉皇大帝多讲本家好话,求得来岁保佑,特以糕点供于灶梁,祭毕,将旧灶君像与纸马挂锭一起烧掉,送灶君上天;除夕夜,贴上新灶君像,再供糕点,燃香烛,迎回灶君,保佑来年平安。接着家家掸尘,洒扫庭除,清洗家具,“臭的挑出(出清粪缸、灰缸,清除垃圾),香的挑进(年货)”。张贴门神、春联,布置焕然一新。解放以后,除贴门神外,掸尘除垢之习仍继承发扬,并大力提倡。
  谢年:用三茶六酒盅、三牲、年糕、蒸团等作供品,点香祭神灵,全家沐浴净身,礼拜祝祷,祈求来年万事如意。此俗在60、70年代已不多见。80年代中又在农村中流行。
  除夕守岁:外出者必赶回家里团聚,祭祖祀神。年夜饭特别丰盛,有鱼,但不吃,以示有“余”;几乎家家有鸡肉,每人都吃。然后炒瓜子、花生,“唤大雄鸡”。守岁时,长辈给未成年儿孙发压岁钱。是夜,“有钱人家放炮仗,无钱人家掼破甏,大家一样响,闹猛到天亮”。60年代到70年代,强调过“革命化”春节,节约度除夕,初一齐出工。80年代以来,年年除夕夜,鞭炮不绝,礼花眩目,一派祥和昌盛气象。
  春节民国时定旧历正月初一为春节,民间仍称之为新年;解放后,才逐渐习惯称为春节。是日早起,穿戴一新,有的在凌晨放开门鞭炮,以示新岁开始。先向长辈拜岁,而后平辈互拜,互致祝词。家长率全家到本房堂前、本族宗祠和家庙拜岁,有的富裕宗祠,管事人还给前去向祖宗拜岁者发“拜岁钱”。家长又率全家到上代坟头拜“坟头岁”。早餐吃豆沙、红枣、年糕汤,有的还全日素食。全家休息一天,嗑瓜子,吃花生。不洗衣、扫地、倒马桶。忌讳:争吵、讲不吉利话、做不吉利事(如打破碗盏等)。晚上及早就寝,不串门外出。解放之后,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团拜,慰问烈军属、离退休人员及“五保”老人等。初二以后,亲友互访,祝贺新春,宴请春酒,称“岁酒”。旧时商店,在初四夜间设酒菜供请财神,颇为隆重;初五开门营业。
  古今春节,文娱活动都极丰富多彩:滚狮子、赛龙灯、演戏、杂耍,锣鼓声喧,鞭炮竞放,人来客往,热闹非凡。
  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是夜称“元宵”。旧时大姓宗族在祠堂里设祭祀,向男性族人分发馒头。正月十三至二十为元宵灯会时期,俗称元宵节。集镇挂灯结彩,商店趁机做广告。抗日战争时期,鲜见灯会。解放后以演现代戏、跳秧歌舞等代替。80年代,灯会稍有恢复,1982年,县城举行一次盛大灯会。
  清明节清明一早,携带酒菜香烛,至亡故父母亲坟头祭奠,并除草培土扫墓,也有清明节去坟头哭亡魂的。吃艾青麦馃,古人认为清明前后吃艾叶,可以祛病防疫,世代沿袭,流传颇广。还有“清明腩糕”是一种用米粉蒸制的甜味软糕。清明是大节,古今均极重视。解放后,机关、团体,、学校,集体祭扫烈士陵墓,缅怀先烈。
  佛浴节四月初八日,原为佛教徒在寺院里为塑像揩拭尘埃、焚香设斋的日子。农家定此日为耕牛生日,旧时还做牛王戏,洗牛身,给牛进补食以保耕牛健康强壮。解放后,除佛教寺院仍有活动外,农村已无此习。
  立夏节节后农事日益繁忙,旧时农民贫困,只有吃几只鸡蛋以滋补身体,有的地方还吃几根小竹笋,称“健脚笋”,以祈脚骨强健。立夏吃蛋,称体重,流传至今。
  端午节又称端阳节。旧时端午吃粽子、花糕、骆驼蹄,并用以祭祀先人和馈赠亲友。已出嫁女儿去娘家送节。端午节还吃“五黄”(黄鱼、黄鳝、黄瓜、黄酒、雄黄);以为雄黄能驱毒,端午必喝雄黄酒。门上挂菖蒲、艾叶、大蒜头(都是芳香性药物,能驱虫豸);给孩子们挂香袋、荷包,内装朱砂、樟脑、雄黄、菖蒲等药料,用以避邪消灾;用麦冬须、雄黄、菖蒲等在室内焚熏,驱虫消毒。旧时端午演戏,必演“白蛇传”。解放之后,旧习渐淡化,提倡大扫除。
  中元节农历七月半,旧称中元节,请道士放焰口,即“盂兰盆会”,追荐亡灵,超度游魂;在村外搭台演“目莲戏”做七月半忌(祀)日,以飨无家可归的亡灵。民国时期,此俗渐废,但民间做七月半,忌日,至今仍时有所见。
  中秋节八月十五日,或八月十六日,“中秋月最圆,亲人都团圆”合家和睦团圆,共吃月饼,相叙赏月。节前,亲友间相赠月饼,互祝圆满和顺。解放,后,政府邀请港、澳、台同胞家属和侨眷座谈,共怀亲情旧谊,此举已成惯例。
  重阳节九月九日双九相重,九为最高阳数,故称重阳节,也称重九节。旧俗重阳登高,旅人登高望故里。慈溪人称重阳为重娘,出嫁女儿带礼品回娘家探亲,以示敬老。
  冬至节旧时宗族定此日让亡故族人神主进祠堂,三、五年一次,也有长至10年一次者,称“进主”在祠内演戏祭主,颇为隆重。解放后,此俗已废,但冬至日至亡故亲长坟头祭扫之,俗仍存,还在坟上加土,以防冻保暖。民间还选冬至动土(挖土)做新坟。节日,做粳米饺子,称“冬至饺”,为祭祀亡故亲长及供奉灶君的食品,也是民间时令“点心”。
  第四节 礼仪习俗
  生育生育为人生大事,且旧时孕妇临产,辄有危险,有“一脚棺材里、一脚棺材外”之说,故多繁礼缛节及禁忌。怀胎7个月以后,娘家即缝制婴儿衣服鞋帽,备齐红枣、花生、桂圆、粽子4件,送至女儿家,俗称“催生”谐音“早生贵子”。出生后,即向娘家报生,生男用雄鹅,生女用母鸡;娘家再送糖、,面、鸡、蛋等,富户用火腿,俗称“生姆羹”。婴儿出生满1个月,换襁褓,剃胎发,穿戴衣帽,办满月酒,宴请至亲好友;娘家送去满月衣、虎头帽、老虎鞋,富裕人家送去金锁片、银项圈、响铃手镯。产妇满月后下床;贫困人家产妇休息7天,甚至只有3天,即下床做事。解放之后,推广新法接生,孕妇在医院做产,婴儿健康,产妇平安。但是礼尚往来,馈赠祝贺等情,仍沿袭旧时习俗。
  婚嫁旧时婚嫁,过程繁复,耗时费财。夫妻结合,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人不能作主,直至拜堂成亲,才相见面。男女结婚,须经过“问卜”、“吃茶”、“过书”、“发聘”、“搬嫁妆”、“迎娶”、“宴请”、“闹新房”等程序。西部地区嫁女,其妆奁除眠床之外,新房内的桌、椅、台、凳、桶、架、被、帐、枕、毯,以及新郎结婚时衣服用品,全由女方嫁去,有的还随嫁送奉公婆衣服1套,鞋袜1副,棉被1条;东部地区不嫁硬货“四脚”软妆特别丰厚。贫困盐、农民无力铺张,但也不肯轻易从事。新娘上轿,女方由舅,父或叔伯用镜子在轿内四处照一下,意在照出藏在轿内要残害新娘的凶神恶鬼;又由新娘的兄弟向轿顶撒一把白米,祝愿其姐妹到夫家后能吃上白米饭,过上好日子。新娘上轿离去不久,其兄弟随即动身去男方做新阿舅,堂房兄弟也同去,男方必备酒筵盛情款待。在酒筵将近结束时,大阿舅起身到新房小坐,和新娘谈说,叮嘱其要勤俭度日,孝敬公婆,和睦邻里;尔后又到公婆房内拜访,介绍其姐妹在娘家时的脾气、爱好、擅长,并请公婆教诲,有差错时望公婆包涵。解放以后,男女双方在婚前已相互了解,此风渐改。50年代,婚姻法贯彻后,废除繁琐礼仪,崇尚文明结婚。男女双方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即为合法夫妻,婚礼从简,迎娶不用轿,有的以船代之,也有步行的。70年代以后,偶有旅行结婚,迎娶婚礼,也较简单,但是聘金彩礼,发嫁妆奁,日见增多、丰厚。80年代,嫁妆有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收录机,有的还嫁录像机、空调器,迎娶用面包车、小轿车,婚宴铺张。
  寿庆旧时,40岁以前生日庆贺称“做生日”50岁开始称做寿。以后每逢10年,庆寿1次。届时,挂寿幛,供寿星,办寿酒,吃寿,面;亲友送礼,祝其长寿。有的还请僧侣做法事,祈祷增寿。寿庆多属富裕人家兴办,贫户穷家无此排场,至多点香烛、吃寿面而已。解放以后,此俗逐渐淡化,只送生日蛋糕以示祝贺。已出嫁女儿,在父母66岁时,必送肉66块,以示孝敬,至今此风仍存。
  丧事旧时,丧事一般要经过“更衣”、“易箦”、“入殓”、“吊孝”、“出殡”等程序。富裕人家更加繁杂:将尸体从床上转至灵堂,要问卜定时辰以逐凶神;停尸3天,让亲友吊唁告别;入棺要择定“吉时良辰”。沿海盐民、棉农大多在涨潮时入殓,要迎日出丧。出丧时亲友列队相送,前面纸幡引路,鸣哀锣,沿途放爆竹驱邪,每逢转弯、过桥,披麻戴孝的嫡亲子孙要跪求路神桥仙开恩让路,有的还烧纸钱送“买路钱”,到墓坟场地后烧锡箔点香烛,请求土地菩萨准许安放棺材。葬毕,办羹饭以谢亲友和帮忙人等。此后,从亡故者断气之日起,每7日祭魂一次,称做“做七”以“五七”为重,“七七”为断,以后还有“百日祭”、“周年祭”等。解放以后,丧事逐渐从,简,旧俗虽然仍遗痕迹,但是挂遗像、送花圈、佩黑纱,戴白花以示悼念的新风已开。遗体火化,逐渐推行。
  殡葬旧时,盛行土葬,用砖块或石板制椁,椁内安柩,堆土成坟,立碑为墓,富裕者未死即营造寿墓。贫寒者乏钱做坟,棺材用稻草裹住或用砖块围砌,浮厝地面,有的送义冢掩埋。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福建福宁卫驻军调戍观海卫,军士或家属死后行火化,弘治五年(1492),海道副,使巡视观海卫,捐银购置卫城北首矮岭下山地96亩,作义冢地,从此尸体不再火化。
  现境原有义冢多处。西部(原姚北)有40多处,总面积有200余亩,观城地区有观海卫义冢、师桥沈氏义冢等,又有义冢塔,塔用石块砌成,无顶,高2丈许,腰间1洞,可由此向内抛死婴,浒山有聚福塔,师桥有义和塘塔。
  土地改革之后,义冢地逐渐被开垦耕种。1958年秋,全面平整土地,平原上的坟墓,悉拆迁至公墓。1954年,县政府接管民办神钟山公墓和大同公墓;10月,县境变更,两公墓分别移交余姚、镇海县管理。1957年,县政府拨款在白洋湖畔兴建三北公墓,后又于灵湖乡潘岙设一分处,两处合计地113.685亩。灵湖、东山头、樟树等乡还自办公墓,供村民殡葬。
  1978年12月,县政府拨款在浒山镇西小岭墩山地建慈溪县火化场。1979年,县政府行文,提倡火化;三北公墓只放骨灰盒,不再受理土葬。1983年,县政府在浒山小山墩建“革命工作人员骨灰安放室”。1987年,县政府发文重申改革殡殓,鼓励火葬。
  此外,送远行,认干亲,入学就业,迁居迎宾等,富裕人家颇多礼节,贫寒者乏力讲究。拜师学艺,择日行拜师礼,呈送红包,办敬师酒,终身执礼,情同父子;3年满师,师父送给徒弟手艺工具一副;徒弟结婚,师父送结婚衣服1套;婚宴请师父坐上席;师父去世,为徒者执弟子礼,有的还戴孝悼念。敬师之风,至今未泯。
  第五节 庙会 香会
  庙会古代在春、秋两季举行祭神活动,称“春社”、“秋社”,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平安。后演化成庙会。凡在下半年举行的,统称“兰街”。相传明嘉靖年间戚继光率军平倭,庙会在三北盛行。庙会期间,商客游人云集,在神前问凶卜吉,也有祈财富、还心愿、求子嗣、卜婚配的。商贩择地搭棚设摊,香烛锡箔、农具山货、器皿杂物、糕饼小吃,乃至江湖卖艺、测字算命、郎中行医等等,相聚成市。商贾资助演戏,流氓开台摆赌,人来人往,很为热闹。
  西部庙会,还有拳术比赛。较著名的有“乌山”、“崔陈”两派,每逢庙会,两派约定设场比武,以提高武艺、增进友谊。武术各派,崇德重义。武术不传外人,不欺凌妇女弱小,不随便使用致命套路,不抢劫钱财。抗日战争前夕,武术还很盛行。
  晚清至民国时期,有些青年男女乘庙会之机相亲,农民在此交换种子,商贾趁机洽谈生意。庙会遂成社交贸易场所。
  解放后,庙会扬弃其封建迷信、邪恶荒诞部分,演化为物资交流大会,地点也由神庙附近移向街道集镇。
  香会旧时香会多在菩萨生日或佛像开光日,佛教信徒诵经念佛,商贩摆摊,也多游客,颇为热闹。香会有正月初五“财神会”,正月十五“三官会”,二月十九“观音会”,五月十三“关帝会”等,还有僧尼特地设置的“梁皇会”、“白湖会”、“彭祖会”等。解放后取消。
  礼拜相传明代嘉靖年间开始有以家庙、家庵为中心的结社礼拜活动。农历二月十五至十九为礼拜期。二月十九又是观世音生日,故称观音礼拜。二月初一,在庙前竖起旗杆,作为兴礼拜信号。礼拜行会,前有社旗,中有彩龙大纛,手持土铳、刀、斧、弓箭、枪戟的壮士列队其间,鼓号齐鸣,旌旗飘舞,逢庙进香;见佛朝拜,浩浩荡荡,按预定路线进发。中餐由会柱(首事)设斋,各会都有地产租金作经费。民国16年(1927)以后,国民政府以结社为非法,下令禁止。抗日战争后,恢复活动。解放以后,自然消失。
  迎神会民众按各自需求,集队迎神保佑。“青苗会”盛行于稻区,在秧苗转青时或遇灾荒之后举行,祈求年丰岁盛;“天医会”多在出现瘟疫时或瘟疫流行之后举行,意在祈神医病,保佑康宁;久晴不雨,旱情严重时,发起“龙神会”,行会到龙潭祈求神龙降雨。解放之后,兴科学,破迷信,各种迎神会,均已消失。
  在迎神会行列中有献艺给神灵观赏的台阁。有些豪富大族,精心构造,斗奇竞巧,在行会中突出台阁,渐名台阁会,其实是有台阁的迎神会。东山头都神会,胜山头求雨迎神会等都有过台阁。民国20年沈师桥高台阁尤为有名,所到之处,江河船塞,市街受阻,人群拥挤,以至互轧致伤。解放之后,此俗已废。
  第五章 宗教
  现境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又有过同化于道教的摩尼教。随着少数民族迁来慈溪定居,1987年底,有伊斯兰教徒7人,每逢伊斯兰教重大节日,教徒去外地参加宗教活动。
  每当国家民族危难时节,宗教亦深受其害。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烧毁寺观,残杀僧道;解放战争时期,旧政府排斥宗教,迫害教徒,摧残宗教事业。
  解放之前,许多宗教信徒同情民间疾苦,协助革命活动,有的投身革命行列。
  解放后,宗教受法律保护,信仰自由,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慈溪县委员会,都有宗教界人士参加。宗教行政事务1950年起由县政府民政科管理,1956年后改由县人委办公室兼管。“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被阻。1981年7月,县政府专设宗教事务科,加强管理。至1987年开放2所佛教寺院。33个基督教堂、16个天主教堂,恢复宗教活动。
  第一节 佛教
  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5),佛教传入县内,鸣鹤场建精进庵(后改为金仙寺)。清末民国初,境内佛教寺庵有336所,其中较著名的有:雁门乡的雁峰寺、湛泉寺,龙山乡的伏龙寺、永乐寺,龙场乡的资敬庵、圣寿尼寺,田央乡的佛迹寺、湖山庵,灵湖乡的正觉寺,东安乡的长溪寺、五峰寺、洞山寺、屏山寺、史祥寺,宓家埭乡的五磊寺、定水寺、东林寺,鸣鹤镇的金仙寺,师桥镇的资西寺,观城镇的长庆寺、普惠寺,宗汉乡的海月寺,桥头乡的普济寺(西山寺),精忠乡的万寿寺。五磊寺和屏山寺属“天台宗”,余皆“禅宗”寺院。中西部地区多为小寺庵,民国时期即已衰落毁废。
  1951年,全县有寺38所,庵181所,僧尼300余名。土地改革时,僧尼也分得一份土地,兼事农副业生产。1957年,全县尚有寺庵132所,僧111名,尼80名。1958年,在五磊寺成立“慈溪县佛教界农林牧生产合作社”入社僧尼77名,其原住寺院改作它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寺庵佛像被毁,文物法器,散失,佛事活动停止。
  1985年5月,县政府批准开放五磊寺和洞山寺,陆续收回房屋,修葺殿宇僧寮,9名僧人回寺,恢复佛事活动。
  1987年,全县有散居僧尼41名,佛教居士15名,老弱病残者,政府定期发给生活费。
  重点寺院介绍:
  五磊讲寺在县治东南五峰环抱的五磊山上,周围有白龙潭、濯锦溪、象眼泉、狮子岩、砥柱石、鹁鸪石、三石门、九曲岭、望海亭等胜景10余处。康熙《五磊寺志》载:开山在三国东吴赤乌年间(238~251)印度梵僧那罗延在此结庐静
  修,寺西天峙峰上,今尚存该僧墓塔。唐文德年间(888),,令頵建“灵山禅院”。宋大中祥符初年(1008),赐额“五磊普济院”。明永乐年间改名为“五禅寺”。万历四十六年(1618)重修,清顺治二年(1645)天童寺住持弘觉道忞迁此,僧众慕名来集,成为临济宗丛林。顺治四年,达变接任,方丈,仅2年,卒,由道忞的法嗣拙岩任住持。自顺治九年至康熙十年间,重建、新建殿宇房舍200余间,遂成康、雍两帝时之浙东名刹。咸丰三年(1853),主建筑毁于火。宣统三年(1911)炳瑞任住持,重修殿宇,请名僧谛闲主持讲席,寺院随之成为天台宗道场,改寺额为“灵山讲寺”。民国16年(1927),谛闲到五磊寺再主讲席,传戒学僧100余名,20年611月,弘一法师在寺内创设“南山律学院”。抗日战争时期,五磊寺是中共浙东区委和浙东游击纵队在三北的重要活动场所,寺内僧众为革命提供不少方便。解放以后,住寺僧众禅农结合,生产自养。“文化大革命”时,佛像、藏经、法器及宗教陈设多遭毁损。1985年5月,县政府批准开放,陆续修复弥勒殿、大雄宝殿、西方殿、伽蓝殿、僧寮库房、天厨斋堂,并增建内客房、外斋堂、内坛及文物陈列馆等,至1987年底,寺院已有房舍123间,计4472平方米。占地16亩,竹林30亩,柴山94亩。1986年恢复佛事活动。1987年接待香客、游人7万余人次。
  洞山寺在东安乡洞山,始建于后梁开平初年(907)北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请额“幽栖洞山”。明代定海(今镇海)学者华颜在,此讲学。清乾隆八年(1743)重修,1958年以后,部分房屋被拆除。“文化大革命”时,文物散失颇多。1985年5月,县政府批准开放,重修寺宇。现有房屋42间,计362平方米。寺旁宋代石塔为县级重点文物。民国31年8月,中共浙东区委宣传部创办《时事简讯》,社址即设于该寺。
  金仙寺在鸣鹤镇白洋湖畔,初建于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5)名精进庵。宋治平二年(1065)赐额金仙寺。明天启初、清康熙三十八年及五十九,年,3度扩建。同治元年(1862),毁于兵燹,十二年复建。有静观楼、望湖楼、鸥飞阁等名胜及宋米芾、元昙噩所书碑记。民国18年,亦幻任住持。同年9月,弘一法师云游至此,以后又3次驻锡,留有多幅书法珍品,惜已散失。芦沟桥事变前,芝峰主持讲席,成立“白湖讲所”及“人海灯社”佛教界精英汇集,共研佛学,翻译日本文学博士村上专精的《佛教大纲》。28年8月,,中共慈溪县委在此举办夏令营,培训抗日骨干,住持亦幻竭力支持帮助;青年僧人达赞(络丘)参加夏令营,复名杨根石,投身革命。1954年,金仙寺有殿宇僧寮99间。1958年,僧人外迁,主建筑因蚁蚀拆除,至1987年,尚存藏经阁7间。
  第二节 道教
  慈溪道教观院有蓬山道院和阳觉殿。
  蓬山道院在大蓬山麓(今田央乡),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建,民国时已毁废。
  阳觉殿在大霖山(今属县林场),建于元至正年间(1341~1368)。原名清隐庵,为佛教寺院,庵前有田似羊角,俗称“羊角田庵”。明时因“有绿林啸聚庵中”,遭毁。修复后,以谐音名阳觉殿。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叶天祥等在此聚众“抗清复明”袭杀官兵;四十八年被镇压,殿又遭毁。民国5年,,上海清虚观在此设分观,建殿宇,、客厅等10余幢,遂成道观。抗日战争初期有道士、道姑40余人。31年10月8日,三北游击司令部在此狙击日伪军,毙敌20余名后转移他处,下午,日本侵略军复至,残杀道士6名、道姑4名、长工1名、抗日游击队伤员2名,另有道姑2名被刺伤致残;翌晨纵火焚毁观院。
  散居民间从事符篆斋醮、驱鬼降妖、追荐亡灵等迷信职业的人,俗习也称道士,他们无教规戒律,非师承法嗣,多以父子相传,兼事他业,不属宗教界人士。1987年时,操此业者尚有117人。
  第三节 摩尼教
  公元7世纪末,摩尼教由波斯(今伊朗)传入中国,其教义宣扬光明与黑暗的对立,摩尼为光明的代表,故又称明教或明尊教;因屡遭排斥禁绝,流传不广。淹浦乡崇寿宫(俗称道士宫)属摩尼教。
  崇寿宫建于五代末。北宋初,曾改名为“天宁观”。南宋绍兴元年(1131)复称崇寿宫。嘉定四年(1211)、景定四年(1263)两次增建,住持张希声“举摩尼香火”,函请理学家黄震撰《崇寿宫记》。明洪武廿四年(1391)崇寿宫摩尼教教徒迁居清道观(今慈城镇)。抗日战争时期,崇寿宫尚存殿宇房舍9,9间,占地7.5亩。民国37年12月16日,主建筑毁于战火。“文化大革命”时,残屋改建作他用。
  第四节 基督教
  清咸丰五年(1855)圣公会从宁波传入观海卫,是县内最早的基督教宗派。以后各派又相继传入,计有7支派别。
  圣公会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5月,圣公会英行教会在宁波设堂传教。咸丰五年,在观海卫赁屋设布道所,七年,在观海卫南门外建圣约翰堂。至民国25年(1936)先后在鸣鹤场、施公山、龙头场等地建立教堂6所。
  中华基督教会清道光二十五年5月在宁波成立教会。咸丰七年在小桥头设堂传教。咸丰十年成立余姚支会(后改称山北支会),堂址设在逍路头。此后,陆续在浒山、长河、胜山等地设立会堂和布道所,受宁绍区会管理,接受美国长老会津贴。民国36年先后宣布自养。至37年,共有会堂8处,分堂及布道所8处。
  自立会民国17年,美国传教士在宁波设立伯特利教堂,20年传入县内。26年,鸣鹤场创办自立会,以后在浒山、宓家埭等地设立教堂。1954年有堂所14处,至1956年尚有10处。
  安息日会是沿袭犹太教以星期六为礼神日进行聚会的教派。民国26年在浒山设立分会,29年在范市杨家设堂,江浙区会派传道人驻会,传教布道,一直未曾间断。
  中华圣洁会为美国圣洁会派到中国的远东宣教会,教徒在裘市赁房设立布道所。民国26年建堂,总会派牧师驻堂。
  五旬节圣洁会是加拿大籍教徒在杭州设立的教会。民国21年9月,设沈师桥福音堂,杭州教会派牧师驻堂,35年在高背山(五洞闸)设布道所。
  基督教聚会处教徒自称地方教会,为美国传教士在解放前夕组织的教派。1950年,小安街、庵东镇及段家埭各有一部分教徒成立地方教会。至1951年,基督教各派在县内共建立会堂34处,布道所10处。解放前有美籍牧师8人。
  1950年9月23日,中国基督教界爱国人士发表“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创导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运动。1956年12月成立慈溪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牧师王纪良当选为主席。1957年,全县有基督教堂所40处,教徒4483名,未受洗礼的“慕道”6085名。1958年,大部分教牧传道人员参加工农业生产,教徒分散在家庭聚会;全县保留观城、逍林、浒山、周巷等4所教堂。60年代初停止宗教活动。“文化大革命”初期,慈溪县三自爱国会主席王纪良被打成“反革命分子”,三自爱国会工作停止。1981年,教会以地区为范围分批重建。三自爱国会恢复工作。1983年,王纪良等4人错案平反。1984年起,清理退还教堂房屋,安排堂点。至1987年,先后有师桥、浒山、掌起等32处教堂复立,新设沿海乡教堂1所,有130年历史的观城圣约翰堂在原址重建;成立基督教协会,处理全县教务;全县基督教会有自置楼屋33间,平房272间,面积10727平方米,有基督教徒10694名,慕道17800名,各堂设有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处理宗教活动事务。
  第五节 天主教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天主教宁波主教区派员在东埠头传教,二十六年设母右聚心堂。二十七年在观海卫南,门外设公所;宣统二年(1910)在下营街建冀站圣母堂。民国元年(1912)在浒山设公所,并以此为中心,自6年至25年,先后在逍路头、周巷、横河等24处设立公所。27年时有教徒5999名,未受洗礼的“保守”641名。30年4月,日本侵略军进占三北,强占浒山天主堂作军营。31年1月,盐仓天主堂被毁,高王、周巷两堂先后被撤并,其余各堂亦不能正常聚会。抗日战争结束后,教会恢复活动。解放时有天主教徒5961名。
  解放前,现境天主教属宁波主教区。观海卫天主堂住过5名神甫,其中比利时籍1人,法国籍1人。多数公所受余姚本堂管辖。解放前夕,天主教内出现国际性的“圣母军”组织,解放之后,其上层人物披着宗教外衣,对新中国进行颠覆活动,1951年12月13日,政府下令取缔“圣母军”。80年代中,天主教恢复活动,至1987年,已开放16个天主教堂。
  附:庙宇
  民国初年,全县共有庙宇288所。在山区以山神庙、将军庙为多,城镇多有东岳殿、关帝庙、文昌阁,卫所有城,设城隍庙,沿海则有龙王堂、娘娘庙、海神庙等。有些庙宇专为求神灵降福消灾、保佑平安而建,也有原是前代名人,后被神化的。如洋山殿内所塑是宋末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3位名臣神像;雁门乡上、下梅林庙,原为纪念抗倭名将戚继光等所建;鸣鹤场的彭侍郎庙,供祀明代侍郎彭韶;六贤祠及它山殿供祀的是唐代县令王元玮、宋代童居易、曹汉炎、黄震等6位先贤。庙宇多建于明、清两代,也有建于宋、元时期的;辛亥革命之后,鲜有新建。建国之后,科学昌明,迷信渐破,神庙香火大减。至1958年,庙宇内已无神像,庙宇房屋由国家房管部门及使用单位接管,改作各种用房。
  近年来,修庙宇、塑菩萨等迷信活动时有发生,政府均予以劝止。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