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图书馆
慈溪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慈溪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十七编 民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891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七编 民情
分类号:
C913;D632
页数:
36
页码:
935-9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民众生活、家庭、宗族、民风、习俗、宗教等民情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民情
内容
第一章 民众生活
第一节 农、盐民生活
农民生活在旧社会,农民受深重的封建剥削,更兼耕作落后,荒歉连连,租重税杂,贫病交加,几乎村村都有外出逃荒(包括打工、讨饭)者。《浙江实业志》载:民国22年(1933)慈溪棉农“常年每亩植棉收入最多者不过12.7元,最少者仅7.6元;而支出方面,最少者达7.8元,最多者乃至14.6元..若在歉收之年,其亏本更不止此数”。因此,农民生活极为艰苦。衣仅能蔽体,男女老少,均穿土布,且衲补钉,素有“新老大,旧日阿二,破阿三,修修补补过一世”之说,食难以果腹,普遍掺吃杂粮,甚至以野菜充饥,上半年吃麦碎、番薯干、草子头,下半年吃番薯、玉米、高粱、荞麦粉。春夏之交,常吃番薯干煮草子头,俗称“乌鲤鱼王窜浮苔薸”。菜肴靠自种蔬菜,一年四季,以酱腌品为主菜,故曰“豆酱、苋菜头,常年老过口”。住更简陋,沿海全住草舍,周塘前后,间有简陋瓦屋,大古塘以南,虽以瓦屋为主,但低矮潮湿,偶有楼屋,系富户所有,农家室内用具,亦少而粗陋,不堪使用。
解放后,农民生活逐步好转。1957年,农民人均收入已达116元。以后几年,略有增减。1968年,人均169元。1979年以后,农民收入迅速增加,1987年增至783元,较之1979年增长4.5倍。农民从此摆脱贫困,步入温饱,有的已向小康迈进。
农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解放初,农民人均仅有砖瓦住房0.66平方米,60年代开始改草舍为瓦屋,80年代,平屋进一步翻造楼房,至80年代后期,式样新颖的3层楼屋已屡见不鲜。1982~1987年,全县农村私人建房663.7万平方米,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4.4平方米。其他生活用品也迅速增加。1987年,对范市、观城、沧田、白沙、择浦、龙南6个乡镇的60户农民进行抽样调查,以百户农民计算,有自行车152辆,比1980年的10辆增长14倍;缝纫机70台,比1980年的10台增长6倍;收音机62台,比1980年的17台增长2.6倍;手表257只,比1980年的81只增长2倍;又有电风扇87台,收录机12架,摩托车2辆,黑白电视机40台,彩电3台,电冰箱5台,洗衣机2台,这都是进入80年代来所置办的。
1953年始有农民个人存款,至1962年,个人存款余额361万元,1978年1503万元,至1987年达17902万元,比1962年增长48.6倍。1987年,全县农民还购买国库券164万元。
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者,生活也得到保障。50年代后期,即有3522户鳏、寡、孤、独享受“五保”。至1987年,全县有64个村实行养老金制度,享受养老金者7506人。全县有敬老院和幸福院21所,供养无依无靠老人236名,使能安度晚年。
盐民生活盐民,古称灶丁、灶户。明洪武十四年(1381)户籍登记,分军、民、匠、灶4籍,灶籍最低。凡入灶籍,男丁年满16岁即须服役,60岁后方可退役。沿海滩涂,直至海边,均属丁主所有;涂老地淡,丁主围塘耕种,盐民被迫迁至塘外,另开盐场,并须依例缴纳小丁租。
清代后期,改灶煎为板晒,盐民须向板主租板晒盐,每块盐板每年租费高达原盐100斤,也有缴银元1元者,相当原盐123斤。清光绪六年(1880),盐归廒商收购,规定每板额盐272~300斤,准多不准少,其超额部分,价格比额盐降低一半。篷长原是廒商所雇秤手,属仲卖性质,有经手盐场官照特权,收盐时从中捺秤、吃空码、“毛判”(以多估少)、放高利贷,因而直接捆扼盐民命运。民国2年(1913)袁世凯向五国银行团善后借款,以盐税,作抵,盐场设由帝国主义控制的秤放总局及秤放员,从而又增加一层剥削。再加上捐苛税杂,兵燹成祸,盐民已到几乎无法生存的境地。余姚乡土读本记载:“25年10月,盐区粮食须从外地运入而价高,贫苦盐民只能以粥度日”。37年,余姚场公署调查制盐人生活,云:“(盐民中)赤贫占21%,贫穷占49%,生活过得去的仅占30%;能住瓦屋的占10%,其余均住草房,有的还住‘火洞舍’”。
解放后废除篷长制,取消苛捐杂税及租佃制度,盐民生活逐步改善。1949~1959年,盐民收入高于邻近农民。庵东盐区日用消费品购买力,1958年比1952年增长3.3倍。至1959年,盐民已能过温饱生活,盐区部分草舍改建瓦屋。1963~1968年,连续5年丰收,盐民生活显著改善。特别是1967年大丰收,户均收入1348元,大部分盐民得以改造房屋,添置家具。1977年和1980年,阴雨连绵,盐产歉收,盐民赖副业收入或外出做工弥补家用。80年代,盐区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发展工、渔等副业生产,盐地减少,盐业收入在盐民全部收入中的比例下降。1987年底对西一乡钱江村调查:全村288户,解放前仅有瓦屋25间,其余均为草舍,至1987年,全村已无草舍,瓦屋增至885间,其中楼屋165间;全村有自行车432辆,摩托车7辆,黑白电视机120台,彩色电视机15台,收音机200台,手表504块,录音机45台,缝纫机140台,金首饰202件,储蓄存款230400元,人均储蓄274元。
第二节 职工生活
解放前,县内职工多是粮、棉、油加工工人,动力工,手工业工人,运输业者,商店伙计,公务人员,教师,医师等。除自行开业的医师外,靠工资收入的职工,工资低,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女性就业率极低,一家生活,全靠男职工工资维持,且时受物价上涨及失业威胁,多数职工衣着粗劣,居室简陋,食仅果腹,生活窘迫。
解放后,工业生产发展,职工队伍扩大,职业有保障。50~70年代,工资增长幅度虽然不大,但就业人数增多,物价稳定,实际生活水平仍有提高。1979年后,职工收入明显增加。1983年10月,职工普遍增加工资。1987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含补贴)达1475.96元,比1973年增长1.5倍;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1233元,比1978年增长1.4倍;农村乡办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也达935元。
职工收入增加,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等高档耐用消费品陆续进入职工家庭。1986年底,每百户城镇居民中,有缝纫机100台,自行车183辆,电风扇167台,洗衣机58台,机械手表267只,电冰箱16台,黑白电视机64台,彩色电视机33台,收录机42台。住房条件改善,至1987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9.4平方米。
50年代初,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1987年,全县公费医疗开支总额130万元,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开支45.46元。
非职工家庭的城镇居民,在解放前,或作街头小贩,或作帮佣,或靠亲友接济,生活贫困,且不安定。解放之后,大多被安排就业,未统一安排者(多为老残病弱人员)1956年时有224户、328人,从事收旧、小贩或服务性行业,也有做季节性临时工或由政府给予社会救济。“文化大革命”时期,大部分小商贩停业,生活困难。1979年后,允许小商贩及其他个体劳动者发展,至1987年底,全县城镇中个体商业达15794户、20698人,从事烟杂百货、饮食服务及修理等行业,这部分城镇居民收入,大多超过在职职工,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章 家庭 宗族
第一节 家庭
解放以前,家庭组织,宗族繁衍,恪守民族传统。男子在生产、生活中占有支配地位,子女从父姓。辛亥革命以后,封建传统虽受到冲击,但在农村中仍根深蒂固,难以肃清。解放后,宗法统治铲除,封建意识明显淡化。
婚姻
在封建社会,男女婚姻,全凭父母之命,煤妁之言,送彩礼,发聘金,婚姻变成买卖,女子沦为商品。辛亥革命后,风气渐变,但是积重难返。青年男女虽然情投意合,如未履行宗法手续而成婚,则被视为大逆不道,必遭鄙视,甚至重罚。
旧婚姻还有几种特殊现象:
摇篮亲男女双方还在摇篮时,父母即为之缔结婚约,甚至子女尚未出世,即指腹为婚;婚约订定,终身不得改变。
童养媳俗称“养生媳妇”。女方家贫,将未成年女儿卖或送至男家,成年后结婚。童养媳在婆家,多受虐待。
再嫁也称“再醮”,为封建宗法所不容,至民国时期,仍受鄙视,被侮为“二婚头”。寡妇再婚,必须秘密进行,入夜后到庵庙或凉亭里动身,不得坐花轿,不准携带前夫家里任何物品,以示一刀两断。贬称被遗弃妇女为“活切头”,再婚时与“二婚头”同样被鄙视,所带前夫子女,被称为“拖油瓶”,倍受冷遇。
入赘、拜进有女无子者招进女婿,称“入赘”,俗称“上门女婿”。其所生子女从母姓,为女方延香火、续后代。在宗族修谱时,不能如亲子丁用红线而只能用蓝线相连。“拜进”是指妇女丧夫之后,招一男子进家为夫,操持家业,抚养前夫子女,其地位比入赘女婿更低。入赘、拜进,旧时以贫穷男子为多。
纳妾、续弦男子有妻室后又娶女子,是为“纳妾”。妾俗称“小老婆”,也称“侧室”、“偏房”,以别于正室。为人妾者,地位低下,所生子女,入宗祠、上族谱有时也吊蓝线。子女称父之妾为“庶母”,妾所生之子为“庶子”。妻死再娶,称为“续弦”,再娶之妻称“继室”,前妻子女称其为“继母”,俗称“晚娘”。旧时续弦,有别于“发妻”,连同续生子女常受歧视。
租妻、典妻因妻不育,或有女无子,为求嗣,出钱租或典贫苦人家之妻,期限有3年、5年,甚至10年的。租典期内,被租典之妇女必须住在租典主家中,不得回夫家,甚至不准与原夫见面。租典期内所生子女,归租典主所有。租费付清不还,典金在期满时归还。
抢亲男女从小定亲,长大后,男方贫穷,无力送彩礼聘金,或女方暴富,图谋毁约,男方趁女方不备,设法将女子抢来成亲,谓之“抢亲”。有的寡妇,不愿再嫁,被公婆叔伯卖掉,或由父母作主另配,男方将寡妇强行抢去成亲,也称“抢亲”。
冲喜、阴婚、阴配订婚后男子病危,女方践约,拜堂成亲,称作“冲喜”,意在用喜气冲走病魔;如男子亡故,女子即成寡妇。也有男子已经亡故,仍要女子按婚约与男子的神主牌拜堂,称为“阴婚”此女子即成为男家成员,守寡终生。双方为亡故子女婚配,两块神主牌拜堂后合穴同,墓,此谓“阴配”。
1950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对残存的封建旧习,采取“分别情况,妥善处理,加强教育,防止重犯”的办法。1980年,全县贯彻修改后的新婚姻法,保护公民在婚姻上的权益,入赘、拜进、改嫁等不再受到歧视。80年代中期,社会上出现变相买卖的“高价婚姻”以及结婚时的铺张浪费等风气。
家庭结构
旧时崇尚“五世同堂”、“四代共炊”以人丁兴旺的大家庭为荣。至民国初期,家庭平均人口4.37人,但大家庭余风尚存,。民国14年(1925)今小安乡陶家村姚敖其一家即有29人,四代同堂。后此观念逐渐淡化,儿女成年婚,配后,自立门户,即各自为业。至1949年,全县每户平均人口为3.25人。1953年、1964年、1982年三次人口普查,平均每户人口分别为4.17人、4.40人、3.50人。至1987年底,平均每户人口已降至2.95人,然而子女赡养父母之天职,大多依然遵循。儿子对父母,送衣供食;有的女儿在出嫁后亦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旧时分家,由娘舅主持,或由伯、叔父代行,宴请族内长辈,写分书以示分门立户。解放后,此习尚存,同时还请当地干部到场作证。
年老无后者,旧时由兄弟之子过继。如兄弟之子为“单丁”(独子),则称“兼祧”,即为两户传接后代。领养子,旧称“螟蛉”,往往被族人歧视。过继或领养的子女,都有财产继承权和赡养过继或领养父母的义务。
第二节 宗族
分布及源流慈溪居住久远、族人众多的宗族,大都聚居在大古塘沿线及其以南地区,著名的有范市镇范氏、掌起陈氏、师桥沈氏、龙南孙氏、宗汉马氏、周巷周氏、鸣鹤叶氏、横河胡氏、天元许氏等。大古塘以北开发较晚地区,除有部分南部宗族的北迁分支外,多系外地迁入的杂姓居民,宗族观念较淡薄。
现有各姓宗族,多为外地宗族的分支,秦汉以还,陆续迁入县境。《浒山志》载:“自汉虞氏始居此邑”,至今该地有虞家岭、虞家城等遗名。唐代,有罗氏迁自桐庐,孙氏迁自睦州。至宋代,北人南迁人数激增。高宗南渡后,更有王氏、张氏、沈氏、许氏等家族辗转徙入县境。元明以后的筑塘开垦和卫所屯军,均有大量外地姓氏落户现境,有来自江西、山东的,也有来自杭州、湖州、乐清、长兴、奉化、鄞县的;而慈溪、镇海、余姚3县南部居民,也逐年随海涂开发而分支北迁,以致现境居民姓氏众多,宗祠繁复。至解放前夕,现境内建有祠堂、修有家谱的各姓宗族160个,分布如下:
浒山镇:马氏、叶氏、孙氏、沈氏、陈氏、房氏、施氏、楼氏、潘氏;
浒山区:马氏、史氏、陈氏、张氏、罗氏、郑氏、庄氏、施氏、费氏;
龙山区:马氏、王氏、方氏、叶氏、华氏、戎氏、张氏、陈氏、邱氏、范氏、林氏、杨氏、周氏、郑氏、高氏、黄氏、虞氏;
观城区:刁氏、王氏、方氏、叶氏、乐氏、厉氏、冯氏、朱氏、孙氏、戎氏、伍氏、阮氏、汤氏、严氏、沈氏、吴氏、陈氏、张氏、岑氏、杜氏、范氏、罗氏、林氏、宓氏、胡氏、姜氏、柴氏、洪氏、祝氏、俞氏、姚氏、袁氏、徐氏、翁氏、童氏、谢氏、裘氏、韩氏、蒋氏、楼氏、虞氏、魏氏;
横河区:丁氏、王氏、毛氏、史氏、冯氏、孙氏、伍氏、华氏、阮氏、陆氏、余氏、何氏、杜氏、沈氏、朱氏、张氏、陈氏、吴氏、宋氏、岑氏、励氏、李氏、杨氏、罗氏、林氏、周氏、郁氏、胡氏、茹氏、赵氏、徐氏、顾氏、高氏、晁氏、凌氏、戚氏、黄氏、龚氏、童氏、张氏、蔡氏、潘氏、颜氏、霍氏;
逍林区:毛氏、岑氏、陈氏、余氏、宋氏、吴氏、周氏、徐氏、高氏、曹氏、戚氏、蔡氏;周巷区:叶氏、许氏、何氏、陈氏、吴氏、张氏、陆氏、劳氏、周氏、罗氏、胡氏、徐氏、曹氏、黄氏、傅氏、谢氏、景氏、褚氏、蔡氏;
长河区:王氏、许氏、陈氏、张氏、周氏、胡氏、徐氏;
庵东区:沈氏。
各姓宗族之宗祠,设神堂供奉列宗,并为宗族庆典、祭祀、议事、裁判场所。其建筑因宗族盛衰、历代族人政治经济地位高下而相去甚远,有的简陋残破勉强维持,有的雕梁画栋,规模恢宏。龙南乡孙家境村孙氏为远近闻名之望族,明、清两朝代有闻人,被收入《中国人名大辞典》的达10余人,民间更有“横河孙家境,纱帽八百顶”之说。孙氏宗族明代即建宗祠,清时扩建。该祠坐北朝南,共3进,硬山造砖木结构,占地1550平方米。布局呈长方形,南北长61米,东西宽75米。中轴线上自南而北依次为台门、前厅、后厅,各进间均以墙垣连接。前厅天井两侧各有1幢三开间两层楼厢房。后厅明间正中现存戏台1座,上悬“燕翼堂”横匾1方。大门两旁1对扁圆形石鼓。大门外原有1对旗杆石座,厅内有多处楹联、匾额,均已散失,廊檐间雕饰亦多损毁。现为乡中心小学校址。1986年,县人民政府确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各姓宗族还修有宗谱、族谱、家谱、家乘、祠谱等。《姚江熊氏宗谱》(熊氏世居今云城乡熊家村)云:“三代不修谱,作大不孝论,则是谱之不可不修也明矣。..古人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之例,世代遵行。”现境地区最早的宗谱,当推南朝宋代的《虞氏家谱》。明、清两代盛行修谱;民国时期,随印刷业的发达,卷帙及印数更有增加。现存宗谱已征集刊本存档的有10部114卷。尚存残本、稿本、复印本及节本的计15部。光绪慈溪、余姚两县县志中引有大量家谱资料,其原谱大都散失不闻。
各姓宗族均厘订宗规族法,以封建宗法规范族人行为、维护宗族利益。《余氏宗规》云:“崇视以敦孝思,孝悌以肃家声,睦邻以念同宗,耕读以务本业,赈济以活贫乏,择配以选良家。”内容涉及生产、婚姻、伦理等许多方面。慈溪宗族因多为外地分支,大多无宗长,以族长房长主其事,有评断是非、奖惩善恶之特权,但不少宗族、族长仅领虚位,族中经济实权,族务处理概由族中干练人物把持,其中不乏勾结官府、欺压族人、中饱私囊者。宗族活动费用,来源于出租族田收入。族田有多至千亩以上者,开支按“祖宗遗训”用于祭祀、添置或修缮族产、修桥铺路、造凉亭、兴义学、设消防、办义庄、置义冢,等公益事业,以及表彰节烈、抚恤为族内利益而牺牲者的遗属和赈济贫乏族人等。族规家法,颇为严厉。至民国年间,还有处死族人的事情。民国15年(1926),龙南乡孙家境孙士金,不务正业,浪荡无赖,先参与“吃大户”后又暗中向官府告发以邀赏,族人恨之入骨,由族长在祠堂内主持裁判,将孙士金,杖击处死。34年,范市镇杨家村杨永良吸毒弑母,被镇公所拘留后,杨氏族人将其绑回,按族规将其溺毙。解放后,为乡规民约所取代,触犯刑律者交司法部门处置。
慈溪各宗族势力之间,因土地纠葛、水利争执、族间摩擦及劣绅挑唆所引发的大规模械斗时有发生,民间称之为“打大阵”。沈师桥沈姓与宓家埭宓姓,自明清至抗日战争前,大小械斗10余次,持续数百年,两族之间,仇深怨极,互不通婚。
1950年土地改革后,推翻了把持宗族的封建势力,族田分给无田少田的雇贫农,祠堂享堂改作学校、乡村办公处、公共活动场所、集体仓库,或成为国家公房,另作他用。家谱多在“文化大革命”中损毁散失,仅有少量散存民间,部分作为档案资料保存。宗族组织逐渐消亡,宗族之间械斗大量减少,但宗族观念影响尚存。1975年7月,东安乡洪、魏两姓为争夺山地,发生大规模械斗,甚至动用民兵枪支,打死1人,打伤10余人。事后,带头肇事打手依法惩处,双方各有2名干部因失职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节 姓氏
1987年5月31日,全县经户籍登记在册的姓氏共554个(单姓549个、复姓5个)。其中万人以上大姓22个,人数57.34万余人,占总人口的61.23%,全县各姓氏按所占人数排列如下:
7万以上 陈;
5~6万 胡;
4~5万 王;
3~4万 徐、张、沈、孙;
2~3万 岑、周、黄;
1~2万 罗、陆、叶、施、马、杨、潘、余、吴、方、许、高;
9000以上 郑、龚;
8000以上 朱、华、丁、韩;
7000以上 俞、李、邹、毛、冯、林、姚、应、何;
6000以上 赵、卢、蒋、史、戎;
5000以上 严、虞、童、宋、戚、范、阮、金;
4000以上 蔡、励、柴、翁、章;
3000以上 钱、洪、宓、谢、楼、任、鲁、钟、裘;
2000以上 杜、邵、刘、袁、屠、傅、苗、劳、厉、唐、邱、熊、顾、董、房、
茅;
1000以上 芦、倪、诸、茹、吕、魏、曹、乐、戴、景、汪、伍、成、桑、有、霍;
900以上 宣、包、庄、费、祝、郭、姜;800以上符、夏、单、赖、鲍、陶;
700以上 邬、娄、江、解、项、干;
600以上 程、柳、褚、莫;
500以上 奕、葛;
400以上 平、汤、骆、田、闻、桂、康;
300以上 段、凌、石、晁、颜;
200以上 沙、梁、崔、于、樊、密、谷、彭、苏、赏、贺、刁、秦、卞;
100以上 惠、孟、封、历、寿、竺、滕、舒、邓、盛、孔、祁、齐、肖、邢、殷、曾、庞、缪;
90以上 牛、车;
80以上 柯、席、万;
70以上 计、聂、甘、薛、连、管;
60以上 贾、尹、扬;
50以上 郦、辛、梅、牟、巴、黎、斯;
40以上 雷、付、仇、巢、忻、覃;
30以上 韦、杭、易、谭、吉、毕、琚、南、双、红、储、瞿;
20以上 伊、欧、边、屈、尤、麻、腾、官、嵇、双、雇、弗、臣、薄、郎、贝、文、纪、狄、岳、翟、季、於、焦;
15以上 水、珠、阎、蒲、潭、尧、乔、富、支、泮、肃、宁、卓、卜、仁、乌、申、来、秀、荣、温、冀;
11~14 戎、尚、裴、减、归、兰、闵、荷、廖、穆、玉、关、束、禹、恽、奚、蒉、詹、长、池、巫、乾、上官;
10人 白、花、时、侯、耿、喻、鞠;
9人 丰、龙、永、农、英、供、忠、常;
8人 卫、印、司、仲、巩、冷、沃、奉、信、勒、商;
7人 女、古、冉、冬、匡、武、苞、建、春、晓、美、浓、涂、袭、筱、藤;
6人 丛、竹、阵、里、阿、杰、放、和、宝、律、候、银、焕、雅;
5人 元、介、今、凤、户、艾、左、加、伏、向、安、志、国、钞、皋、虚、绪、森、粟、靳、蒙、福、舆、阚、察、藏;
4人 大、小、久、天、占、麦、壮、庐、怀、沐、青、其、松、经、郝、城、将、骂、须、炳、栗、栾、堵、逻、奥、强、滑、增、德、藩、闻人;
3人 力、才、云、友、仉、生、丘、伟、旭、尘、赤、芳、丽、彤、佘、利、伺、言、宏、良、初、茂、枝、诚、孤、练、秋、钭、钮、敖、栖、根、桌、晏、畔、乘、徒、爱、宦、家、通、眭、宿、隋、琴、朝、晰、游、登、蒯、榆、辕、憨、燕、稽、糜、司徒;
2人 千、门、飞、开、五、化、仍、予、正、卡、辽、戌、过、刚、岁、全、米、兴、汝、讳、戏、阳、弄、贡、芮、杏、求、抗、岚、吼、私、佐、佑、近、迟、牢、启、奈、贤、昌、侣、炎、注、宗、审、诛、绍、玲、查、柞、柏、贴、饶、宪、院、莹、栽、鬲、桐、校、倡、钳、釜、浦、理、菊、堂、婴、望、淘、尉、逼、惑、掌、犊、瑞、蓝、蓄、睦、路、微、雍、窦、群、慕、僧、霄、噶、毅、薜、瞩、曙、巍;
1人 百、亦、戒、宜、树、洛、宫、弭、莳、桩、调、筑、缄、零、简、樟、欧阳、诸葛。
部分大姓来历
部分人数众多之大姓,根据旧谱及口碑,查得其来历如下:
虞氏始迁祖虞意,汉代自东郡(今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处)徙余姚。又《重修浙江通志稿》:虞氏望出会稽,系出妫姓,舜后封虞,以国为姓。《浒山志》称:汉代已居浒山南。慈溪置县前,鸣鹤一带已多虞姓;余姚沙下虞氏移居今淹浦洞桥。明代,洞桥虞氏有一支迁居龙山山下。虞氏为慈溪最古老的宗族之一。 陈氏为县内族人最多的大姓。掌起陈氏相传为南宋时迁自奉化;桥头一带陈氏,南宋时从鄞县迁入;浒山一带陈氏,多在明洪武二十年(1387)迁自乐清。
胡氏为县内第二大姓,集居在横河、浒山一带。一支在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自常州安上乡徙来余姚云柯乡之柏山,明万历年间徙宏桥;另一支原籍泰州海陵,寄籍杭州、湖州乌程等地,南宋理宗时(1225~1264)迁居石堰,后定居乌山。浒山另有部分胡氏于明洪武二十年迁自乐清。
王氏《重修浙江通志稿》:余姚王氏,宋时迁自汴梁,部分居住姚北(慈溪现境)。据王氏家谱资料,系随高宗南渡,家于余姚城东,后北迁慈溪现境。
徐氏南宋时从湖北襄阳迁来,先定居余姚烛溪,后北移徐家■(天东乡),人丁繁衍后,分支居胜山、胜东、胜西、胜北等地。浒山、宗汉一带之徐姓,在元、明两代时从余姚马堰陆续迁入。
张氏东部张氏,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从婺源(在江西省)迁入;西部张氏,宋时随高宗自开封南渡,先卜居余姚黄家埠,后徙居长河镇一带;云城老宅张氏,清初从低塘孙马桥迁入。
沈氏师桥沈氏,南宋初迁自河南沈丘。
孙氏龙南孙氏,后唐明宗时(926~933)自睦州(今建德、淳安、桐庐一带)迁
入。
岑氏相传在元代从余姚车厩迁来,居今樟树,后分支迁鸣鹤及逍林一带。
周氏周巷周氏在元至正元年(1341)迁自河南南;长河周氏,清乾隆廿七年1762)从余姚朗霞水阁周移入。
黄氏东部地区“湖山黄氏”,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迁自乐清县下庄村;“孝义西黄氏”,明代迁自余姚梁弄。
罗氏唐代自桐庐迁至芦江(今余姚罗江),宋时有一支移居淹浦。
陆氏相传原籍河南,北宋时迁居陆埠,后又迁至芦城马蹄陆家,继而又分居慈溪现境西部地区。
叶氏鸣鹤叶氏,明代从石步(今余姚三七市)迁至。
施氏浒山施氏,南宋庆元二年(1196)迁自长兴。
马氏集居浒山、宗汉的马氏,相传在明代为修筑二塘、三塘自山南(今余姚南山乡)迁来。
杨氏范市杨氏,南宋时迁自鄞县;西部“云柯杨氏”原籍安徽无为,先迁居余姚城,明时北迁现境。
潘氏明洪武二十年从乐清迁入,集居在天东至白沙沿大古塘一带。
余氏南宋时从龙游迁居至慈溪之车厩,后分一支居余姚桐下湖,淳祐十年(1250),又从中分支迁入今桥头乡车头村,后又析居桥头、烟墩。今三管及沿余家路至新浦一带之余氏,均由桥头乡陆续移居。
吴氏东山头一带吴氏,相传在明初从江西迁至,另一支从金华迁入。
方氏南宋时由宁海之溪下徙慈溪银山,后又分迁至观城前方、后方村。
许氏南宋时,从天台迁至今余姚历山乡之沥网村,明代起陆续北迁至今天元一带。
高氏北宋太平兴国年间(976~983)由括苍迁至上林(樟树乡),后又迁居高家桥;清代有一支迁至择浦新塘。浒山高氏在明洪武二十年从乐清迁来。
第四节 称谓
县内人际称谓,存在地区差异,比较纷繁,如下表:
其他:
1.招婿入赘者子女随母姓的,称母之父母为祖父母,父之父母为外祖父母。
2.承继(过继)子女、领养子女(螟蛉)在家庭中相互称谓同直系;对亲生父母称伯父、伯母、叔父,婶娘,也有称爸、妈的。
3.对奶娘称奶妈,对其夫称奶爹。
4.对义父、义母,俗称继拜爹、继拜娘,或如同称自己亲生父母。
5.同族成员之间,按辈份相称,如伯公、伯婆、叔公、叔婆、伯父、伯母、叔父、叔母或叔叔、婶婶、哥、弟、姐、妹,对人介绍时冠以“远堂”、“远房”等。
第三章 民风
慈溪外来人口甚多,因此宗族繁多,姓氏亦多,“长久以来,相与习尚,互取所长”,具有中华民族的勤劳俭朴、艰苦创业的传统美德。《余姚六仓志》云:“勤俭质朴,禀诸于民”。清光绪《慈溪县志》称:“风俗淳■,贤士辈出,敦尚礼义,耻于浮邪,朋友以诚信相孚,乡党之间蔼然和气,其士子往往以德业淬厉,底于成才,重于利人而轻于利己”。
第一节 崇商风气
重商贾为慈溪民风一大特点。慈溪物产素以棉、盐、陶瓷、手工业制品闻名,多外销;山海所积,亦须交易。清光绪《慈溪县志》载:慈溪“生齿日盛,地之所产,不给于用,四出营生,商旅遍于天下,如杭州、绍兴、苏州、吴城、汉口、牛庄、胶州、闽、粤贸易甚多”,“甚至东、西、南洋诸国,亦措资结队而往。”“邑人敢于冒险进取,出外业航运及工商业者甚众,颇多获利,在津、汉、沪等处,执商界之牛耳。”经营项目,广及航运、金融、国药、烟草、南货、肉食、酒酱、油烛、地产。县人旅外经商者,东部尤众,鸣鹤一地,几占居民十之八九,江浙一带国药业均有鸣鹤场人涉足,有“国药人才集浙江,浙江在慈溪,慈溪首推鸣鹤场”之说。在长期而广泛的商贸活动中,出现了一大批商业闻人,如著名侨商吴锦堂,工商界巨子虞洽卿,杭州“宓大昌”烟店创始人宓庄晓,上海首家卷烟厂创办人王宝山,绍兴震元堂药店创办人杜景湘,杭州叶种德堂药店创办人叶谱山等等。旅外商人还以同乡会名义组成团伙,互相提携,成为“宁波帮”、“宁绍帮”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远及港澳及海外。据1987年调查,在港、澳、台及海外的慈溪籍人士达6000余人,多从事商贸活动。现境自明清以来计有固定集市48处,观城、浒山、周巷3镇更为兴隆,民谣称“周巷大地方,三百六十行,还有当店和钱庄,只缺混堂(浴室)织机坊”。
广泛而持久的商贸活动,深刻地影响着县人的观念,崇商风气日益浓重。旧时商店普遍供奉财神菩萨。见客打招呼,辄问“在啥地方发财?做啥生意?”子女经商有成,即谓“出山”。农村中多亦农亦工、亦农亦商者,往往忙时务农,闲时跑“单帮”、做贩运,一旦有成,即携亲带友,做“生意人”。津、汉、沪、杭、甬各大城市,慈溪人只要一人立足,即带出一帮人做生意。崇商风气影响所及,连村镇取名亦多带“市”字、“街”字。如范市、裘市、悦来市、尚家市、分江市、长胜市、二灶市、登州街、老新街、小安街等,据统计:其中带有“街”字的传统地名多达26处。另外,长河、人和(今庵东)、天元3个著名集镇,均以首先在该地设摊行商的商人名字命名,可见经商在县人心目中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县人的崇商风气,进一步发展成现代商品意识。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数万专业运销户的出现,乡镇企业国内外市场的开拓,46个农贸及大型专业市集的形成,以至近年来慈溪经济的振兴,均与此密切相关。
第二节 淳风
风尚
慈溪传统淳风中今仍在发扬光大的,主要有:
重孝敬老清光绪《慈溪县志》载:“邑有董孝子之遗风,人知孝爱乐循理旧矣”、“慈溪旧称三孝乡,盖以汉、唐、宋三孝子而名,至今有遗风焉”。慈溪人颇重孝道:子女早晚定省,向父母亲请安问好,听从教诲;在上坟、“做忌日”时,下辈人跪拜以示恭敬,长辈则讲述受祀者生前德行,为家族、乡里所做的善举益事,借此教育下辈遵奉祖训。今西部周巷地区清时有乡名“孝义”亦可见当时人们之重孝。民国以后,封建缛节渐改,但是孝道仍重。赡养父母,安,置终老,为子女天职;如失孝道,必遭邻里、乡亲的指责唾弃。解放之后,孝道含义扩大,尊老之风,遍于社会。在农村对鳏、寡、孤、独老人,由集体给予“五保”逢年过节,党政干部看望高寿老人。60年代和70年代,雷锋精神遍及各地,照顾老人,,尊重老人的事迹,随处可见。80年代起,各地开辟离退休老人活动场所,兴办“敬老院”;对于极少数只宠优“独生子女”、忽视优养老人的现象,也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造福桑梓县人向来热心于家乡公益事业。清道光时,周巷徐浩因当地连年灾荒,多次输财赈济,得县令褒奖;晚清时期,马廷耀在马家路(今宗汉乡)置田400余亩,建义庄1所,无屋者供居住,断炊者给饭食。清代大姓宗族,多建义庄,置义冢,为贫困族人死后提供埋葬地。《余姚六仓志》载,现境各仓内即有此类义庄14处之多。周巷镇节孝堂,建于清光绪年间,为贫嫠栖托之所,至民国时尚存。清末民初,浒山米商蒋镳,尽其所盈,兴办六仓公学;吴锦堂旅日之后,多次资助赈济家乡灾民,疏浚杜、白两湖,创办锦堂学堂;虞洽卿造龙山码头,发起筑通甬观公路,疏浚凤浦湖,创办龙山学堂。建国以后,至1987年,不少慈溪籍旅外人士,捐款兴建学校,设立奖学金,建造敬老院,如港胞王广量出资为家乡任佳溪修桥、铺路、造凉亭,向县残疾人福利事业捐款;姚云龙出资为家乡鸣鹤镇铺设自来水管道,建造中学等等。
勇于创新慈溪人善于吸收新事物,改变旧观念,戊戌变法虽然失败,但在慈溪留下深刻影响,创办新学之风,盛极一时,单是女学,在宣统元年(1909)以后的几年间,即出现浒山三山两级女学堂、沈师桥承心女子小学堂等5所。民国8年(1919)后,沈志炯、沈阿顺等发起,在坎墩沈家甲建造女祠堂1座,专放沈氏女性神主,有正室7间,侧室2间,颇具规模,破除了男人主宰一切,女子不能进祠堂的封建宗法观念。
开创新风
参军光荣旧俗视兵为“痞”旧谚云“好铁勿打钉,好男勿当兵”。解放后,随着军队性质的改变和爱国主义教育的,深入,此俗大变。抗美援朝时期,热血青年踊跃参军,此后,征兵任务年年超额完成。
就业平等旧时重男轻女陋俗严重,妇女以家务为主,极少从事社会职业,贬称“雌马安得上战场”。解放后,此风渐变。50年代中期起,妇女参加工农业生产和从事其他社会职业,与男子机会均等。1950~1987年,有20名妇女先后被评为县以上劳动模范,其中被评为省劳模者4人;1987年,省人民政府批准2名女企业家为省级女能人。
助人为乐50年代至“文化大革命”前,通过“三大改造”和“学英雄模范事迹”等一系列活动,爱国家、爱集体、一心为公、助人为乐的风气大振,可谓“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社会安定。淹浦乡烈士母亲蒋雅琴,在大火中为抢救托儿所孩子和集体生猪,而自己家产被烧毁。1963年起的“学雷锋”活动中,好人好事遍及城乡各地,困难者得到帮助,老年人受到尊重,“五保”户得到照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一度被扭曲的新风得到恢复和发扬。
讲文明、创“五好”80年代起,全县先在农村后到城镇普遍开展创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好、敬老爱幼家庭和睦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环境卫生邻里团结好、婚事新办移风易俗好”的“五好家庭”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至1987年底,全县“五好家庭”累计61390户,使城乡进一步树立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尚。
第三节 劣习
迷信旧志称越地“信鬼神、好淫祀”,“凡事祈卜神灵,决定行止”。生子则颈挂“长命项圈”继拜菩萨为子,皈依佛门,免遭夭亡。生病则求神许愿,请仙丹,吞香灰,要巫婆驱,鬼、瞎子算命,以卜吉凶。男女婚配,要排生辰八字,合则姻,冲则散。建屋上梁,婚嫁迎娶,要择“黄道吉日”以求平安吉利。办丧事要招魂,烧锡箔冥纸,让死者有钱可花。农历十二月廿三日恭,送灶神,以期在玉皇大帝面前多讲好话。正月初五,商店请“财神”祈求发财。农村中“三八”(正月初八、十八、廿八)问仙姑,预卜丰歉。七月半渔民恭请潮神,以期出海平安,满载归来。宗族造家庙,择请历史人物作本族保护神;城镇立城隍庙,请城隍菩萨保佑平安;山里有山神殿,海边有龙王庙,平原有土地堂,各设尊神,虔诚祭祀。巫婆、术士从中推波助澜,诓钱害命。
赌博旧时赌风颇盛,参赌者都想侥幸赢钱,摆赌局者以此骗取钱财。赌博门类繁多,有“铜宝”、“牌九”、“骰子”、“麻将”、“沙蟹”、“挖花”、“打罗宋”、“花会”等等,以“铜宝”、“牌九”的赌势最烈,为害最深,常有因赌输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者。有的土豪劣绅、地痞流氓,勾结官府摆赌局,或在庙会里设赌场,抽头钱。当时政府也禁赌,但是有些官吏明禁实纵,抽头受贿,攫取钱财,因此赌风屡禁不止。“花会”于清宣统二年(1910)由外地传入,民国初期在全境蔓延,设36门,亦有34门,每门立一鬼神名,任参赌者押钱猜打,每日开筒1次(最盛时每日开筒2次)。打中者1倍30。因其利高,甚惑人心。观城、龙山两地区,参赌者更为众多,男女老幼,祈鬼求神,似痴若狂,生产荒废、夫妻不和、财尽家毁、自杀身亡等情时有发生。吴锦堂多次函请政府查禁。民国5年(1916)“花会”首犯沈师桥沈阿洪(绰号饭淘箩)被查办,“花会”始有所收敛。解放以后,国家严,禁赌博,赌风顿敛。80年代,赌博恶习有沉渣泛起现象。
烟毒清朝后期,慈溪有人抽鸦片和吸白粉,政府曾明令禁止,但是吸毒者大多为地痞、流氓、劣绅、污吏,贩毒者又每与官府勾结,查禁无果。
清末,有些官吏怂恿农民种植罂粟,在浒山、周巷等地设“浆捐局”,收购浆液(在罂粟果上所括的浆液,炼制鸦片原料),以获暴利。因种罂粟所得高于种植棉花,故大古塘以北之东山头、海晏庙、胜山、马家路、坎墩、天元直至周巷一带,均有种植。民国初期,依然如故。后因收浆商人改从他业,种植面积才逐渐减少。抗日战争前夕,罂粟已极少见,但是抽鸦片、吸白粉等,至1949年时仍有发现。解放以后,国家严厉禁止,吸毒恶习绝迹。
打大阵旧时,有些宗族实权者,为一己私利,利用沿袭已久的劣习,借故山林、土地、水利等纠葛,唆使煽动族人,结群斗殴,俗称“打大阵”。致一些邻近宗族,雠仇深结,寻衅报复,循环往复,多次械斗,互致伤亡。这种封建宗派恶性争斗,自清朝至民国时期,每有发生。
守节封建社会,极重“妇道”,妇女从一而终,夫死不准他适,终身守寡,身心倍受摧残。慈溪颇多节妇,清光绪《慈溪县志》载:自宋以来,历代旌表节妇至5000余名。据民国9年冬纂成的《余姚六仓志》,现境内烈女(大多为节妇)有1428名。
慈溪旧有石制贞节牌坊甚多,据光绪《慈溪县志》所载,仅北乡(观城区)即有31座;1949年,现境尚有27座。旧志亦称“三北穷困,衣食难及,何谈节烈”。贞节牌坊耗资颇巨,亦非平民能及。因此节妇多为嫁入殷实人家的妇女。60年代后期,境内所有贞节牌坊,全部拆除。寡妇守节之俗,民国时已淡化,解放后按婚姻法自行择处。
附:“堕民”
清光绪《慈溪县志》称“堕民相传为宋罪俘之遗,故摈之”。1979年版《辞海》“堕民”条载:“又作‘怯怜户’,在绍兴也叫‘乐户’。元军灭南宋后,将俘虏及罪人集中于绍兴等地。明代又称为‘丐户’。又相传南宋时金军南下,宋将焦光瓒率部投降。迨金军北退后,宋人引以为耻,乃贬其部卒之籍,称为‘堕民’。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的一种,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亦不许科举,多任婚丧喜庆杂役等事。”
民国18年(1929)省民政厅调查,与现境有关的慈溪、镇海、余姚3县“堕民”后裔,分别为2210人、,1316人、3813人。至解放前夕,现境内有2000余人。有李、邱等17个姓氏,分别集居在龙山、甸山、东安、淹浦、宓家埭、鸣鹤、桥头、樟树、彭桥、天东、横河、石堰、宗汉等13个乡镇的17个自然村内。还有200多人已至集镇或县外从事理发等各种行业。
清雍正元年(1723)明令削籍,“不准再沿‘堕民’名目”;乾隆三十六年(1771)和光绪三十年(1904)两次下诏“应与平民同列”;民国元年(1912)颁布《开放“堕民”、疍户》政令,但都成空文。在旧社会,仍受歧视压迫,处于社会最低层。他们以剃头,修面,挽髻为主业,凡逢“主雇”族户婚丧喜庆,前往抬轿、当吹鼓手、值筵、小唱,以及做伴娘、陪郎等,从而讨得赏钱。每户“堕民”各有“主雇”族户,视之为衣食之源的主人,尊之为老爷、相公、太太、少爷,平时上门为之剃头、修面,逢年过节,领取施舍,赖以度日。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不少青年“堕民”投身革命,建立功勋,有的还献出生命,成为后人永远崇仰的烈士。
解放之后,“堕民”才真正得到解放。歧视现象消失,“堕民”称呼不复存在。
第四章 习俗
第一节 生产习俗
稻区旧时过年,农家备酒菜香烛至田头祭祀田公、田婆,在牛棚祭牛神,答谢今岁保佑,祈祷来年丰收。为牛“分岁”时,以米饭、棉籽让牛选食,预卜来年哪个收成好。正月初八夜拜“仙姑”问“年岁”;正月十四夜,田头燃火把“照蝗虫”,高唱“我的田里没有虫..”;春耕插,秧前,备香烛至田头设祭,祈请土地神保佑。如遇病虫害,在田中央倒插粪缸扫帚驱逐稻瘟神,抬着“青苗菩萨”行“青苗会”以驱害虫;遇大旱,由族长率领全族男丁,冒烈日至龙潭求神龙赐雨。
耕田用牛(黄牛、水牛)。种田大户用牛车盘灌溉,一般用脚踏车、手牵车、双手摇车,也有两人对面用桶戽水的,俗称“两个将军对面拜”。解放后,逐步改用机电排灌。雨天下田,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耘田背“乌龟壳”(竹篾与箬壳合制)遮雨。打稻用方形稻桶。晒谷用篾。运输用小木船。70年代起,农船与手拉车并用。秋收后,不种春花的冬闲田,也需翻耕,俗话“田要冬耕,儿要亲生”。秋季种草子作基肥,冬季捻河泥,夏季打河草,均为农家当家肥料。俗称“田要肥河泥草子,人要健桂圆枣子”。
棉区棉地播种、除草、采摘等劳作,妇女多参加,旧谚:“农忙无太婆”。棉籽播种时,农家请播种人吃团子,图得棉花如团的吉利。有的棉地离家较远,农民早上出门“鸡啼”晚上进门“星齐”,一天劳动十五、六小时,须带饭淘箩(饭篮)及陶制水壶下地,中,饭在地头或临时草舍(俗称歇舍)内吃,不歇昼。梅天拔草用草刀,伏天削地用刮子。刮子竹柄,握手处有小孔,竹节打通,可汲饮小河中清水。旧时棉地发生虫灾,用破扫帚倒插地中以驱虫。采棉花背簟箩,晒棉花用晒花■和芦篱(用芦苇梗编成)。运输以肩挑为多,也有用橹摇的小木船,用人力拉牵。60年代用机器代人力,以水泥船代替木质船,陆上随着道路的拓宽,逐步改用手拉车。
盐区旧时农历五月间拜潮神,祈求安度风潮季节,保佑全年平安。平时劳作,一家有难,众人相帮,不分彼此,互助成习。运输除肩挑外,多用水牛拉车,每年正月初五、初六,备香烛、置三牲供奉“牛大王”,祈求水牛强健。1957年以后,运输改用手拉车。
靠海渔民新造出海渔船,下海前要摆酒祭神,宴请亲友匠人。出海渔船舱内设“船神”,过年、中秋节要设祭品祭祀。出海捕捞,先祭拜“智辉菩萨”(相传海难救护神叫马智辉)。妇女上船须拜过“船神”,且不得立船头。任何人不得在船头大小便。海涂张串网捕捞者,在农历七月半须祭“老三祖宗”(海难游魂),在海上烧撒纸钱,祈求作业平安、渔业丰收。
第二节 生活习俗
饮食县人习惯一日三餐,主食大米。早稀,中、晚两干。农忙时节,早、中两干,晚稀,亦有三餐均干;农闲时吃早、晚两头餐,甚至一稀一干。农家普遍掺吃杂粮,早稻收割前吃“麦碎”(碾碎的大麦),下半年吃番薯、薯干,还有六谷、大粟(高梁)、荞麦,青黄不接时吃草子煮薯干。解放以后,以大米为主,粮食由国家统一调配,棉、盐区及城镇居民,口粮供应稳定。
菜肴多为本地产物,蔬菜品种较多。荤菜有猪、牛、羊等肉类及禽蛋,淡水水产及海产品。慈溪人喜食海鲜,“黄蛤、吐铁,穷人鲜食”,“海蜇皮子虾子酱,小鱼小虾沙白蟹”。传统菜肴制作方法有腌(腌菜、腌泥螺、腌蟹等)、霉(霉干菜、霉千张、霉豆腐等)、■(有腌苋菜梗卤浸制的豆腐、菜头、冬瓜、毛豆等)、酱(用蚕豆、黄豆、麦粉等发酵制成,是农家常年菜肴或作佐料,也有用来制酱瓜、茄等)、糟(糟鸡、糟肉,以酒糟作调味配料),其中“茄糊苋菜头”是“常年老过口”。油菜蕻在滚开水中一余,然后晾干,称作“阴晾菜蕻”(美称“万年青”),用以泡汤,色青菜香,别有风味。烹饪方法,有煎、炒、烤(干煮)、炖、蒸、煨(在火缸中炖)。宴筵菜肴,贫富相差悬殊,富豪人家,有12会千、16会千、甚至24会千的。贫困农家,乏力讲究,解放以后至70年代,生活虽然逐步改善,但秉承传统习惯,日常菜肴仍崇尚俭约。80年代以后,情况渐变,多数人家日常不断荤腥,除部分农村居民及年长者仍喜食传统菜肴外,多讲究营养,注重色、香、味。至于宴请,其规格日趋高档,往往饱食有余,颇多靡费,旧时习俗,大为改观。
农村中每户人家屋前屋后,多备有七石缸,积蓄天落水,留作日常饮用;洗涤用河水、井水。盐区,旧时多饮用潭、沼水,咸味颇浓,夏季更甚。70年代起利用水库建造自来水厂,80年代中期,自来水渐及农村。待客饮茶,多用绿茶(炒青),自己饮用茶叶并不普遍,惯饮白开水或生水。
祭祀、宴客,以绍式老酒(黄酒)为主,自饮则黄酒、烧酒都有。入冬之后,农家习惯用糯米自酿白酒饮用。解放以前,有些农家也有以自种高梁、大麦吊制烧酒自用的。杨梅季节,用烧酒浸杨梅,称“杨梅烧酒”,药饮兼用。70年代起,啤酒风行。80年代,时兴各色瓶酒。
常年点心,有面条(切面、束面)、汤馃(汤团、蒸团)、粽子、米饺;时令点心有年糕、麦馃、花糕、骆驼蹄。至于焦饼(大饼)、油条、馒头、包子,则向饮食店购买。
服饰民国初期,服式沿袭清代。衣服质料,贫富相差悬殊。富者绫罗绸缎,皮裘呢绒,麻纱洋布(旧时称机织棉布为洋布);农、盐民多穿用土布。劳动男子平时穿对襟袄,迭拢裤,俗称“短打”。老年人天冷时腰系作裙或缭■,富户、商界、知识分子穿长袍,以蓝长袍、黑马褂为礼服。女子上袄以大襟喇叭袖居多,下穿长裤,外加罩裙;中老年妇女平时系布■,城镇及知识界女士,多穿旗袍,色泽以玄、蓝为主;年轻女子有穿花布的。解放以后,流行人民装、列宁装、中山装,男女老少均相仿佛,少有特色。农民劳作时,仍以穿对襟“短打”为主。80年代起,盛行西装。女子穿着紧跟大城市,式样日新月异,色彩鲜艳夺目。
辛亥革命后,西方风气东移,铜盆帽传入,亦作礼帽,平时戴西瓜皮帽(旧时称铜盆帽为大帽,西瓜皮帽为小帽)。劳动者出工,夏戴草编凉帽,冬戴罗宋帽或猢狲帽,盐民多戴毡帽。老年妇女戴黑绒包头,中青年妇女有戴绒线帽的。解放以后,风行戴八角帽、人民帽、解放帽;中老年戴罗宋帽,妇女仍有戴绒线帽的。80年代起,式样、质量赶趋时髦,渐失地方特色。
慈溪人习惯穿布鞋。妇女工于制鞋。旧时穿深口或小圆口布夹鞋。妇女鞋头绣花。冬天所穿布棉鞋有“二脱头”、“河蚌口”、“鸭舌头”3种,少有穿芦花鞋者;夏天穿拖鞋,有的前头绣花,农村多有穿木屐者。上山下地劳作,穿草鞋或布系草鞋。春秋时节,青年中有穿用布编成的百纽草鞋以示骁勇。雨天外出,穿木屐、竹板、钉鞋、桐油布鞋、箬壳鞋,农村鲜见穿胶鞋者。解放以后,胶鞋、皮鞋、塑料鞋逐渐流行,中老年平时仍喜穿自制布鞋。
清代至民国初期,多穿细白布缝制的袜子,后行针织线袜。40年代出现翻袜、套袜、长统丝袜。农民上山下地,穿草鞋连山袜,外护龙裤;渔民在冬天穿头发编织的发袜以避水保暖。解放后,多穿线袜,60年代后流行尼龙袜、卡普隆袜。
清代,男子留辫,妇女头发盘成“牛粪头”,未婚姑娘梳辫子。辛亥革命以后剪辫,男子多光头、平头、圆头,以后流行三七分“西发”;老年妇女梳“绕绕头”;中青年妇女留短发,前挑“刘海”。解放后,男子光头少见;女子短发为多,也有单辫、双辫。80年代起,男女发型多样,烫发流行。
旧时妇女、儿童,多有佩饰。男童佩戴“长命项圈”、“带铃镯子”女子以戴金钗、珠花、耳环、手镯、戒子为美,但也以经济情况而定,富户多戴金质,或珠宝,中等户戴银质或镀金,家境贫寒,何谈首饰。解放之后,首饰一度绝迹。80年代开始,佩饰重现,佩戴金戒子、金耳环、金项链盛行。
居住清代至民国时期,城镇住房,多为砖木结构平房或两层楼房。少数富户,石基宅第,高墙深院,有车子式、马鞍山、转马楼等式样。商界住宅多临街,店堂为排门开间,前后连进,两进居多。周塘以南农村,多六架廊、七架廊木结构砖壁平房,中间一间为厅堂,俗称堂前,阔于两旁房间,前面为道地(晒场)。也有三合院式建筑,大门朝南,围墙内有天井、明堂。如门临路口,则在墙基嵌一块小石碑,上刻“泰山石敢当”或“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等,以避邪驱鬼。海地棉、盐区,则多草舍,故有带“舍”字的地名,如海地舍、上舍,邵家舍头等。解放以后,草舍逐渐减少,多盖高平屋,偶见楼房。进入80年代,屋貌迅变,城镇高楼拔地而起,居民住宅风行公寓式套间;乡村新建住房,二、三层者比比皆是,屋样新颖,款式别致;多为砖混结构,泥墙草舍几已绝迹。
旧时建房,看风水、选地基、开工砌墙,皆须问卜择时,上梁时放爆竹“驱邪”,散丢馒头以飨“游神野魂”,办酒筵庆贺并宴请工匠和帮忙亲友。旧时建房不易,因此特别隆重。解放之后,旧时习俗逐渐淡化。80年代开始,旧俗重起,私人建房时祭神驱鬼、丢上梁馒头、办上梁酒盛行。
器具家具多木制或竹制。晚清至民国年间,富户家具由红漆涂金型向紫檀漆骨雕嵌镶型转化。眠床讲究,大床有倚栏、卷帘、七弯等式样,凉床有平板、三弯、卷书式样等。习惯于睡棕绷,铺席有草席、篾竹席。桌子有八仙桌、夔龙桌、半月形圆拼桌等。富户客堂增设“四茶(茶几)、八椅(太师椅)”、“搁几、净桌”。房内有衣橱、箱橱、书橱、幢橱、钱柜等。衣箱大多为板箱,少数富户用樟木箱、皮箱。坐椅一般用竹椅、板凳,富户有太师椅、藤椅。一般农家,一张小桌,几把竹椅,几条长凳,摆设简陋。50年代以后,新式木床、双斗桌、写字台等进入普通人家;80年代起,五斗橱、三门橱、被柜等及甬、杭、沪各式家具,进入城乡家庭,甚至有组合家具流行。
慈溪古有越窑,人们惯用陶、瓷器皿。家用的缸(米缸、水缸、粪缸)、甏(酒甏、油甏、苋菜甏)、甑(大小斗甑)等陶制品,碗、盏、盆、碟等瓷制品,富家用精制上品,贫寒家庭用粗劣大路货。瓷制“狮子斗缸”为嫁女必备,此俗至今未变。竹制品有菜篮、羹蒸架、淘箩、饭箩、蒸笼、筅帚、扫帚、畚斗等;竹制幢篮,每对有四格、六格之分,编制精巧,内外漆红,旁扎红绒,为送食品盛器,至今农村仍偶见使用。
铁镬煮饭菜,铜壶烧开水,锡壶洒酒,锡瓶贮茶食,铜火熜取暖。解放以后,多被铝、搪瓷、塑料等制品所替代,但是城乡民众,尚有喜用传统铜锡器皿的。
旧时外出,大多步行,远途有乘航、快船者,至于河面脚划船,陆地小青轿,均属富人乘坐。民国时期,筑成余浒及观曹公路,来往之汽车,亦多为富户、商贾所用。解放后,逐步改建新建多条公路,乡乡通汽车,机耕路纵横交错。80年代以后,农民下地、职工上班,多以自行车以至轻骑、摩托代步,出远门坐火车、汽车、轮船,也有乘飞机的。
第三节 岁时习俗
年节“小孩望过年”。慈溪的岁时节日以旧历年节为大,其日程、内容,略如民谣所云:“(腊月)廿三祭灶,廿四掸尘,廿五净身,廿六廿七长年忙工回家门,廿八廿九谢年用三牲,三十守岁到天明,迎来(正月)初一是新春,正月头上闹盈盈”。从十二月中旬起,人们开始置办年货、制备新衣新鞋、做年糕等,渐露过年气氛;出嫁女儿向娘家送年节,徒弟向师父送年礼。旧时过年,又称“年关”。厂商字号结帐,人欠欠人均须在年底结清。穷人过年如过关,还不清债务只得离家躲避。周巷有一乌俞庙,穷人多在此躲债过年,这是穷人末路,债主不再入内催逼,俗称此庙为“躲债庙”。
廿三祭灶君:相传灶君在此日上天述职,为让灶君在述职时向玉皇大帝多讲本家好话,求得来岁保佑,特以糕点供于灶梁,祭毕,将旧灶君像与纸马挂锭一起烧掉,送灶君上天;除夕夜,贴上新灶君像,再供糕点,燃香烛,迎回灶君,保佑来年平安。接着家家掸尘,洒扫庭除,清洗家具,“臭的挑出(出清粪缸、灰缸,清除垃圾),香的挑进(年货)”。张贴门神、春联,布置焕然一新。解放以后,除贴门神外,掸尘除垢之习仍继承发扬,并大力提倡。
谢年:用三茶六酒盅、三牲、年糕、蒸团等作供品,点香祭神灵,全家沐浴净身,礼拜祝祷,祈求来年万事如意。此俗在60、70年代已不多见。80年代中又在农村中流行。
除夕守岁:外出者必赶回家里团聚,祭祖祀神。年夜饭特别丰盛,有鱼,但不吃,以示有“余”;几乎家家有鸡肉,每人都吃。然后炒瓜子、花生,“唤大雄鸡”。守岁时,长辈给未成年儿孙发压岁钱。是夜,“有钱人家放炮仗,无钱人家掼破甏,大家一样响,闹猛到天亮”。60年代到70年代,强调过“革命化”春节,节约度除夕,初一齐出工。80年代以来,年年除夕夜,鞭炮不绝,礼花眩目,一派祥和昌盛气象。
春节民国时定旧历正月初一为春节,民间仍称之为新年;解放后,才逐渐习惯称为春节。是日早起,穿戴一新,有的在凌晨放开门鞭炮,以示新岁开始。先向长辈拜岁,而后平辈互拜,互致祝词。家长率全家到本房堂前、本族宗祠和家庙拜岁,有的富裕宗祠,管事人还给前去向祖宗拜岁者发“拜岁钱”。家长又率全家到上代坟头拜“坟头岁”。早餐吃豆沙、红枣、年糕汤,有的还全日素食。全家休息一天,嗑瓜子,吃花生。不洗衣、扫地、倒马桶。忌讳:争吵、讲不吉利话、做不吉利事(如打破碗盏等)。晚上及早就寝,不串门外出。解放之后,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团拜,慰问烈军属、离退休人员及“五保”老人等。初二以后,亲友互访,祝贺新春,宴请春酒,称“岁酒”。旧时商店,在初四夜间设酒菜供请财神,颇为隆重;初五开门营业。
古今春节,文娱活动都极丰富多彩:滚狮子、赛龙灯、演戏、杂耍,锣鼓声喧,鞭炮竞放,人来客往,热闹非凡。
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是夜称“元宵”。旧时大姓宗族在祠堂里设祭祀,向男性族人分发馒头。正月十三至二十为元宵灯会时期,俗称元宵节。集镇挂灯结彩,商店趁机做广告。抗日战争时期,鲜见灯会。解放后以演现代戏、跳秧歌舞等代替。80年代,灯会稍有恢复,1982年,县城举行一次盛大灯会。
清明节清明一早,携带酒菜香烛,至亡故父母亲坟头祭奠,并除草培土扫墓,也有清明节去坟头哭亡魂的。吃艾青麦馃,古人认为清明前后吃艾叶,可以祛病防疫,世代沿袭,流传颇广。还有“清明腩糕”是一种用米粉蒸制的甜味软糕。清明是大节,古今均极重视。解放后,机关、团体,、学校,集体祭扫烈士陵墓,缅怀先烈。
佛浴节四月初八日,原为佛教徒在寺院里为塑像揩拭尘埃、焚香设斋的日子。农家定此日为耕牛生日,旧时还做牛王戏,洗牛身,给牛进补食以保耕牛健康强壮。解放后,除佛教寺院仍有活动外,农村已无此习。
立夏节节后农事日益繁忙,旧时农民贫困,只有吃几只鸡蛋以滋补身体,有的地方还吃几根小竹笋,称“健脚笋”,以祈脚骨强健。立夏吃蛋,称体重,流传至今。
端午节又称端阳节。旧时端午吃粽子、花糕、骆驼蹄,并用以祭祀先人和馈赠亲友。已出嫁女儿去娘家送节。端午节还吃“五黄”(黄鱼、黄鳝、黄瓜、黄酒、雄黄);以为雄黄能驱毒,端午必喝雄黄酒。门上挂菖蒲、艾叶、大蒜头(都是芳香性药物,能驱虫豸);给孩子们挂香袋、荷包,内装朱砂、樟脑、雄黄、菖蒲等药料,用以避邪消灾;用麦冬须、雄黄、菖蒲等在室内焚熏,驱虫消毒。旧时端午演戏,必演“白蛇传”。解放之后,旧习渐淡化,提倡大扫除。
中元节农历七月半,旧称中元节,请道士放焰口,即“盂兰盆会”,追荐亡灵,超度游魂;在村外搭台演“目莲戏”做七月半忌(祀)日,以飨无家可归的亡灵。民国时期,此俗渐废,但民间做七月半,忌日,至今仍时有所见。
中秋节八月十五日,或八月十六日,“中秋月最圆,亲人都团圆”合家和睦团圆,共吃月饼,相叙赏月。节前,亲友间相赠月饼,互祝圆满和顺。解放,后,政府邀请港、澳、台同胞家属和侨眷座谈,共怀亲情旧谊,此举已成惯例。
重阳节九月九日双九相重,九为最高阳数,故称重阳节,也称重九节。旧俗重阳登高,旅人登高望故里。慈溪人称重阳为重娘,出嫁女儿带礼品回娘家探亲,以示敬老。
冬至节旧时宗族定此日让亡故族人神主进祠堂,三、五年一次,也有长至10年一次者,称“进主”在祠内演戏祭主,颇为隆重。解放后,此俗已废,但冬至日至亡故亲长坟头祭扫之,俗仍存,还在坟上加土,以防冻保暖。民间还选冬至动土(挖土)做新坟。节日,做粳米饺子,称“冬至饺”,为祭祀亡故亲长及供奉灶君的食品,也是民间时令“点心”。
第四节 礼仪习俗
生育生育为人生大事,且旧时孕妇临产,辄有危险,有“一脚棺材里、一脚棺材外”之说,故多繁礼缛节及禁忌。怀胎7个月以后,娘家即缝制婴儿衣服鞋帽,备齐红枣、花生、桂圆、粽子4件,送至女儿家,俗称“催生”谐音“早生贵子”。出生后,即向娘家报生,生男用雄鹅,生女用母鸡;娘家再送糖、,面、鸡、蛋等,富户用火腿,俗称“生姆羹”。婴儿出生满1个月,换襁褓,剃胎发,穿戴衣帽,办满月酒,宴请至亲好友;娘家送去满月衣、虎头帽、老虎鞋,富裕人家送去金锁片、银项圈、响铃手镯。产妇满月后下床;贫困人家产妇休息7天,甚至只有3天,即下床做事。解放之后,推广新法接生,孕妇在医院做产,婴儿健康,产妇平安。但是礼尚往来,馈赠祝贺等情,仍沿袭旧时习俗。
婚嫁旧时婚嫁,过程繁复,耗时费财。夫妻结合,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人不能作主,直至拜堂成亲,才相见面。男女结婚,须经过“问卜”、“吃茶”、“过书”、“发聘”、“搬嫁妆”、“迎娶”、“宴请”、“闹新房”等程序。西部地区嫁女,其妆奁除眠床之外,新房内的桌、椅、台、凳、桶、架、被、帐、枕、毯,以及新郎结婚时衣服用品,全由女方嫁去,有的还随嫁送奉公婆衣服1套,鞋袜1副,棉被1条;东部地区不嫁硬货“四脚”软妆特别丰厚。贫困盐、农民无力铺张,但也不肯轻易从事。新娘上轿,女方由舅,父或叔伯用镜子在轿内四处照一下,意在照出藏在轿内要残害新娘的凶神恶鬼;又由新娘的兄弟向轿顶撒一把白米,祝愿其姐妹到夫家后能吃上白米饭,过上好日子。新娘上轿离去不久,其兄弟随即动身去男方做新阿舅,堂房兄弟也同去,男方必备酒筵盛情款待。在酒筵将近结束时,大阿舅起身到新房小坐,和新娘谈说,叮嘱其要勤俭度日,孝敬公婆,和睦邻里;尔后又到公婆房内拜访,介绍其姐妹在娘家时的脾气、爱好、擅长,并请公婆教诲,有差错时望公婆包涵。解放以后,男女双方在婚前已相互了解,此风渐改。50年代,婚姻法贯彻后,废除繁琐礼仪,崇尚文明结婚。男女双方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即为合法夫妻,婚礼从简,迎娶不用轿,有的以船代之,也有步行的。70年代以后,偶有旅行结婚,迎娶婚礼,也较简单,但是聘金彩礼,发嫁妆奁,日见增多、丰厚。80年代,嫁妆有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收录机,有的还嫁录像机、空调器,迎娶用面包车、小轿车,婚宴铺张。
寿庆旧时,40岁以前生日庆贺称“做生日”50岁开始称做寿。以后每逢10年,庆寿1次。届时,挂寿幛,供寿星,办寿酒,吃寿,面;亲友送礼,祝其长寿。有的还请僧侣做法事,祈祷增寿。寿庆多属富裕人家兴办,贫户穷家无此排场,至多点香烛、吃寿面而已。解放以后,此俗逐渐淡化,只送生日蛋糕以示祝贺。已出嫁女儿,在父母66岁时,必送肉66块,以示孝敬,至今此风仍存。
丧事旧时,丧事一般要经过“更衣”、“易箦”、“入殓”、“吊孝”、“出殡”等程序。富裕人家更加繁杂:将尸体从床上转至灵堂,要问卜定时辰以逐凶神;停尸3天,让亲友吊唁告别;入棺要择定“吉时良辰”。沿海盐民、棉农大多在涨潮时入殓,要迎日出丧。出丧时亲友列队相送,前面纸幡引路,鸣哀锣,沿途放爆竹驱邪,每逢转弯、过桥,披麻戴孝的嫡亲子孙要跪求路神桥仙开恩让路,有的还烧纸钱送“买路钱”,到墓坟场地后烧锡箔点香烛,请求土地菩萨准许安放棺材。葬毕,办羹饭以谢亲友和帮忙人等。此后,从亡故者断气之日起,每7日祭魂一次,称做“做七”以“五七”为重,“七七”为断,以后还有“百日祭”、“周年祭”等。解放以后,丧事逐渐从,简,旧俗虽然仍遗痕迹,但是挂遗像、送花圈、佩黑纱,戴白花以示悼念的新风已开。遗体火化,逐渐推行。
殡葬旧时,盛行土葬,用砖块或石板制椁,椁内安柩,堆土成坟,立碑为墓,富裕者未死即营造寿墓。贫寒者乏钱做坟,棺材用稻草裹住或用砖块围砌,浮厝地面,有的送义冢掩埋。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福建福宁卫驻军调戍观海卫,军士或家属死后行火化,弘治五年(1492),海道副,使巡视观海卫,捐银购置卫城北首矮岭下山地96亩,作义冢地,从此尸体不再火化。
现境原有义冢多处。西部(原姚北)有40多处,总面积有200余亩,观城地区有观海卫义冢、师桥沈氏义冢等,又有义冢塔,塔用石块砌成,无顶,高2丈许,腰间1洞,可由此向内抛死婴,浒山有聚福塔,师桥有义和塘塔。
土地改革之后,义冢地逐渐被开垦耕种。1958年秋,全面平整土地,平原上的坟墓,悉拆迁至公墓。1954年,县政府接管民办神钟山公墓和大同公墓;10月,县境变更,两公墓分别移交余姚、镇海县管理。1957年,县政府拨款在白洋湖畔兴建三北公墓,后又于灵湖乡潘岙设一分处,两处合计地113.685亩。灵湖、东山头、樟树等乡还自办公墓,供村民殡葬。
1978年12月,县政府拨款在浒山镇西小岭墩山地建慈溪县火化场。1979年,县政府行文,提倡火化;三北公墓只放骨灰盒,不再受理土葬。1983年,县政府在浒山小山墩建“革命工作人员骨灰安放室”。1987年,县政府发文重申改革殡殓,鼓励火葬。
此外,送远行,认干亲,入学就业,迁居迎宾等,富裕人家颇多礼节,贫寒者乏力讲究。拜师学艺,择日行拜师礼,呈送红包,办敬师酒,终身执礼,情同父子;3年满师,师父送给徒弟手艺工具一副;徒弟结婚,师父送结婚衣服1套;婚宴请师父坐上席;师父去世,为徒者执弟子礼,有的还戴孝悼念。敬师之风,至今未泯。
第五节 庙会 香会
庙会古代在春、秋两季举行祭神活动,称“春社”、“秋社”,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平安。后演化成庙会。凡在下半年举行的,统称“兰街”。相传明嘉靖年间戚继光率军平倭,庙会在三北盛行。庙会期间,商客游人云集,在神前问凶卜吉,也有祈财富、还心愿、求子嗣、卜婚配的。商贩择地搭棚设摊,香烛锡箔、农具山货、器皿杂物、糕饼小吃,乃至江湖卖艺、测字算命、郎中行医等等,相聚成市。商贾资助演戏,流氓开台摆赌,人来人往,很为热闹。
西部庙会,还有拳术比赛。较著名的有“乌山”、“崔陈”两派,每逢庙会,两派约定设场比武,以提高武艺、增进友谊。武术各派,崇德重义。武术不传外人,不欺凌妇女弱小,不随便使用致命套路,不抢劫钱财。抗日战争前夕,武术还很盛行。
晚清至民国时期,有些青年男女乘庙会之机相亲,农民在此交换种子,商贾趁机洽谈生意。庙会遂成社交贸易场所。
解放后,庙会扬弃其封建迷信、邪恶荒诞部分,演化为物资交流大会,地点也由神庙附近移向街道集镇。
香会旧时香会多在菩萨生日或佛像开光日,佛教信徒诵经念佛,商贩摆摊,也多游客,颇为热闹。香会有正月初五“财神会”,正月十五“三官会”,二月十九“观音会”,五月十三“关帝会”等,还有僧尼特地设置的“梁皇会”、“白湖会”、“彭祖会”等。解放后取消。
礼拜相传明代嘉靖年间开始有以家庙、家庵为中心的结社礼拜活动。农历二月十五至十九为礼拜期。二月十九又是观世音生日,故称观音礼拜。二月初一,在庙前竖起旗杆,作为兴礼拜信号。礼拜行会,前有社旗,中有彩龙大纛,手持土铳、刀、斧、弓箭、枪戟的壮士列队其间,鼓号齐鸣,旌旗飘舞,逢庙进香;见佛朝拜,浩浩荡荡,按预定路线进发。中餐由会柱(首事)设斋,各会都有地产租金作经费。民国16年(1927)以后,国民政府以结社为非法,下令禁止。抗日战争后,恢复活动。解放以后,自然消失。
迎神会民众按各自需求,集队迎神保佑。“青苗会”盛行于稻区,在秧苗转青时或遇灾荒之后举行,祈求年丰岁盛;“天医会”多在出现瘟疫时或瘟疫流行之后举行,意在祈神医病,保佑康宁;久晴不雨,旱情严重时,发起“龙神会”,行会到龙潭祈求神龙降雨。解放之后,兴科学,破迷信,各种迎神会,均已消失。
在迎神会行列中有献艺给神灵观赏的台阁。有些豪富大族,精心构造,斗奇竞巧,在行会中突出台阁,渐名台阁会,其实是有台阁的迎神会。东山头都神会,胜山头求雨迎神会等都有过台阁。民国20年沈师桥高台阁尤为有名,所到之处,江河船塞,市街受阻,人群拥挤,以至互轧致伤。解放之后,此俗已废。
第五章 宗教
现境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又有过同化于道教的摩尼教。随着少数民族迁来慈溪定居,1987年底,有伊斯兰教徒7人,每逢伊斯兰教重大节日,教徒去外地参加宗教活动。
每当国家民族危难时节,宗教亦深受其害。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烧毁寺观,残杀僧道;解放战争时期,旧政府排斥宗教,迫害教徒,摧残宗教事业。
解放之前,许多宗教信徒同情民间疾苦,协助革命活动,有的投身革命行列。
解放后,宗教受法律保护,信仰自由,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慈溪县委员会,都有宗教界人士参加。宗教行政事务1950年起由县政府民政科管理,1956年后改由县人委办公室兼管。“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被阻。1981年7月,县政府专设宗教事务科,加强管理。至1987年开放2所佛教寺院。33个基督教堂、16个天主教堂,恢复宗教活动。
第一节 佛教
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5),佛教传入县内,鸣鹤场建精进庵(后改为金仙寺)。清末民国初,境内佛教寺庵有336所,其中较著名的有:雁门乡的雁峰寺、湛泉寺,龙山乡的伏龙寺、永乐寺,龙场乡的资敬庵、圣寿尼寺,田央乡的佛迹寺、湖山庵,灵湖乡的正觉寺,东安乡的长溪寺、五峰寺、洞山寺、屏山寺、史祥寺,宓家埭乡的五磊寺、定水寺、东林寺,鸣鹤镇的金仙寺,师桥镇的资西寺,观城镇的长庆寺、普惠寺,宗汉乡的海月寺,桥头乡的普济寺(西山寺),精忠乡的万寿寺。五磊寺和屏山寺属“天台宗”,余皆“禅宗”寺院。中西部地区多为小寺庵,民国时期即已衰落毁废。
1951年,全县有寺38所,庵181所,僧尼300余名。土地改革时,僧尼也分得一份土地,兼事农副业生产。1957年,全县尚有寺庵132所,僧111名,尼80名。1958年,在五磊寺成立“慈溪县佛教界农林牧生产合作社”入社僧尼77名,其原住寺院改作它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寺庵佛像被毁,文物法器,散失,佛事活动停止。
1985年5月,县政府批准开放五磊寺和洞山寺,陆续收回房屋,修葺殿宇僧寮,9名僧人回寺,恢复佛事活动。
1987年,全县有散居僧尼41名,佛教居士15名,老弱病残者,政府定期发给生活费。
重点寺院介绍:
五磊讲寺在县治东南五峰环抱的五磊山上,周围有白龙潭、濯锦溪、象眼泉、狮子岩、砥柱石、鹁鸪石、三石门、九曲岭、望海亭等胜景10余处。康熙《五磊寺志》载:开山在三国东吴赤乌年间(238~251)印度梵僧那罗延在此结庐静
修,寺西天峙峰上,今尚存该僧墓塔。唐文德年间(888),,令頵建“灵山禅院”。宋大中祥符初年(1008),赐额“五磊普济院”。明永乐年间改名为“五禅寺”。万历四十六年(1618)重修,清顺治二年(1645)天童寺住持弘觉道忞迁此,僧众慕名来集,成为临济宗丛林。顺治四年,达变接任,方丈,仅2年,卒,由道忞的法嗣拙岩任住持。自顺治九年至康熙十年间,重建、新建殿宇房舍200余间,遂成康、雍两帝时之浙东名刹。咸丰三年(1853),主建筑毁于火。宣统三年(1911)炳瑞任住持,重修殿宇,请名僧谛闲主持讲席,寺院随之成为天台宗道场,改寺额为“灵山讲寺”。民国16年(1927),谛闲到五磊寺再主讲席,传戒学僧100余名,20年611月,弘一法师在寺内创设“南山律学院”。抗日战争时期,五磊寺是中共浙东区委和浙东游击纵队在三北的重要活动场所,寺内僧众为革命提供不少方便。解放以后,住寺僧众禅农结合,生产自养。“文化大革命”时,佛像、藏经、法器及宗教陈设多遭毁损。1985年5月,县政府批准开放,陆续修复弥勒殿、大雄宝殿、西方殿、伽蓝殿、僧寮库房、天厨斋堂,并增建内客房、外斋堂、内坛及文物陈列馆等,至1987年底,寺院已有房舍123间,计4472平方米。占地16亩,竹林30亩,柴山94亩。1986年恢复佛事活动。1987年接待香客、游人7万余人次。
洞山寺在东安乡洞山,始建于后梁开平初年(907)北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请额“幽栖洞山”。明代定海(今镇海)学者华颜在,此讲学。清乾隆八年(1743)重修,1958年以后,部分房屋被拆除。“文化大革命”时,文物散失颇多。1985年5月,县政府批准开放,重修寺宇。现有房屋42间,计362平方米。寺旁宋代石塔为县级重点文物。民国31年8月,中共浙东区委宣传部创办《时事简讯》,社址即设于该寺。
金仙寺在鸣鹤镇白洋湖畔,初建于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5)名精进庵。宋治平二年(1065)赐额金仙寺。明天启初、清康熙三十八年及五十九,年,3度扩建。同治元年(1862),毁于兵燹,十二年复建。有静观楼、望湖楼、鸥飞阁等名胜及宋米芾、元昙噩所书碑记。民国18年,亦幻任住持。同年9月,弘一法师云游至此,以后又3次驻锡,留有多幅书法珍品,惜已散失。芦沟桥事变前,芝峰主持讲席,成立“白湖讲所”及“人海灯社”佛教界精英汇集,共研佛学,翻译日本文学博士村上专精的《佛教大纲》。28年8月,,中共慈溪县委在此举办夏令营,培训抗日骨干,住持亦幻竭力支持帮助;青年僧人达赞(络丘)参加夏令营,复名杨根石,投身革命。1954年,金仙寺有殿宇僧寮99间。1958年,僧人外迁,主建筑因蚁蚀拆除,至1987年,尚存藏经阁7间。
第二节 道教
慈溪道教观院有蓬山道院和阳觉殿。
蓬山道院在大蓬山麓(今田央乡),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建,民国时已毁废。
阳觉殿在大霖山(今属县林场),建于元至正年间(1341~1368)。原名清隐庵,为佛教寺院,庵前有田似羊角,俗称“羊角田庵”。明时因“有绿林啸聚庵中”,遭毁。修复后,以谐音名阳觉殿。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叶天祥等在此聚众“抗清复明”袭杀官兵;四十八年被镇压,殿又遭毁。民国5年,,上海清虚观在此设分观,建殿宇,、客厅等10余幢,遂成道观。抗日战争初期有道士、道姑40余人。31年10月8日,三北游击司令部在此狙击日伪军,毙敌20余名后转移他处,下午,日本侵略军复至,残杀道士6名、道姑4名、长工1名、抗日游击队伤员2名,另有道姑2名被刺伤致残;翌晨纵火焚毁观院。
散居民间从事符篆斋醮、驱鬼降妖、追荐亡灵等迷信职业的人,俗习也称道士,他们无教规戒律,非师承法嗣,多以父子相传,兼事他业,不属宗教界人士。1987年时,操此业者尚有117人。
第三节 摩尼教
公元7世纪末,摩尼教由波斯(今伊朗)传入中国,其教义宣扬光明与黑暗的对立,摩尼为光明的代表,故又称明教或明尊教;因屡遭排斥禁绝,流传不广。淹浦乡崇寿宫(俗称道士宫)属摩尼教。
崇寿宫建于五代末。北宋初,曾改名为“天宁观”。南宋绍兴元年(1131)复称崇寿宫。嘉定四年(1211)、景定四年(1263)两次增建,住持张希声“举摩尼香火”,函请理学家黄震撰《崇寿宫记》。明洪武廿四年(1391)崇寿宫摩尼教教徒迁居清道观(今慈城镇)。抗日战争时期,崇寿宫尚存殿宇房舍9,9间,占地7.5亩。民国37年12月16日,主建筑毁于战火。“文化大革命”时,残屋改建作他用。
第四节 基督教
清咸丰五年(1855)圣公会从宁波传入观海卫,是县内最早的基督教宗派。以后各派又相继传入,计有7支派别。
圣公会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5月,圣公会英行教会在宁波设堂传教。咸丰五年,在观海卫赁屋设布道所,七年,在观海卫南门外建圣约翰堂。至民国25年(1936)先后在鸣鹤场、施公山、龙头场等地建立教堂6所。
中华基督教会清道光二十五年5月在宁波成立教会。咸丰七年在小桥头设堂传教。咸丰十年成立余姚支会(后改称山北支会),堂址设在逍路头。此后,陆续在浒山、长河、胜山等地设立会堂和布道所,受宁绍区会管理,接受美国长老会津贴。民国36年先后宣布自养。至37年,共有会堂8处,分堂及布道所8处。
自立会民国17年,美国传教士在宁波设立伯特利教堂,20年传入县内。26年,鸣鹤场创办自立会,以后在浒山、宓家埭等地设立教堂。1954年有堂所14处,至1956年尚有10处。
安息日会是沿袭犹太教以星期六为礼神日进行聚会的教派。民国26年在浒山设立分会,29年在范市杨家设堂,江浙区会派传道人驻会,传教布道,一直未曾间断。
中华圣洁会为美国圣洁会派到中国的远东宣教会,教徒在裘市赁房设立布道所。民国26年建堂,总会派牧师驻堂。
五旬节圣洁会是加拿大籍教徒在杭州设立的教会。民国21年9月,设沈师桥福音堂,杭州教会派牧师驻堂,35年在高背山(五洞闸)设布道所。
基督教聚会处教徒自称地方教会,为美国传教士在解放前夕组织的教派。1950年,小安街、庵东镇及段家埭各有一部分教徒成立地方教会。至1951年,基督教各派在县内共建立会堂34处,布道所10处。解放前有美籍牧师8人。
1950年9月23日,中国基督教界爱国人士发表“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创导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运动。1956年12月成立慈溪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牧师王纪良当选为主席。1957年,全县有基督教堂所40处,教徒4483名,未受洗礼的“慕道”6085名。1958年,大部分教牧传道人员参加工农业生产,教徒分散在家庭聚会;全县保留观城、逍林、浒山、周巷等4所教堂。60年代初停止宗教活动。“文化大革命”初期,慈溪县三自爱国会主席王纪良被打成“反革命分子”,三自爱国会工作停止。1981年,教会以地区为范围分批重建。三自爱国会恢复工作。1983年,王纪良等4人错案平反。1984年起,清理退还教堂房屋,安排堂点。至1987年,先后有师桥、浒山、掌起等32处教堂复立,新设沿海乡教堂1所,有130年历史的观城圣约翰堂在原址重建;成立基督教协会,处理全县教务;全县基督教会有自置楼屋33间,平房272间,面积10727平方米,有基督教徒10694名,慕道17800名,各堂设有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处理宗教活动事务。
第五节 天主教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天主教宁波主教区派员在东埠头传教,二十六年设母右聚心堂。二十七年在观海卫南,门外设公所;宣统二年(1910)在下营街建冀站圣母堂。民国元年(1912)在浒山设公所,并以此为中心,自6年至25年,先后在逍路头、周巷、横河等24处设立公所。27年时有教徒5999名,未受洗礼的“保守”641名。30年4月,日本侵略军进占三北,强占浒山天主堂作军营。31年1月,盐仓天主堂被毁,高王、周巷两堂先后被撤并,其余各堂亦不能正常聚会。抗日战争结束后,教会恢复活动。解放时有天主教徒5961名。
解放前,现境天主教属宁波主教区。观海卫天主堂住过5名神甫,其中比利时籍1人,法国籍1人。多数公所受余姚本堂管辖。解放前夕,天主教内出现国际性的“圣母军”组织,解放之后,其上层人物披着宗教外衣,对新中国进行颠覆活动,1951年12月13日,政府下令取缔“圣母军”。80年代中,天主教恢复活动,至1987年,已开放16个天主教堂。
附:庙宇
民国初年,全县共有庙宇288所。在山区以山神庙、将军庙为多,城镇多有东岳殿、关帝庙、文昌阁,卫所有城,设城隍庙,沿海则有龙王堂、娘娘庙、海神庙等。有些庙宇专为求神灵降福消灾、保佑平安而建,也有原是前代名人,后被神化的。如洋山殿内所塑是宋末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3位名臣神像;雁门乡上、下梅林庙,原为纪念抗倭名将戚继光等所建;鸣鹤场的彭侍郎庙,供祀明代侍郎彭韶;六贤祠及它山殿供祀的是唐代县令王元玮、宋代童居易、曹汉炎、黄震等6位先贤。庙宇多建于明、清两代,也有建于宋、元时期的;辛亥革命之后,鲜有新建。建国之后,科学昌明,迷信渐破,神庙香火大减。至1958年,庙宇内已无神像,庙宇房屋由国家房管部门及使用单位接管,改作各种用房。
近年来,修庙宇、塑菩萨等迷信活动时有发生,政府均予以劝止。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