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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公费医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8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费医疗
分类号:
R197.1
页数:
2
页码:
854-855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公费医疗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1982年3月,全县推广,并逐步完善。1985年除继续实行定额到人、节约奖励外,又规定:公费医疗享受人员住院医疗费全报;门诊医疗费按伍龄定比例报销。
关键词:
慈溪县
卫生保健
公费医疗
内容
1950年至1952年8月,国家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医药费由特约医疗单位记帐,县卫生院审核报销。1952年8月成立慈溪县地区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实施管理委员会,制订《慈溪县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暂行办法》,10月1日起,医疗费由医管会统一掌握使用。1957年7月16日起,实行分级管理,经费下放到各单位。1963年改由单位定额包干。1976年1月实行分系统管理。1979年10月成立慈溪县公费医疗管理小组。1980年4月,县府办系统、公安局、防疫站、县人民医院、慈溪中学、浒山镇机关试行定额到人,节余部分按60%奖励的制度;1982年3月,全县推广,并逐步完善。1985年除继续实行定额到人、节约奖励外,又规定:公费医疗享受人员住院医疗费全报;门诊医疗费按伍龄定比例报销。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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