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幼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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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8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妇幼保健
分类号: R197.1
页数: 2
页码: 851-852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妇幼保健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新法接生、妇女病防治、儿童保健。
关键词: 慈溪县 卫生保健 妇幼保健

内容

民国期间,无专门妇幼保健机构。解放初,妇幼保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兼理。1951年5月成立县妇幼保健所,1958年并入县人民医院,1963年恢复。1985年5月改为县妇幼保健院,分妇幼保健、临床医疗两部,设妇保、儿保、妇产、内儿等10个科室。1954~1957年,各区先后建妇幼保健站,1958年,分别并入各区卫生院。此后,各区乡(镇)卫生院充实妇幼保健人员。至1987年,全县有9所区(镇)和55所乡卫生院,设有妇产科、儿保科。有816个村配有妇幼保健协助员,占总村数的98.5%。
  新法接生 民国时期多旧法接生,妇婴死亡率较高。民国19年(1930)助产士张爱麟始在庵东盐区采用新法接生。29年,县卫生院成立后,设助产士1人,,全年新法接生12胎。解放后,为确保妇婴健康,推广新法接生。1951年举办展览,宣传新法接生,对旧产婆进行技术培训,并给贫病产妇以免费照顾,使新法接生率逐年上升。到1952年,新法接生率由1950年的4.8%增加到42%。婴儿死亡率由1950年的37.9%‰下降到1952年的14.5%‰,1958年新法接生率提高到98.4%。婴儿破伤风死亡率下降到0.19‰。1959年提倡住院分娩,建62个农村产院,设床位297张,翌年住院分娩率38.6%。1980年,新法接生率达到99.95%,经浙江省卫生厅验收,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新法接生合格证。1982年起,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卡,至1987年,孕产妇建卡率达到98.77%,住院分娩率达98.73%。
  妇女病防治 解放初,采用幻灯和图片展览,宣传妇女卫生知识。1958年,在农村推广妇女“三期”(月经期、孕产期、哺乳期)保护制度。1960年普查普治子宫脱垂患者。至1961年,治愈子宫下垂病人574人,治愈闭经患者4726人。1973年进行首次以防癌为主的妇女病查治,历时5个月,普查13万人,受检率87%,查出各种妇女病患者5万多人,其中恶性肿瘤患者38人。1978年复查复治尿瘘、子宫脱垂。1984年9月,开始妇保门诊。1985年对浒山镇31个单位的女职工开展防癌普查及常见病的治疗。1987年,县妇幼保健院普查乡镇企业女工患妇女病情况,并建立健康档案。
  儿童保健 解放后,开展新法育儿指导工作。1955年在五洞闸乡培训保育员、接生员、保健员,试办常年托儿所。1956年对全县640个托儿所实施卫生指导,另在大云乡和五洞闸乡调查近亲结婚对下一代危害情况,进行广泛宣传。
  1951年“六一”儿童节为3254名儿童健康检查,1961年开展小儿营养不良普查,查出并治愈2142人。1979年为全县77648名0~7岁儿童健康检查,测定其中6800名儿童的身长、体重、坐高、头围、胸围5项指标,绘制《儿童生长发育评价对照表》。1979~1981年先后调查儿童佝偻病、贫血、婴儿喂养状况及1978~1980年3年间0~7岁儿童死亡回顾。1987年对3~7岁独生子女及幼儿园儿童一次性体检47165人。
  1980年5月,县妇幼保健所开设儿童保健门诊。此后,各区和55个乡镇均先后开设儿保门诊。1985年3月起,各乡实行每月1~2天的儿童保健日活动。并对0~3岁组儿童进行系统管理,至1987年,该组儿童受系统管理的27507人,建卡率达91.6%。
  儿童防疫疫苗逐渐由牛痘疫苗一种增至卡介苗、麻疹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等8种。1979年10月对全县7个月至12岁的177779名儿童免费驱蛔。1984年起确定每月20日为儿童保健日。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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