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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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83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戏剧
分类号: J809.2
页数: 3
页码: 811-8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据陆容《菽园杂记》记载:慈溪在明代已是戏文之乡,民间“有习为倡优者,名曰戏文子弟,虽良家子不耻为之”。
关键词: 慈溪县 戏剧 文化

内容

据陆容《菽园杂记》记载:慈溪在明代已是戏文之乡,民间“有习为倡优者,名曰戏文子弟,虽良家子不耻为之”。
  晚清至民国前期,县内戏剧活动大都与敬神祀祖有关。一年四季的灯头戏、礼拜戏、庙会戏、端午戏、龙王戏、太平戏、花熟戏、兰街戏、蓬头戏以及开光戏、还愿戏等,大都宣传神权、族权,是封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流行的剧种有徽班(京剧)、绍兴大戏、新昌高腔及余姚滩簧等。民国15年(1926)嵊县女子越剧(的笃班)开始在境内演出,因深受欢迎,不久成为县内主要剧种。
  第一节 业余剧团
  余姚滩簧班余姚滩簧发源于现境西部(原姚北)浒山地区。初称灯头戏,相传清乾隆时已经出现,仅在元宵灯节时演出,纯属民间业余自娱活动。后逐步发展成半职业性演出,农闲时外出活动,被各地称作串客戏、花鼓戏、鹦哥戏。光绪间一度进入上海,受苏州滩簧和上海滩簧影响,正式称为余姚滩簧。每班由4生、4旦、3后场(乐队)、1走台共12人组成。行档简单,表演朴实,语言风趣,富乡土味,颇受民间欢迎。清末民国初鼎盛一时,班社共达40余个。但剧目中多淫秽内容,常遭抵制、查禁。20年代渐趋衰落。抗日战争爆发后几成绝响。1953年,部分老艺人组织姚滩小组,对滩簧进行改革、创新,后发展成余姚姚剧团。其余滩簧艺人大都成了农村业余剧团的艺术骨干。
  抗日宣传队民国26~28年(1937~1939),全境出现数以百计的抗日宣传团、队。如龙山抗日救亡宣传团、范市抗日战时服务团、鸣鹤救亡剧团、师桥抗日宣传队、胜山抗日救亡室、白沙抗日话剧团、庵东星星剧社、盐业小学师生剧团和观城、浒山、周巷等地民教馆的流动施教团等。抗日宣传团、队大都受中共地方组织领导,参加者多为当地以及从沪、杭等城市疏散回乡的教师、学生和店员工人。民国29年国民党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后,相继被迫改组或解散。
  农村业余剧团解放初,农村业余剧团迅猛发展。1951年春第一次大会演时,全县共有农村业余剧团250余个,多数演越剧,亦有演姚剧或绍剧的。配合当时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以及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演出大量自编节目以及《白毛女》、《刘胡兰》、《借红灯》、《玉面狼》、《梁祝哀史》、《闯王进京》等现代剧目和传统剧目。在这一时期中,影响较大的有泽山剧团、横河剧团、垫桥剧团、沙黄剧团、庵东剧团、相公殿剧团、坎东剧团和浒山镇剧团等。1956年,部分农村剧团纳入农村俱乐部。1957年以后,农村文化生活受到“左”的干扰,多数剧团停止活动。1962年起,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农村业余剧团恢复到200多个,农村俱乐部更成倍增长,群众戏剧活动再次出现高潮。当时对演出节目有大小、古今之争,农村俱乐部大都按文化部门贯彻的“小型多样”原则,上演《进山》、《审椅子》、《两块六》等反映阶级斗争的小戏,农村剧团则大都继续上演传统剧。“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剧团和农村俱乐部被批判为“文艺黑线”产物,多数改组成文艺宣传队,唱毛主席语录歌、演革命样板戏,演出单一化,农村舞台再度冷落。粉碎“四人帮”后,重新贯彻“百花齐放”方针,并允许农村业余剧团作半营业性演出,全县农村剧团又迅速恢复到132个。不少剧团曾到外地演出,上演的几乎全是传统剧目;庵东镇越剧团到宁波、绍兴、杭州所属各县演出《双玉蝉》、《窦娥冤》等达1000余场。在此期间,沪、杭各地著名的专业剧团亦相继到慈溪演出,戏剧活动空前活跃。1984年起,全县戏剧活动出现萎缩趋势,到1987年,农村业余剧团仅存数十个。在城乡舞台上,传统的戏剧表演形式正部分地被现代歌舞所代替。
  第二节 专业剧团
  慈溪越剧团原为私营的和合剧团,1951年经过民主改革,更名为和合姐妹越剧团,1956年初转集体性质的慈溪越剧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演职员工全被遣散,服装道具销毁一空。1968年,部分青年演员被召回,成立县文艺宣传队。翌年改为全民所有制。并更名为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开始排演《沙家滨》、《智取威虎山》、《杜鹃山》等京剧“样板戏”。1978年复名为慈溪越剧团。以后不断扩大编制,1982年底有演职员工70人。1987年4月,因累年亏损,县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剧团建制,对人员另作安排。该团建团以来,共演出大型传统剧50余部,大型现代剧20余部,并演出了一部分自编的小型剧目,在上山下乡、配合政治运动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方面作出一定成绩。1956年,演出叶仲康执笔整理的传统剧目《相骂本》,并于次年春参加宁波地区戏曲会演,获剧本奖、导演奖、音乐奖,吴笑笑、袁月春分别获演员一等奖、三等奖。该团建团以来,还先后向外地越剧团输送青年演员12人。
  第三节 演出场地
  解放前,县内无专门剧院,以祠堂、庙宇为演出场地。龙山所的城隍庙、胜山乡的胜山庙、沧田乡的潮神殿等都建有十分讲究的戏台,并附化妆、住宿用房及可容上千人看戏的场地。当时,女子越剧和滩簧不得进祠庙,在空地上临时搭台演出,称为草台戏。1954年县城迁至浒山后,曾在城东北隅建成竹柱草顶剧场1处,供演戏之用。1958年3月,县人民大会堂落成,演出条件改善。1976年,县人民大会堂重新翻建,1978年竣工,设座1793个,成为县内灯光、音响等设备最齐全、规模最大的兼用剧院。
  农村在70年代时,已有36个乡(镇)建成了简易会堂,有个别乡还建成了设备较完备的大会堂,可作一般演出。80年代,有29个乡(镇)会堂经过翻建,成为影、剧两用的新型剧院。到1987年底,农村剧院总座位达36700多个,即全县农村平均每25人占有1个座位。
  第四章 电影
  第一节 放映情况
  民国14年(1925),日本卜内门肥田粉公司为宣传肥田粉的功效,到长河、天元、樟树等地放映无声电影《大家发财》,是为县内放映电影之始。抗日战争初期,省教育电影巡回放映队曾在师桥镇海隅小学及雁门乡启文小学放映无声电影《大义灭亲》和《农家乐》。
  新中国成立后,省文化局电影处于1953年7月派出两个电影队到丈亭、云山、观城、鸣鹤4区开展农村电影放映网建网试点工作。1954年1月,宁波电影中队部派211、213两个16毫米电影队分别在慈溪现境东片、西片作巡回放映;213女子电影队因放映科教片《怎样丰收棉花》取得显著成绩,获省特别奖。1956年1月,庵东盐区建立220电影队。是年5月,上述3个电影队下放到县,由县文教科归口管理,慈溪的电影事业从此起步。以后,又于1956年底增设233电影队,在中片逍林、浒山两区巡回放映。并于1958年2月成立第一个35毫米电影队,巡回在浒山、观城、周巷、庵东、泗门等集镇售票放映。在此阶段内,放映的影片主要有《白毛女》、《翠岗红旗》、《钢铁战士》、《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当时农村各队全部在露天放映,活动范围广、条件差,放映员工作和生活均较艰苦。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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